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菱钢铁”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华菱钢铁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298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0,000,000张,发行价为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共计募集资金400,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99,60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09.28万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99,390.7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0〕2-56号)。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399,390.72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260,727.81 |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206.46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93,201.64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2,039.22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353,929.45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2,245.68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 | 47,706.95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47,706.95 | |
差异 | G=E-F | 0 |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证上〔2022〕12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湖南华菱涟源钢铁有限公司、衡阳华菱连轧管有限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营业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涟钢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6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注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 | 50630188000195023 | 13,799,104.66 |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市分行 | 943003010065748895 | 138,580,313.49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 | 202201040002719 | 198,474,254.50 | |
中信银行长沙三一大道支行 | 7401310182600109731 | 125,900,621.28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涟钢支行 | 587276155482 | 118,105.89 | |
中信银行长沙分行营业部 | 8111601012700469108 | 197,082.66 | |
合 计 | 477,069,482.48 |
三、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本期不存在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的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华菱钢铁管理层编制的《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并出具《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2-218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该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21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报告期内,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华菱钢铁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
括:查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与公司高管、中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华菱钢铁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399,390.72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3,201.64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无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53,929.45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无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无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华菱涟钢2250热轧板厂热处理二期工程项目 | 否 | 30,000.00 | 30,000.00 | 6,112.01 | 17,714.92 | 59%[注1] | 2020年12月 | 14,117.17 | 是 | 否 |
华菱涟钢高速棒材生产线及配套项目建设工程项目 | 否 | 33,000.00 | 33,000.00 | 4,660.13 | 32,988.54 | 100% | 2020年12月 | 41,449.86 | 是 | 否 |
华菱涟钢工程机械用高强钢产线建设项目 | 否 | 57,000.00 | 57,000.00 | 16,600.25 | 56,999.66 | 100% | 2021年7月 | 14,187.06 | 是 | 否 |
华菱钢管富余煤气和冶炼余热综合利用项目 | 否 | 29,400.00 | 29,400.00 | 12,603.27 | 16,189.24 | 55% | 2022年10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华菱钢管180机组高品质钢管智能热处理生产线项目 | 否 | 10,600.00 | 10,600.00 | 1,466.45 | 9,258.56 | 87%[注2] | 2021年10月 | 459.17 | 是 | 否 |
华菱湘钢4.3米焦炉环保提质改造项目 | 否 | 120,000.00 | 120,000.00 | 51,759.54 | 101,387.81 | 84%[注3] | 2021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19,390.72 | 119,390.72 | 119,390.72 | 100% | — | — | — | — | |
合计 | — | 399,390.72 | 399,390.72 | 93,201.65 | 353,929.45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无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于2020年11月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98,296.7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由其出具了《关于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2-581号)。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为47,706.95万元,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原因系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尚未完工,募投项目建设需一定周期,公司根据项目的建设进度逐步支付投资款项,且部分款项要在项目投产后根据验收情况支付。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47,706.95万元以银行活期存款的形式留存在募集资金专户继续用于对应募投项目的建设。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注1] 华菱涟钢2250热轧板厂热处理二期工程项目募集资金预算30,000.0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17,714.92万元,剩余募集资金为未结算待支付工程款,将在以后年度完成支付[注2] 华菱钢管180机组高品质钢管智能热处理生产线项目募集资金预算10,600.0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9,354.98万元(含以背书转让银行承兑汇票作为支付方式的未置换金额96.42万元),剩余募集资金为未结算待支付工程款,将在以后年度完成支付[注3] 华菱湘钢4.3米焦炉环保提质改造项目募集资金预算120,000.0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101,495.59万元(含以背书转让银行承兑汇票作为支付方式的未置换金额107.78万元),剩余募集资金为未结算待支付工程款,将在以后年度完成支付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薛万宝 | 李威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