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2年5月19日
温馨提示
因新冠疫情尚未结束,鉴于疫情防控的需要,公司鼓励股东尽量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股东大会。拟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符合湖南省、湘潭市两级政府的防疫要求,确保个人湖南省居民健康码及行程码是绿码,并配合证券部工作人员填写《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来厂人员信息登记表》。以下两类情况特提请注意:
1、省外来(返)潭人员,近28天有境外旅居史或近14天有中、高风险区及其所在县市区、封控管控区旅居史人员或与已公布感染者行动轨迹有交叉的来(返)潭人员,应提前通过“湖南居民健康卡——入(返)湘报备登记”报备行程,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组)、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备,配合落实集中隔离、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相应防控措施。
2、省外来(返)潭或省内有本土疫情报告地市来(返)潭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潭后24小时之内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自我健康监测14天。
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一、主持人介绍到会股东及来宾;
二、会务组宣布本次到会股东资格审查情况;
三、主持人宣读本次股东大会表决办法;
四、主持人宣布监票人、计票人名单;
五、报告人宣读议案,与会股东进行审议;
序号 | 审议议案 |
1 |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2 | 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3 | 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4 | 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5 |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6 | 关于公司2022年投资计划的议案 |
7 | 关于公司2022年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在授信额度内向银行借款的议案 |
8 | 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9 | 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1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六、股东发言和询问;
七、股东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监票人宣布表决结果;
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主持人宣读大会决议;
十二、主持人宣布股东大会结束。
议案1: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各位股东:
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深证上〔2022〕26号)及《公司章程》等文件要求,公司组织编制完成了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1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14)》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15)》。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022年5月19日
议案2:
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2021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积极有效地行使董事会职权,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推动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和公司各项业务健康稳定发展。现就公司董事会2021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公司经营情况整体回顾
2021 年,公司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践行湖南“三高四新”战略,克服复杂严峻的内外部环境以及新冠疫情影响,挑战更高目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成功上市,同时公司果断应对市场风险和原材料震荡挑战,完成了董事会年初下达的经营目标,打好了“十四五”规划的开局战。
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43亿元,同比增长49.7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5亿元,同比增长43.73%。
二、2021年董事会工作情况
1、董事会重点工作
(1)积极行使董事会职权,决策公司重大事项
董事会与公司经理层及业务部门保持密切沟通,在全面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的基础上,参与了公司定期报告、募集资金管理、董事补选、高管聘任、内部投资计划等重大事项的决策审批,积极有效的行使了董
事会职权。同时,结合行业最新政策及形势,向经理层提出意见和建议,并督促经理层落实相关工作,对改善公司运营起到了积极作用。
(2)积极推动上市计划,助力公司登陆深交所主板报告期内,董事会高效决策上市相关事项,积极助推公司于2021年6月顺利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13,360.6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3.67元,募集资金总额 49,033.4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43,728.54万元。
(3)督促募投项目实施,关注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董事会持续督促公司经理层按照既定的募投项目实施方案落实项目建设,截至2021年底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13亿元,其中补充流动资金5,000万元,较大的促进了公司产能扩张和运营能力的提升。同时董事会非常关注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通过使用募集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等方式提升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资金成本。
(4)维护中小股东利益,积极回报广大投资者
董事会高度重视投资者利益保护。一是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自2021年6月上市后共完成信息披露105条,确保公司治理公开透明;二是推进实施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事项,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元(含税),共计派现金红利53,442,400元(含税),通过利润分配积极回报广大投资者。
2、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共组织召开9次董事会会议,其中2次以现场方式召开,7次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同时,董事会提议并组织召开2次现场股东大会,
并在上市后的首次股东大会上为中小投资者提供了网络投票平台。董事会认真贯彻和执行了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决议。
此外,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按照《公司章程》及《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有计划地开展工作,履行各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职责。全年共组织召开3次审计委员会,3次提名委员会,1次战略委员会、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其中,审计委员会定期了解公司财务和经营情况,与财务部和风控运行部反复沟通交流,审核公司财务和内控情况;提名委员会审查了新提名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战略委员会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进行了审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0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及独立董事薪酬调整事项进行了审核。
三、对经理层的评价
2021年,公司经理层恪尽职守,认真履职,不负使命,顺利完成了董事会制定的上市计划。在生产经营中,公司聚焦做优做强主业,经营业绩创历史最好水平。
1、生产经营再创新高,顺利完成董事会下达的经营目标
公司强化疫情影响之下的产销平衡,营销体系深入转型改革,重点市场不断得到开拓,特别是在航空航天及军工方面,公司销量倍增,技术营销和线束产线延伸,抢占了一批战略战术型号,为航空航天及军工可持续发展打下基础。公司认真实施精益生产,巩固提升以成本为核心的传统优势,效率显著提升,顺利完成年度生产计划。公司提出“对标行业先进企业,对标上市先进指标”,极大地激发了员工们的生产热情,全年多次打破月产值纪录。
2、实现上市愿景,按照公众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通过多年努力于2021年6月成功在深交所主板挂牌,成为湖南省国资系统在“破零倍增”计划上的新突破。公司上市后高度重视规范运作与公司治理,在做好信息披露、投资者交流外,重点完善了内控制度,制定了《内部信息报送事务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及保密制度》等多项制度来保证重大信息传递的及时性、有效性,为公司做好规范运作打下良好基础。
3、积极实施上市募投项目,打造高水平生产运维现场
公司全面打造“现代化设备管控体系和一流的设备运维现场”,按计划有序实施了募投项目,公司产能较2020年有了显著提升,现场环境治理进一步改善。在创新能力培养方面,公司敢于创新求变,敢于尝试新路,通过新技术、新理念、TPM 模式推进设备管理、维护,提升设备运行效率,给生产组织提供了有力保证。
4、加强培训投入,提升员工的素质与水平
公司持续狠抓干部队伍建设,激发干事创业活力,借助金凤学院平台,开展“干部成长训练营”项目,提升骨干管理能力,推动企业不断迈上新台阶;同时随着一批批优秀的研究生和大学生来到公司,充实到生产技术工艺技改等岗位,员工队伍文化结构持续优化。本科及研究生学历较两年前增加14.3%,中高级职称人员较两年前增长50%以上;全国电线电缆检验工竞赛公司参赛选手成绩较去年整体有较大提升,电气装备组宋志华和裸电线组李莉分别获全国决赛第二名、湖南省一等奖。
四、2022年公司董事会重点工作
2022年,是中国共产党二十大的召开之年,也是公司加快转型升级、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年,公司董事会将在2021年工作基础上,攻坚克难,继续增强发展的可持续性。
一是准确把握新形势、新变化、新要求,综合研判国内外形势,关注新冠肺炎疫情等外部环境变化,重点研究电线电缆行业的发展变化,加强战略性、系统性、前瞻性研判,完善可持续发展的谋篇布局。
二是聚焦电线电缆主业,坚定推进精益生产、智能制造和管理协同三大攻坚战,聚力争先,强基提质。继续深化营销转型,强化团队建设,加大细分市场研究,构建大营销思维,深耕特种线缆特别是航空航天及军工市场,不断增强公司在优势领域和优势市场上的影响力与占有率;充分发挥国家技术中心平台和国家认证实验室的机制优势和人才优势,瞄准头部企业追赶,向行业技术前沿探索推进,继续以项目制为抓手,狠抓技术攻关和新品研发,推动技术精准对接目标客户。
三是充分利用上市平台,全力推进产值、产能扩张,力争未来五年成为具备一定规模的电线电缆和配套元器件生产及服务提供商,打造成为中南地区高端线缆明星企业。加快推进以先进、优质、高端线缆及配套元器件为导向的产品结构调整,升级创新研发项目,同步推进“提质增效、管理增效、降本增效”和品牌提升行动,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提高市场认可度。加强市值管理和企业品牌价值提升,树立技术不断创新、产品迭代升级、管理先进可控、经营稳健持续的良好形象,助力公司做大做强。
四是持之以恒推进全面风险管理,聚焦产品质量、资金安全等重点领域,紧盯薄弱环节。既要狠抓质量为先意识教育和质量强基工程,推进公司技术质量体系改革与高水平质量管理和质量检测队伍建设,对质量问题“零容忍”;又要高度重视公司资金运营风险,严格做好现金流管理和库存管理,通过实施资产支持计划项目拓宽公司的融资渠道,降低公司直接或间接融资成本,提升资金层面的抗风险能力。
五是持续完善公司治理,服务高质量发展,结合国资委、监管机构章程指引修订内容,做好以《公司章程》为核心的“1+N”公司治理体系制度修订。以《公司章程》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为指引,优化完善各类决策议事规则的修订,建立董事会授权清单,确保制度体系依法合规、全面适宜。持续加强董事会履职管理,保障充分发挥外部董事、监事对合规运营的指导和监督职能。
六是不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保证公司透明度,继续按照相关监管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进一步推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标准化管理,加强机制流程建设,完善以关联交易、财务报告等为重点的强制性信息报告管理,加强与运营相关的主动性信息披露管理,信息披露做到及时、准确、完整、公平,同时通过多种渠道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让投资者能够更好的获悉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重大事项及风险因素等重要信息,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全文已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022年5月19日
议案3:
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重点从公司依法运作、加强内部风险监控、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公司财务等方面行使监督职能。各位监事忠实履行职责,按时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监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意见,并为公司运营提出了许多有益的意见和建议,充分行使了监事的监督职权。现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重点工作回顾
1、监督公司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先后出具四期定期报告,监事会提前对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报告内容真实反映了当期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年度报告的审计机构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人员配置合理、执业能力胜任,其审计意见客观公正。
2、监督公司规范运作
报告期内,监事会分别于2021年2月10日、8月18日列席了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0年度董事会)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1年半年度董事会),对全年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董事会审议及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此外还分别于
2021年3月2日、9月6日列席了公司2次以现场方式召开的股东大会。作为股东大会的监票人,监事见证了公司股东大会的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监事会认为,公司在履行决策程序时严格遵守了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运作;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议,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3、监督公司利润分配事项
为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更好的回报股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制定了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00 元(含税),共计派现金红利 53,442,4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利润作为未分配利润继续留存公司用于支持公司经营需要。监事会对该预案进行了审核,认为利润分配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4、监督公司首发上市募集资金使用事项
报告期内,监事会审议了《公司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对公司首发上市募投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核实与监督。在募集资金的管理上,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和要求执行。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去向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损害股东利益的
行为;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和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日常工作回顾
1、组织监事会会议并发表专项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其中举行现场会议2次,以通讯表决方式举行会议4次,共审议通过17项议案。其中,针对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监事会认为公司对预先投入募集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进行置换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用途和实施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针对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含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能够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合理使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监督公司关联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均进行了审议。2021年2月10日,审议了《关于确认公司2018年-2020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2021年8月18日,审议了《关于新增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所必须的,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 互利”的原则制定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充分保证了公司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3、督促公司加强内部制度建设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制定的相关制度议案进行了审议,公司制定了《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党委会议议事规则》及《办公会议事规则》,凡属于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事项安排和大额资金运作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的要求,充分发挥党委在公司中的领导作用,规范办公会议事流程,实现决策的科学化与制度化。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治理,落实规范运作,提升公司信息披露水平,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制定了《董监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变动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及保密制度》、《内部信息报送事务管理制度》。
4、监督公司内部信息管理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幕信息管理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针对各定期报告等重要事宜,实施内幕信息保密制度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有效防范内幕信息泄露及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行为。
三、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2年,监事会将继续遵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的相关文件要求,全面履行监事会的监督职能,独立地行使对董事会、经理层以及整个公司的监督权。
1、及时组织召开监事会会议,根据《公司章程》中所列职权范围
审议相关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审议进行监督,包括关联交易、公司及相关方承诺、投资计划、利润分配方案等进行审核监督,切实发挥监事会的监督作用;
2、通过列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形式,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财务管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重点关注董事在决策过程中充分发表意见和提出建议的情况,独立董事是否持续具备应有的独立性、是否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执行情况等。
3、向全体股东负责,对公司财务的合法合规性进行检查,对外部审计机构的聘用进行监督,重点关注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重要财务决策和执行情况。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全文已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022年5月19日
议案4:
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各位股东:
第一部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1 年,公司财务部门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会计法》的规定进行了财务核算,公司所编制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现将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 | 2020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19年 |
营业收入(元) | 2,543,190,870.11 | 1,698,393,308.10 | 49.74% | 1,503,110,229.8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34,567,949.08 | 93,628,664.26 | 43.73% | 75,921,307.8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19,961,320.80 | 85,347,705.91 | 40.56% | 70,863,995.1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97,700,294.50 | 111,508,689.41 | -366.97% | 59,239,672.93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90 | 0.230 | 26.09% | 0.22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90 | 0.230 | 26.09% | 0.22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1.78% | 11.35% | 0.43% | 12.49% |
2021年末 | 2020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19年末 | |
总资产(元) | 2,618,539,836.86 | 1,625,853,295.31 | 61.06% | 1,482,453,955.7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384,930,108.25 | 873,578,508.48 | 58.54% | 775,817,887.97 |
二、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 |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营业收入 | 389,213,169.17 | 630,734,318.15 | 760,690,032.89 | 762,553,349.9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8,036,130.07 | 38,461,792.67 | 41,139,171.58 | 26,930,854.7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6,933,162.15 | 33,626,131.46 | 39,124,241.03 | 20,277,786.1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70,769,675.19 | -124,902,065.48 | -246,374,531.57 | 344,345,977.74 |
三、资产负债表数据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末 | 2021年初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 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 产比例 | |||
货币资金 | 515,872,454.08 | 19.70% | 397,499,900.16 | 24.45% | -4.75% | 主要系本期公司加大回款催收力度,增加票据付款,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所致; |
应收账款 | 737,539,175.25 | 28.17% | 455,771,402.57 | 28.03% | 0.14% | 主要系销售规模增长以及本期铜价较上期增幅较大等因素影响所致; |
存货 | 354,663,929.09 | 13.54% | 231,048,628.68 | 14.21% | -0.67% | 主要系本期销售规模增长及铜价上涨所致; |
投资性房地产 | 22,955,619.59 | 0.88% | 48,320,216.34 | 2.97% | -2.09% | 主要系原投资性房地产转自用所致; |
固定资产 | 180,562,134.57 | 6.90% | 140,084,723.87 | 8.62% | -1.72% | 主要系投资性房地产转自用以及技改项目报竣转固所致; |
在建工程 | 40,193,330.42 | 1.53% | 12,501,315.97 | 0.77% | 0.76% | 主要系增加募投项目技改投入所致; |
使用权资产 | 628,407.60 | 0.02% | 1,571,018.88 | 0.10% | -0.08% | 主要系本期适用新租赁准则,根据准则及相关衔接规定,本公司确认使用权资产所致; |
短期借款 | 529,592,718.99 | 20.22% | 310,739,541.10 | 19.11% | 1.11% | 主要系销售规模增长增加银行短期流动资金借款所致; |
合同负债 | 17,212,778.27 | 0.66% | 25,808,955.52 | 1.59% | -0.93% | 主要系根据合同条款预收项目进度款; |
长期借款 | 76,085,444.45 | 2.91% | 40,048,333.33 | 2.46% | 0.45% | 主要系银行中长期借款到期减少所致; |
四、费用分析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 | 2020年 | 同比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销售费用 | 154,702,636.90 | 129,634,913.48 | 19.34% | 主要为营销规模扩大,营销拓展费用增加所致 |
管理费用 | 43,074,514.59 | 30,994,022.66 | 38.98% | 主要原因为公司上市经费增加所致 |
财务费用 | 16,125,358.98 | 17,665,148.88 | -8.72% | 主要原因为增加项目资金利息收入所致 |
研发费用 | 80,040,934.06 | 52,167,654.18 | 53.43% | 主要原因为公司研发投入持续增加所致 |
五 、现金流变动分析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 | 2020年 | 同比增减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004,309,412.55 | 1,545,417,212.97 | 29.6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302,009,707.05 | 1,433,908,523.56 | 60.5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97,700,294.50 | 111,508,689.41 | -366.97%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44,237,726.48 | 2,784,327.00 | 8,671.88%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76,107,038.25 | 26,118,258.92 | 1,722.8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1,869,311.77 | -23,333,931.92 | 893.7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57,156,559.95 | 398,000,000.00 | 165.62%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23,636,152.79 | 456,048,119.05 | -7.11%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33,520,407.16 | -58,048,119.05 | -1,191.37%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03,950,800.89 | 30,126,638.44 | 245.05% |
说明:1、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下降366.97%,主要系本期公司营销规模扩大,深耕轨道交通、矿山能源及航空航天等板块,四季度营业收入创年度最高,受上下游结算方式不一致影响所致。
2、本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增长893.70%,主要系本期增加募投项目资金投入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理财所致。
3、本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增长1,191.37%,主要系本期增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所致。
4、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上期增长245.05%,主要系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40,920.90万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20,853.54万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69,156.85万元。
第二部分: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一、预算编制说明
本预算报告是公司本着谨慎性的原则,在公司2022年全面预算的基础上编制,预算报告所选用的会计政策在各重要方面均与本公司实际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一致。
二、预算编制基本假设
1、公司所遵循的国家及地方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无重大变化;
2、所在行业市场行情、主要产品和原燃料的市场价格和供求关系无重大不确定性;
3、国家现有的银行贷款利率、通货膨胀率无重大改变;
4、公司所遵循的税收政策和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无重大改变;
5、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营销计划、投资计划能够顺利执行,不受宏观环境变化及政府政策变化的重大影响;
6、无其它不可预见及不可抗拒因素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主要财务指标预测
1、营业收入:2022年度公司计划实现营业收入较2021年增长0-20%;
2、净利润:2022年度公司计划实现净利润较2021年增长0-20%。
四、确保预算完成的主要措施
1、加强绩效考核,提升公司整体管理效率;
2、加强市场开发与营销网络建设,积极开拓市场;
3、提升公司研发实力,注重技术人才培养与引进,不断提高公司
产品核心竞争力与附加值;
4、加强资金运行监管,降低财务风险,合理安排、使用资金,提高资金利用率;
5、加强成本控制与预算执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持续改进;
6、加快新业务开拓和投资管理,强化和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机制。
五、风险提示
本预算为公司2022年度经营计划的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公司对2022年的盈利预测和承诺,能否实现受宏观经济环境、原材料价格波动、国内外疫情不确定因素、市场需求变化及公司战略规划调整等影响。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全文已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022年5月19日
议案5: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各位股东: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的2021年度审计报告,2021年末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357,209,251.43元。为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更好的回报股东,结合公司当前实际经营、现金流状况与未分配利润情况,公司董事会拟以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34,424,000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30元(含税),共计派现金红利16,032,72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利润作为未分配利润继续留存公司用于支持公司经营需要。
公司2021年半年度已分配利润53,442,400.00元,加上本次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预计公司2021年共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30元(含税),共计69,475,120.00元(含税),全年累计分红预计占档期净利润的50%以上。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
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022年5月19日
议案6:
关于公司2022年投资计划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22年,公司利用上市契机,围绕效益优先的原则,同时根据外部市场变化,积极稳妥有序推进投资项目的实施。全力推进产值、产能扩张,力争未来五年成为具备一定规模的电线电缆和配套元器件生产及服务提供商,打造成为中南地区高端线缆明星企业。加快推进以先进、优质、高端线缆及配套元器件为导向的产品结构调整,升级创新研发项目,同步推进“提质增效、管理增效、降本增效”和品牌提升行动,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提高市场认可度。
公司2022年投资计划主要聚焦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着力推进产能提升项目,主要包括软绞线设备更新及产能扩充、橡缆厂产能提升以及职能工厂建设。二是着力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主要包括轨道交通用中低压电力及特种信号传输电缆技术升级改造、航空航天、武器装备用特种线缆及组件技术升级改造以及矿山及高端装备用特种柔性复合电缆技术升级改造。三是利用自有资金进行厂区环境改造,主要包括主材仓搬迁及立体仓库改造、环境提质改造二期等。
按照上述原则,2022年公司投资计划支出19,109万元,其中续建项目计划支出11,399万元,募投项目计划支出6,250万元,自有资金项目计划支出1,460万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022年5月19日
议案7:
关于公司2022年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在授信额度内向
银行借款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综合考虑公司资金安排后,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主要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非融资性保函、信用证、资产证券化产品等,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相关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董事会拟授权公司总经理或财务总监全权代表本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抵押、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
上述授权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新的决议之日止。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022年5月19日
议案8:
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预计2022年发生日常关联交易56,183万元。其中:关联销售及提供劳务37,400万元,关联采购及接受劳务1,370万元,关联租赁213万元,债权转移17,2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包括采购商品、销售商品、接受及提供劳务、租赁以及债权转移等。具体情况如下:
1、日常关联销售及提供劳务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2022年预计发生金额 | 截至3月31日已发生金额 | 2021年实际发生金额 |
华菱湘钢 | 销售电线电缆 | 市场价 | 15,000 | 3,726.27 | 14,411.15 |
华菱涟钢 | 销售电线电缆 | 市场价 | 15,000 | 1,070.00 | 10,032.67 |
华菱衡管 | 销售电线电缆 | 市场价 | 1,000 | 0 | 4.93 |
阳春新钢 | 销售电线电缆 | 市场价 | 1,000 | 66.28 | 719.38 |
华菱连轧管 | 销售电线电缆 | 市场价 | 2,000 | 25.24 | 506.98 |
华菱汽车板 | 销售电线电缆 | 市场价 | 2,000 | 482.67 | 1.34 |
华菱控股下属子公司 | 销售电线电缆、提供劳务 | 市场价 | 1,200 | 102.00 | 790.48 |
华菱控股下属子公司外的其他关联方 | 销售电线电缆 | 市场价 | 200 | 0 | 0 |
小 计 | 37,400.00 | 5,472.46 | 26,466.93 |
2、日常关联采购及接受劳务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2022年预计发生金额 | 截至3月31日已发生金额 | 2021年实际发生金额 |
华菱控股下属子公司 | 采购钢绞线、柴油、气体等产品 | 市场价 | 350.00 | 19.65 | 67.49 |
华菱控股下属子公司 | 接受劳务 | 市场价 | 1,000.00 | 5.27 | 344.40 |
华菱控股下属子公司外的其他关联方 | 采购工业盐等产品 | 市场价 | 20.00 | 0 | 1.14 |
小 计 | 1,370.00 | 24.92 | 413.03 |
3、关联租赁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2022年预计发生金额 | 截至3月31日已发生金额 | 2021年实际发生金额 |
湘钢金属材料 | 租赁厂房 | 市场价 | 213.00 | 53.22 | 212.88 |
小 计 | 213.00 | 53.22 | 212.88 |
4、债权转移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2022年预计发生金额 | 截至3月31日已发生金额 | 2021年实际发生金额 |
华菱湘钢 | 债权转移 | 市场价 | 9,000.00 | 1,033.41 | 6,033.82 |
华菱涟钢 | 债权转移 | 市场价 | 8,000.00 | 0 | 4,090.00 |
华菱湘钢国贸 | 债权转移 | 市场价 | 200.00 | 0 | 84.26 |
小 计 | 17,200.00 | 1,033.41 | 10,208.08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的关联方主要是公司最终控股股东华菱控股下属子公司,属于《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一、二项规定的情形。
2、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关联方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在与公司日常交易中均能履行合同约定,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该交易为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将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与关联方签订协议。交易原则客观、公平、公正,价格公允。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时,由于该交易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小,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对上述关联方产生依赖。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湖南湘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湖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湖南迪策投资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2022年5月19日
议案9:
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上市中介服务机构之一,在公司上市期间的审计工作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严格按照中国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充分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出具的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经营情况。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022年5月19日
议案1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提升董事会行权履职能力,结合企业实际,拟对《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本章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二)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十一条规定的事项;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 |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本章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二)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十一条规定的事项;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 |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六)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 | (十四)审议公司单项投资金额在2000万元以上或占公司净资产5%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 (十五)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六)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六) 决定公司单项投资金额在100万元(含)至2000万元(含)且占公司净资产5%以下(含)的固定资产投资。 (十七)在公司章程第111条第(一)款规定 |
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范,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 的权限范围内决定公司在境内期货交易所开展铜、铝期货品种的套期保值业务,达到公司章程第41条第(四)项标准的,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八)制定公司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决定公司工资总额年度预算方案、年度工资总额结算方案等。 (十九)行使未明确规定由股东大会行使及有关部门授予的其他职权。 (二十)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不变。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相关部门负责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本次章程条款的修订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022年5月19日
汇报事项:
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按照国家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诚信、勤勉、客观、独立地履行职责,按时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并为公司运营提出意见和建议,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和公司整体利益。现将2021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1年度,我们按时参加董事会,对会议的各项议题进行了认真审议,并按照相应法规和《公司章程》对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保证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 | 应出席次数 | 现场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栾大龙 | 9 | 0 | 9 | 0 | 0 |
游达明 | 9 | 2 | 7 | 0 | 0 |
杨平波 | 9 | 2 | 7 | 0 | 0 |
由于受新冠疫情的影响,栾大龙先生无法出席现场会议,以通讯方式参加了会议,对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公司在2021年度召开的董事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我们没有对议案持反对或异议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在2021年度召开的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上,我们针对利润分配、关联交易、募集资金监管和使用、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列示如下:
序号 | 会议名称 | 会议时间 | 会议议题 |
1 |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1年2月10日 | 对《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确认公司2018年-2020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的议案》、《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投资计划的议案》发表意见 |
2 |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1年5月14日 | 对《关于调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发表意见 |
3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1年7月2日 | 对、《关于实施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意见 |
4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1年8月2日 | 对《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发表意见 |
5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1年8月18日 | 对《关于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公司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新增2021年投资计划的议案》、《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议案》、关于2021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对外担保情况发表意见 |
6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1年9月6日 | 对《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发表意见 |
7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21年12月29日 | 对《关于原财务总监辞职及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发表意见 |
针对补选杨建华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我们认为:本次补选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审计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候选人杨建华先生具备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上市公司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任职资格和履行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资格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形,且候选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针对公司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盈利状况、经营现状及全体股东的投资回报情况下制定的。公司 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实施该方案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针对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我们认为: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
针对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我们认为:公司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作以来,该审计机构严格按照中国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为公司作了各项专项审计及财务报表审计,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较好地履行了聘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
告审计机构、内控审计机构。
针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我们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三、在公司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我们作为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委员,在报告期内,按照各专业委员会议事规则,先后组织召开了3次审计委员会会议,3次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战略发展委员会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公司定期报告、利润分配、关联交易、董事选补、高级管理人员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独立董事薪酬以及聘请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了审议,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汇报了专门委员会意见。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1年2月10日,审计委员会委员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批准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总结报告》、《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2018年-2020年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出具了书面意见。
2021年8月17日,审计委员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批准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关于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新增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并出具了书面意见。
2021年10月21日,审计委员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批准了《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并出具了书面意见。
(2)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1年1月20日,提名委员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聘任李牡丹女士为副总经理的议案》,并出具了书面意见。
2021年8月17日,提名委员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议案》,并出具了书面意见。
2021年12月28日,提名委员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原财务总监辞职及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并出具了书面意见。
(3)战略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1年5月14日,战略委员会委员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调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并出具了书面意见。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1年2月9日,薪酬与考核委员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决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并出具了书面意见。
四、对公司现场办公情况
在参加公司现场董事会过程中,针对关联交易、生产经营、财务、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及其他重大事项,我们就有疑问的地方及时向公司董事及管理层进行了问询,充分了解可能的风险,并结合行业最新政策及形势,从宏观研究、资产梳理、资金保障、安全环保、经营协同、营销创效、技术质量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我们的要求和意见得到了管理层的重视和采纳,对公司加强生产经营管理、降本增效起了积极作用。此外,我们还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等与公司相关的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情况
1、审查财务审计机构资格及聘用决策程序,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
2、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门、会计师等的沟通,确保年报、半年报编制真实、准确和完整。年报审计前,我们审议年审工作计划和内部控制审计方案,并听取管理层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汇报;年报审计过程中,我们向会计师及管理层了解生产经营情况,提出建议,提示审计师重点关注的领域,并督促会计师及时提交审计报告;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我们分别与会计师、管理层、内控审计部门、财务部门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沟通和探讨。按时召开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半年报、年报进行了审议。
3、勤勉履行职责,督促管理层落实董事会提出的要求。针对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我们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并主动与管理层、职能部门和相关中介机构进行沟通;定期回顾前次会议提出的意见及管理层的落实情况,从而督促管理层及时落实董事会提出的要求。
4、审查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积极回报投资者。我们就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确保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兼顾股东利益和公司持续发展需求,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5、认真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自身专业水平,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保护股东权益。
六、其他情况
1、报告期内,我们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我们未有独立聘用外部审计和咨询机构情况;
3、报告期内,我们未有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2022年我们将一如既往地认真、勤勉、尽职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加强学习和调研,提高自身决策水平,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权益,促使公司稳定经营、持续盈利。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已于4月2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
2022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