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08 证券简称:中际旭创 公告编号:2022-062
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6日(星期一)下午14:00,会期半天。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龙口市诸由观镇驻地公司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由公司董事长王伟修先生主持
6、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1日(星期三)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4人,代表股份312,947,79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9.134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165,010,97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0.635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147,936,82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8.499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6人,代表股份109,868,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3.739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6人,代表股份32,134,61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0185%。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人,代表股份77,733,68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9.7208%。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山东龙博律师事务所律师等有关人员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12,855,6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05%;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弃权90,19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9,776,1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61%;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8%;弃权90,19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21%。
2、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12,855,6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05%;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弃权90,191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9,776,1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61%;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8%;弃权90,19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21%。
3、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12,855,6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05%;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弃权90,19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9,776,1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61%;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8%;弃权90,19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21%。
4、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12,114,3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337%;反对743,2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375%;弃权90,19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9,034,83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414%;反对743,2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765%;弃权90,19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21%。
5、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12,940,0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5%;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弃权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9,860,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0%;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8%;弃权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2%。
6、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12,855,6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05%;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弃权90,19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9,776,1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61%;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8%;弃权90,19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21%。
7、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12,940,0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5%;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弃权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9,860,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0%;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8%;弃权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2%。
8、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12,648,6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44%;反对293,4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38%;弃权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9,569,16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77%;反对293,43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671%;弃权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2%。
9、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互相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261,810,9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3.6596%;反对51,131,1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3386%;弃权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731,43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3.4562%;反对51,131,16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6.5386%;弃权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2%。
10、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12,784,2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77%;反对7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5%;弃权90,19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9,704,7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11%;反对73,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68%;弃权90,19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21%。
11、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12,940,0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5%;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弃权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9,860,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0%;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8%;弃权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2%。
12、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263,985,9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4.3546%;反对48,956,1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5.6436%;弃权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906,43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4359%;反对48,956,16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5590%;弃权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山东龙博律师事务所张圣瀑律师、赵秋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山东龙博律师事务所关于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0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