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三只松鼠 |
保荐代表人姓名:曹宇
保荐代表人姓名:曹宇 |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
保荐代表人姓名:冷小茂 |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 工作内容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无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是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4次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 是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 0;公司在历次会议召开前就有关议案征求了保荐机构的意见,保荐机构对相关会议文件进行事前审阅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0;公司在历次会议召开前就有关议案征求了保荐机构的意见,保荐机构对相关会议文件进行事前审阅 |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 0;公司在历次会议召开前就有关议案征求了保荐机构的意见,保荐机构对相关会议文件进行事前审阅 |
5、现场检查情况 |
(1)现场检查次数 | 1次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 是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 3次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不适用 |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 无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无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1)培训次数
(1)培训次数 | 1次 |
(2)培训日期
(2)培训日期 | 2021年12月29日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上市公司再融资、并购重组的最新监管政策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等内容 |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1、信息披露
1、信息披露 | 无 | 不适用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 无 | 不适用 |
3、“三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 无 | 不适用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无 | 不适用 |
6、关联交易
6、关联交易 | 无 | 不适用 |
7、对外担保
7、对外担保 | 无 | 不适用 |
8、收购、出售资产 | 无 | 不适用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 无 | 不适用 |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 无 | 不适用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
1、关于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
排、自愿锁定股份以及相关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1、关于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以及相关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 是 | 不适用 |
2、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2、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3、关于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4、关于未能履行承诺时约束措施的承
诺
4、关于未能履行承诺时约束措施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5、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5、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6、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7、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7、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8、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8、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9、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社会保
险、住房公积金的承诺
9、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10、关于公司自有及承租房屋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11、关于公司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
(股本)时所涉个人所得税的承诺
11、关于公司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股本)时所涉个人所得税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12、关于供应商借款事宜的承诺
12、关于供应商借款事宜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 说明 |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原保荐代表人岑江华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负责公司持续督导保荐工作,中金公司指派保荐代表人冷小茂先生接替岑江华先生承担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工作。 |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 1)2021年1月18日,中国证监会向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及赵言、黄钦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2021]2号)。因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在保荐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未勤勉尽责督促发行人按照监管要求清理相关对赌协议并履行披露义务,未主动就对赌协议是否符合相关监管要求发表专项核查意见,违反了相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2)2021年11月3日,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向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1]176号),因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成本法对私募资管计划中部分资产进行估值以及存在对具有相同特征的同一投资品种采用的估值技术不一致的情况,违反了相关规定。基于此,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3)2021年12月24日,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及王晟、孙雷、赵沛霖、幸科、谢晶欣采取监管谈话监管措施的决定》([2021]61号),因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在保荐某公司申请在科创板上市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对发行人科创属性认定履行充分核查程序,主要依赖发行人提供的说明性文件得出结论性意见,相关程序及获取证据不足以支持披露内容,未能完整、准确评价发行人科创属性,违反了相关规定。基于此,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督管理措施。 就前述监管措施,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已经提交了相关整改报告或完成了相关整改。 |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
大事项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无 |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跟踪报告》的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曹 宇 冷小茂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5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