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2年5月12日(星期四)上午10:00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时间为2022年5月7日。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李杰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本次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同意实施为控股子公司湖北葛店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葛店人福”)、湖北葛店人福药用辅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葛店药辅”)、湖北竹溪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竹溪人福”)申请办理的综合授信或固定资产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授权相关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授信银行 | 期限 | 备注 | 担保金额 (万元) |
人福医药 | 葛店人福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 1年 | 替换过往7,000万元授信 | ?7,000.00 |
葛店药辅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 7年 | 新增固定资产贷款 | ?9,000.00 | |
竹溪人福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竹溪支行 | 1年 | 新增授信 | ?3,000.00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竹溪县支行 | 1年 | 新增授信 | ?2,000.00 | ||
上述担保额合计 | ?21,000.00 |
特 别 提 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鉴于上述被担保公司各项经营业务正在正常进行中,具备债务偿还能力,公司同意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授权相关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董事邓霞飞先生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其余8名董事参与了表决。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有关内容。
议案二、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同意实施为新疆维吾尔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疆维药”)向银行申请办理的综合授信或固定资产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授信银行 | 期限 | 备注 | 担保金额 (万元) |
人福医药 | 新疆维药 | 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石油新村支行 | 5年 | 新增固定资产贷款 | ?5,000.00 |
1年 | 替换过往5,000万元授信 | ?5,000.00 | |||
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达支行 | 1年 | 替换过往4,000万元授信 | ?4,000.00 | ||
上述担保额合计 | ?14,000.00 |
鉴于新疆维药各项经营业务正在正常进行中,具备债务偿还能力,公司同意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授权相关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有关内容。
特此公告。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