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相关股东增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已于 2010 年 12 月 28 日发布了《关于相关股东增持本公司股份的公
告》,本公司控股股东海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海信集团”)的一致行动人青岛
海信电子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海信电子控股”)拟在 12 个月内通过上
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总股本的 2%。2011 年 12 月
27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收盘后,本公司接到海信电子控股的通知,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已满 12 个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自 2010 年 12 月 27 日至 2011 年 12 月 27 日,海信电子控股已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 12,860,409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48%。
本次增持后,海信集团仍持有本公司股份 358,451,71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1.25%;海信电子控股持有本公司股份 31,344,91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61%,
海信集团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为 44.86%。
本次增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海信集团与海信电子控股将按照相关规定向中
国证监会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义务。
特此公告。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 年 1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