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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天新材:关于在安徽定远县投资建设回天锂电新材料产业园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13

证券代码:300041 证券简称:回天新材 公告编号:2022-27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安徽定远县投资建设回天锂电新材料产业园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22年5月13日,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安徽定远县投资建设回天锂电新材料产业园的议案》。根据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在安徽定远县投资建设年产7.5万吨锂电新材料产业园项目(以下简称“该投资项目”),项目总投资约6亿元,分两期实施;公司拟在当地注册全资子公司“安徽回天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回天”)作为该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与定远县人民政府就本次投资事项签订了《投资协议书》。本次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年产7.5万吨锂电新材料产业园项目

2、项目实施地点:安徽省滁州市定远盐化工业园

3、项目建设内容:(1)一期建设年产3万吨锂电池电极胶粘剂和特种硅树脂项目(其中锂电池电极胶粘剂1.5万吨,特种硅树脂1.5万吨),约用地130亩,计划投资3.0亿人民币。(2)二期建设年产4.5万吨锂电池电极胶粘剂和特种硅树脂项目(其中锂电池电极胶粘剂3万吨,特种硅树脂1.5万吨),约用地88亩,计划投资3.0亿。(3)锂电新材料项目生产车间及研发中心、中试线、办公楼等配套设施。(4)其他符合定远盐化工业园规划和环评的项目建设内容。

4、项目投资额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约人民币6亿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5、项目实施主体:公司拟以现金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安徽回天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为该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安徽回天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安徽回天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 所: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洛河路以东、盐化大道以北

法定代表人:章力

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密封胶制造;高性能密封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

以上公司注册信息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

三、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定远县人民政府

乙方: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7.5万吨锂电新材料产业园项目。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约6亿元,共分两期实施。

项目选址:本项目拟选址在定远盐化工业园,规划用地218亩,具体面积及地块编号等以挂牌或拍卖公告为准。在本协议签订后6个月内,甲方完成项目供地程序。

建设内容:(1)一期建设年产30000吨锂电池电极胶粘剂和特种硅树脂项目,约用地130亩,计划投资3.0亿人民币。(2)二期建设年产45000吨锂电池电极胶粘剂和特种硅树脂项目,约用地88亩,计划投资3.0亿。(3)锂电新材料项目生产车间及研发中心、中试线、办公楼等配套设施。(4)其他符合定远盐化工业园规划和环评的项目建设内容。

(二)扶持政策

甲方根据当地招商引资政策,对乙方在项目建设、科技研发、人才引进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三)甲方主要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需为乙方在定远盐化工业园提供三类工业用地约218亩(最终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用于锂电新材料项目建设,土地供应方式为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出让价格为11.2万元/亩,使用年限为50年。

2、甲方提供给乙方的项目确保做到“七通一平”;供电、供水、排水、供气、

供热、通讯通到乙方厂区红线边,红线以内的管道和线路由乙方负责。10KV高压业扩部分由甲方负责投资,以开关房作为业扩投资分界点,高压开关出线电缆01头之前电力设施及开关房土建部分由甲方投资建设,高压开关出线电缆01头及之后电力设施由乙方投资建设。甲方承诺为乙方提供三级污水排放的处理支撑,确保项目排污需求。

3、甲方指定盐化管委会作为乙方投资项目的具体帮办单位,并确定项目帮办人。在法定权限内协助乙方迅速、高效的办理项目所需的立项、环评、安评、规划、施工许可、工商注册、消防等行政审批手续,使项目享有“绿色通道”的待遇。

(四)乙方主要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后60日内,提交在定远县境内注册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实体公司的申请资料,并在甲方支持下办理相关行政审批手续。

2、乙方承诺:一期项目在项目施工许可证办理完成后3个月内开工建设,在开工后16个月内完成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在开工后18个月内实现正式投产。二期项目将在一期项目正式投产运行后12个月内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后12月内完成建设投产。双方同意:如因疫情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项目建设出现阶段性困难,上述建设周期应合理延长。

双方确认:(1)如乙方在一期项目施工许可证办理完毕后9个月内,仍未实际开工建设,则甲方有权依据法律规定有偿回收本协议项下土地。(2)如乙方在一期项目正式投产运行后18个月内未能实际启动二期项目建设,则甲方有权依据法律规定有偿回收乙方剩余未建土地。

3、乙方需依据定远县相关职能部门要求,依法履行行政许可、立项、环评、安评、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等项目前期手续,按工程建设计划施工。项目必须符

合环保、安全要求,依法经营、安全生产、按章纳税。

4、企业自主选择具有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厂区规划和建筑工程的设计。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总体投资强度不低于每亩200万元人民币的标准。

(五)其他约定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严重违约,守约方有权暂时中止其义务履行,要求违约方及时纠正违约行为并承担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如违约方在60日内仍未纠正其违约行为,则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及所涉及的任何协议之内容。

2、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如有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本协议在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甲乙双方盖章,且经乙方决策机构(董事会)审批通过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双方确认:在乙方项目公司依法设立后,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义务均由项目公司继受取得。

5、签订日期:2022年5月13日

四、本次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近年来随着新能源汽车产业和储能行业蓬勃发展,锂电池的市场规模稳步增长,锂电池用胶粘剂需求量稳步提升,锂电池用电极胶粘剂或将成为胶粘剂行业增长的主要驱动力之一。公司作为国内胶粘剂行业的龙头企业,高度关注新能源行业快速发展带来的机遇,不断加大对锂电池胶粘剂业务的研发投入和生产布局,本次投资的锂电池电极胶粘剂项目主要产品为SBR(丁苯橡胶)水性胶粘剂,具有较大的市场空间,项目投产后将助力公司更好地服务相关领域客户,完善公司产品结构和业务布局,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特种硅树脂是导热硅胶、硅脂、垫片等胶粘剂的关键原料,是公司有机硅系列胶粘剂产品的重要原料,公司目前对该原料主要为外购模式,也做了大量基础研究技术储备,本次投资建设特种硅树脂项目,旨在充分发挥公司研发、生产优势,提升公司供应链稳定性,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的不利影响,同时对公司开拓上游产业链及优化产业布局有着积极意义,符合公司中长期的战略发展规划。

公司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对公司目前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项目的顺利实施将会对公司长远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风险提示

1、本投资项目的实施尚须履行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等前置程序,土地使用权能否竞得、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价格及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项目建设涉及立项、环保、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还须获得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2、投资项目实施周期较长,项目建设过程中会受到工程进度、施工质量等不确定性因素影响,公司将加强相关内部控制,完善建设流程,督促建设工程保质保量如期完成。

3、新建项目可能面临政策变化、市场需求、资源配置、人力资源等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在新建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公司将积极关注政策导向,适时调整经营决策。

4、本投资项目中投资金额、建设周期等均为预估数,具体数额以后续实际情况为准,存在不确定性。同时,未来宏观经济、市场形势等变化也可能对项目经济效益的实现带来不确定性影响。

公司将积极关注该投资项目的后续进展,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投资协议书》。

特此公告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2年5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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