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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联锐视: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17

证券代码:301042 证券简称:安联锐视 公告编号:2022-029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16日(星期一)16: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9:15-15:00。

2. 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珠海市国家高新区科技六路100号安联锐视二期大楼一楼

3.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召集人:董事会

5. 主持人:董事长徐进先生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3人,代表股份51,384,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632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出席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36,854,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5280%;通过网络投票出席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14,530,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1044%。

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6人,代表股份14,209,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638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出席的中小股东8人,代表股份9,359,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933%;通过网络投票出席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4,850,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449%。

3.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部分第五届董事、监事候选人,以及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房凯列席了本次会议。

4.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经审议后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逐项表决,徐进、沈潇健、李志洋、申雷、杨亮亮、庞继锋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1关于选举徐进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1,377,0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202,0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0%。

表决结果:当选。

1.02关于选举沈潇健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1,377,0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202,0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0%。

表决结果:当选。

1.03关于选举李志洋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1,377,0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202,0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0%。

表决结果:当选。

1.04关于选举申雷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1,377,0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202,0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0%。

表决结果:当选。

1.05关于选举杨亮亮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1,377,0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202,0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0%。

表决结果:当选。

1.06关于选举庞继锋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1,377,0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202,0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0%。

表决结果:当选。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逐项表决,王颖秀、苏秉华、林俊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01关于选举王颖秀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1,377,0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202,0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0%。

表决结果:当选。

2.02关于选举苏秉华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1,377,0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202,0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0%。

表决结果:当选。

2.03关于选举林俊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1,377,0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202,0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0%。

表决结果:当选。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

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逐项表决,徐学恩、闫磊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3.01关于选举徐学恩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1,377,0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6%。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202,0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9%。

表决结果:当选。

3.02关于选举闫磊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1,377,0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6%。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202,0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9%。

表决结果:当选。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1,37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7%;反对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20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27%;反对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表决结果:通过。

5.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1,37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7%;反对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20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27%;反对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表决结果:通过。

6.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1,37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7%;反对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20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27%;反对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7.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2,04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0%;反对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36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2%;反对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28%;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关联股东北京联众永盛科贸有限公司、徐进、珠海晓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李志洋、申雷、杨亮亮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股份数为29,332,000股。

8.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1,37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7%;反对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20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27%;反对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9.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1,37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7%;反对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20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27%;反对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10.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1,37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7%;反对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20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27%;反对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1.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1,37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7%;反对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20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27%;反对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2.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1,37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7%;反对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20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27%;反对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表决结果:通过。

13.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1,37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7%;反对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20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27%;反对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表决结果:通过。

14.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1,37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7%;反对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20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27%;反对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5.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1,37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7%;反对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20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27%;反对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6.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1,37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7%;反对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20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27%;反对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7.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1,37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7%;反对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20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27%;反对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四、 律师见证情况

1.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2. 见证律师姓名:陈凯、李博然

3.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 备查文件

1.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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