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的2021年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2】第141号)(以下简称“《年报问询函》”),要求公司就《年报问询函》所涉及的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于2022年5月12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并对外披露。
公司收到《年报问询函》后高度重视,并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及中介机构对问询函中的问题逐项落实和回复,相关说明材料已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由于本次《年报问询函》所涉及的问题回复需年审会计师及保荐机构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受中介机构用印流程影响,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至2022年5月17日前完成问询函的对外披露工作。
公司董事会对此次延期披露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