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 3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是否有否决议案:否
是否有修改议案:否
是否有补充议案:否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 通知日:2011 年 12 月 10 日星期六
2、 召开日:2011 年 12 月 26 日星期一
3、 召集人:董事会
4、 出席人:股东及其代理人、公司部分董监高及董秘、见证律师
5、 地 点:青岛市东海西路 17 号 4 层会议室
6、 方 式:现场记名投票
二、 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 6 名,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88,649,56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73%。
三、 议案表决情况
1.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的议案(暨广东海信
增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的议案(暨
广东海信增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388,649,569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公司将变更位于青岛的液晶电视模组与整机一体化设计制造及配套建设项
目(简称“原项目”)约 37,408 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广东海信电子有限公司(简
称“广东海信”)增资,由其建设位于广东的液晶电视模组与整机一体化设计制
造及配套建设项目(简称“新项目”)
募投项目变更表:
实施 承诺投入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地点 (万元)
原项目 液晶电视模组与整机一体化 青岛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84,589.76
新项目 设计制造及配套建设项目 广东 广东海信电子有限公司 37,408.00
合计 121,997.76
广东海信增资表:
投资金额(万元) 占投资金额的比例(%) 投资方式 资金来源
增资前 1,000 100 现金 自筹
本次增资 37 408 100 现金 募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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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后 38,408 100 / /
2.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 10,134 万元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 10,134 万元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388,649,569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截至 2011 年 12 月 5 日,本公司以自有资金垫付新项目土地款 10,134 万元,
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
四、 律师见证情况
德衡律师事务所为本次会议进行法律见证并出具结论性意见认为,公司本次
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
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 备查文件目录
1. 股东大会决议
2.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 年 12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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