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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吉股份: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14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二零二二年五月二十日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2年5月20日14:30会议地址:贵阳市观山东路19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邓代兴先生

一、 股东资格审查与会议登记

会议开始前,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指定的工作人员对参与会议股东和代理人的股东资格进行审查,并登记股东名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出席或列席会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会议签名登记册上签名登记。

二、 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1、参与会议人员入场后由工作人员负责发放相关的会议资料,之后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介绍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的公司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会议主持人介绍本次会议的议题及表决方式。

三、 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1、逐项宣读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投票股东类型
A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3《2021年财务决算及2022年财务预算报告》
4《关于确认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及2022年度薪酬方案》
5《关于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以及2022年度拟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
6《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8《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9《关于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股东大会听取事项: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参与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对议案进行审议和发表意见。

四、 投票表决

1、在投票表决前,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以会议登记为准。

2、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投票表决。

五、 会议记录和会议决议的签署

董事会秘书负责对股东大会会议进行记录,并做成会议记录和会议决议,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董事、监事、会议主持人在会议记录上签字盖章。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董事在会议决议上签字盖章。

六、 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会议主持人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东大会决议,最后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董事会报告

报告人:公司董事长邓代兴2021年,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规定, 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恪尽职守,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各项职责,贯彻落实股东大会作出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认真研究部署公司重大生产经营事项和发展战略,较好地完成了年度经营目标,保证了公司的持续发展。

现将公司董事会2021年度的重点工作及2022年的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公司整体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实现营业收入4.36亿元,同比上年度减少0.65%;公司及下属公司全年实现烟标产品销售收入2.98亿元,同比上年度减少14.88%,框架纸等其他烟用物资销售收入2,746.94万元,同比上年度增长1.33%;实现酒盒产品销售收入9,419.29万元,同比增加117.48%;实现药标产品销售收入1,259.51万元,同比增加10.68%。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3,757.62万元,同比上年度减少12.9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339.87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71.26%。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167,911.72万元,同比上年度增加10.78%,净资产为123,483.69万元,同比上年度减少2.84%。

二、报告期内董事会工作情况

2021年共召开董事会会议12次、股东大会3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通知、召集、提案、审议、表决和记录等环节均符合有关规定。具体会议及审议通过的议案如下:

(一)2021年公司董事会召开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2021年共召开董事会会议12次,审议议案68项,各董事参会率达到100%。

序号日期会议名称审议内容
12021-01-05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1、《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的议案》; 6、《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7、《关于制定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8、《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9、《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10、《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11、《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2021-03-0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1、《关于修订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2、《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32021-03-15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1、《关于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银行理财和认购私募基金产品的议案》
42021-04-08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1、《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次会议3、《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 4、《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2020年财务决算及2021年财务预算报告》; 6、《关于确认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方案》; 7、《关于确认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津贴方案》; 8、《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的报告》; 9、《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10、《关于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以及2021年度拟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 11、《公司2020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2、《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3、《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14、《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15、《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及预留部分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16、《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7、《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8、《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19、《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52021-04-29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1、《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62021-04-30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1、《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2、《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召集人》; 3、《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4、《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5、《关于聘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及副总经理的议案》; 6、《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7、《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8、《关于收购二级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的议案》; 9、《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规模的议案》; 10、《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1、《关于修订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12、《关于修订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72021-05-18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1、《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规模的议案》; 2、《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4、《关于修订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82021-06-08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1、《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规模的议案》; 2、《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4、《关于修订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92021-07-16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1、《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102021-08-25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1、《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3、《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4、《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5、《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信用贷款融资的议案》
112021-09-10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1、《关于对上海埃延半导体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
122021-10-28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1、《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2021年公司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2021年共召开股东大会3次,审议议案23项。

序号日期会议名称审议内容
12021-01-21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1、《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5、《关于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的议案》 6、《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7、《关于制定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8、《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9、《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10、《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22021-04-29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1、 《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3 、《2020年财务决算及2021年财务预算报告》 4 、《关于确认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及2021年度薪酬方案》 5、 《关于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以及2021年度拟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 6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 、《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8 、《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9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10、《 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12、《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32021-09-10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三)董事会履职情况

1、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21年,公司召开了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2、加强自身建设,发挥董事会核心作用

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完善公司规章制度,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完善风险防范机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加强董事履职能力培训,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保障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3、董事会换届情况

2021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按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 3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名单,并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21年度,公司的三名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勤勉尽责,按时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历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以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未提出异议。

5、信息披露情况

2021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坚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的原则,忠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最大程度地保护投资者利益。2021年公司除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格式指引及其他有关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按时完成了《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2021年半年度报告》、《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等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工作,还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发布临时公告80余项。

6、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投资者电话、“上证 e 互动”等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的联系和沟通,让投资者更加便捷、及时的了解公司情况,促进了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全面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便于广大投资者的积极参与。不断提升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投资价值,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努力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战略管理目标。

(四)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四届及第五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1年度专门委员会履行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发展情况及公司自身发展状况,对公司的日常经营、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提出建议。

2.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充分发挥监督作用,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全年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进行了监控。在定期报告编制前就公司相关情况与

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细致的沟通,提出了专业意见,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保证了公司相关报告的及时、准确、真实、完整。

3.提名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在公司中高层人员聘用中发挥了作用,在充分了解拟聘用人员的身份、学历、职业、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确保了拟聘用人员具备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进行了讨论与审议,认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符合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

三、重点工作回顾

(一)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强化规范化运作。

2021年,公司董事会将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规范运作、科学决策,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关事项的审议披露程序,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障公司科学决策,推动公司健康发展。

(二)整合资源,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

1、随着公司近年来在酒标市场的大力推广,已与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技术开发公司、贵州茅台酒厂(集团)习酒有限责任公司、贵州国台酒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沱牌贸易有限公司、金沙酒业、贵州赖世家酒业有限公司茅台镇酒厂、贵州省习水县习湖酒厂有限责任公司等多家酒企建立供应关系。报告期内酒标订单量大幅增长,实现销售收入9,419.2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117.48%,增幅明显。

本年度公司共设计开发、打样酒标类产品148款,新产品打样成功的产品数量较上年同期增长了50%以上,其中48款产品已投入生产,主要为茅台(1935)、贵州茅台酒(壬寅虎年)、贵州茅台王子酒(壬寅虎年)、茅台醇系列酒、习酒系列酒、舍得系列酒、国台系列酒、天朝上品系列酒、金沙回沙系列酒等产品。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的茅台1935产品已实现接单生产,2021年下半年茅台1935的订单量显著增加。公司将进一步在酒标产品种类、产品质量及产品结构提升上挖潜增效,扩大销售规模,拓展营销网络,提高业绩增速效率。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永吉新材收购成都盛珑持有的永吉盛珑20%股权,于2021年7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永吉盛珑成为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有利于公司对酒盒生产包装产业链的进一步整合控制,能够不断丰富产品结构,扩大产品下游覆盖,显著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2021年底,随着永吉盛珑三万多平方米的生产基地逐步投产,新增酒标产能将为酒标业务的发展战略目标提供进一步的支撑。

2、在医用大麻领域, TB公司的现代化大麻种植和加工中心,已成为南半球最大的医用大麻基地。报告期内公司调整了TB公司的组织架构,在全球范围内招募了管理层,聘请了北美行业龙头Tilray前任全球扩张副总裁担任CEO,凭借其丰富的全球大麻行业管理经验,全面梳理了市场开发和销售体系,并针对澳大利亚市场积极的增长信号制定了以澳洲市场为首要的核心销售策略,不仅解决了产品验证问题、完善核心产品线,还大力推进了在澳洲当地药房上架公司自有品牌产品的计划。受新冠疫情的影响公司的产品在2021年11月才完成正式注册上架实现销售,目前TB公司的产品已经覆盖了澳洲80%的药房。根据大麻行业专业机构Prohibition Partners的预测,澳大利亚的医用大麻市场总额在2028年将达到28亿澳元,2020-2028年CAGR约46%,公司将充分利用公司的本土种植产能优势,进一步加强销售渠道的开发和建设,力争成为澳大利亚市场的行业龙头。

在工业大麻领域,曲靖云麻处于向行政主管机关申请相关的加工提取资质的阶段中,公司将根据现有产业政策的变化,全面推进工业大麻种植和应用研究,掌握

国内外市场需求动态和研究方向,逐步积累应用链端的知识产权,为终端应用领域,特别是日用快速消费品领域和工业大麻杆、芯等生物材料应用市场奠定技术基础。

3、为把握国内半导体设备行业的发展机遇,满足公司新市场拓展和业务布局需要,公司于2021年下半年以自有资金对埃延半导体增资扩股,持有埃延半导体51%的股权,投资金额共计人民币1.07亿元。埃延半导体的致力于大硅片及第三代半导体材料衬底外延设备的生产制造以及衬底材料的研发,目前的主要产品是研发和量产外延片所需的生产设备。报告期内,埃延半导体积极开展新一代产品的研发设计工作,新的反应腔及平台已经完成初步设计定型,开始进入Demo机台制造阶段,争取在2022年内交付客户进行验证并实现销售。针对新反应腔及平台现有的缺陷,做出了大量优化,系统更新迭代,并且已经将新设计工作产生的知识产权形成专利提交国家知识产权部门。

(三)实施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

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元(税前)。该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次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10月12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1年10月13日,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037亿元。

(四)实施股份回购,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为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提升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同时充分调动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于2021年7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作为库存股用于未来员工股权激励的股份来源,有利于维护公司价值,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骨干员工利益有效结合,助推公司战略目标落地。

(五)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审批通过,加快募投项目建设

公司于2021年8月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09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149,868,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永吉盛珑酒盒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偿还澳洲并购项目贷款”。公司一是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新建酒盒生产基地大幅提高酒盒产能,有助于公司“烟标+酒盒”的双轮驱动发展,优化公司产品结构,形成新的盈利增长点。二是将偿还公司因并购澳洲医用大麻经营实体TB而形成的澳大利亚元并购贷款,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公司资金利用率。通过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的行业地位将得到进一步巩固和提升,为实现未来可持续性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六)加强资本运作,优化资产结构

2021年,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认购山楂树甄琢 5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使得公司能够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投资能力获得财务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

四、2022年主要工作目标

2022年,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综合考虑宏观经济的严峻形势和复杂的市场环境,公司将继续保持健康发展的态势,保持各项经营指标稳定,力争健康持续增长,同时董事会还将大力推进以下工作:

(一)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董事会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以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为行为准则,勤勉尽职,强化董事的义务和责任,提高董事会的战略决策能力、风险与控制能力,为股东、员工、客户和社会创造更多的价值,进一步完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各项制度建设,提高公司的法人治理水平。

(二)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董事会将认真组织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确保董事会、股东大会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等合法合规,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实施。同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的经营、决策、重大事项等方面的监督作用,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更好地发挥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能,为董事会提供更多的决策依据,提高董事会的决策效率,提升公司的管理水平。

(三)继续提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能力,积极组织、参加各类培训,一方面提高自律意识和工作的规范性,另一方面提升业务能力,不断提高决策的科学性、规范性,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

(四)切实做好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进一步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上证e互动”、企业邮箱、投资者热线电话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互动,耐心倾听投资者的心声和建议,传递公司愿景及与投资者共谋发展的经营理念,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建立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从而坚定投资者信心,建立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互动关系。

请各位股东审议!

议案二: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2021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请各位股东审议!

议案三: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工作已经完成。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的编制基础是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遵循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和企业会计制度,并按照公司的会计制度编制而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会计报表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大华审字[2022]001059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第一部分 2021年度财务决算

一、基本财务状况

1、资产结构

单位:元;%

项 目2021.12.312020.12.31同比变动
资产总额1,679,117,220.641,515,686,686.3010.78
流动资产836,710,707.75878,540,446.48-4.76
货币资金353,222,284.63332,007,790.536.39
交易性金融资产134,826,257.91228,391,381.82-40.97
应收票据13,488,416.0031,985,549.14-57.83
应收账款156,911,785.98167,903,661.05-6.55
应收款项融资628,230.002,582,505.80-75.67
预付款项7,430,861.962,465,305.14201.42
其他应收款5,153,894.164,046,918.1327.35
存 货158,981,842.2298,650,891.2361.16
其他流动资产6,067,134.8910,506,443.64-42.25
非流动资产842,406,512.89637,146,239.8232.22
长期股权投资46,435,577.7647,831,952.00-2.92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155,831,612.4699,046,125.0057.33
固定资产302,358,236.05315,428,877.50-4.14
无形资产32,668,026.7333,095,465.92-1.29
商誉131,770,055.4090,758,123.8845.19
长期待摊费用1,544,650.953,364,797.73-54.09
递延所得税资产2,662,333.413,273,587.56-18.67
其他非流动资产14,154,498.8213,810,385.932.49

报告期末,公司主要资产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分析:

(1)报告期末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余额13,482.63万元,较上年末减少40.97%,原因系私募证券投资赎回后减少;

(2)报告期末应收票据期末余额1,348.84万元,较上年末减少57.83%,原因系主要客户以票据结算货款减少;

(3)应收款项融资期末余额62.83万元,较上年末下降75.67%,系应收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兑现;

(4)报告期末预付款项期末余额743.09万元,较上年末增加201.42%,原因主要系子公司预付款项增加;

(5)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515.39万元,主要是因开拓酒标业务市场保证金押金等有所增加;

(6)存货期末余额15,898.18万元,较上年末增加61.16%,主要是子公司的酒标业务及医药大麻业务发展导致相应存货增加;

(7)报告期期末商誉期末余额13,177.01万元,较上年末增加45.19%,主要系本年度新增对子公司上海埃延半导体有限公司的增资溢价部分合并形成。

2、债务结构

单位:元;%

报告期末,公司主要负债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分析:

合同负债期末余额208.92万元,较上年末增加426.01%,主要系预收客户合同预付款增加。

项目2021.12.312020.12.31同比变动
负债总额444,280,304.59244,794,515.0681.49
流动负债302,869,334.06134,443,380.45125.28
应付账款102,016,994.48106,601,206.30-4.30
预收账款50,000.00-100.00
合同负债2,089,176.84397,176.92426.01
应付职工薪酬13,809,534.0812,085,602.4014.26
应交税费9,923,384.719,646,148.542.87
其他应付款2,205,608.875,611,613.30-60.7
其他流动负债271,593.0151,632.99426.01
非流动负债141,410,970.53110,351,134.6128.15
长期借款97,742,240.40100,744,081.08-2.98
递延收益842,181.251,515,846.26-44.44
递延所得税负债8,437,893.968,091,207.274.28

3、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单位:元;%

项目2021.12.312020.12.31同比变动
所有者权益1,234,836,916.051,270,892,171.24-2.8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1,102,311,632.911,165,464,455.98-5.42
股本419,074,400.00419,074,400.000.00
资本公积105,945,310.56112,467,897.97-5.80
减:库存股29,144,923.094,457,027.63553.91
其他综合收益6,890,908.5822,416,419.43-69.26
盈余公积123,025,751.06111,452,186.3210.38
未分配利润476,520,185.80504,510,579.89-5.55

库存股余额较年初数增加2,468.79万元,库存股本期增加系公司回购本公司股份。

4、营业情况

单位: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同比变动
营业收入435,978,170.57438,812,562.48-0.65
营业成本313,415,706.71279,253,192.0812.23
税金及附加4,117,868.014,833,371.67-14.80

(1)报告期营业收期末余额43,597.82万元。较上年末减少0.65%,主要系疫情影响及部分烟标产品较上年执行价格有所下降;

(2)报告期营业成本期末余额31,341.57万元,较上年末增加12.23%,主要系上游原材料价格波段性上涨。

5、期间费用

单位: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同比变动
销售费用6,965,606.514,657,952.8349.54
管理费用61,709,132.6835,795,304.3172.39
研发费用31,039,191.6621,142,721.2246.81
财务费用-3,556,367.464,628,929.32-176.83

(1)报告期末销售费用期末余额696.56万元,较上年末增加49.54%,原因系因对外拓展市场,销售部门职工薪酬及劳务费较上期增加;

(2)报告期末管理费用期末余额6,170.91万元,较上年末增加72.39%,原因系职工薪酬、劳务费、业务招待费等较上期增加;

(3)报告期研发费用期末余额3,103.92万元,较上年末增加46.81%,原因系研发投入增加;

(4)报告期财务费用期末余额-355.64万元,较上年末减少176.83%,原因系汇率下降致外币借款产生汇兑收益。

6、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 目2021年度2020年度同比变动
坏账准备227,092.03930,229.98-75.59

7、盈利水平

单位:元;%

项 目2021年度2020年度同比变动
营业利润171,778,574.33181,455,829.95-5.33
利润总额172,071,757.82186,226,616.14-7.6
净利润147,585,809.78157,991,848.55-6.5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37,576,198.65158,043,231.20-12.95

8、现金流量

单位:元;%

项 目2021年度2020年度同比变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6,703,179.15153,253,110.57-76.0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119,205.56-275,315,961.53104.7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8,417,140.1014,150,713.62-654.1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0,230,383.85-94,659,533.3468.06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减少76.05%,主要原因系以现金支付货款较上年有所增加;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增加104.77%,主要系公司证券投资赎回取得的投资收益增加;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减少654.16%,主要原因系公司向股东派发中期现金股利所致。

二、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2021.12.312020.12.31指标变动(%)
流动比率(倍)2.766.53-57.73
速动比率(倍)2.245.80-61.38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2.682.82-4.96
存货周转率(次/年)2.443.33-26.73
资产负债率(%)26.4616.1563.8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1.7814.46-18.5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007.45-73.1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30.38-13.16

三、其他事项

(一)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1、2021年2月2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会〔2021〕1号)。公司自2021年2月2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21年度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本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公司自2021年12月31日起执行财政部2021年度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该项会计政策对通过内部结算中心、财务公司等对母公司及成员单位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列报进行了规范,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本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未发生应披露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第二部分 2022年度财务预算

一、预算工作安排情况

2022年公司财务预算是结合公司2022年度生产经营工作计划编制而成。根据公司2022年预算工作部署安排,预算编制严格按照“上下结合、横向协调、分级编制、逐级汇总、审批下达”的编制程序,确定了包括预算目标确认、分解下达、执行监

督、调整、分析、考评等环节的工作流程。公司根据上年实际情况,认真研判2022年度经济形势及市场行情,结合国内外经济环境及行业运行特点认真分析研究了2022年公司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明确预算落实的思路、措施及策略,对本年度销售计划、采购计划、生产计划进行了安排、部署及汇总。

二、2022年主要生产经营预算目标

公司根据财务指标测算,结合市场情况,2022年度的预算目标为实现合并营业收入6亿-7亿元。

三、特别提示

2022年预算指标仅作为公司内部经营管理和业绩考核的参考指标,不代表公司2022年的盈利预测或承诺,预算能否实现受经济环境、市场需求、政策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请各位股东审议!

议案四:

关于确认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

度薪酬及2022年度薪酬方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和行业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2021年度绩效考核情况,同意公司按照以下方式向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2021年薪酬:

一、2021年度薪酬:

单位:万元

人员职务薪酬总额备注
邓代兴董事长0.0001
黄 凯董事49.97
余根潇董事、董事会秘书50.96
吴天一董事50.00
陈世贵独立董事2.00独立董事津贴
段竞晖独立董事6.00独立董事津贴
王 强独立董事6.00独立董事津贴
薛军独立董事4.00独立董事津贴
弋才伟监事0
赵明强监事13.13
蒲永宁监事16.13
李秀玉总经理49.97
黄 革副总经理49.97
杨顺祥副总经理49.97
孔德新副总经理49.97
王 忱财务总监50.96
合计-449.0301

二、2022年度薪酬

(1)公司2022年度薪酬以2021年度的薪酬作为基数,并按照公司相关薪酬政策执行。

(2)独立董事采取固定独立董事津贴的方式与2021年保持一致。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审议!

议案五:

关于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以及

2022年度拟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以及2022年度拟发生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确认及2022年拟发生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段竞晖、王强、邓代兴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2022年4月28日,公司监事会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确认及2022年度拟发生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公司监事无需回避表决,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在2021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营业范围且交易价格公允,所有关联交易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预计的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具有连续性,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实际需要。该议案已经通过了董事会审议表决,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确认及2022年度拟发生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全体委员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贵州永吉控股有限

责任公司、贵州云商印务有限责任公司、邓代兴、上海叁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2021年度预计金额2021年实际发生金额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贵州黄果树立爽药业有限公司1,760,000.001,799,328.68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4,420,000.005,249,315.90
贵州汉方药业有限公司1,000,000.000.00未获得订单
贵州西牛王印务有限公司17,000.0029,168.10
贵州国台酒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0.0010,025,246.35新增客户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贵州飞满天酒业有限公司800,000.00719,778.00
小计7,997,000.0017,822,837.03

(三)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2022年度预计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2021年度实际发生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贵州黄果树立爽药业有限公司1,800,000.0014.29526,107.251,799,328.6814.29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6,000,000.0041.68805,166.765,249,315.9041.68
贵州西牛王印务有限公司30,000.001.790.0029,168.101.79
贵州国台酒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30,000,000.0031.850.0010,025,246.3510.64预计酒标订单增长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贵州飞满天酒业有限公司800,000.0015.730.00719,778.0013.40
小计38,630,000.001,331,274.0117,822,837.03

注: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公式的分母为公司2021年同类业务实际发生额。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1、贵州黄果树立爽药业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贵州黄果树立爽药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103214599522P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1998年06月04日
住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市北路455号
法定代表人蔡雪飞
注册资本500万元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研究开发中西药制剂;生产销售(凭证经营):滴丸剂;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企业可以按国家规定以各种贸易方式从事进出口业务;研究开发生产及销售: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卫生用品、日化用品、消毒用品(凭许可证经营);研发开发医疗器械;生产销售:Ⅰ、Ⅱ类医疗器械(凭证经营)
财务状况上年末总资产18,975.49万元、净资产14,327.78万元,上年度营业收入19,404.23万元、净利润4,176.12万元。
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贵州云商印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2、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000622415091L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5年09月22日
住所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区夏云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张海
注册资本41,086.2216万元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软胶囊剂、硬胶囊剂、喷雾剂(含中药提取)生产、销售;中医药科技咨询服务)
财务状况上年末总资产140,499.13万元、净资产103,206.50万元,上年度营业收入93,896.61万元、净利润14,860.10万元。
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共同独立董事,董事长持股1%以下,持股比例较低的公司

3、贵州飞满天酒业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贵州飞满天酒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122MA6GX9BM7B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04月12日
住所贵州省贵阳市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黔灵山路357号德福中心A3栋1单元24层1-5、12号
法定代表人念伟
注册资本3,000万元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销售:食品(含酒类);软件开发;酒类产品开发及设计;包装设计;电子商务平台建设。(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名称贵州飞满天酒业有限公司
财务状况上年末总资产4,700.30万元、净资产3,518.42万元,上年度营业收入3,836.12万元、净利润507.42万元。
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控股股东控股的公司

4、贵州西牛王印务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贵州西牛王印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100622416959Q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成立日期2001年04月03日
住所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科新北街861号
法定代表人周兴
注册资本13,000万元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生产纸包装印刷产品,商标设计与制作,开发新包装产品,商标印刷,销售本企业自产产品)
财务状况上年末总资产37,607.83万元、净资产20,982.14万元,上年度营业收入22,477.66万元、净利润369.04万元。
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联营企业

5、贵州汉方药业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贵州汉方药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115215742298Y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1996年03月19日
住所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创纬路118号
法定代表人姚厂发
注册资本22,154.87万元
经营范围法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
公司名称贵州汉方药业有限公司
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中西药品、抑菌洗液、卫生湿巾、Ⅱ类医疗器械、消毒制剂(除危化品)的生产、销售(在许可证范围内经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贸易;不动产经营租赁。(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财务状况上年度总资产59,371.36万元、净资产26,749.24万元,上年度营业收入42,216.45万元、净利润2,636.42万元。
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邓代兴持股22.9%,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

6、贵州国台酒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贵州国台酒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382722183654F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1年03月22日
住所贵州省遵义市仁怀市茅台镇
法定代表人闫希军
注册资本36,500万元
经营范围法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白酒生产、销售、出口贸易、粮食收购。)
财务状况截止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485,242.78万元、净资产188,743.46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为188,777.04万元,净利润为41,050.35万元。
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共同独立董事

(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的关联方生产经营正常,前期合同执行情况良好,具有较强履约能力。公司将就2022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相关关联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相关关联方2022年度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公平、自愿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该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对应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发生的交易,均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经常性、持续性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关联方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遵循公平、自愿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其交易行为未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请各位股东审议!

议案六: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于2022年5月28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大华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状况。

现公司拟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高品质、高附加值的专业服务。

并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市场行情确定其2022年度审计报酬、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请各位股东审议!

议案七:

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在2021年度内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的要求, 以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为原则,勤勉履行和独立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为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和提升治理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 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9次会议,共审议议案 14 项。监事会 2021年会议情况如下:

序 号日期会议名称审议内容
12021 年1月06日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1、《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7、《关于制定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8、《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9、《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22021年3 月02日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1、《关于修订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2、《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32021年04月09日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1 、《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3、《2020年度财务决算及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关于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以及2021年度拟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 5、《公司2020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及预留部分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9、《关于确认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0、《关于提名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42021年05月01日第五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1、《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2、《关于收购二级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的议案》 3、《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规模的议案》; 4、《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5、《关于修订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6、《关于修订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2021年05月19日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1、《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规模的议案》; 2、《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4、《关于修订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2021年06月09日第五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1、《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规模的议案》; 2、《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4、《关于修订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72021年07月17日第五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1、《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二、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对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密切关注公司经营运作情况,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募集资金使用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范运作,董事构成符合《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会依法行使经营决策权,并通过建立和完善相关的制度和措施,督导决策的贯彻落实。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能够按照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条例的规定履行职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在法人治理方面、业务发展方面、公司财务核算及经营成果方面都能够根据《公司章程》规范行为,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现象;未发现公司各位董事、高管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检查、审核了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以及公司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告及有关文件,并对公司的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执行国家财政法规,各项财务制度健全,所编制的定期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

82021年08月26日第五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1、《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3、《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92021年10月28日第五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生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无内幕交易行为。

4、审核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能够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积极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实际情况需求,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5、对2021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未发生有损股东利益的行为。

7、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2021年,公司无对外担保行为,无股权、资产置换的情况。

8、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进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认真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能按要求及时向监管部门提交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建立并保存了较为完善的档案。公司未发生违规现象。

9、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与承诺项目一致;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情况均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 2022 年工作展望

2022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监事会的各项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请各位股东审议!

议案八: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公司拟根据新修订的《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监管规定,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对《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涉及的相关内容,具体如下:

修订前的条款修订后的条款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公司”)。公司以发起设立形式设立,系由贵州永吉印务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而来,贵州永吉印务有限公司原有债权、债务由股份公司承继。公司在贵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公司”)。公司以发起设立形式设立,在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91520100214435085H。
第二十一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注册资本:第二十一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注册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以及中国

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一)公开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一)公开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时,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转股程序和安排以及转股导致的公司股本变更等事项应当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文件的规定以及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办理。
第二十八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第二十八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50%。

50%。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本章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二)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本章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二)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六)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六)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十六)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第四十一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四)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五)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六)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五千万元; (七)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第四十一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四)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五)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六)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五千万元; (七)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提供的担保。

提供的担保。提供的担保。 由股东大会审议的对外担保事项,必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股东大会审议前款第(五)项担保事项时,应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违反本章程明确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审批对外担保权限的,公司应当追究责任人的相应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四十九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备案。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 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及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第四十九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备案。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 监事会或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及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第七十七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清算;第七十七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二)公司的分立、分拆、合并、解散、

(三)本章程的修改;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

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

(五)股权激励计划;

(六)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的,

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三)本章程的修改;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 (五)股权激励计划; (六)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清算; (三)本章程的修改;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 (五)股权激励计划; (六)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第一百零八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的权限范围内或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委托理财、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第一百零八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的权限范围内或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委托理财、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事会

秘书;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决定公司的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投资等)、收购出售资产(购买、出售的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但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的,仍包含在内)、融资(贷款或授信)、提供财务资助、资产抵押(或质押)、债权或债务重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事项的权限如下: (一)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投资等)、收购出售资产(购买、出售的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但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的,仍包含在内)、融资(贷款或授信)、提供财务资助、资产抵押(或质押)、债权或债务重组等事项(本条以下简称“交易”)的权限公司发生的非关联交易事项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并应及时披露: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须经董事会批准;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决定公司的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投资等)、收购出售资产(购买、出售的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但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的,仍包含在内)、融资(贷款或授信)、提供财务资助、资产抵押(或质押)、债权或债务重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的权限如下: (一)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投资等)、收购出售资产(购买、出售的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但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的,仍包含在内)、融资(贷款或授信)、提供财务资助、资产抵押(或质押)、债权或债务重组等事项(本条以下简称“交易”)的权限公司发生的非关联交易事项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并应及时披露: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

但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须经股东大会批准;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和评估价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依据;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

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须经董事会批准;但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上的,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须经股东大会批准;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

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须经董事会批准;但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须经股东大会批准;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须经董事会批准;但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须经股东大会批准;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须经董事会批准;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须经股

但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须经股东大会批准;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和评估价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依据;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须经董事会批准;但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上的,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须经股东大会批准;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须经董事会批准;但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须经股东大会批准;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须经董事会批准;但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须经股东大会批准;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须经董事会批准;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须经股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须经董事会批准;但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须经股东大会批准;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和评估价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依据;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须经董事会批准;但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上的,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须经股东大会批准;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须经董事会批准;但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须经股东大会批准;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须经董事会批准;但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须经股东大会批准;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须经董事会批准;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

东大会批准。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金额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涉及的累计金额,取每个数据金额的绝对值之和计算。公司在12个月内发生的交易标的相关的同类交易,应当按照累计计算的原则适用前款规定;相关交易已履行董事会审议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的,不纳入相关累计金额范围。公司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或衍生产品投资事项应由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审批权限根据本章程的规定确定),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不得将该等事项的审批权授予公司董事个人或经营管理层行使。……

东大会批准。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金额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涉及的累计金额,取每个数据金额的绝对值之和计算。公司在12个月内发生的交易标的相关的同类交易,应当按照累计计算的原则适用前款规定;相关交易已履行董事会审议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的,不纳入相关累计金额范围。 公司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或衍生产品投资事项应由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审批权限根据本章程的规定确定),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不得将该等事项的审批权授予公司董事个人或经营管理层行使。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须经股东大会批准; 6、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须经董事会批准;但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须经股东大会批准。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金额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涉及的累计金额,取每个数据金额的绝对值之和计算。公司在12个月内发生的交易标的相关的同类交易,应当按照累计计算的原则适用前款规定;相关交易已履行董事会审议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的,不纳入相关累计金额范围。 公司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或衍生产品投资事项应由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审批权限根据本章程的规定确定),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不得将该等事项的审批权授予公司董事个人或经营管理层行使。 ……
第一百二十七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第一百二十七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仅在公司领薪,不由控股股东代发薪水。

第一百三十五条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证券发行文件和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公司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无法保证证券发行文件和定期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或者有异议的,应当在书面确认意见中发表意见并陈述理由,公司应当披露。公司不予披露的,高级管理人员可以直接申请披露。

第一百三十五条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证券发行文件和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公司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无法保证证券发行文件和定期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或者有异议的,应当在书面确认意见中发表意见并陈述理由,公司应当披露。公司不予披露的,高级管理人员可以直接申请披露。第一百三十五条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证券发行文件和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公司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无法保证证券发行文件和定期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或者有异议的,应当在书面确认意见中发表意见并陈述理由,公司应当披露。公司不予披露的,高级管理人员可以直接申请披露。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未能忠实履行职务或违背诚信义务,给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本次修订完成后,原《公司章程》同时废止。除上述修订外,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将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请各位股东审议!

议案九:

关于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2021年9月10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回购证券专用账户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元(税前),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1.037亿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1年度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累计支付金额29,144,925.41元(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视同现金分红。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发展战略需要,公司本次拟不派发现金股利,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派发红股。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请各位股东审议!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独立董事履职报告2021年度,作为永吉股份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履行诚实、勤勉、独立的工作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为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我们在2021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人员情况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占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以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2021年4月30日,公司独立董事陈世贵先生因独立董事任期届满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提名薛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选,该事项经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独立董事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审计委员会委员:黄凯、王强、段竞晖。召集人:王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邓代兴、王强、薛军。召集人:薛军战略委员会委员:邓代兴、黄凯、段竞晖。召集人:邓代兴提名委员会委员:邓代兴、段竞晖、薛军。召集人:段竞晖

(三)独立董事工作履历

段竞晖: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年12月出生,西南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1989年7月-1994年5月任贵州省计划干部学院(现并入贵州财经

大学)助教,1994年6月至今任贵州公达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主任。2015年4月至今任上海神奇制药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12月至今任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王强: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1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会计师,审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1993年7月至1996年 9月贵阳市审计局工交处审计员,1996年10月至1999年10月贵阳审计师事务所评估主任,1999年11月至今,任贵阳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2006年4月至今贵州君安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6年5月至今贵阳百业勤财务咨询有限公司监事,贵州省资产评估协会常务理事(曾任中国评估协会理事),2018年9月至今任永吉股份独立董事,2019年3月至今任贵州国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5月至今任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薛军:男,汉族,贵州安顺人,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72年7月,法律硕士,1993年7月参加工作,1993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3年至1997年,中国贵州航空工业总公司企业法律顾问(其中,1995年3月至1997年6月任贵州安顺理想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1997年至2008年,任贵州辅正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合伙人(其间,2004年3月至2006年7月,西南政法大学就读在职法律硕士);2008年至今,任贵州君跃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高级合伙人、主任。现任贵州省律师协会副会长,贵阳市律师协会会长,中共贵阳市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中共贵州君跃律师事务所支部书记,贵州君跃律师事务所主任。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会情况

2021年度,公司共计召开12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我们均亲自出席了上述会议。

2021年度,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5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召开了2次,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召开了 1 次会议,战略委员会召开了2次会议,共计召开10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我们均亲自出席了上述会议。

我们对提交股东大会、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我们认为公司召开的董事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各项议 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未提出异议事项。

(二)现场考察情况

2021年,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我们利用现场参加会议和公司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实地现场考察,全面深入的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经验,对公司董事会相关提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监督和指导的作用。我们独立董事在行使职权时,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保证我们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与我们进行积极的沟通,能对我们关注的问题予以妥帖的落实和改进,为我们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通过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岀 具了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函,定期对日常关联交易进行检查,保证 了关联交易的公平、公正、公开。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股东及债权人的利益,在交易的必要性和定价的公允性方面均符合关联交易的相关原则要求。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事宜,未发现与关联方之间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三)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变动。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所聘任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任职要求。同时,我们对报告期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2021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科学、合理,薪酬支付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四)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包括但不限于2021年度审计服务所需服务;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行业审计费用标准和工作量的情况确定年度审计费用。

(五)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进行4次定期报告和82项临时公告的披露,基本涵盖了公司所有重大事项,使投资者更快速地了解公司发展近况,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六)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内部控制工作,持续推进内控体系建设,围绕内部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因素,不断完善确定内部评价的范围、程序、具体内容。根据财政部等五部委的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出具并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八)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规范运作,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以认真负责、勤勉诚信的态度履行各自职责。

四、总结和建议

在过去的2021年度,我们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按时出席会议,针对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事前都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认真审查,并及时向公司管理层进行询问,进行事前书面认可。同时,在日常履职过程中,我们能充分利用自身的知识背景和工作经验,为公司的发展和规范化运作提供建设性意见,为董事会做岀正确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022年,我们将继续坚持独立客观、勤勉尽责的职业精神,从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出发,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切实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结合公司实际,进一步发挥专业能力,促进公司内、外部的沟通与合作,继续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为提升董事会决策效率与决策能力发挥积极作用,全力维护公司利益,尤其是公司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推动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持续、健康发展。

独立董事:段竞晖、王强、薛军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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