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76 证券简称:新北洋 公告编号:2022-033债券代码:128083 债券简称:新北转债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3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3日9:15至15:00期间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昆仑路126号新北洋行政办公楼七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丛强滋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5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87,450,8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87%。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9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61,782,4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96%;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4名,代表有表决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权股份数25,668,3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2%。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37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9,099,1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4%。
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三、会议表决情况
1、审议并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86,795,949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22%;反对12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4%;弃权53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44%。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2、审议并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86,795,949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22%;反对12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4%;弃权53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44%。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3、审议并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86,804,849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53%;反对115,9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3%;弃权53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44%。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4、审议并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1年度净利润为161,476,849.25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6,147,684.93元、5%的任意盈余公积8,073,842.46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687,524,331.35元,2021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24,779,653.21元。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22年3月31日总股本665,722,196股扣除同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6,050,000股后的659,672,19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息2元(含税)。上述分配方案合并计算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31,934,439.20元,剩余可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17,010,563.48元(不含交易费用)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公司2021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因此公司2021年度现金分红共计148,945,002.68元。
由于公司可转债处于转股期及存在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公司股本存在变动的可能。公司最终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数量为基数进行现金分红,分配比例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286,870,149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80%;反对115,9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3%;弃权46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1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8,518,4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044%;反对115,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983%;弃权46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973%。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5、审议并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86,795,949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22%;反对12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4%;弃权53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4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8,444,2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494%;反对12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289%;弃权53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217%。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6、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86,795,949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22%;反对12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4%;弃权53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4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8,444,2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494%;反对12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289%;弃权53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217%。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7、审议并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286,804,849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53%;反对115,9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3%;弃权53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44%。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8、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8.1公司与威海北洋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之间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194,122,709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72%;反对12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1%;弃权46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8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8,509,5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9738%;反对12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289%;弃权46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973%。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8.2公司与山东华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284,080,649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29%;反对185,8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3%;弃权40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1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8,509,5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9738%;反对185,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385%;弃权40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877%。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8.3公司与威海星地电子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194,122,709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72%;反对12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1%;弃权46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8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8,509,5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9738%;反对12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289%;弃权46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973%。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8.4公司与南京百年银行设备开发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之间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表决结果:同意286,861,249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49%;反对12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4%;弃权46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17%。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8,509,5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9738%;反对12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289%;弃权46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973%。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8.5公司与北京华信创银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表决结果:同意286,861,249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49%;反对12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4%;弃权46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1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8,509,5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9738%;反对12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289%;弃权46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973%。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8.6公司与山东通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286,861,249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49%;反对12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4%;弃权46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1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8,509,5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9738%;反对12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289%;弃权46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973%。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8.7公司与威海优微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284,080,649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29%;反对12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8%;弃权46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3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8,509,5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9738%;反对12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289%;弃权
46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973%。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其中,关联股东对本议案相关表决项已回避表决。
9、审议并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85,269,549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412%;反对1,716,5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71%;弃权46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17%。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6,917,8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5039%;反对1,716,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8988%;弃权46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973%。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10、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86,795,949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22%;反对12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4%;弃权53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4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8,444,2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494%;反对12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289%;弃权53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217%。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11、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1.1修订《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同意286,861,249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49%;反对12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4%;弃权46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1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8,509,5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9738%;反对12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289%;弃权46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973%。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11.2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285,269,549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412%;反对1,716,5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71%;弃权46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1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6,917,8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5039%;反对1,716,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8988%;弃权46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973%。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11.3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285,269,549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412%;反对1,716,5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71%;弃权46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1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6,917,8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5039%;反对1,716,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8988%;弃权46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973%。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11.4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285,269,549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412%;反对1,716,5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71%;弃权46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1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6,917,8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5039%;反对1,716,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8988%;弃权46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973%。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11.5修订《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285,269,549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412%;反对1,716,5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71%;弃权464,8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17%。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6,917,8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5039%;反对1,716,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8988%;弃权46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973%。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11.6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285,269,549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412%;反对1,716,5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71%;弃权46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1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6,917,8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5039%;反对1,716,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8988%;弃权46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973%。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12、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86,861,249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49%;反对12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4%;弃权46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1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8,509,5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9738%;反对12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289%;弃权46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973%。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13、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85,478,449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138%;反对1,911,4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49%;弃权6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2%。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法律顾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胡家军律师、顾慧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关于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