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福蓉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对福蓉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份将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838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1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45元/股。公司股票已于2019年5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公司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40,100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为35,000万股,无限售条件股份为5,100万股。前述限售股形成后至本公告披露日止,公司未发生配股、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公司股本总数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公司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如下: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福建省南平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 自发行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
福建冶控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自发行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
徐州嘉骏华企业管理合伙企 | 自发行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发行人的股 |
业(有限合伙) | 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
安吉志盈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自发行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
安吉和盈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自发行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资金的情形,公司不存在违法违规为其提供担保的情形。
四、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1、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5月23日(星期一)。
2、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298,529,3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45%。
3、本次限售股流通的股东人数共5名。
4、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单位:股
序号 | 股东名册 | 持有限售股数量 | 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 | 剩余限售股数量 |
1 | 福建省南平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 226,471,000 | 56.48% | 226,471,000 | 0 |
2 | 福建冶控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44,779,350 | 11.17% | 44,779,350 | 0 |
3 | 徐州嘉骏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191,300 | 2.54% | 10,191,300 | 0 |
4 | 安吉志盈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632,400 | 2.15% | 8,632,400 | 0 |
5 | 安吉和盈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455,300 | 2.11% | 8,455,300 | 0 |
合计 | 298,529,350 | 74.45% | 298,529,350 | 0 |
5、公司董事会承诺将严格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遵守承诺,其减持行
为应严格遵从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要求,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五、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股份性质 | 本次上市前 | 变动数 | 本次上市后 |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1、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 271,250,350 | -271,250,350 | 0 |
2、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 27,279,000 | -27,279,000 | 0 |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 298,529,350 | -298,529,350 | 0 |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A股 | 102,470,650 | 298,529,350 | 401,000,000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 102,470,650 | 298,529,350 | 401,000,000 | |
股份总额 | 401,000,000 | 0 | 401,000,000 |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福蓉科技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规定和股东承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综上,保荐机构对福蓉科技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伍仁瓞 成 鑫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5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