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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斯美: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13

证券代码:300796 证券简称:贝斯美 公告编号:2022-035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从而导致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2、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2022年5月12日收到控股股东宁波贝斯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峰先生、新余吉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新余常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合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股份被动稀释,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比例由38.70%变为32.72%,权益变动比例已累计减少5.00%。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信息披露义务人1

信息披露义务人1宁波贝斯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宁波市鄞州区下应街道湖下路173号启城商务大厦二号楼2510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2

信息披露义务人2新余吉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新余市劳动北路42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3新余常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

住所新余市劳动北路42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4陈峰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华锦巷*号*室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023号)批复同意,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贝斯美”)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2,160,664股,公司总股本由121,150,000股增加至143,310,664股。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公司总股本增加,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贝斯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新余吉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余常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陈峰先生所持股份被动稀释,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持股比例依次分别由27.23%降至23.02%、由8.21%降至6.94%、由2.95%降至2.49%,由0.32%降至0.27%,合计被动稀释5.98%。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股份种类(A股、B股等)减持股数(万股)减持比例

宁波贝斯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A股)

宁波贝斯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A股)0被动稀释减少4.21%
新余吉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A股)0被动稀释减少1.27%

新余常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A股)

新余常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A股)0被动稀释减少0.46%
陈峰(A股)0被动稀释减少0.05%

合计

合计0被动稀释减少5.98%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宁波贝斯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合计持有股份32,983,72227.2332,983,72223.0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0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32,983,72227.2332,983,72223.02
新余吉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持有股份9,945,0008.219,945,0006.9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0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9,945,0008.219,945,0006.94

新余常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新余常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股份3,575,0002.953,575,0002.4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0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3,575,0002.953,575,0002.49

陈峰

陈峰合计持有股份383,5000.32383,5000.2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0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383,5000.32383,5000.27

合计持有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46,887,22238.7046,887,22232.7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0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46,887,22238.7046,887,22232.72

二、其他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后,宁波贝斯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仍为公司控股股东、陈峰先生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新余吉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余常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公司32.72%的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动,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产生实质性影响;

3、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将于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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