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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光股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13

证券代码:301092 证券简称:争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0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1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管理。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1年10月21日-2022年4月21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及程序

1、核查对象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已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于2022年5月13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1、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经核查,在自查期间内幕信息知情人中涉及的股份变动情况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股东限售股的登记所致。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保荐券商,此次在自查期间的股份变动情况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股东限售股的登记及上市首日卖出股份,不存在其他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综上,上述内幕信息知情人均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2、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经核查,在自查期间部分激励对象中涉及的股份变动情况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股东限售股的登记所致。孙鸿卫、戴天杰、李永明3名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的股票交易系其基于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及个人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的投资行为,在买卖公司股票前未知悉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信息,亦未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获悉公司任何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除上述人员外,其余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核查结论

公司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筹划、论证过程中已按照相关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了接触到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能够接触内幕信息的相关人员及时进行了登记。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公司内幕信息知

情人及激励对象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公司相关内幕信息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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