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太龙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13

证券代码:300650 证券简称:太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0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芯星电子(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星电子”)及全芯科微电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芯科微”)近日与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炬力科技(香港)有限公司、炬力(珠海)微电子有限公司、合肥炬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炬才微电子(深圳)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为了满足关联公司的经营需要,促进公司业务的开展,公司全资子公司博思达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思达”)为芯星电子和全芯科微提供不超过100万美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属于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提供担保,已履行博思达内部审议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芯星电子(香港)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英文名称SC Electronics(HK)Limited
被担保人中文名称芯星电子(香港)有限公司
注册日期2019年3月27日
注册号码2808495
注册地址香港金钟金钟道89号力保中心1座10楼1003室
主营业务电子贸易及电子产品的设计及咨询,技术外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 (经审计)2022年03月31日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1,215.49855.94
负债总额1,199.86845.80
应收账款346.36248.94
净资产15.6310.14
项目2021年年度 (经审计)2022年1月-3月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4,333.19558.19
营业利润11.13-5.42
净利润10.21-5.42

(二)全芯科微电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全芯科微电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ET1WF66
法定代表人袁怡
注册资本650万港元
成立日期2017年10月19日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四道泰邦科技大厦12HI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通讯产品、软件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批发、零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进出口相关配套业务(涉及国营贸易、配额、许可证及专项管理规定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后经营)。
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 (经审计)2022年3月31日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5,782.644,035.81
负债总额4,683.163,092.68
应收账款1,302.892,015.60
净资产1,099.49943.13
项目2021年度 (经审计)2022年1月-3月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34,269.01901.10
营业利润352.52-156.23
净利润373.81-156.36

(三)担保人与上述被担保人股权结构如图所示:

三、担保函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范围:基于债务人(博思达)应向债权人(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履行的债务及相关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所花费的一切费用(如有)。本次担保金额的最高上限为壹佰万美元。

3、保证期间: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4、反担保条款:无。

5、担保函中的其他重要条款:

担保函自盖章之日起生效,主合同履行完毕终止时自动失效。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2年5月12日,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4,366.80万元或等值外币(不含本次担保),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3.16%。

除此之外,公司及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也无逾期担保事项,且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之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博思达签发的《担保函》。

特此公告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5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