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贝斯美股票代码:300796
信息披露义务人1:宁波贝斯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通讯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下应街道湖下路173号启城商务大厦二号楼2510室信息披露义务人2:新余吉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讯地址: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劳动北路42号信息披露义务人3:新余常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讯地址: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劳动北路42号信息披露义务人4:陈峰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华锦巷*号*室
股权变动性质: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持股比例累计减少超过5%)
签署日期:2022年5月1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及公司已发布公告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释义 ...... 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8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 9
第四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0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 11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12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3
附表 ...... 14
释义若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含义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宁波贝斯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新余吉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余常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陈峰 |
贝斯美、上市公司、公司 | 指 |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本报告书 | 指 |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之行为
贝斯美投资 | 指 | 宁波贝斯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新余吉源 | 指 | 新余吉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新余常源 | 指 | 新余常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1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 宁波贝斯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 | 宁波市鄞州区下应街道湖下路173号启城商务大厦二号楼2510室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1,000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陈峰 |
成立日期 | 2008年3月7日 |
经营期限 | 2008年3月7日至2028年3月6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212671225024T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主要股东及持股情况 | 陈峰持有39.98%股权 |
经营范围 | 实业投资、投资咨询、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的批发、零售。[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陈峰 | 男 | 董事长、总经理 | 中国 | 中国 | 无 |
刘旭东 | 男 | 董事 | 中国 | 中国 | 无 |
钟锡君 | 男 | 董事 | 中国 | 中国 | 无 |
任纪纲 | 男 | 董事 | 中国 | 中国 | 无 |
单洪亮 | 男 | 董事 | 中国 | 中国 | 无 |
卢闻文 | 女 | 监事 | 中国 | 中国 | 无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2
企业名称 | 新余吉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主要经营场所 | 新余市劳动北路42号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1,913万元 |
成立日期 | 2015年1月22日 |
合伙期限 | 2015年1月22日至2035年1月21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050232765409XY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宁波贝斯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 钟锡君,男,中国国籍。长居中国,无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现任新余吉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
经营范围 | 投资管理及咨询(不含金融、证券、期货、保险业务)、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3
企业名称 | 新余常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主要经营场所 | 新余市劳动北路42号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687万元 |
成立日期 | 2015年1月22日 |
合伙期限 | 2015年1月22日至2035年1月21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0502327653900P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宁波贝斯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 陈峰,男,中国国籍。长居中国,无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现任新余常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
经营范围 | 投资管理及咨询(不含金融、证券、期货、保险业务)、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4
姓名 | 陈峰 |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码 | 3302271969******** |
通讯地址 |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华锦巷*号*室 |
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无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三、各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在股权、资产、业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本次权益变动前,贝斯美投资持有公司32,983,722股股份,占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27.23%,系公司控股股东。同时,贝斯美投资担任公司股东新余吉源(持有公司8.21%股份)、新余常源(持有公司2.95%股份)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其合计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38.39%的股份。陈峰直接持有公司383,500股股份,占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0.32%,同时持有公司控股股东贝斯美投资39.98%的股份,且贝斯美投资担任公司股东新余吉源、新余常源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则陈峰先生合计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38.70%的股份,系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因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总股本增加,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参与认购本次增发的股票,导致其所持上市公司的权益比例被动稀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有任何明确计划、协议或安排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的股份。若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方式
2021年12月20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023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公司本次最终发行股票22,160,664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43,310,664股,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参与认购上市公司本次增发的股份,导致其所持上市公司的权益被动稀释。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贝斯美投资 | 32,983,722 | 27.23% | 32,983,722 | 23.02% |
新余吉源 | 9,945,000 | 8.21% | 9,945,000 | 6.94% |
新余常源 | 3,575,000 | 2.95% | 3,575,000 | 2.49% |
陈峰 | 383,500 | 0.32% | 383,500 | 0.27% |
合计 | 46,887,222 | 38.70% | 46,887,222 | 32.72% |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贝斯美投资、实际控制人仍为陈峰,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三、所持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贝斯美投资、新余吉源、新余常源及陈峰合计持有上市公司38.70%股权,上述股份均为有限售条件股份,限售原因为首发限售,拟解除限售日期为2022年11月15日。
第四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外,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3、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其他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至上市公司,以供投资者查阅。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1(盖章):宁波贝斯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信息披露义务人2(盖章):新余吉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授权代表(签字):
信息披露义务人3(盖章):新余常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授权代表(签字):
信息披露义务人4(签字):
陈峰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贝斯美 | 股票代码 | 300796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宁波贝斯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新余吉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余常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陈峰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宁波市鄞州区下应街道湖下路173号启城商务大厦二号楼2510室、新余市劳动北路42号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比例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赠与□ 其他?(因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四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 股票种类:A股 持股数量:46,887,222(股) 持股比例:38.70%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四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 股票种类:A股 持股数量:46,887,222(股) 持股比例:32.72%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不适用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不适用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否□ |
(本页无正文,为《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1(盖章):宁波贝斯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信息披露义务人2(盖章):新余吉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授权代表(签字):
信息披露义务人3(盖章):新余常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授权代表(签字):
信息披露义务人4(签字):
陈峰
日期: 2022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