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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纬恒润: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13

证券代码:688326 证券简称:经纬恒润 公告编号:2022-004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1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自有资金安全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现金管理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公司及子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资金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的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了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并增加投资收益,在保证不影响自有资金安全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

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或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及子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的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及理财产品等。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资金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的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的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五)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有效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与公司及子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资金需求安全和风险可控的情况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并增加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为控制风险,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公司及子公司将适时、适量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现金管理产品,但该等投资产品受货币政策及金融市场等宏观经济的影响,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闲置自有资金的现金管理业务,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将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执行和监督程序,规范现金管理的各项程序,确保自有资金的资金安全。

3、公司资金管理部将严格遵守审慎的投资原则组织实施现金管理业务,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及进展情况,做好定期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等工作,如经评估发现或判断存在不利因素,应及时通报公司经营管理层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自有资金的资金安全。

4、公司内审部对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进行监督和定期检查,督促资金管理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金融机构相关工作人员需对理财业务事项保密,未进行信息披露前未经允许不得泄露相关现金管理的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现金管理业务有关的信息。

四、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公司于2022年5月1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本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保证不影响自有资金安全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现金管理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相关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不影响自有资金安全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现金管理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相关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特此公告。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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