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1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于 2011 年 12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已于 2011 年 12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 sse.com.cn)
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发布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出席本次
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6 人,所持股份为 163206439 股,占公司总股本
321000000 股的 50.84%。公司 1 位董事、1 位监事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王永强先生主持。大会的召集、召开的方式和程序均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163206439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股东持股数的 100%;反
对股数 0 股;弃权 0 股。
2、《关于公司 2012 年贷款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163206439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股东持股数的 100%;反
对股数 0 股;弃权 0 股。
3、《关于 2012 年度为子公司预提供担保的议案》
(1)为非关联方阿拉尔新农棉浆有限责任公司、新疆海龙化纤有限公司、阿
拉尔三五九化工有限公司、阿克苏三五九建材有限公司预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163206439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股东持股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弃权 0 股。
(2)为关联方阿克苏新农乳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疆阿拉尔新农甘草产业有限
责任公司预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163206439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股东持股数的 100%;反
对股数 0 股;弃权 0 股。
4、《关于棉花委托代销的议案》
此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经非关联股东表决,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156439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股东持股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弃权 0 股。
5、《关于与农一师供销公司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此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经非关联股东表决,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156439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股东持股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弃权 0 股。
6、《关于与农一师电力公司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此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经非关联股东表决,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156439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股东持股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弃权 0 股。
7、《为阿拉尔新农棉浆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四届十二次董事会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163060300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股东持股数的 99.91%;反
对股数 146139 股;弃权 0 股。
8、《为阿拉尔新农棉浆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四届十三次董事会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163060300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股东持股数的 99.91%;反
对股数 146139 股;弃权 0 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邀请了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郑超先生到场见证,并出具法
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以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
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决议、决议公告。
2、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 年 1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