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04 证券简称:嘉益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2
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已于2022年4月26日以公告形式发出,具体内容详见当日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现场会议于2022年5月16日下午14:00在公司行政楼二楼会议室召开。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6人,共持有(或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75,050,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75.0505%。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4人,代表股份16,456,7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4567%;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2人,代表公司股份50,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5%。
本次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因董事长戚兴华先生未参加现场会议,全体董事推举董事金学军先生主持会议。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师出席了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表决并审议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5,01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67%;反对3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000股,占参会中小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6436%;反对32,500股,占参会中小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35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会中小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5,01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67%;反对3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000股,占参会中小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6436%;反对32,500股,占参会中小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35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会中小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表决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会议上进行了述职。
3、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5,01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67%;反对3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000股,占参会中小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6436%;反对32,500股,占参会中小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35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会中小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5,01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67%;反对3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000股,占参会中小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6436%;反对32,500股,占参会中小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35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会中小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5,01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67%;反对3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4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000股,占参会中小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6436%;反对32,500股,占参会中小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35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会中小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5,01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67%;反对3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000股,占参会中小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6436%;反对32,500股,占参会中小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35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会中小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5,01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67%;反对3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000股,占参会中小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6436%;反对32,500股,占参会中小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3564%;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会中小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5,01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67%;反对3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000股,占参会中小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6436%;反对32,500股,占参会中小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35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会中小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5,01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67%;反对3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000股,占参会中小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6436%;反对32,500股,占参会中小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35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会中小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指派刘思阳、周媛媛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