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维宏股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12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情况

1.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2年4月19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0,912,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49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2.自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本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0,912,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49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341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98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490元;持股超过1年的, 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90,912,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09,094,400股。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5月1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5月20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2022年5月1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转增股本方法

1. 本次所转股于2022年5月20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2年5月2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1*****328汤同奎
201*****609郑之开
301*****927胡小琴
401*****873赵东京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年5月9日至登记日2022年5月1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本次所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2年5月20日。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比例(%)公积金转股(股)股份数量(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43,855,35348.24%8,771,07152,626,42448.24%
高管锁定股43,855,35348.24%8,771,07152,626,42448.24%
二、无限售条47,056,64751.76%9,411,32956,467,97651.76%
件股
三、总股本90,912,000100.00%18,182,400109,094,400100.00%

七、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109,094,400股摊薄计算,2021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5418元。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沪杭公路1590号

咨询联系人:何闫闫

咨询电话:021-33587515

传真电话:021-33587519

九、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公司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 月12 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