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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木股份: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16

证券代码:301110 证券简称:青木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4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6日(星期一)13: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16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广州大道南敦和路189号海珠科技园二期1号楼四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吕斌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6人,代表股份50,001,19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5.0018%。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代表共7名(代表11名股东),代表股份数为48,0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2,001,19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001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人,代表股份2,501,19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751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50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75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2,001,19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0018%。

3、出席和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代表人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审议结果:本议案获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0,001,0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审议结果:本议案获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0,001,0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审议结果:本议案获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0,001,0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审议结果:本议案获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0,001,0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01,09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0%;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审议结果:本议案获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0,001,0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01,09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0%;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审议结果:此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议案获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01,09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0%;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审议结果:本议案获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吕斌、卢彬、孙建龙、刘旭晖、广州市允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市陌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同意8,226,0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8%;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01,09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0%;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审议结果:本议案获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监事2022年度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审议结果:本议案获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0,001,0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01,09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0%;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审议结果:本议案获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0,001,0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审议结果:此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议案获通过。

(十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并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12.1《关于修改<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50,001,0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审议结果:此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议案获通过。

12.2《关于修改<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0,001,0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审议结果:此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议案获通过。

12.3《关于修改<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0,001,0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审议结果:此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议案获通过。

12.4《关于修改<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审议结果:本议案获通过。

12.5《关于修改<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0,001,0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审议结果:本议案获通过。

12.6《关于修改<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0,001,0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审议结果:本议案获通过。

12.7《关于修改<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0,001,0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审议结果:本议案获通过。

12.8《关于修改<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审议结果:本议案获通过。

12.9《关于修改<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0,001,0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审议结果:本议案获通过。

12.10《关于修改<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0,001,0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审议结果:本议案获通过。

12.11《关于制定<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0,001,0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审议结果:本议案获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文豪、杨波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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