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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自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17

一、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认为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A股股票的条件。

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有利于拓展公司主营业务、提升盈利能力;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数量和标准适当;发行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三、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该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规划;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四、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发展阶段、财务状况、资金需求等情况,充分论证了本次发行证券及品种选择的必要性,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数量和标准的适当性等,论证分析切实、详尽,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五、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该报告对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背景和必要性、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等事项作出了充分详细的说明,有利于投资者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募集资金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公司战略目标,有利于拓展公司主营业务、提升盈利能力。项目实施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六、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拟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及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要求,公司就本次发行A股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公司拟采取的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七、关于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

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助于完善和健全公司持续稳定的分红政策和监督机制,增加了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有助于切实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八、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管理,已披露的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等相关规定,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九、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具体事宜和授权范围合法合规,有利于推动相关事宜的快速推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德明、黄珺、金维宇

2022年5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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