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1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议案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已于2022年5月6日办理完成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本次授予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155,950,223元增加到2,331,805,223元,总股本由2,155,950,223股增加到2,331,805,223股。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5595.0223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3180.5223万元。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15595.0223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33180.5223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