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说明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1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业务发展,公司拟对《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1 | 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普通货运;研发、销售分布式发电及控制设备、新能源汽车充放电及智能控制设备、电能质量治理及监控设备、电能计量系统设备;生产分布式发电及控制设备、新能源汽车充放电及智能控制设备、电能质量治理及监控设备、电能计量系统设备(限分支机构经营);电力供应;合同能源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工程勘察设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集中式快速充电站;销售机动车充电、换电设施;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工程管理服务等。(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普通货运;研发、销售分布式发电及控制设备、新能源汽车充放电及智能控制设备、电能质量治理及监控设备、电能计量系统设备;生产分布式发电及控制设备、新能源汽车充放电及智能控制设备、电能质量治理及监控设备、电能计量系统设备(限分支机构经营);电力供应;合同能源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工程勘察设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集中式快速充电站;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机动车充、换电设施设计制造及销售,光伏发电系统及其设备设计制造及销售,储能装置和控制设备的设计制造及销售等。(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经营范围最终以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定的内容为准。特此公告。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