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79 证券简称:人福医药 编号:临2022-061号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疆维药”)
● 在授权范围内,本次实施的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包含尚未使用的额度):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授信银行 | 期限 | 备注 | 担保金额 (万元) | 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万元) | 股东大会授权担保额度(万元) |
人福医药 | 新疆维药 | 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石油新村支行 | 5年 | 新增固定资产贷款 | ?5,000.00 | ?14,000.00 | ?30,000.00 |
1年 | 替换过往5,000万元授信 | ?5,000.00 | |||||
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达支行 | 1年 | 替换过往4,000万元授信 | ?4,000.00 | ||||
上述担保额合计 | ?14,000.00 | / | / |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包含尚未使用的贷款额度)为749,13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1,314,697.52万元的56.98%,全部为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支持下属各子公司的发展,解决其流动资金需求,提高融资效率,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于2021年5月28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新疆维药向银行申请办理的综合授信或固定资产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授信银行 | 期限 | 备注 | 担保金额 (万元) | 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万元) | 股东大会授权担保额度(万元) |
人福医药 | 新疆维药 | 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石油新村支行 | 5年 | 新增固定资产贷款 | ?5,000.00 | ?14,000.00 | ?30,000.00 |
1年 | 替换过往5,000万元授信 | ?5,000.00 | |||||
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达支行 | 1年 | 替换过往4,000万元授信 | ?4,000.00 | ||||
上述担保额合计 | ?14,000.00 | / | / |
上述被担保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被担保方的其他股东未按投资比例提供担保。为保护公司利益,上述子公司为公司提供反担保以增强对上市公司的保障。
(二)已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5月28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2021年5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m)上刊登的公告。
在上述议案授权范围内,公司于2022年5月1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实施为新疆维药申请办理的综合授信或固定资产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0726948677D
3、成立时间:2001年03月26日
4、注册地点: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沈阳街2号
5、法定代表人:尹强
6、注册资本:壹亿元整
7、经营范围:药品生产。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翻译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8、财务状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新疆维药资产总额65,455.26万元,净资产43,548.63万元,负债总额21,906.63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0,032.14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0,611.84万元,2021年营业收入63,779.84万元,净利润8,218.97万元。
截至2022年3月31日,新疆维药资产总额68,172.77万元,净资产46,028.48万元,负债总额22,144.30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1,334.02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0,913.13万元,2022年1-3月营业收入19,062.44万元,净利润2,362.57万元。
9、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其73.25%的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同意为新疆维药向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石油新村支行申请办理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伍仟万元整(?50,000,000.00)、期限5年的固定资产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公司同意为新疆维药向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石油新村支行申请办理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伍仟万元整(?50,000,000.00)、期限1年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公司同意为新疆维药向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达支行申请办理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肆仟万元整(?40,000,000.00)、期限1年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被担保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被担保方的其他股东未按投资比例提供担保。为保护公司利益,上述子公司为公司提供反担保以增强对上市公司的保障。保证范围包括:
公司因本次担保事项向债权人偿还或支付的本金利息(包括逾期罚息和复利)、违约金、赔偿金和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等),以及公司因履行担保责任而发生的全部费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相关部门负责办理相关事宜。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为对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担保,被担保方的其他股东未按投资比例提供担保。公司拥有被担保方的控制权,且其现有经营状况良好。基于以上情况,为进一步保障公司利益,被担保方与公司签订了反担保协议,担保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已审慎判断被担保方偿还债务的能力,且本次担保是为了公司下属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上述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上述被担保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业务正在正常进行并且与公司签订了反担保协议,可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所涉及的担保事项有利于提高其自身的融资能力,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本公司未有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规定相违背的事件发生;该担保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审议通过后执行,上市公司权益不会因此受到损害。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包含尚未使用的贷款额度)为749,13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1,314,697.52万元的56.98%,全部为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公司营业执照及财务报表复印件。
特此公告。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