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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百集团:东百集团关于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延期召开及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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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2—033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延期召开及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延期后的召开时间:2022年5月23日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一) 原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原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8日

(三) 原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股票代码股票简称股权登记日
A股600693东百集团2022/5/12

二、 股东大会延期召开的情况说明

2022年5月12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期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因会议统筹安排等原因,为确保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同意将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由2022年5月18日延至2022年5月23日。

三、 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一) 提案人: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

(二)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公告了《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并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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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29日公告了《关于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2022年5月12日,持有公司51.61%股份的控股股东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即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三)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2022年5月12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转让部分仓储物流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关于对拟转让的仓储物流子公司继续提供担保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本次董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由2022年5月18日延至2022年5月23日(详见公司2022年5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股东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向公司董事会书面提议将上述《关于转让部分仓储物流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关于对拟转让的仓储物流子公司继续提供担保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除本次会议延期、增加临时提案及2022年4月29日公告的增加临时提案事项外,

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五、 会议延期及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5月23日14点00分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八一七北路88号东百大厦25楼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23日至2022年5月23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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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议案名称投票股东类型
A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公司董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
2公司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
3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4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2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9关于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0关于公司申请发行债券类融资工具的议案
11关于2022年度与鑫陆建设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2关于变更公司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
13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4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5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6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7关于增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8关于转让部分仓储物流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19关于对拟转让的仓储物流子公司继续提供担保的议案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2经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7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8和议案19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余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告全文详见公司2022年4月22日、4月29日、5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包含所有议案内容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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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报告为非表决事项。

2. 特别决议议案:5、8、12、1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9、10、11、12、17、18、1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施章峰、施霞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5月13日附件1: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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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授权委托书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1公司董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
2公司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
3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4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2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9关于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0关于公司申请发行债券类融资工具的议案
11关于2022年度与鑫陆建设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2关于变更公司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
13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4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5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6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7关于增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8关于转让部分仓储物流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19关于对拟转让的仓储物流子公司继续提供担保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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