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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新股份:关于公司董事长及全资孙公司为母公司债务展期提供担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17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长及全资孙公司为母公司债务展期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概述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16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长及全资孙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12)。为缓解资金流动性,公司于2021年5月向浙江千虹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千虹”)借款2,500万元(利率为万分之八每日),于2022年2月向浙江千虹借款3,500万元(借款利率为15.40%每年)。截至2022年5月15日,上述借款本金及利息合计人民币67,376,559.36元,公司董事长李化春先生及公司全资孙公司宁夏揭阳中源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揭阳”)以其全部财产为公司上述债务包括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

因受新冠疫情防疫政策影响,公司正在推进的资产交割工作进度受限,导致对应回款推迟。为了确保公司近期资金流动性的充沛,且对比了多种融资渠道后,公司决定与浙江千虹于2022年5月13日签署《债权延期协议》,浙江千虹同意给予公司上述借款延长至2022 年11 月15日一次性清偿全部本金,即人民币67,376,559.36 元;本次展期按年化15.4%(日利率为15.40%/360)计息,公司按季度向浙江千虹支付利息。公司董事长李化春先生及公司全资孙公司宁夏揭阳继续为本次《债权延期协议》项下公司的债务,包括借款本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担保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公司董事长李化春先生以及宁夏揭阳为上述事项提供担保时,不向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属于上市公司全资孙公司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提供担保,本次担保已履行宁夏揭阳内部审批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1890815XU法定代表人:李化春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笋西社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一期五层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注册资本:人民币188241.1872万元成立日期:1995年12月20日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新能源充电设施的投资;新能源光伏发电设施的投资;停车场的投资;新能源汽车的投资;电力储能设备的投资与技术开发;电力储能系统软件的技术开发;防腐、防水、粘胶高分子材料及涂料,汽车尾气净化产品、清洁养护产品、美容美化产品、油品添加剂(不含危险化学品)、制动液产品,气雾剂及日用化学品,精密包装制品(含注塑),生物降解新材料及其制品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及销售;商业经营管理。(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新能源充电设施、新能源光伏发电设施的建设与运营;停车场的建设与运营;新能源汽车的租赁、运营(不含金融租赁);电力储能设备的生产与销售;防腐、防水、粘胶高分子材料及涂料,汽车尾气净化产品、清洁养护产品、美容美化产品、油品添加剂(不含危险化学品)、制动液产品,气雾剂及日用化学品,精密包装制品(含注塑),生物降解新材料及其制品的生产;非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经审计)2022年3月31日/2022年1-3月(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2,095,702,150.482,060,700,933.95
负债总额845,112,605.56824,279,950.81

归母净资产

归母净资产1,215,795,628.281,179,637,429.68
资产负债率40.33%40.00%
营业收入339,869,916.9163,235,313.51
利润总额-503,149,641.04-36,708,620.3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496,863,520.06-36,158,198.60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董事长李化春先生及宁夏揭阳愿意为本次《债权延期协议》项下公司的债务,包括借款本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担保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无论债务是否存在其他担保措施(包括抵押、质押、保证、留置),浙江千虹均有权直接向李化春先生或宁夏揭阳主张清偿全部债务。本担保在浙江千虹转让债权时继续有效。

四、本次担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董事长李化春先生以及宁夏揭阳为上述事项提供担保时,不向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公司全资孙公司宁夏揭阳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可控,有利于缓解公司日常经营流动性紧缺的压力,保障公司持续、稳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人民币2,715.85万元,占公司 2021 年度报告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23%;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无担保。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无逾期。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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