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现将有关统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根据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的原则,已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披露标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案件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发生的累计诉讼仲裁金额约为人民币4,319.63万元。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涉及的诉讼仲裁合计金额约为人民币2,641.84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涉及的诉讼仲裁合计金额约为人民币1,677.79万元。
具体情况详见附件: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统计表。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案件以及附表有关诉讼、仲裁案件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由于部分诉讼、仲裁案件尚未判决,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的实际情况进行会计处理。公司将积极采取诉讼、仲裁等法律途径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同时,加强与相关方沟通和协商,妥善解决诉讼、仲裁事项。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要求及时对相关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案件1至案件9相关材料。
特此公告。
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三日
附件: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统计表
序号 | 原告/申请人 | 被告/被申请人 | 案由 | 涉案金额 (万元) | 立案时间/ 送达时间 | 诉讼(仲裁)情况 |
1 | 广州市金鑫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郁金香广告传播(上海)有限公司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85.00 | 2021/5/8 | 2022年4月29日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工程款及违约金。2022年5月7日,被告已经向法院提起上诉。 |
2 | 北京北广传媒城市电视有限公司 | 郁金香广告传播(上海)有限公司 | 广告合同纠纷 | 1,352.65 | 2021/10/1 | 2022年1月27日一审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代理费用、超时投放广告费、信号传输费及违约金。2022年2月21日被告已经向法院提起上诉。 |
3 | 李瑛 | 上海新文化国际交流有限公司 | 劳动纠纷 | 53.75 | 2021/10/8 | 2021年11月25日劳动仲裁已裁决,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工资差额及赔偿金共计53.75万元。2021年12月10日被申请人已经向法院起诉,尚未开庭。 |
4 | 上海汇金百货虹桥有限公司 | 郁金香广告传播(上海)有限公司 | 租赁合同纠纷 | 20.91 | 2021/10/12 | 2022年1月4日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场违约金44,987.50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被告已经履行判决。 |
5 | 柳彬 | 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合同纠纷 | 30.00 | 2021/12/3 | 2022年4月13日双方已达成调解,由被告向原告支付奖励费及案件受理费共计20.22万元。 |
6 | 深圳市大族元亨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郁金香广告传播(上海)有限公司 | 承揽合同纠纷 | 89.60 | 2022/1/11 | 2022年2月23日双方已达成调解方案和金额,由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及质保金共计89.60万元。 |
7 | 骆艳菲 | 郁金香广告传播(上海)有限公司 | 劳动争议 | 24.31 | 2022/1/17 | 2022年3月25日仲裁委员会已开庭,尚未收到裁定书。 |
8 | 马丙苓 | 郁金香广告传播(上海)有限公司 | 劳动争议 | 21.57 | 2022/1/17 | 2022年3月25日仲裁委员会已开庭,尚未收到裁定书。 |
9 | 郁金香广告传播(上海)有限公司 | 北京爱卡焕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代理合同纠纷 | 2,641.84 | 2022/5/11 | 2022年5月9日法院已受理,尚未开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