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天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5月13日14:00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通过书面送达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董事长林文鸿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鉴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经双方充分沟通和友好协商,就终止持续督导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双方拟签订解除持续督导协议,解除持续督导关系。上述协议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提交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的议案》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为变更持续督导券商,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天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鉴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同时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要求及规定,公司拟聘请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持续督导券商,并签署持续督导协议,该协议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持续督导券商变更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持续督导券商变更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项授权决议之日起至持续督导券商变更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09)。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下无正文,为天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签署页)
林文鸿 | 林震东 | 林文炭 |
赵艳 | 曾凡跃 | 秦志光 |
窦志铭 |
天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