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简称:恒盛能源证券代码:605580
2022年05月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目录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须知 ...... 3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 5
议案一: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7
议案二: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14
议案三: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 19
议案四: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20
议案五: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21
议案六: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22议案七: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29
议案八:关于2022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30
议案九: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1
议案十:关于2022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35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制度》的相关规定,特制定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
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二、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于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三、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特别提醒: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鼓励各位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确需现场参会的,请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浙江省衢州市有关疫情防控期间健康状况申报、隔离、观察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将严格遵守政府有关部门的疫情防控要求,参会当日现场参会股东应具备进入会场前48小时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行程码、健康码“双绿码”,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做好个人防护;会议当日公司会按疫情防控要求对前来参会者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体温正常者方可参会,所有参会人员就座间隔不得少于1米并全程佩戴口罩。请予配合。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开形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05月20日14点00分召开地点:浙江省衢州市龙游经济开发区兴北路10号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05月20日至2022年05月20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四、现场会议议程:
1、参会人员签到,股东进行登记
2、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介绍现场出席人员到会情况
3、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4、推举计票、监票人员
5、逐项宣读各项议案:
(1)审议《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审议《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审议《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7)审议《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2022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9)审议《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0)审议《关于2022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6、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7、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8、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9、复会,主持人宣布会议表决结果、议案通过情况,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10、见证律师出具股东大会见证意见
11、与会人员签署会议记录等相关文件
12、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议案一: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附件。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国家“双碳”系列政策的陆续出台和持续落实,能源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加速推进,对企业来说既是挑战也是机遇。随着国家“禁塑令”的全面推进,下游造纸行业迎来更好的发展机遇。2021年度,园区蒸汽需求保持稳定增长,公司募投项目2*25MW三期热电联产技改扩建项目已基本达产,产能较上年有所增长。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1年国内大宗货物价格上涨幅度较大,煤炭价格自2021年5月起持续上涨,并突破历史高位,使公司燃煤热电生产成本大幅提高,燃煤热电的盈利水平受到一定影响,公司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减少成本上涨对利润水平的影响。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77,061.87万元,同比增长46.28%,其中主营业务收入76,434.21万元、同比增长45.92%;归属母公司净利润12,456.11万元,同比增幅14.05%。全年无重大安全事故及环保处罚事件发生,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达到了年初制订的生产经营目标,主要工作完成情况如下:
(一)成功完成首次公开发行社会公众股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1年7月1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84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5,000万股新股,每股发行价格8.3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9,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54,750,000.00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64,250,000.00元,并于2021年8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二)落实安全责任,实现全年安全生产零事故
公司在生产运行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管理要求,强化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一是安全管理制度更加完善,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并配备专职安全员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安全例会制度,制定月计划,落实安全生产;加大运行设备的安全管理和应急安全演练;进一步优化各项管理制度,加大安全员的考核管理和监督工作。二是安全管理教育更加扎实,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组织员工安全知识培
训考核,重点对运行、检修岗位开展安规培训,全面提升应急处置事故的能力,杜绝各类违章违规作业,全面落实生产责任制。三是安全责任落实更加高效,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全面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提升抵御重大灾害事故的能力。
(三)优化服务理念,提高服务质量
作为一家区域性的公用热电企业,公司肩负着园区用热客户的供热重任,为保证供热稳定,满足客户的需求,公司不断完善生产管理制度,优化供热管线布局,尽最大可能服务好客户。公司实现了智慧电厂平台的应用和管理,可在公司控制中心大屏幕和手机移动端实时监控全厂设备运行状态和各项生产技术指标,实时反映用热客户蒸汽使用变化状态,实现远程故障诊断与修复;加强对热网管道的巡查和保养力度,确保管道、仪表无故障,各供热管道安全平稳运行。
(四)推动能效管理,降低运行成本
推动能效管理,围绕国家双碳目标,公司制定能耗管控目标任务,加大技术改造力度,降低单位能耗,节约用水,提升精细化生产管理,将原0#炉省煤器布局优化,加装SCR(选择性催化还原法),降低脱硝运行成本。并新建了低低温省煤器,增强了烟气余热回收能力,减少了燃料消耗,增建了汽动锅炉给水泵,减少厂用电量。降低运行成本,全年能耗任务指标初见成效,降幅明显。
(五)加大技术研发,培育技术人才
加大技术研发,通过外部引进、内部培养的人才战略,培育公司核心团队,提高公司生产技术水平;同时积极与相关高校、技术部门加强联系,组织内部研发部门开展技术研发工作,在公司相关人员调研准备下,计划对一台锅炉自主进行技术改造,尝试掺烧非煤燃料,减少煤炭用量。
二、董事会日常工作
(一)本年度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8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等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具体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二届董事会 | 2021.3.12 | 审议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0 |
第七次会议 |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物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 |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1.3.15 | 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1.5.12 | 审议通过:《关于审阅公司2021年度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1.7.9 | 审议通过:《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事宜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1.8.12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账户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1.9.22 |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 |
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制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制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制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1.10.12 |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1.10.29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二)股东大会的召开与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一次年度股东大会,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召开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的会议筹备、会议提案、议事程序、会议表决和决议、决议的执行和信息披露等方面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要求。2021年4月02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现场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11项议案;
2021年7月26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现场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项议案;
2021年10月14日,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项议案;
2021年10月28日,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1项议案;
上述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余国旭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2021年8月19日公司上市后股东大会的表决事
项均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进行了披露。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履行董事会职责,逐项落实股东大会决议的内容,推动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议案顺利实施。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共4次会议,其中:审计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分别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一季度报告、三季度报告以及每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审议《关于2021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要求,勤勉尽职、独立地履行相关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与的权利,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根据自己的专长对董事会的正确决策、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五)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要求,认真、高效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持续细致规范地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让所有股东和投资者及时了解并掌握公司经营动态、财务状况、重大事项的进展及公司重大决策等情况,确保投资者知情权,最大程度地保证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六)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的要求和本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登记管理制度》规定,在定期报告披露期间及公司发行可转债等重大事项中对内幕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如实、完整地记录了内幕信息在公开披露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各环节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
三、2022年董事会工作重点
(一)充分发挥机组装备优势提高经济效益
在生产运行中,注重发挥高效机组的优势,通过进一步加强生产和经营的精
细化管理,确保机组的安全、环保、高效的运行,提高生产运行效率。
(二)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董事会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度,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继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和治理水平;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便于投资者全面获取公司信息,在资本市场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继续秉承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争取实现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特此报告。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议案二: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附件。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一、2021年度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情况
(一)财务报表的审计意见
公司2021年财务报表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于2022年4月24日出具了天健审〔2022〕3088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会计师认为: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1、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2021年 | 2020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90,230,522.61 | 32,720,488.09 | 175.56 | 系公司收到上市募集资金所致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20,560,328.76 | 0.00 | 主要系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所致 | |
应收票据 | 4,390,488.14 | 700,000.00 | 527.21 | 系公司到期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
应收账款 | 194,242,729.94 | 94,158,958.92 | 106.29 | 系子公司恒鑫电力未收到国网生物质电价补贴及应收客户销售款 |
应收款项融资 | 17,110,252.49 | 6,245,960.71 | 173.94 | 系公司收到下游客户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
存货 | 31,244,921.14 | 38,830,370.49 | -19.53 | 系原材料年末储备量少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1,050,859.66 | 24,137,851.69 | -95.65 | 系公司增值税留底税额减少所致 |
固定资产 | 427,007,571.40 | 471,182,969.49 | -9.38 | 系公司本年无新增固定资产所致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434,670.82 | 3,083,721.79 | 76.24 | 系公司坏账准备 |
计提增加所致 | ||||
短期借款 | 50,058,819.45 | 238,362,246.06 | -79.00 | 系公司以募集资金按规定补流,归还银行贷款所致 |
应付账款 | 86,112,561.13 | 34,111,519.74 | 152.44 | 系报告期末原材料未结算估价入账所致 |
应付职工薪酬 | 4,530,270.32 | 3,342,463.98 | 35.54 | 系公司员工薪酬提高所致 |
其他应付款 | 10,717,882.32 | 6,968,402.85 | 53.81 | 系公司管道保证金和煤炭保证金增加所致 |
股本 | 200,000,000.00 | 150,000,000.00 | 33.33 | 系公司上市发行普通流通股 |
资本公积 | 349,126,683.09 | 34,876,683.09 | 901.03 | 系公司上市发行普通流通股资本公积溢价 |
盈余公积 | 35,088,420.78 | 25,118,933.26 | 39.69 | 系公司利润增长所致 |
未分配利润 | 263,000,831.27 | 148,409,186.66 | 77.21 | 系公司利润增长所致 |
2、损益情况分析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2021年 | 2020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情况说明 |
营业收入 | 770,618,703.50 | 526,804,519.43 | 46.28 | 2021年随着募投项目投入运行,产能扩大,销售随之增长,同时由于国内煤炭价格大幅上涨,根据煤汽联动定价政策,蒸汽销售价格上涨,导致销售收入较上一报告期有较大幅度的增长。 |
营业成本 | 577,128,749.72 | 365,271,286.02 | 58.00 | 主要系产量增加相应的材料投入增加和受今年原材料价格上涨影 |
响。 | ||||
管理费用 | 23,265,915.11 | 17,750,257.15 | 31.07 | 主要系IPO相关费用增加所致。 |
财务费用 | 4,133,161.62 | 10,005,049.98 | -58.69 |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IPO募集资金减少银行贷款,利息支出减少所致。 |
研发费用 | 1,228,353.91 | 0.00 | 本期加大了研发资金投入,费用增加所致。 |
3、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及毛利分析 单位:元
项目 | 收入 | 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蒸汽 | 555,269,897.28 | 467,526,829.12 | 15.80 | 63.83 | 67.60 |
电力 | 209,072,174.44 | 109,601,920.60 | 47.58 | 13.08 | 26.98 |
合计 | 764,342,071.72 | 577,128,749.72 | 24.49 | 45.92 | 58.00 |
4、盈利能力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蒸汽业务立足于园区,蒸汽销售呈稳步增长。全年蒸汽产品实现销售收入55,526.99万元,比去年增加21,633.91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公司蒸汽销售保持稳定增长的趋势,同时由于煤炭价格较上年同期明显上涨,受煤热联动价格影响,蒸汽销售价格有所上涨,导致销售收入较上一报告期有较大的增长。电力产品实现销售收入20,907.22万元,比去年增加2,418.97万元。
5、主要资产状况及生产经营状况变化情况
公司总资产、净资产、股本较上年同期分别上升51.39%,136.39%、33.33%,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84号)核准,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8.3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19,000,0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54,750,0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64,250,000.00元。其中,计入股本50,000,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314,250,000.00元。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增资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450号)。
公司经营业绩与上年相比有稳定增长,主要原因系:一方面公司蒸汽销售保持稳定增长的趋势,同时由于煤炭价格较上年同期明显上涨,受煤热联动价格影响,蒸汽销售价格有所上涨,导致销售收入较上一报告期有较大的增长;另一方面公司加强内部管理,合理调度生产,公司盈利能力有了进一步提升。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议案三: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了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5月20日
议案四: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按要求编制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5月20日
议案五: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实现的净利润为124,561,132.13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为124,561,132.13元。2021年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99,694,875.19元,按照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9,969,487.52元后,剩余89,725,387.67元可用于分配,加上上年结转的未分配利润85,820,399.26元,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75,545,786.93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不采用股票股利分配方式,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0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0,000,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80.28%。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5月20日
议案六: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附件。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5月20日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我们作为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2018]29号)、《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证监会公告[2022]14号)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以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并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 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于友达先生,独立董事,1964年4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曾任浙江省肿瘤医院财务副科长,浙江省卫生厅培训中心财务科长、浙江信达会计师事务所所长,现任浙江韦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浙江韦宁工程审价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杭州信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嘉兴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2.9离任);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周鑫发先生,独立董事,1955年10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工。曾任浙江中医药大学工程师,中国光电发展中心高级工程师,浙江省能源研究所实验室主任,浙江浙能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技术顾问,现任嘉兴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艾罗网络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徐浩先生,独立董事,1970年3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曾任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的教师,现任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法学院的教师。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具备《关于在上市公司中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我们本人及直系亲
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公司关联方单位任职,均不持有公司股份,没有为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8次董事会和4次股东大会,我们严格遵照有关规定出席会议,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进行充分研读,并充分发挥各自的专业特长和工作经验,在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层充分沟通后,秉持独立、客观、审慎的态度对有关审议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行使投票表决权,我们对所审议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提出过异议,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姓名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应参加 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应参加 次数 | 亲自出席 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
于友达 | 8 | 8 | 0 | 0 | 4 | 4 | 0 | 0 |
周鑫发 | 8 | 8 | 0 | 0 | 4 | 4 | 0 | 0 |
徐浩 | 8 | 8 | 0 | 0 | 4 | 4 | 0 | 0 |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作为公司各专门委员会的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主动召集和参加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充分利用自身所具备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为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提供了重要意见和建议,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
(三)现场考察
报告期内,考虑到新冠疫情对出行的影响,除现场考察外,我们更多地通过会谈、电话等多种方式对公司进行持续的考察,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掌握公司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全面深入的了解公司业务、财务、法律等多方面的重大事项,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
(四)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们的沟通交流,及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征求、听取我们的专业意见,充分保证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公司相关人员能够做到积极配合,不拒绝、阻碍和隐瞒,不干预我们独立行使职权,为我们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大力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1年3月1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度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我们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均进行了认真审查,针对公司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预计及执行情况,我们重点在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必要性等方面进行了审核,我们认为: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合理,关联交易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公司利润的情形,未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以及控股股东、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1年9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拟使用不超过12,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本金人民币24,000.00万元,赎回本金人民币12,000.00万元,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本金人民币12,000.00万元。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
(四)并购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并购重组。
(五)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薪酬情况进行核查,认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薪酬情况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薪酬方案科学、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对外披露业绩预告以及业绩快报。
(七)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为确保公司2021年审计工作顺利有序开展,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我们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资格、和执业能力进行了了解和审核,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要求;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决议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八)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没有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考虑到了公司的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和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表决程序公开透明,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九)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能够积极履行各项承诺,未发生违反或者未能按期履行承诺的情况。
(十)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和公众传媒对公司的报道,并进行了有效监督和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认真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达到披露要求的公司重大事项均进行了及时披露,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十一)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要求,报告期内,我们了解了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符合有关要求和公司实际。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报告期内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有效。
(十二)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且担任召集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及其下属专门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忠实勤勉地履行各自职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十三)开展新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开展新业务。
(十四)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我们认为公司运作规范、有效,制度健全,目前不存在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勤勉尽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合法权益和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2年,我们将继续重点关注公司治理结构的改善、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以及信息披露等事项,加强自身学习,勤勉尽责的工作。为客观公正地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发挥积极作用。
特此报告。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议案七: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具备作为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所必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其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符合有关规定,提议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5月20日
议案八:关于2022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董事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以及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2022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为:公司非独立董事依据其在公司的任职岗位,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领取相应报酬,不领取董事职位报酬;未在公司任职的董事不领取薪酬。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为税前6万元/年。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5月20日
议案九: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附件。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守诚信原则,认真履行监督职责,通过列席和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决策、生产经营情况,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募集资金使用、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实施等实施了有效监督,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了6次监事会会议,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1.3.12 | 审议通过:《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关于2021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1.5.12 | 审议通过:《关于审阅公司2021年度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1.8.12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账户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1.9.22 |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
第二届监事会 | 2021.10.12 |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
第十次会议 | 金管理的议案》。 |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1.10.29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二、监事会对公司监管事项
1、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在2021年度,监事会列席了公司董事会的各项会议,出席了历次股东大会。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通过的各项决策程序合法、规范。公司董事及经营管理层的工作勤勉尽责,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者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并有计划完成了各项经营目标任务。
2、公司财务运行情况
在2021年度,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监督和检查,认真核查了公司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严格执行国家财务法规、财务报告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经营运行情况。
3、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2021年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行为。
4、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2021年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行业特性和经营运作的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作进一步规范,并在公司内得到有效执行。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真实,不存在违规情形,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6、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实施情况
2021年度公司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等违法违规的情形。
三、监事会2022年工作计划
2022年公司监事会将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依法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公司进一步提高了治理水平。同时,监事会将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认真履职,不断加强对企业的监督检查,防范经营风险,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议案十:关于2022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监事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以及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2022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为:公司监事依据其在公司的任职岗位,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领取相应报酬,不领取监事职位报酬;不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不领取薪酬。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0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