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75 证券简称:高凌信息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二年五月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 录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1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3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5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5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9
议案三: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12
议案四: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 17
议案五: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 19
议案六:关于《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 20
议案七:关于公司2022年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21
议案八:关于公司2022年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22
议案九: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3
议案十: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24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本次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本次会议的顺利进行,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保证本次会议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先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每次发言原则上不超过 5 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表决票未填、错填、多填、字迹无法辨认或没有投票人签名的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二、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十三、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2年 4 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十四、特别提醒:疫情防控期间,建议各位股东尽量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确需现场参会的,请按照《关于召开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关于疫情防控的要求提供核酸检测报告,务必确保本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参会当日须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在公司园区内和公众场合必须正确佩戴口罩,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健康码、行程码验证等相关防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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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23日14点00 分
2、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珠海市南屏科技工业园屏东一路一号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23日
至2022年5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4、会议召集人: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冯志峰先生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逐项审议各项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A股股东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 | 《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2 | 《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3 | 《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4 | 《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5 |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 √ |
6 | 《关于<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 √ |
7 | 《关于公司2022年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 |
8 | 《关于公司2022年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 |
9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10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六)针对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主持人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十) 见证律师宣读见证意见;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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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
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董事会职权,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的实施,不断规范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作出《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请见附件。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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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2022年5月23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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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董事:
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董事会职权,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的实施,不断规范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公司董事会2021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1 年度公司经营情况
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9,525.00万元,同比增长24.5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893.02万元,同比增长8.7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247.81万元,同比增长7.88%。
二、 2021 年度董事会主要工作情况
1、董事会召开情况
2021年,公司董事会严格依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召集召开会议,对审议事项进行充分论证、谨慎决策。公司在2021年度共召开 7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53项议案。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权限范围内的重大事项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报告期内,董事会具体召开及决策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21/2/20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2021/3/10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2021/3/28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2021/4/12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2021/5/31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2021/9/17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会议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会议 | 2021/10/11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2、董事会贯彻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集召开5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均获通过,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执行或实施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或授权办理的事项,使股东大会的决议得到全面落实,公司董事会依法务实高效执行,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进而充分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
3、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规范运作。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战略委员会会议1次,各位委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勤勉地行使相关职权和履行相应的义务。
4、董事会履职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 能够主动关注公司经营管理信息、财务状况、重大事项等, 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 均能深入讨论, 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建言献策, 做出决策时充分考虑股东的利益和诉求, 切实增强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推动公司生产经营各项工作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5、 董事会成员变动情况
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成员未发生变更。
6、公司规范化治理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规范治理架构, 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 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三、2022年董事会重点工作
2022 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规则的要求,继续发挥董事会在公司科学决策、规范管理、风险控制、股东回报、社会责任等方面的领导和监督作用,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战略,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和治理决策水平,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
1、持续完善公司治理,规范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董事会将坚持依法合规运作,有效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等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优化内部控制环境,提升内部控制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各类风险,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同时,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公司相关信息,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增强公司透明度,保护投资者权益。
2、健全公司管理体系,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根据市场环境、行业发展以及公司发展战略,公司将健全管理架构,优化经营管理方式,持续梳理各项制度,完善业务流程,实行精益化管理,全面实施降本增效,提升管理效率,持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增强公司综合竞争能力,从而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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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
议案二:
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1 年度,公司监事会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监事会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公司监事会根据2021年度的工作情况及2022年的工作计划,作出《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对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主要工作进行了回顾、总结,并提出了2022年度的工作任务,具体内容请见附件。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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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 事 会2022年5月23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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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本着为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定期对公司日常经营和财务状况进行检查,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履职的合法合规性进行有效监督,切实维护股东、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规范健康发展。现将 2021年度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计召开了3次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 召开时间 | 会议决议 |
第二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 | 2021年2月20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议案》等12个议案,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第二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 | 2021年5月31日 |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等4个议案,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
第二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 | 2021年9月17日 | 审议通过《关于审核确认并报出2018年1月至2021年6月财务报告的议案》,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
二、监事会履行职责的情况
(一)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及公司管理制度等进行了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董事会、股东大会运作规范、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董事会能够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 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体系、定期报告等进行了认真的监督、检查和审核, 监事会认为: 公司严格遵守《会计法》等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运作规范; 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内部控制情况
2021年度,公司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治理及生产经营管理的各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了保证。
(四)关联交易情况
2021年,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的履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按公平的市场交易原则进行,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关联方占用资金、对外担保情况
2021 年,公司不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不存对外担保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 2022 年工作计划
2022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认真贯彻《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积极履行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监事会成员将进一步加强自身学习,强化监督管理职能,与董事会一起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确保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执行,防范和降低公司风险,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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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 事 会
议案三:
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在公司董事会领导下,面对2021年错综复杂的外部环境,公司经营管理层克服种种不利因素,积极开展了各项工作,依据一年来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结合公司报表数据,编制了《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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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2022年5月23日
附件: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已完成2021年度财务决算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容诚审字[2022]518Z0120号《审计报告》。会计师的审计意见: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高凌信息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现将2021年合并财务报表反映的主要财务数据报告如下:
1、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1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万元
经营指标 | 2021年 | 2020年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49,525.00 | 39,757.86 | 24.57% |
利润总额 | 13,034.84 | 12,481.43 | 4.43% |
净利润 | 11,847.74 | 10,907.43 | 8.62% |
总资产 | 91,770.19 | 88,895.14 | 3.23% |
净资产 | 68,535.80 | 60,271.82 | 13.7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737.32 | 6,219.73 | 88.71% |
(1)2021年公司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增加9,767.14万元,上升24.57%,主要系网络内容安全业务、环保物联网应用业务增加所致。
(2)2021年年末净资产总额较期初增加8,263.98万元,增幅13.71%,主要系公司2021年净利润增加所致。
(3)2021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5,517.59万元,增幅88.71%,主要系军用电信网通信设备业务回款增加所致。
1.2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1年 | 2020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71 | 1.74 | -1.72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71 | 1.74 | -1.7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47 | 1.51 | -2.6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8.76 | 25.18 | -6.4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6.17 | 21.87 | -5.70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16.13 | 15.48 | 0.65 |
2、 主要财务经营指标变动情况
2.1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91,770.19万元,主要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 | 2020年 | 同比增减 | 变动比例 |
货币资金 | 26,316.14 | 44,375.42 | -18,059.28 | -40.7%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6,647.86 | 2,000.00 | 24,647.86 | 1232.39% |
应收票据 | 457.15 | 1,614.63 | -1,157.48 | -71.69% |
应收账款 | 9,843.52 | 9,321.15 | 522.37 | 5.60% |
预付款项 | 660.46 | 1,682.08 | -1,021.62 | -60.74% |
其他应收款 | 361.75 | 604.42 | -242.67 | -40.15% |
存货 | 20,266.72 | 24,177.21 | -3,910.49 | -16.17% |
其他流动资产 | 615.53 | 250.42 | 365.11 | 145.8% |
流动资产合计 | 85,169.13 | 84,025.33 | 1,143.80 | 1.36% |
固定资产 | 2,815.97 | 3,026.51 | -210.54 | -6.96% |
在建工程 | - | 45.91 | -45.91 | -100.00% |
使用权资产 | 791.96 | 791.96 | 不适用 | |
无形资产 | 661.77 | 485.78 | 175.99 | 36.23% |
长期待摊费用 | 433.84 | 64.95 | 368.89 | 567.96%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845.58 | 1,246.65 | 598.93 | 48.04%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51.93 | - | 51.93 | 不适用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6,601.05 | 4,869.81 | 1,731.24 | 35.55% |
资产总计 | 91,770.19 | 88,895.14 | 2,875.05 | 3.23% |
主要变动原因说明:
(1)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系购买结构性存款,导致货币资金
大幅下降、交易性金融资产大幅增加。
(2)应收票据:主要系普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及中国电信集团系统集成有
限责任公司应收票据到期所致。
(3)预付账款:主要系上期预付货款已到货所致。
(4)存货:主要系报告期前在交付中的大额合同在报告期交付完成,发出商品结转至主营成本,导致存货总额有所减少。
(5)使用权资产:主要系本期适用新租赁准则所致。
(6)长期待摊费用:主要系子公司信大网御新租赁办公大楼的房屋装修费所致。
(7)递延所得税资产:主要系子公司信大网御可弥补亏损增加所致。
2.2负债构成及变动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负债总额为23,234.39万元,主要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 | 2020年 | 同比增减 | 变动比例 |
应付账款 | 3,362.56 | 2,646.21 | 716.35 | 27.07% |
合同负债 | 13,309.58 | 20,250.79 | -6,941.21 | -34.28% |
应付职工薪酬 | 2,960.08 | 2,520.60 | 439.48 | 17.44% |
应交税费 | 1,454.27 | 1,819.35 | -365.08 | -20.07% |
其他应付款 | 958.41 | 792.28 | 166.13 | 20.97%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19.54 | - | 319.54 | 不适用 |
其他流动负债 | 56.10 | 158.31 | -102.21 | -64.56% |
流动负债合计 | 22,420.55 | 28,187.55 | -5,767.00 | -20.46% |
租赁负债 | 497.22 | 497.22 | 不适用 | |
递延收益 | 219.04 | 329.35 | -110.31 | -33.49%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97.58 | 106.43 | -8.85 | -8.32%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813.83 | 435.78 | 378.05 | 86.75% |
负债合计 | 23,234.39 | 28,623.32 | -5,388.93 | -18.83% |
主要变动原因说明:
(1)应付账款:主要系业务增加,采购量增加所致。
(2)合同负债:主要系预收合同款项减少所致。
(3)应付职工薪酬:主要系本年人工成本上涨,人员规模平均水平较去年
增加所致。
(4)应交税费:主要系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以前年度的75%提高到
100%,本期应交企业所得税减少所致。
(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系适用新租赁准则后,在一年内到期的租
赁负债重分类所致。
(6)租赁负债:系本期适用新租赁准则所致。
2.3净资产变动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净资产68,535.80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8,263.98万元,主要是2021年净利润增加所致。
2.4经营成果情况
2021年度公司营业收入49,525.00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9,767.14万元,上升24.57%,净利润11,847.74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940.31万元,上升8.62%。
单元:万元
项目 | 2021年 | 2020年 | 同比增减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49,525.00 | 39,757.86 | 9,767.14 | 24.57% |
营业成本 | 21,476.26 | 14,564.41 | 6,911.85 | 47.46% |
税金及附加 | 403.60 | 364.98 | 38.62 | 10.58% |
销售费用 | 4,097.69 | 3,377.78 | 719.91 | 21.31% |
管理费用 | 3,696.05 | 3,021.69 | 674.36 | 22.32% |
研发费用 | 7,988.01 | 6,152.75 | 1,835.26 | 29.83% |
财务费用 | -316.16 | -382.26 | 66.10 | -17.29% |
其他收益 | 1,358.05 | 1,575.41 | -217.36 | -13.80% |
投资收益 | 608.30 | 241.41 | 366.89 | 151.98%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91.71 | - | 91.71 | |
信用减值损失 | 737.25 | 565.12 | 172.13 | 30.46% |
资产减值损失 | 361.74 | 1,319.45 | -957.71 | -72.58% |
(1)2021年度公司营业收入49,525.00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9,767.14万元,上升24.57%,主要系环保物联网应用、网络内容安全和网络空间内生安全业务的收入同比增长。
(2)2021年公司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6,911.85万元,上升47.46%, 主要系公司本期营业收入增加,相对应营业成本也增加所致。
(3)2021年度销售费用4,097.69万元,较2020年的3,377.78万元,增加了719.91万元,增幅21.31%,主要系收入增加,售后费用、中介服务费(中标服务费)相应增加所致;同时本期工资提薪,职工薪酬相应增加所致。
(4)2021年度管理费用3,696.05万元,较2020年的3,021.69万元,增加了674.36万元,增幅22.32%,主要系本期工资成本增加,职工薪酬增加金额较大;同时本期固定资产增多,折旧摊销金额较大所致。
(5)2021年度研发费用7,988.01万元,较2020年的6,152.75万元,增加了1,835.26万元,增幅29.83%,主要系随着业务的增长,研发投入加大所致,
研发人员职工薪酬、研发材料、研发资产折旧增加所致。
(6)2021年度财务费用-316.16万元,较2020年的-382.26万元,增加了
66.10万元,主要系公司于2021年1月1日适用新租赁准则,将经营租赁确认为使用权资产,其中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于本期摊销确认的财务费用。
(7)2021年度投资收益608.3万元,较2020年增加了366.89万元,增幅
151.98%,主要系本年购买结构性存款增多。
(8)2021年度信用减值损失较2020年增加了172.13万元,增幅30.46%,主要本期营业收入增加,相应应收账款增加,导致信用减值损失较去年增加。
(9)2021年公司资产减值损失较2020年减少957.71万元,下降72.58%,主要系公司本期销售增长,消耗库存,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减少所致。
2.5现金流量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 | 2020年 | 同比变动 | 变动比例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0,524.32 | 42,778.31 | 7,746.01 | 18.1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8,787.00 | 36,558.58 | 2,228.42 | 6.1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737.32 | 6,219.73 | 5,517.59 | 88.71%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0,565.12 | 86,846.62 | 13,718.50 | 15.8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26,147.19 | 82,579.65 | 43,567.54 | 52.7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582.07 | 4,266.97 | -29,849.04 | -699.54%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 21,107.10 | -21,107.10 | -1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411.73 | 4,437.21 | -25.48 | -0.57%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411.73 | 16,669.89 | -21,081.62 | -126.47%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8,256.47 | 27,156.59 | -45,413.06 | -167.23% |
主要变动原因说明: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主要系销售规模增长、回款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主要系本期购买结构性存款增加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主要系2020年度收到投资款所致。
议案四:
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已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编制《2021 年年度报告》及《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4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及《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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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2022年5月23日
议案五: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1 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18,930,163.25 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205,319,284.73元。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元(含税)。以目前总股本92,906,379股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6,453,189.5(含税),占公司 2021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9.06%。2021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议案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本议案所述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2-016)。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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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2022年5月23日
议案六:
关于《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1 年度较好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各项工作职责,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发表客观、审慎的独立意见,为公司经营发展提出了宝贵的建议,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独立董事现就 2021 年度履职情况向股东大会作出报告。
本议案所述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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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2022年5月23日
议案七:
关于公司2022年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岗位主要职责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及周边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2年董事薪酬方案如下:
1、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薪酬
(1)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2)未在公司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公司发放董事津贴6万元整(含税)/年。
2、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
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的津贴标准为7.2万元(含税)/年。
上述人员薪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董事因改选、任期内离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公司2022年董事薪酬方案实施时间为: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本议案所述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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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2022年5月23日
议案八:
关于公司2022年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岗位主要职责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及周边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2年监事薪酬方案如下:
(1)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
(2)未在公司任其他职务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
公司2022年监事薪酬方案实施时间为: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月 31 日。
本议案所述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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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 事 会2022年5月23日
议案九: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质,在公司2021 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有利于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经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2年度财务审计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度审计费。本议案所述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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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2022年5月23日
议案十: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2号)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修订说明,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修改前 | 修改后 |
新章程增加一条,列为第十二条 |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6个月时间限制。 …… | 第三十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以及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卖出该股票不受 6 个月时间限制。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 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 |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十七)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 |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十七)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 |
第四十一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10%的担保;
(二)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提供担保总额,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
供的担保;
(四)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过3000万元;
(五)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
的担保;
(七)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
其他担保情形。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时,必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股东大会审议前款第五项担保事项时,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或者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第四十一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二)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提供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过3000万元; (五)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 (七)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情形。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时,必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股东大会审议前款第五项担保事项时,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或者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 第四十二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二)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提供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过3000万元; (五)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 (七)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情形。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时,必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股东大会审议前款第五项担保事项时,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或者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违反本章程明确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审批对外担保权限的,公司应当追究责任人的相应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
第七十七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
(三)本章程的修改;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
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
(五)股权激励计划;
(六)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的,
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第七十七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 (三)本章程的修改;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 (五)股权激励计划; (六)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 第七十八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二)公司的分立、分拆、合并、解散和清算; (三)本章程的修改;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 (五)股权激励计划; (六)制定或修改利润分配相关政策 (七)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
第七十八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 第七十九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该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 |
除修改上述条款内容、条款编号和索引及自动调整目录页码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已于2022年4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查阅。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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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2022年5月23日
保护机构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除法定条件外,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 |
第一百四十四条 监事应当保证公司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 第一百四十五条 监事应当保证公司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
第二百零七条 本章程及其附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于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上市之日生效并正式施行,另需及时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 第二百零八条 本章程应经股东大会决议批准之日起生效,另需及时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