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2-037证券代码:833757 证券简称:天力锂能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
络投票)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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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无需其他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其他必要程序。
公告编号:2022-037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召开为: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授权委托股东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30日14:0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2年5月29日15:00—2022年5月30日15:00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
公告编号:2022-037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普通股 | 833757 | 天力锂能 | 2022年5月24日 |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公司聘请了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七) 会议地点
河南省新乡市牧野区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创业
公告编号:2022-037板上市议案延长有效期的议案》。
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6 月19 日召开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等与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议案。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中公司本次发行上市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上市相关议案之日起24 个月,即将于 2022 年 6 月19 日到期。
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事项已经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2022年第 9 次审议会议审核通过,鉴于《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中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本次发行上市的顺利推进,公司拟将上述《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决议有效期自原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到期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即有效期延长至 2023 年 6 月 19 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发行上市的其他内容不变
(二)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有关事宜延长有效期的议案》。
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19日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
公告编号:2022-037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等与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议案。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发行上市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上市具体事宜的授权期限为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上市相关议案之日起24个月,即将于2022年6月19日到期。
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事项已经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2022年第9次审议会议审核通过,鉴于《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中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授权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本次发行上市的顺利推进,公司拟将上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相关授权有效期自原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到期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有效期延长至2023年6月19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发行上市的其他内容不变。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议案序号为一;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2-037
三、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1.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4.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及上门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5.注意事项: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必须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会议入场手续。
(二) 登记时间:2022年5月27日全天、5月30日开会前半个小时
(三) 登记地点: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四、 其他
(一) 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李洪波 电话:0373-7075928 传真:
公告编号:2022-0370373-7075928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牧野区新乡化学与物理电源产业园区新七街与纬七路交叉口东南角。
(二) 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 备查文件目录
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会议决议。
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