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关于对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监管函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12

相关当事人的监管函

创业板监管函〔2022〕第 76 号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卢先锋、宁波开心投资有限公司、宁波先锋弘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22年2月28日,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的《关于为关联公司提供担保展期的公告》显示,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卢先锋控制的宁波开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心投资”)及宁波先锋弘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锋弘业”)提供关联担保展期的议案,因担保即将到期,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为开心投资及先锋弘业不超过3.2亿元人民币的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展期的议案,担保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9月15日。该议案于2022年3月15日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2022年3月4日披露的《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关注函【2022】第135号>回复的公告》,截至公告日公司对开心投资及先锋弘业实际担保债权额及担保余额为4.32亿元。2022年3月10日,公司披露的《关于为关联公司提供担保展期的公告》显示,上述关联担保债务余额已降至

3.94亿元,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拟增加为开心投资及先锋弘业总额不超过7,400万元的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自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9月30日。该议案于2022年3月28日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联担保有效期为3年,该笔担保已于2022年3月8日到期,但公司直至2022年3月15日才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展期事项。同时,公司存在实际担保余额超过审批额度的情形。公司就追加担保额度事项分别于2022年3月10日、3月28日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补充审议通过。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4条、第5.1.1条、第7.2.13条的规定。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卢先锋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4条、第4.3.2条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4.2.1条、第4.2.3条、第4.2.7条的规定。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卢先锋控制的宁波开心投资有限公司、宁波先锋弘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4条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4.2.3条的规定。

请你们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我部提醒你们: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特此函告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2年5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