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二○一 一年十二月二十二——二十七日通过电话、传真及材料送达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 应到 15 人,实到 15 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 有效。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 1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修改《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内 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以维护信 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广西证监局桂证监发 [2011]33 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通知》文件的要求,对《柳 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进行了修改,详情请见《柳州钢铁股份 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 年 12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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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1-1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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