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丽泽SOHO B座20层 邮编:100073电话:(010) 51423818 传真:(010) 51423816
目 录
一、鉴证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三、附件
1.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照复印件
2.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证书复印件
3. 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 |
地址(location):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丽泽SOHO B座20层 20/F,Tower B,Lize SOHO,20 Lize Road,Fengtai District,Beijing PR China 电话(tel):010-51423818 传真(fax):010-51423816 |
关于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中兴华核字(2022)第010343号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杰电气公司”)编制的截止2022年3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双杰电气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双杰电气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双杰电气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双杰电气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双杰电气公司截止2022年3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需要说明的是,本鉴证报告仅供双杰电气公司申请发行证券之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双杰电气公司证券发行申请文件的必备内容,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中国·北京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2022年5月16日 |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双杰电气”)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2年3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具体如下: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2016年度配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089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配股成功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截至2017年8月1日止,公司本次配股共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215.7957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7.15元,募集资金总额30,142.9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1,285.81万元后,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857.13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7年8月2日出具中兴华验字(2017)第010088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2016年度配股成功发行后,2017年8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配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公司与保荐机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20年4月27日,就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公司与现任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权利义务关系。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2年3月31日,配股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已注销。
单位:万元
项目 | 实施主体 | 签约银行 | 银行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综合能源关键技术研发平台建设项目 | 双杰电气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 | 1101040160000673979 | 6,900.00 | 0.00 |
补充流动资金 | 双杰电气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分行 | 11050188360000001000 | 21,970.89 | 0.00 |
合 计 | 28,870.89 | 0.00 |
(二)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7月22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2020年10月1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同意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00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4.30元/股,共计发行139,534,883股,募集资金总额599,999,996.9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85,999,936.96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1年2月8日出具中兴华验字(2021)第010014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2021年1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授权董事长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拟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宣武支行、兴业银行北京东城支行、宁波银行北京西城科技支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万丰路支行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上地支行开设专项账户,用于非公开发行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双杰电气合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杰合肥”)拟在杭州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中信银行北京翠微路支行开设专项账户,用于非公开发行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
2021年3月,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宣武支行、兴业银行北京东城支行、宁波银行北京西城科技支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万丰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上地支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公司与子公司双杰合肥、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杭州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中信银行北京翠微路支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2年3月31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 实施主体 | 签约银行 | 银行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智能电网高端装备研发制造项目 | 双杰电气 | 兴业银行北京东城支行 | 321020100100342981 | 15,000.00 | 0.00 |
智能电网高端装备研发制造项目 | 双杰电气 | 宁波银行北京西城科技支行 | 77110122000036784 | 10,000.00 | 0.00 |
智能电网高端装备研发制造项目 | 双杰电气 | 中国民生银行北京万丰路支行 | 642006693 | 10,000.00 | 0.00 |
智能电网高端装备研发制造项目 | 双杰电气 | 中国建设银行北京上地支行 | 11050188360000003669 | 13,997.999694 | 0.00 |
补充流动资金 | 双杰电气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宣武支行 | 91030078801688666668 | 10,000.00 | 0.00 |
智能电网高端装备研发制造项目 | 双杰合肥 | 杭州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 | 1101040160001287092 | 0.00 | 1,859.44 |
智能电网高端装备研发制造项目 | 双杰合肥 | 中信银行北京翠微路支行 | 8110701012302044499 | 0.00 | 248.23 |
合 计 | 58,997. 999694 | 2,107.67 |
注1:募集资金使用完成后的各银行账户已注销完毕;注2:“智能电网高端装备研发制造项目”由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双杰合肥实施。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严格管理,并严格按照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执行,确保募集资金账户管理及三方监管等合规合法性,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按照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使用,未发生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等行为。
二、 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2年3月31日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及附表2。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16年度配股募集资金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7年8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配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兴华核字[2017]第010134号鉴证报告,经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和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251.39万元。
2、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3月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兴华核字(2021)第010303号鉴证报告,经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和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28,065.18万元。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说明
1、2016年度配股募集资金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承诺投资总额 | 实际投资总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差异原因 |
综合能源关键技术研发平台建设项目 | 6,900.00 | 6,900.00 | 6,486.83 | 413.17 | 注 |
补充流动资金 | 23,500.00 | 21,970.89 | 21,970.89 | 0.00 | |
“综合能源关键技术研发平台建设项目”结余补充流动资金 | 680.61 | - | 注 |
注:“综合能源关键技术研发平台建设项目”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谨慎地使用募集资金,严格把控采购、建设环节,控制募集资金的支出,从而降低了项目投资金额,节约了募集资金使用成本。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综合能源关键技术研发平台建设”项目结余680.61万元(含利息收入)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该募集资金账户已注销完毕。
2、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承诺投资总额 | 实际投资总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差异原因 |
智能电网高端装备研发制造项目 | 80,107.21 | 48,599.99 | 46,707.15 | 1,892.84 | 注1 |
补充流动资金 | 10,000.00 | 10,000.00 | 10,081.17 | -81.17 | 注2 |
注1:“智能电网高端装备研发制造项目”原定于2022年1月31日建设完成。自2020年以来,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反复,该募投项目所需的设备采购物流时间有所延长,安装、调试工作也受到影响,设备采购涉及的资金结算也相应延后,从而“智能电网高端装备研发制造项目”建设进度较原计划有所滞后。基于以上原因,在保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和资金用途等均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当前的实际建设进度,将该项目的建设完成期限由原计划2022年1月31日延长至2022年6月30日。2022年2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募投项目延期事项,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该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原因为项目尚未建设完成,募集资金款项尚未全部使用完毕所致。注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账户已注销。
(五)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21年3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24个月,购买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及期
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决策权,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截至2022年3月31日,尚未赎回的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余额为1,755万元。 2、截至2022年3月31日,暂未使用的剩余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七)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6年度配股项目“综合能源关键技术研发平台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谨慎地使用募集资金,严格把控采购、建设环节,控制募集资金的支出,从而降低了项目投资金额,节约了募集资金使用成本。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共
680.61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3《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1、2016年度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综合能源关键技术研发平台建设项目”主要通过各种研发活动为公司后期的发展提供技术储备,项目不产生直接经济效益,因此项目建成后会增加公司的成本。但是,综合能源研发平台建成后,可以全面提升公司的科技创新体系,增强公司在综合能源及智能配电领域的综合技术实力,从而有助于实现公司向能源服务商的战略升级,进一步巩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2、2016年度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目的在于优化公司的财务结构,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保持公司经营的稳
定发展。
3、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投资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该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目的在于优化公司的财务结构,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保持公司经营的稳定发展。
四、 认购股份资产的运行情况
无。
五、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中有关内容比较公司将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披露的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相关内容做逐项对照,实际使用情况与披露内容相符。
六、 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报告经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5月16日批准报出。附表1:配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2: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3: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6日
附表1:
配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2年3月31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28,857.13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9,138.33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9,138.33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 | 2017年: | 23,112.36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 | 2018年: | 2,399.71 | ||||||||
2019年: | 2,305.76 | |||||||||
2020年: | 1,320.50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1 | 综合能源关键技术研发平台建设项目 | 综合能源关键技术研发平台建设项目 | 6,900.00 | 6,900.00 | 6,486.83 | 6,900.00 | 6,900.00 | 6,486.83 | 413.17 | 2020年6月30日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充流动资金 | 23,500.00 | 21,970.89 | 21,970.89 | 23,500.00 | 21,970.89 | 21,970.89 | 0.00 | 不适用 |
3 | “综合能源关键技术研发平台建设项目”结余补充流动资金 | “综合能源关键技术研发平台建设项目”结余补充流动资金 | 680.61 | 680.61 | - | 不适用 | ||||
合计 | 30,400.00 | 28,870.89 | 29,138.33 | 30,400.00 | 28,870.89 | 29,138.33 | 413.17 |
注:本报告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加总数值总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附表2:
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截止日期:2022年3月31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58,599.99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56,788.32 |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56,788.32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 | 2021年: | 56,438.23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 | 2022年1-3月: | 350.09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1 | 智能电网高端装备研发制造项目 | 智能电网高端装备研发制造项目 | 80,107.21 | 48,599.99 | 46,707.15 | 80,107.21 | 48,599.99 | 46,707.15 | 1,892.84 | 2022年6月30日(注2)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充流动资金 | 10,000.00 | 10,000.00 | 10,081.17 | 10,000.00 | 10,000.00 | 10,081.17 | -81.17 | 2022年1月31日 |
合计 | 90,107.21 | 58,599.99 | 56,788.32 | 90,107.21 | 58,599.99 | 56,788.32 | 1,811.67 |
注1:本报告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加总数值总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注2:“智能电网高端装备研发制造项目”原定于2022年1月31日建设完成。自2020年以来,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反复,该募投项目所需的设备采购物流时间有所延长,安装、调试工作也受到影响,设备采购涉及的资金结算也相应延后,从而“智能电网高端装备研发制造项目”建设进度较原计划有所滞后。基于以上原因,在保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和资金用途等均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当前的实际建设进度,将该项目的建设完成期限由原计划2022年1月31日延长至2022年6月30日。2022年2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募投项目延期事项,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将继续通过统筹协调全力推进,力争实现该项目的早日建成投产。
附表3:
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2年3月31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 | 承诺效益 | 最近三年及一期实际效益 | 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19年度 | 2020年度 | 2021年度 | 2022年1-3月 | ||||
1 | 智能电网高端装备研发制造项目 | 0% | - | - | - | - | - | - | 否(注1)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 - | - | - | 不适用 |
注1:“智能电网高端装备研发制造项目”预计于2022年6月30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2022年3月31日,该项目尚未建设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