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共
页
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对公司于2022年5月1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及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审议,我们认为聘任刘建波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其教育背景、从业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等方面均能够胜任其作为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要求。我们同意《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二、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审议,我们认为李阳照先生、聂小建先生、周湘荣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三、关于指定周湘荣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周湘荣先生代行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职责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关于指定周湘荣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
四、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经审议,我们认为聘任周湘荣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其教育背景、从业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等方面均能够胜任其作为财务负责人的职责要求;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页共
页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具备担任财务负责人的资格和能力。我们同意《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
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系《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陆华明王龙基马捷
日期:202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