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95 证券简称:芯海科技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2022年5月24日)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目录
股东大会须知 ...... 3
股东大会议程 ...... 5
议案1: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7
议案2: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8
议案3: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9
议案4: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10
议案5: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11
议案6: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 ...... 13
议案7: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 15
议案8: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 16
议案9: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 17
议案10: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 ...... 18
议案12: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22
议案13: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23
议案14: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24
议案15:关于修订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25
议案16: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26
议案17: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27
议案18: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28
议案19: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29
议案20: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 30议案21:关于以专利质押担保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议案 ...... 31
议案22:关于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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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须知为保障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保证股东大会的议事效率,确保本次股东大会如期、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股东大会设会务组,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须在会议召开前20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以及参会回执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四、股东(或股东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项权益。如股东(或股东代表)欲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可在签到时先向大会会务组登记。会上主持人将统筹安排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发言主题应与本次会议议题相关;超出议题范围,欲了解公司其他情况的,可会后向公司董事会秘书咨询。
五、为提高股东大会议效率,在股东的问题回答结束后,即进行现场表决。现场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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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该项表决为弃权。请股东按表决票要求填写表决表,填毕由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收票。
六、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见证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宣布。
七、公司聘请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八、股东(或股东代表)参加股东大会会议,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会议开始后请将手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尊重和维护其他股东合法权益,保障大会的正常秩序。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九、股东(或股东代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
十、特别提醒: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鼓励各位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确需现场参会的,请务必确保本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参会当日须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做好个人防护;会议当日公司会按疫情防控要求对前来参会者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体温正常者方可参会,请予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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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议程
会议时间:2022年5月24日(星期二)下午14时00分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南路3156号深圳湾创新科技中心T1栋3楼会议召集人: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卢国建先生会议议程:
一、 宣布会议开始
二、 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代表股份数情况
三、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1 | 《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 | 《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 | 《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4 | 《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 | 《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6 | 《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 |
7 | 《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
8 | 《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
9 | 《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
10 | 《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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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2 |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3 |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4 | 《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5 | 《关于修订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16 | 《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17 | 《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18 | 《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19 |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20 |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
21 | 《关于以专利质押担保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议案》 |
22 | 《关于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
四、股东发言和集中回答问题
五、提名并选举监票人、计票人
六、宣读投票注意事项及现场投票表决
七、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八、复会、宣布表决结果和股东大会决议
九、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
十、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签署会议文件
议案1: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基于对2021年度董事会各项工作和公司整体运营情况的总结,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规划,董事会拟制《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现由公司董事长卢国建先生报告公司董事会2021年度的主要工作及2022年度的主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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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24日
议案2: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基于对2021年度监事会各项工作和公司整体运营情况的总结,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监事会拟制《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现由监事会主席王金锁先生报告公司监事以2021年度的主要工作及2022年度的主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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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24日
议案3: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根据2021年度工作情况及公司运作情况,编制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芯海科技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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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24日
议案4: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基于对2021年度公司整体运作情况的总结,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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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24日
议案5: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2021年度实际经营情况以及2022年度经营目标,现将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预算编制说明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芯海科技”)战略发展目标及2022年度经营计划,以经审计的本年度的经营业绩为基础,在充分考虑相关各项基本假设的前提下,按照合并报表口径,经公司分析研究,编制了2022年度的财务预算。
二、预算编制期
本预算编制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三、预算编报范围
本预算与2021年决算报表合并范围一致。
四、预算编制的基本假设
1、公司遵循的法律、行政法规、政策及经济环境不发生重大变化;
2、公司所处行业形势、市场需求无重大变化;
3、现行主要税率、汇率、银行贷款利率不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的各项经营工作及计划能够顺利执行;
5、无其他人力不可预见及不可抗拒因素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五、2022年度主要预算指标
预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的营业收入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均保持稳定增长。
六、完成2022年财务预算的措施
1、加强公司内控管理,加强绩效考核,提升公司整体管理效率;
2、有效地利用企业资源,确保企业效益最大化;
3、规范全面预算管理,有效实现企业的经营目标;
4、规范预算管理的职责分工,权限范围和审批程序;
5、合理安排、使用资金,提高资金利用率。
七、特别提示
本预算报告不代表公司盈利预测,仅为公司经营计划,能否实现取决于经济环境、市场需求、行业政策等诸多因素,具有不确定性。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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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24日
议案6: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16,441,030.58元,资本公积余额为人民币649,999,195.56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2022年度业务发展计划,从平衡当前资金需求与未来发展投入、股东中长期回报的角度考虑,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之日公司总股本为10,000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0,0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占公司当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0.92%。
2、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之日公司总股本为10,000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转增股本4,000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4,000万股。
3、如在议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后续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如有),将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4、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执行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根据实施结果适时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办
理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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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24日
议案7: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生产经营、考核体系、相关岗位职责等实际情况并参考同行业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2022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如下:
一、公司独立董事陈军宁、丘运良、蔡一茂按照10,000元/月(税前)领取独立董事津贴,独立董事津贴于2022年按月发放;
二、公司董事卢国建、万巍、齐凡、刘维明、谭兰兰、柯春磊因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薪酬按公司统一的薪酬体系执行,按其在公司兼任的具体职务,依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确定和调整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三、2022年度如新聘任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薪酬按公司统一的薪酬体系执行,按其兼任的其他岗位领取薪酬。
四、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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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24日
议案8: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生产经营、考核体系、相关岗位职责等实际情况并参考同行业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2022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卢国建、副总经理万巍、副总经理刘维明、副总经理杨丽宁、副总经理丁京柱、副总经理郭争永、董事会秘书黄昌福、财务总监谭兰兰,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薪酬按公司统一的薪酬体系执行,不再另行领取高级管理人员津贴;
三、2022年度如新聘任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高级管理人员,不领取董事津贴,薪酬按公司统一的薪酬体系执行,按其兼任的其他岗位领取薪酬。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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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24日
议案9: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
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具有多年担任股份公司审计机构的经验,工作勤勉尽责,信誉良好,且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较为熟悉。公司拟聘请天健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要求和范围,按照市场原则与天健协商确定2022年度相关审计费用及签署相关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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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24日
议案10: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满足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海科技”)全资子公司合肥市芯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芯海”)及控股子公司深圳康柚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柚健康”)日常生产经营与业务发展需求,保证其业务顺利开展,结合公司2022年度发展计划,芯海科技拟在合肥芯海和康柚健康申请信贷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其中为合肥芯海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同时芯海科技为合肥芯海提供的担保事项需同时提供反担保;为康柚健康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实际贷款及担保发生时,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内容,由合肥芯海和康柚健康与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财务负责人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提供担保的具体事项,担保额度及授权的有效期在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之间。被担保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合肥市芯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深圳康柚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有限责任公司 |
与公司的关系 | 全资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注册资本 | 6000万元 | 125万 |
芯海科技持股比例 | 100% | 80% |
住所 | 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800号创新产业园二期G3 |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苑南路3156号深圳湾创新科技中心2栋A座301 |
栋A座8层 | ||
法定代表人 | 杨丽宁 | 郭争永 |
成立日期 | 2015年2月6日 | 2018年7月12日 |
经营期限 | 2015-02-06至2065-02-05 | 2018-07-12至无固定期限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100327986940N | 91440300MA5F7NX19X |
经营范围 | 电子产品、软件与集成电路的设计、开发、销售及技术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限定或禁止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计算机软硬件开发;软件技术开发、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电子商务;机器人及制冷、加热通用设备、自动化设备的研发;物联网智能交互终端机研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一般经营项目是:智能健康产品、智能健康设备、电子产品的研发与销售;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互联网信息技术咨询;数据库及计算机网络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网络、通信综合集成系统网络的设计、开发;网络系统工程设计;计算机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网站建设;网页设计;手机软件的设计、研发与销售;经营电子商务;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的进出业务;计算机软件、信息系统软件的开发、销售;信息系统设计、集成、运行维护;信息技术咨询;集成电路设计、研发。一类、二类医疗器械的销售;防护服、护目镜、创可贴、医用酒精、医用纱布、医用口罩、消毒液、体温计、体温测量仪器、额温枪、医用手套、医用胶布、医用棉签、医用胶带的批发零售;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互联网信息服务;计算机网络、通信综合集成系统网络的安装;网络系统工程安装 |
是否有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 无 | 无 |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 否 | 否 |
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
(一)被担保子公司(合肥芯海)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会计信息
单位:元 | ||
项目 | 2021年 | 2020年 |
资产总额 | 228,843,082.5 | 140,897,356.94 |
负债总额 | 43,962,038.75 | 53,722,090.1 |
净资产 | 184,881,043.75 | 87,175,266.84 |
2021年 | 2020年 | |
营业收入 | 178,869,799.58 | 123,804,596.66 |
利润总额 | 40,652,200.62 | 48,029,206.23 |
净利润 | 41,159,949.76 | 48,405,435.64 |
注:上述2020年度的财务数据和2021年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
(二)被担保子公司(康柚健康)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会计信息
单位:元 | ||
项目 | 2021年 | 2020年 |
资产总额 | 2,478,948.6 | 1,088,234.02 |
负债总额 | 2,872,967.03 | 2,859,722.56 |
净资产 | -394,018.43 | -1,771,488.54 |
2021年 | 2020年 | |
营业收入 | 4,946,465.44 | 2,879,565.71 |
利润总额 | -435,710.76 | -623,505.77 |
净利润 | -63,833.48 | -623,505.77 |
注:上述2020年度的财务数据和2021年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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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24日
议案1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进一步明晰章程中部分条款的执行标准,依据证监会2022年1月5日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等规定,拟对《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指定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修订后的《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主要修订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5月24日
议案12: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保证公司股东大会能够依法行使职权,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拟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20426修订)》。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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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24日
议案13: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依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新修订的《公司章程》的规定,拟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20426修订)》。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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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24日
议案14: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监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依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新修订的《公司章程》的规定,拟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20220426修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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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24日
议案15:关于修订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规范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所带来的风险,有效、合理的使用资金,使资金的时间价值最大化,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拟修订《投资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20220426修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5月24日
议案16: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规范公司的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拟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20426修订)》。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5月24日
议案17: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对董事会及管理层的约束和监督制度,更好的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拟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20426修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5月24日
议案18: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20426修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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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24日
议案19: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
理制度》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体系,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职责权利相匹配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修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20426修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5月24日
议案20: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加强风险管控,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和广大投资者利益,同时促进公司管理层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赔偿限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的责任险。
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员办理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主体为被保险人、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赔偿限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后续在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5月24日
议案21:关于以专利质押担保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由
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深圳市南山区政府为扶持辖区内企业,推出与深圳担保集团合作的“知识产权证券化”优惠贷款项目。公司为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拟向深圳市中小担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小担小额贷款公司”)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融资,授信期限1年。同意公司向深圳市深担增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申请保证担保,并同意公司以名下有权处分的三项知识产权为上述贷款向中小担小额贷款公司提供质押担保,同时,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卢国建先生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以上担保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具体内容以公司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同时,授权董事会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抵押、质押、融资、开户、销户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文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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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24日
议案22:关于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独立董事丘运良、陈军宁、蔡一茂根据2021年度工作情况及公司运作情况,编制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已于2022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敬请查阅。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