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关于对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报的问询函2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16

关于对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报的问询函

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2〕第 291 号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部在对你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进行审查的过程中,关注到如下事项:

1、2019年至2021年,你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8.29亿元、

4.50亿元、1.72亿元,其中2020年、2021年分别同比下滑45.72%、

61.64%,期末净资产为1.85亿元,同比下降67.04%。2019年至2021年,你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分别为-3.41亿元、-5,812.17万元、-3.71亿元,连续三年为负,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284.88万元、-3,590.05万元、-1,212.92万元。请你公司:

(1)结合行业发展、主要客户的变化情况以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近三年来你公司营业收入持续大幅下滑、经营现金流量持续为负的原因及合理性,并结合你公司最近三年又一期持续亏损的情况,说明你公司的盈利能力是否仍未有实际改善,如是,请充分提示风险并说明将采取何种措施改善公司经营状况

及持续经营能力。

(2)结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中营业收入扣除相关事项的相关规定、你公司报告期产生营业收入的各类业务的持续时间、生产经营条件、未来业务开展计划等,逐项列示说明各类业务是否存在偶发性、临时性、无商业实质等特征,上述业务收入中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不具备商业实质的业务收入的金额、判断依据及合理性。

(3)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显示,你公司第一至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分别为4,847.37万元、7,615.07万元、2,951.45万元、1,853.49万元;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04.94万元、404,91万元、-1,238.50万元、-1,256.31万元。请你公司结合销售及收款模式、采购及付款模式等情况说明报告期内第三季度及第四季营业收入及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4)你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显示,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及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公司股票继续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请你公司结合营业收入及其扣除情况、净资产等因素,逐项自查你公司是否存在其他《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九章规定的股票交易应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存在相关情形的,请及时补充披露并充分揭示风

险。

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喜所”)对上述问题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并请说明对公司各类收入确认所执行的审计程序及获取的审计证据,并就所执行的审计证据是否充分,公司收入确认是否合规等发表意见。

2、报告期末,你公司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价值为22.07亿元,占总资产比例为76.13%,本期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2.83亿元,较去年同比增长799.18%;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2,948.62万元,同比增长5,036.97%。请你公司:

(1)年报显示,你公司按组合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包括合同期内应收账款组合、信用期内应收账款组合和账龄分析法组合。请你公司补充披露各个组合的具体定义、应收账款按上述组合划分的依据、各组合坏账准备的计提政策、最近三年内计提政策是否发生变化。

(2)报告期末,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34.57亿元,较期初降低了6.55%,坏账准备余额12.50亿元,计提比例36.15%,较期初上升了10个百分点;合同资产账面余额2.75亿元,减值准备余额7,395.68万元,计提比例26.89%,较期初上升了13个百分点。请你公司说明报告期内合同资产、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减少的原因,并结合报告期合同资产与应收账款减值测试的参数选取、测试方法、依据及具体过程、与2020年度的减值测试存在的差异等,说明合同资产、应收账款减值准

备金额和比例较2020年度大幅度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在此基础上说明前期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准确、充分,是否存在不当盈余管理的情形。

(3)按账龄披露部分显示,你公司2021年账龄3至4年的应收账款余额为1.16亿元,高于期初2至3年应收账款余额(3,680.06万元),5年以上的应收账款余额为7.24亿元,高于期初4至5年加5年以上应收账款账面余额(6.51亿元)。请你公司说明上述两期账龄勾稽关系不合理的原因,并自查你公司年报“应收账款”附注中“按账龄披露的应收账款”勾稽关系是否正确。

请中喜所师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3、报告期内,你公司向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1.43亿元,占年度销售总额的46.44%,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金额9,847.7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的32.85%。请你公司:

(1)说明前五名客户及供应商名称、销售及采购的产品名称及类型、收入确认政策、结算周期及方式等;报告期内主要客户及供应商是否发生变化,以及新增客户、供应商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名称、涉及产品、交易时间、金额、截至报告期末的结算情况等。

(2)说明是否存在客户、供应商为同一方或存在关联关系的情形,如是,请披露相关客户及供应商名称、涉及的采购或销售业务的产品和具体金额,并说明相关业务发生原因及合理性。

(3)说明你公司与前五名供应商、前五名客户及其最终销售客户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其他业务往来,前五名供应商、客户是否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存在业务往来或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请中喜所:

(1)说明报告期对公司前五大客户及供应商函证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函证对象、函证金额、回函情况、是否采取替代测试程序等。

(2)说明对销售与收入循环、采购与成本循环执行的内部控制测试的具体情况,是否发现异常。

4、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为9,567.20万元,计提坏账准备1,947.13万元。其中,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中“账龄组合”项期末余额为6,363.33万元,前五名其他应收款中有三笔显示为工程项目借款,均未披露账龄。请你公司:

(1)补充说明其他应收款按性质分类中“账龄组合”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分类依据、款项性质、账龄、欠款方性质、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坏账准备计提具体计算过程等。

(2)说明工程项目借款的形成原因、账龄、欠款方是否与你公司及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上述款项未能及时收回的原因。

(3)说明报告期末是否存在其他“工程项目借款”属性的各类应收款项,若是,请说明开展此类工程项目借款的原因及必要性,补充说明此类工程项目借款的历史回款情况,你公司采取的催收措施及后续收款安排,你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被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的情形。

(4)自查并说明按照其他应收款核算的往来款项是否属于本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性质款项,如是,请说明你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临时信息披露情况。

请中喜所对上述问题(1)及问题(2)、你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问题(3)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5、年报显示,你公司作为被告被起诉的诉讼事项共计445项,诉讼标的涉及金额合计2.35亿元,但或有事项部分显示,截至2021年12月31日,你公司无未决诉讼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请你公司说明针对诉讼及仲裁事项未计提预计负债的依据、你公司预计负债计提是否充分、审慎,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若否,请你公司说明并评估预计负债的计提对你公司净资产的影响并充分提示风险。请中喜所师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6、年报显示,你公司存货期末余额2,193.92万元,期初余额为0,本期新增存货项目为合同履约成本2,193.92万元。请你公司补充披露本期新增合同履约成本的形成原因、具体构成,

说明你公司报告期内新增大额合同履约成本且未计提对应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并向我部报备合同履约成本的明细情况,包括销售主体、合同签订时间、交易金额、产品发出时间、结算安排、目前结转情况等。

7、报告期末,你公司净资产为1.85亿元。请你公司结合前述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等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充分性,预计负债计提的充分性等说明,你公司期末净资产是否可能为负值,是否可能触及《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9.3.1条第

(二)项规定的情形。

8、报告期末,你公司应交税费共计200.38万元,较期初同比下降96.14%,其中,应交增值税期末余额为0元,上年同期为3,799.86万元。请你公司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应交增值税为0元的原因。

9、报告期内,你公司发生销售费用共计127.92万元,同比上升93.41%。请你公司结合销售费用明细项目说明报告期内销售费用大幅增长的原因,变动幅度与营业收入不匹配的原因及合理性。

10、2014年度,你公司以发行股份方式完成对弘高设计100%股权的收购。交易对方弘高慧目、弘高中太承诺弘高设计2014年、2015年、2016年实现的扣非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1,900万元、29,800万元、39,200万元。因2016年未完成业绩承诺,弘高慧

目、弘高中太应对你公司补偿股份13,920.39万股,补偿现金1,392.04万元。截至目前,弘高慧目、弘高中太业绩承诺现金补偿已履约完毕,股份补偿尚未履行,且弘高慧目已被法院裁定破产清算。请你公司说明截至本问询函回函日控股股东破产清算的最新进展,并说明相关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控制权稳定性等方面产生的具体影响,充分揭示相关风险,并说明已采取和拟采取防范风险传导至上市公司的隔离措施。

11、年报显示,你公司应收关联方款项为490万元。请你公司说明上述款项具体情况(包括应收对象名称、具体的关联关系、形成原因、账龄、预计收回时间等),并自查是否构成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或关联方财务资助,以及你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请中喜所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2年5月2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2022年5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