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坚持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对公司下列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就会议中所涉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董事会向我们提供的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经审阅,我们认为:
1、本次董事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2、本次公司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发现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均具备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3、经了解相关人员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等详细信息,我们认为本次公司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能够胜任公司相应职务。 综上,我们同意聘任唐岳为公司总裁兼CEO,曾凡云为公司执行总裁兼国内销服总裁,周飞跃为投资与发展总裁、董事会秘书,肖云红为财经总裁、财务总监,周婧颖为人力与行政总裁,蔡大宇为国际销服总裁,田连族为制造交付总裁,任期
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此页无正文,为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危 平:
王善平:
张早平:
张南宁:
张少球:
202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