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 一致魔芋 证券代码: 839273
号 |
湖北一致魔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一致魔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滨海大道3165号五矿金融大厦2401 |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
效力,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北京证券交易所主要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上市公司具有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北京证券交易所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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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一致魔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HUBEI YIZHI KONJAC BIOTECHNOLOGY CO.,LTD.
湖北一致魔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
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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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声明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连带责任。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连带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商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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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 人民币普通股(A股) |
发行股数 | 不超过1,941万股(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不超过 2,232.15万股(全额行使本次股票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公司及主承销商可以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15%(即不超过 291.15万股)。最终发行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并经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和中国证监会注册后确定。 |
每股面值 | 人民币1.00元 |
定价方式 | 通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合格投资者网上竞价或网下询价等方式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定价方式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及监管要求协商确定。如果将来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董事会可根据授权视情况调整发行价格区间。 |
每股发行价格 | 不低于23元/股 |
预计发行日期 | |
发行后总股本 | |
保荐人、主承销商 |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 2022年4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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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对下列重大事项给予充分关注,并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正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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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声明 ...... 2
本次发行概况 ...... 3
重大事项提示 ...... 4
目录 ...... 7
第一节 释义 ...... 8
第二节 概览 ...... 12
第三节 风险因素 ...... 21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27
第五节 业务和技术 ...... 70
第六节 公司治理 ...... 139
第七节 财务会计信息 ...... 154
第八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207
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 ...... 314
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 ...... 331
第十一节 投资者保护 ...... 333
第十二节 声明与承诺 ...... 336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 ...... 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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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
第一节 释义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和术语具有的含义如下:
普通名词释义 |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国务院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
科技部、科学技术部、国家科技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
工信部、国家工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
农业农村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
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卫计委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卫健委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发改委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商务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
国家统计局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北交所、北京交易所 | 指 | 北京证券交易所 |
湖北省发改委 | 指 |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全国股转公司 | 指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业务规则》 | 指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 |
一致魔芋、公司、本公司、股份公司、发行人 | 指 | 湖北一致魔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指 | 湖北一致魔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前身 |
长阳众志成、众志成 | 指 | 长阳众志成投资管理服务部(有限合伙) |
一致共赢 | 指 | 长阳一致共赢投资管理服务部(有限合伙) |
一致嘉纤 | 指 | 湖北一致嘉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云南一致 | 指 | 云南一致魔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致心生物 | 指 | 湖北致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
致力种业 | 指 | 湖北致力魔芋种业有限公司、湖北致力种业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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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公司,公司原子公司 | ||
公安科技 | 指 | 湖北公安科技成果推广有限公司 |
正涵投资 | 指 | 湖北正涵投资有限公司 |
诺伟其 | 指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诺伟其定位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主承销商、保荐人、保荐机构 | 指 |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
会计师、天健会计师 | 指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大信会计师 | 指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发行人律师、锦天城 | 指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
报告期 | 指 | 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 |
报告期各期末 | 指 | 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
A股 | 指 | 每股面值1.00元的人民币普通股 |
新股 | 指 | 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时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的股份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B2B | 指 | 指企业与企业之间通过专用网络或Internet,进行数据信息的交换、传递,开展交易活动的商业模式 |
弗若斯特沙利文 | 指 | Frost & Sullivan,全球增长咨询公司 |
帝斯曼 | 指 | 荷兰皇家帝斯曼集团(DSM)以及相关主体 |
绿赛集团 | 指 | 比利时绿赛集团(Nuscience)以及相关主体 |
宜瑞安集团 | 指 | 美国宜瑞安公司(Ingredion)以及相关主体 |
临沂艾德森 | 指 | 临沂艾德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及相关主体 |
范府食品 | 指 | 山东范府食品有限公司以及相关主体 |
枫晴公司 | 指 | 上海枫晴化工有限公司、枫晴(上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及相关主体 |
楚雄致力 | 指 | 楚雄致力魔芋专业合作社 |
佳艳佳芋 | 指 | 富源县富村镇佳艳农民魔芋专业合作社和富源县富村镇佳芋食品有限公司 |
顺晟致宣 | 指 | 宣威顺晟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和宣威致宣魔芋开发有限公司 |
百草味 | 指 | 百事公司旗下“百草味”品牌以及相关品牌运营方 |
三只松鼠 | 指 | “三只松鼠”品牌以及相关品牌运营方 |
金锣 | 指 | “金锣”品牌以及相关品牌运营方、食品制造商 |
沪上阿姨 | 指 | “沪上阿姨”品牌以及相关品牌运营方 |
KOI Thé | 指 | “KOI Thé”品牌以及相关品牌运营方 |
OEM | 指 | 受托厂商按来样厂商之需求与授权,按照厂家特定的条件而生产,所有的设计图等都完全依照来样厂商的设计来进行制造加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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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DM | 指 | 受托厂商按来样厂商之需求,按照厂家特定的条件研发、设计、生产产品,受托厂商拥有完全知识产权 |
专业名词释义 | ||
食品胶体、食用胶、亲水胶体 | 指 | 溶解或分散于水中,能与水分子发生水化作用形成黏稠、滑腻的溶液或凝胶的一类物质 |
膳食纤维 | 指 | 不能被人体小肠消化吸收但具有健康意义的、植物中天然存在或通过提取/合成的、聚合度DP≥3的碳水化合物聚合物。包括纤维素、半纤维素、果胶及其他单体成分等 |
可溶性膳食纤维 | 指 | 可溶解于水又可吸水膨胀,并能被大肠中微生物酵解的一类纤维,常存在于植物细胞液和细胞间质中,主要有果胶、植物胶、黏胶等 |
葡甘聚糖、KGM | 指 | 由分子比1:1.6~1.7的葡萄糖和甘露糖残基通过β-1,4糖苷键聚合而成的高分子杂多糖 |
魔芋 | 指 | 天南星科魔芋属多年生宿根草本植物的泛称 |
鲜魔芋 | 指 | 新鲜采摘的成熟魔芋,含水量较高 |
魔芋粉、魔芋亲水胶体 | 指 | 从魔芋植物的根茎中提取,经物理干法以及鲜魔芋采用粉碎后快速脱水或经食用酒精湿法加工初步去掉淀粉等杂质制得的粉状物质 |
魔芋干片 | 指 | 鲜魔芋通过去皮切成片状并干燥后得到的初级农产品 |
魔芋精粉(原料) | 指 | 鲜魔芋、魔芋干片进一步加工而成的粉状物 |
魔芋神经酰胺 | 指 | 由长链脂肪酸与鞘氨醇的氨基经脱水而形成的一类酰胺化合物,具有保持皮肤水分作用。 |
普通魔芋精粉 | 指 | 公司产品,外观呈乳白色或淡黄色,中间有少量黑点及黄点,粒度为40-120目。主要作为原辅材料应用于食品加工中。 |
普通魔芋微粉 | 指 |
公司产品,外观呈乳白色,粒度大于120目,主要应用于肉制品、调料粉、面制品、仿生食品、冷饮等产品。
纯化魔芋精粉、魔芋纯化粉、纯化魔芋粉 | 指 | 公司产品,外观呈白色,粒度40-120目,葡甘聚糖含量可达到80%以上,主要应用于凝胶食品、素食等领域。 |
纯化魔芋微粉、魔芋胶 | 指 | 公司产品,外观呈白色,粒度大于120目,葡甘聚糖含量达到80%以上,粘度最高可达到40,000mPa·s,主要应用于食品、医药保健品、成膜制品等领域 |
魔芋清水食品 | 指 | 魔芋粉丝、魔芋面等一系列未添加调味料的魔芋凝胶食品 |
UASB | 指 | 一种处理污水的厌氧生物方法。污水自下而上通过UASB。反应器底部有一个高浓度、高活性的污泥床,污水中的大部分有机污染物在此间经过厌氧发酵降解为甲烷和二氧化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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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GSB | 指 | 膨胀颗粒污泥床(EGSB)是在UASB反应器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第三代厌氧生物反应器。 |
化学需氧量 | 指 | 以化学方法测量水样中需要被氧化的还原性物质的量 |
氮氨 | 指 | 以氨或铵离子形式存在的化合氮,可导致水富营养化现象产生 |
接触氧化 | 指 | 一种兼有活性污泥法和生物膜法特点的废水生化处理法 |
粒度 | 指 | 颗粒的大小 |
粘度 | 指 | 粘度是流体粘滞性的一种量度,是流体流动力对其内部摩擦现象的一种表示 |
目 | 指 | 计量单位,物理学定义为物料的粒度或粗细度,指筛网在1平方英寸内的孔数 |
理化性质 | 指 | 物理性质和化学性质,物理性质包括粘度,凝胶性能,常温下的状态,颜色,化学性质包括酸碱度。 |
亲水基团 | 指 | 具有溶于水,或容易与水亲和的原子团 |
多糖 | 指 | 至少要超过10个的单糖组成的聚合高分子碳水化合物 |
热可逆凝胶 | 指 | 随着温度的降低,从溶胶变成凝胶,再次加热时,又可从凝胶转化为溶胶的一类凝胶物质 |
热不可逆凝胶 | 指 | 凝胶一旦形成,随着温度的升高或降低,不可由凝胶变为溶胶的凝胶物质 |
注:本招股说明书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合计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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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概览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作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
一、 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湖北一致魔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0500798767365X | |||
证券简称 | 一致魔芋 | 证券代码 | 839273 | |||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 2007年4月2日 |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 | 2015年7月24日 | |||
注册资本 | 5,822.90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吴平 | |||
办公地址 | 长阳经济开发区长阳大道438号 | |||||
注册地址 | 湖北省宜昌市长阳经济开发区长阳大道438号 | |||||
控股股东 | 吴平 | 实际控制人 | 吴平、李力 | |||
主办券商 |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 挂牌日期 | 2016年11月7日 | |||
证监会行业分类 | C 制造业 | C14 食品制造业 | ||||
管理型行业分类 | C 制造业 | C14 食品制造业 | C149 其他食品制造 | C1499 其他未列明食品制造 |
二、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三、 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发行人成立于2007年4月2日,于2016年11月7日在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于2022年4月18日调至创新层。发行人以魔芋精深加工、魔芋制品制造为核心,严格把控食品安全和产品质量,致力于满足客户需求和创造顾客价值。发行人作为高新技术企业,高度重视技术研发和工艺改进工作,积累了多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发行人共拥有2家全资子公司、1家控股子公司。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吴平直接持有公司1,944.00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3.39%,通过一致共赢、长阳众志成间接控制公司14.91%股份对应表决权,合计拥有公司48.30%股份对应表决权,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李力直接持有公司1,040.00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86%。吴平与李力系夫妻关系,二人通过直接与间接的方式合计控制公司66.16%股份对应表决权,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公司主营业务为魔芋精深加工以及魔芋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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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司致力于为全球用户提供安全、天然、定制的魔芋亲水胶体应用解决方案和优质膳食纤维产品。自成立以来,公司聚焦于魔芋亲水胶体在美味健康食品、环保美妆材料等方面的深度研究开发应用,引领魔芋产业从传统小众食品成长为多元化高端消费品。
公司高度重视研发,采取自主研发和合作研发相结合的模式进行产品研发和技术革新,深度开发魔芋特性,不断丰富产品类别。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登记科技成果5项,取得67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23项,实用新型33项,外观设计11项。公司具有完备的产品质量控制体系,截至目前,已通过食品安全体系认证(FSSC 22000)、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HACCP)、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 9001:2015)、清真洁食(HALAL)认证、犹太洁食(KOSHER)认证、有机认证 (欧盟标准)、有机认证 (美国标准)、美国FDA食品认证。
项目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 | 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 | 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 |
资产总计(元) | 420,565,943.13 | 426,376,642.36 | 339,637,277.55 |
股东权益合计(元) | 313,373,572.65 | 277,399,921.66 | 162,247,886.52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股东权益(元) | 313,648,533.10 | 277,587,434.00 | 162,436,287.40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21.15% | 31.68% | 45.57% |
营业收入(元) | 500,750,248.73 | 379,184,455.01 | 366,224,678.98 |
毛利率(%) | 21.05% | 22.02% | 23.34% |
净利润(元) | 59,265,250.99 | 44,355,393.62 | 38,513,976.1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元) | 59,352,699.10 | 44,354,505.08 | 38,637,161.56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 | 51,093,578.52 | 35,579,838.04 | 34,059,385.3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9.69% | 23.00% | 25.7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资产收益率(%) | 16.95% | 18.45% | 22.68%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02 | 0.98 | 0.9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02 | 0.98 | 0.9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28,488,190.36 | -21,510,315.18 | 34,224,130.12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3.37% | 3.18% | 3.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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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发行决策及审批情况
六、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7日及2022年 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股票公开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宜》等议案。
本次发行方案尚需北交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注册。在通过北交所审核及取得证监会注册之前,公司将不会实施本次发行方案。能否通过前述审查及获得注册,以及最终获得相关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发行股票类型
发行股票类型 | 人民币普通股(A股) |
每股面值 | 人民币1.00元 |
发行股数 | 不超过1,941万股(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不超过 2,232.15万股(全额行使本次股票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公司及主承销商可以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15%(即不超过 291.15万股)。最终发行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并经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和中国证监会注册后确定。 |
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 - |
定价方式 | 通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合格投资者网上竞价或网下询价等方式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定价方式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及监管要求协商确定。如果将来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董事会可根据授权视情况调整发行价格区间。 |
每股发行价格 | 不低于23元/股 |
发行前市盈率(倍) | |
发行后市盈率(倍) | |
发行前市净率(倍) | |
发行后市净率(倍) | |
预测净利润(元) | 不适用 |
发行后每股收益(元/股) | |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元/股) | 5.38 |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元/股) | |
发行前净资产收益率(%) | 19.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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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后净资产收益率(%) | |
本次发行股票上市流通情况 | |
发行方式 | 本次发行将采取网下向询价对象申购配售和网上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发行方式,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
发行对象 | 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具备参与北交所股票发行和交易条件的合格投资者 |
战略配售情况 | |
本次发行股份的交易限制和锁定安排 | 按照《公司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关于交易限制和锁定安排相关规定办理 |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 |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 |
发行费用概算 | |
承销方式及承销期 | 余额包销:招股说明书在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报刊刊登之日至主承销商停止接受投资者认购款之日 |
询价对象范围及其他报价条件 | 符合北交所要求的合格投资者 |
优先配售对象及条件 |
七、 本次发行相关机构
(一) 保荐人、承销商
机构全称 |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黄海洲 |
注册日期 | 2000年8月4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723043784M |
注册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滨海大道3165号五矿金融大厦2401 |
办公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滨海大道3165号五矿金融大厦 |
联系电话 | 0755-8254 5555 |
传真 | 0755-8254 5500 |
项目负责人 | 何谦 |
签字保荐代表人 | 何谦、王文磊 |
项目组成员 | 刘康、刘思宏、施展、马钰、李秋娜、刘婧雅、荀一强、杨皓 |
(二) 律师事务所
机构全称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
负责人 | 顾功耘 |
注册日期 | 1999年4月9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31310000425097688X |
注册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大厦11、12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
联系电话 | 021-20511000 |
传真 | 021-205119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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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律师 | 李和金、王廉洁、包智渊 |
(三) 会计师事务所
机构全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负责人 | 周重揆 |
注册日期 | 2011年7月18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0005793421213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6楼 |
办公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钱江路1366号华润大厦B座31楼 |
联系电话 | 0571-88216798 |
传真 | 0571-88216999 |
经办会计师 | 吴浩然、姚三香 |
(四) 资产评估机构
□适用 √不适用
(五) 股票登记机构
机构全称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周宁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6号5层33 |
联系电话 | 010-50939800 |
传真 | 010-50939716 |
(六) 收款银行
户名 |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工商银行振华支行 |
账号 | 4000021729200116690 |
(七) 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机构
□适用 √不适用
八、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中介机构权益关系的说明
九、 发行人自身的创新特征
公司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人、承销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一)公司创新能力
自设立以来,公司针对新产品开发及产品工艺优化进行了大量研发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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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及分析说明
公司坚持以满足顾客需求和创造用户价值为导向,以技术进步和全面创新为动力,致力于应用技术的研究开发,为用户提供解决方案,推动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公司掌握了各种品类魔芋亲水胶体的应用技术,在确保产品质量的前提下,可以降低客户采购成本,满足客户的实际需求;公司拥有强大的研发能力,可协助客户实现魔芋亲水胶体在下游的具体应用,如2020年,公司协助客户开发耐高温的魔芋晶球用于珍珠奶茶的升级产品,应用领域开发提升了魔芋亲水胶体需求,实现了差异化竞争;公司积极探索魔芋下游应用领域,研发各类魔芋产品。除自主生产、OEM模式生产外,公司依托强大的研发能力,实现ODM模式,可有效减少客户的研发时间与成本,协助客户迅速开拓相关市场。
(四)管理创新
公司坚持以提升内部效率为目标,结合自身“重诚信、用心做、快行动、看结果”的核心价值观与国内外先进的管理理念,探索出一套符合自身情况和市场需求的管理模式。公司倡导团队全员提升,积极鼓励各级员工参与培训、进修以及获取专业资质,营造了积极创新与自主学习的良好氛围。目前学习与创新已成为企业内部评价体系内的重要环节。
公司实现了核心业务信息系统全面支持,通过信息化手段对生产经营环节进行控制,在细分行业中率先实现了管理全面信息化,优化了食品生产企业采购、生产、研发、销售等各环节内部、环节之间的沟通与衔接,提高了企业运行效率与管理有效性,更为后续生产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提供了支持。
发行人本次发行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为《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2.1.3条之“(一)预计市值不低于 2 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 1,500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8%,或者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2,500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8%” 。
发行人 2020年度、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数)分别为3,557.98万元、5,109.36万元,符合“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 1,500 万元”的标准;发行人2020 年度、2021年度的加权平均净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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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发行人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数)分别为18.45%、16.95%,符合“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8%” 的标准;结合发行人的盈利能力和市场估值水平、股票交易价格合理估计,预计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后的总市值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因此,公司预计满足所选择的上市标准。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治理结构方面不存在特殊安排事项。
十二、 募集资金运用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治理结构方面不存在特殊安排事项。
经公司2022年4月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22年4月23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1,941万股(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按照轻重缓急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注: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已使用部分自有资金投入上述项目,上述金额已在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中扣除。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上述项目的实施进度和付款情况,通过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募集资金将用于置换先期投入的资金及支付项目剩余款项。 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不能满足上述项目需求,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解决。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出上述项目需求,超出部分将由公司投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活动中,或根据当时有关监管机构出台的最新监管政策规定使用。 有关本次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参见招股说明书“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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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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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风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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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 发行人基本信息
公司全称 | 湖北一致魔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英文全称 | Hubei Yizhi Konjac Biotechnology Co.,Ltd. |
证券代码 | 839273 |
证券简称 | 一致魔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0500798767365X |
注册资本 | 5,822.90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吴平 |
成立日期 | 2007年4月2日 |
办公地址 | 长阳经济开发区长阳大道438号 |
注册地址 | 湖北省宜昌市长阳经济开发区长阳大道438号 |
邮政编码 | 443500 |
电话号码 | 0717-5308168 |
传真号码 | 0717-5308168 |
电子信箱 | yizhishengwu@yizhikonjac.com |
公司网址 | www.easykonjac.com |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 |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
董事会秘书或者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 唐华林 |
投资者联系电话 | 0717-5319666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食品销售;化妆品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食品添加剂销售;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销售;纸制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百货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初级农产品收购;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住房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主营业务 | 魔芋精深加工以及魔芋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主要产品与服务项目 | 魔芋亲水胶体(魔芋粉)、魔芋食品、魔芋美妆用品 |
二、 发行人挂牌期间的基本情况
(一) 挂牌日期和目前所属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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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主办券商及其变动情况
的函》,同意发行人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司于2016年11月7日在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公司自2022年4月18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所属层级为创新层。一致魔芋自挂牌日起至2021年1月15日,持续督导主办券商为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1月16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持续督导主办券商为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三) 报告期内年报审计机构及其变动情况
一致魔芋自挂牌日起至2021年1月15日,持续督导主办券商为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1月16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持续督导主办券商为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的年报审计机构发生了变化,2019年度,公司年报审计机构为大信会计师;2020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的年报审计机构变更为天健会计师;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公司年报审计机构均为天健会计师。
(四) 股票交易方式及其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年报审计机构发生了变化,2019年度,公司年报审计机构为大信会计师;2020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的年报审计机构变更为天健会计师;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公司年报审计机构均为天健会计师。
2016年11月7日,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开转让,公司股票交易方式为协议转让。2018年1月15日,公司股票交易方式经由协议转让变更为集合竞价转让。
(五) 报告期内发行融资情况
2016年11月7日,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开转让,公司股票交易方式为协议转让。2018年1月15日,公司股票交易方式经由协议转让变更为集合竞价转让。
自2019年1月1日以来,公司共有一次股票发行,具体情况如下:
2020年9月22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北一致魔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公司以6.00元/股的价格向合格投资者、部分在册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核心员工发行不超过1,543.00万股。该次实际发行股票数量为1,542.90万股,增发完成后,公司股本增加至5,822.90万股。
2020年10月12日,全国股转公司出具了股转系统函[2020]3165号《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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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七) 报告期内控制权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情况。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在报告期内对外转让的子公司有两家 ,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发行人的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述交易均未达到对“重大资产重组”的认定标准。
报告期内,吴平、李力夫妇合计控制发行人66.16%股份对应表决权,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八) 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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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发行人的股权结构
报告期内,公司股利分配具体情况如下:
2019年9月10日,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9年上半年权益分派预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2,8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人民币现金2.20元。本次权益分派已于2019年9月20日实施完毕。2020年8月14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上半年权益分派预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2,8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人民币现金5元。本次权益分派已于 2020年8月24日实施完毕。
2021年8月31日,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8,229,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人民币现金4元。本次权益分派已于2021年9月10日实施完毕。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发行人股权结构图为:
四、 发行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发行人股权结构图为:
吴平直接持有公司1,944.00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3.39%,报告期内始终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其他股东持股比例均较少,吴平依其持有股份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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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其他主要股东
2、李力
李力,男,1968年3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公民身份证号为420500196803******,本科学历。1992年8月至1997年9月,任长江水利委员会地球物理勘测大队测绘员;1997年10月至今,历任湖北美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董事长、董事、监事;2002年12月至2009年8月,任宜昌市天街娱乐有限公司董事长;2012年12月至今,任宜昌市天街娱乐有限公司董事; 2007年10月至2015年6月,任湖北一致魔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0年4月至今,任湖北一致嘉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1年1月至今,任云南一致魔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2年9月至2019年1月,任楚雄致富魔芋专业合作社理事长;2013年11月至2021年8月,任云南致中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监事;2014年7月至今,任红河致中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2015年7月至2019年12月,任湖北一致魔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9年12月至今,任湖北一致魔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1、长阳众志成投资管理服务部(有限合伙)
长阳众志成投资管理服务部(有限合伙)持有公司748.0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2.85%。长阳众志成的基本情况如下: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长阳众志成合伙人、出资情况及合伙人性质如下: | |||||||
序号 | 合伙人姓名/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合伙人类型 | |||
1 | 吴平 | 9.90 | 0.40 | 普通合伙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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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贺华山 | 237.60 | 9.63 | 有限合伙人 |
3 | 周立勇 | 174.90 | 7.09 | 有限合伙人 |
4 | 龚慧超 | 165.00 | 6.68 | 有限合伙人 |
5 | 致胜投资 | 122.10 | 4.95 | 有限合伙人 |
6 | 公安科技 | 101.05 | 4.09 | 有限合伙人 |
7 | 贾艳治 | 99.00 | 4.01 | 有限合伙人 |
8 | 苏帆 | 99.00 | 4.01 | 有限合伙人 |
9 | 肖兴震 | 99.00 | 4.01 | 有限合伙人 |
10 | 龚剑龙 | 99.00 | 4.01 | 有限合伙人 |
11 | 胡安玉 | 99.00 | 4.01 | 有限合伙人 |
12 | 魏明生 | 99.00 | 4.01 | 有限合伙人 |
13 | 张锦春 | 99.00 | 4.01 | 有限合伙人 |
14 | 周筱 | 82.50 | 3.34 | 有限合伙人 |
15 | 李小黎 | 66.00 | 2.67 | 有限合伙人 |
16 | 李盛中 | 66.00 | 2.67 | 有限合伙人 |
17 | 李飞 | 66.00 | 2.67 | 有限合伙人 |
18 | 黄朝胜 | 66.00 | 2.67 | 有限合伙人 |
19 | 曹化铁 | 63.95 | 2.59 | 有限合伙人 |
20 | 詹红 | 56.10 | 2.27 | 有限合伙人 |
21 | 郭清清 | 52.80 | 2.14 | 有限合伙人 |
22 | 尤庆慧 | 33.00 | 1.34 | 有限合伙人 |
23 | 张华芳 | 33.00 | 1.34 | 有限合伙人 |
24 | 邹红 | 33.00 | 1.34 | 有限合伙人 |
25 | 徐卫权 | 33.00 | 1.34 | 有限合伙人 |
26 | 杜明德 | 33.00 | 1.34 | 有限合伙人 |
27 | 罗利琴 | 26.40 | 1.07 | 有限合伙人 |
28 | 郝康民 | 26.40 | 1.07 | 有限合伙人 |
29 | 杨廷菊 | 26.40 | 1.07 | 有限合伙人 |
30 | 李春 | 19.80 | 0.80 | 有限合伙人 |
31 | 杨宸 | 19.80 | 0.80 | 有限合伙人 |
32 | 许志国 | 16.50 | 0.67 | 有限合伙人 |
33 | 郑蓉 | 16.50 | 0.67 | 有限合伙人 |
34 | 余万芹 | 16.50 | 0.67 | 有限合伙人 |
35 | 李盛婷 | 14.85 | 0.60 | 有限合伙人 |
36 | 郑炎娜 | 13.20 | 0.53 | 有限合伙人 |
37 | 李勇 | 9.90 | 0.40 | 有限合伙人 |
38 | 熊作炯 | 9.90 | 0.40 | 有限合伙人 |
39 | 罗长喜 | 9.90 | 0.40 | 有限合伙人 |
40 | 王伟 | 9.90 | 0.40 | 有限合伙人 |
41 | 谢永和 | 9.90 | 0.40 | 有限合伙人 |
42 | 彭湃 | 9.90 | 0.40 | 有限合伙人 |
43 | 李盛蓉 | 8.25 | 0.33 | 有限合伙人 |
44 | 刘小燕 | 6.60 | 0.27 | 有限合伙人 |
45 | 卢钰 | 4.95 | 0.20 | 有限合伙人 |
46 | 李玉琴 | 3.30 | 0.13 | 有限合伙人 |
47 | 向琼 | 1.65 | 0.07 | 有限合伙人 |
合计 | 2,468.40 | 100.00 | - |
2、湖北正涵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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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诺伟其股东、出资情况及合伙人性质如下: | ||||||||||
序号 | 合伙人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合伙人性质 | ||||||
1 | 上海大宇鸿意文化传媒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000.00 | 39.53 | 有限合伙人 | ||||||
2 | 特劳特咨询有限公司 | 13,000.00 | 25.69 | 有限合伙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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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蒋晓莹 | 10,000.00 | 19.76 | 有限合伙人 |
4 | 西藏劲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5,000.00 | 9.88 | 有限合伙人 |
5 | 深圳市前海富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2,000.00 | 3.95 | 有限合伙人 |
6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诺伟其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00.00 | 1.19 | 普通合伙人 |
合计 | 50,600.00 | 100.00 | - |
(三)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主要股东
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存在涉诉、质押、冻结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主要股东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不存在涉诉、质押、冻结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四)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主要股东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不存在涉诉、质押、冻结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公司及子公司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如下:
1、长阳众志成投资管理服务部(有限合伙)
长阳众志成具体情况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发行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之“(二)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其他主要股东”。
2、长阳一致共赢投资管理服务部(有限合伙)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公司及子公司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如下: 1、长阳众志成投资管理服务部(有限合伙) 长阳众志成具体情况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发行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之“(二)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其他主要股东”。 2、长阳一致共赢投资管理服务部(有限合伙) | |||
企业名称 | 长阳一致共赢投资管理服务部(有限合伙) | ||
成立时间 | 2015年9月11日 | ||
认缴出资 | 397.32万元 | ||
实缴出资 | 397.32万元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0528MA4870U51B | ||
注册地 | 长阳一致魔芋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吴平 | ||
公司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经营范围 | 对湖北一致魔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 ||
出资结构 | 吴平出资5.81%,其他34位自然人出资9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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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宜昌市天街娱乐有限公司 | |||
公司名称 | 宜昌市天街娱乐有限公司 | ||
成立时间 | 2002年12月26日 | ||
注册资本 | 100.00万元 | ||
实收资本 | 100.00万元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0500744623809Y | ||
注册地 | 宜昌市夷陵路123号 | ||
法定代表人 | 徐红燕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
经营范围 | 快餐;生活美容、美发、足浴、桑拿;卡拉OK歌舞、KTV包房、棋牌服务(以上经营范围按许可证或批准文件核定内容经营;未取得相关有效许可或批准文件的,不得经营);健身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公司股本 | 李力持股42.00%,周斌持股18.00%,苏坤斌持股16.00%,向凌紫持股14.00%,徐红燕持股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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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 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5,822.90万股,本次拟发行不超过1,941.00万股(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00%。假定本次发行新股1,941.00万股,则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化如下:
(二) 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序号 | 股东姓名/名称 | 持股数量 (万股) | 股权比例(%) | 股份性质 | 限售情况 |
1 | 吴平 | 1,944.00 | 33.39 | 境内自然人 | 限售 |
2 | 李力 | 1,040.00 | 17.86 | 境内自然人 | 限售 |
3 | 长阳众志成投资管理服务部(有限合伙) | 748.00 | 12.85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限售 |
4 | 湖北正涵投资有限公司 | 600.00 | 10.3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限售 |
5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诺伟其定位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00.00 | 6.87 | 基金、理财产品 | 非限售 |
6 | 柯剑 | 200.00 | 3.43 | 境内自然人 | 非限售 |
7 | 王叶平 | 124.00 | 2.13 | 境内自然人 | 非限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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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长阳一致共赢投资管理服务部(有限合伙) | 120.40 | 2.07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限售 |
9 | 俞学锋 | 100.00 | 1.72 | 境内自然人 | 非限售 |
10 | 徐雅珍 | 100.00 | 1.72 | 境内自然人 | 非限售 |
11 | 现有其他股东 | 446.50 | 7.66 | - | - |
合计 | 5,822.90 | 100.00 | - | - |
(三) 其他披露事项
六、 股权激励等可能导致发行人股权结构变化的事项
无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正在执行中的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与其他股东签署的特定投资约定等可能导致股权结构变化的事项。
七、 发行人的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正在执行中的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与其他股东签署的特定投资约定等可能导致股权结构变化的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拥有2家全资子公司一致嘉纤、云南一致和1家控股子公司致心生物,具体情况如下:
(一)一致嘉纤
经天健会计师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一致嘉纤的总资产为6,008.58万元,净资产为1,676.10万元,2021年度净利润为209.97万元。 (二)云南一致 | |||
公司名称 | 云南一致魔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成立时间 | 2011年1月11日 | ||
注册资本 | 1,00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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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收资本 | 1,000.00万元 |
注册地 | 云南省楚雄开发区赵家湾生物产业园区 |
主要生产经营地区 | 云南省楚雄州 |
股东构成 | 公司持有100%出资 |
主要产品(或服务) | 魔芋原料收购加工 |
主营业务 | 魔芋收购及初加工 |
与公司主营业务关系 | 为公司采购原材料 |
云南一致自2021年7月起停止魔芋原料收购及加工业务,调整为发行人直接实施。经天健会计师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云南一致的总资产为1,752.03万元,净资产为893.42万元,2021年度净利润为-339.06万元。
(三)致心生物
经天健会计师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致心生物的总资产为35.09万元,净资产为-56.11万元,2021年度净利润为-17.85万元。 (四)报告期内对外转让的子公司 1、致力种业 2019年5月6日,致力种业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公司将其持有的致力种业80.00万元注册资本转让给刘九一;将其持有的致力种业20.00万元注册资本转让给马芝仙。 2019年5月12日,公司与刘九一、马芝仙就本次股权转让事宜签署了《转让协议书》。 2019年7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出售湖北致力魔芋种业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其持有的致力种业100.00%股权以144.00万元的对价转让给刘九一、马芝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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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简要情况
2、长阳清江
2019年7月24日,发行人与王华签署了《转让协议书》,约定发行人将其持有的长阳清江0.20万元出资以0.20万元的对价转让给王华。2019年7月25日,长阳清江召开社员大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发行人退出长阳清江。
(五)报告期内注销的子公司
公司在报告期内注销的子公司一家,为楚雄致富魔芋专业合作社,公司子公司云南一致持有其30.00%股权。该合作社已于2019年3月注销,注销时出资额为0.50万元。
1、董事会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由9人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公司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或更换,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公司各董事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董事的简历情况如下: 吴平简历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发行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之“(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李力简历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发行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之“(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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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监事的简历情况如下: 周星辰,男,1985 年 11 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中级会计师。2008 年 8 月至 2010 年 3 月,任北京泽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销售代表;2010 年 3 月至 2012年 9 月,任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保险代理人;2012 年 12 月至 2015 年 4 月,任随州市汇智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经理;2015 年 5 月至 2017 年 9 月,任随县厉山镇供销合作社经理;2017 年 9 月至 2020 年 6月,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北分所审计员、审计经理; 2020 年 7 月至 2020 年 12 月,任湖北一致魔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2020 年 12 月至今,任湖北一致魔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2021年8月至今,任湖北一致魔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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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如下: 吴平简历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发行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之“(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唐华林简历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简要情况”。 苟春鹏简历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简要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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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
彭湃简历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简要情况”。
李夏,男,1986年5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8年7月至2013年7月,历任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营销中心主管、经理、总监助理;2013年8月至2016年7月,任山东圣琪生物有限公司商超部部长;2016年8月至2018年6月,任山东元泰生物工程有限公司销售总监;2018年7月至2020年1月,任湖北一致嘉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1月至今,任湖北一致魔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黄朝胜,男,1968年9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1987年7月至2003年8月,任黄石市木材公司(隶属于黄石市物资局)会计、主管会计、财务科长;2003年9月至2005年2月,任鄂州市吴都医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5年3月至2007年6月,任黄石燕舞药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2007年7月至2009年6月,任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科科长;2009年7月至2011年6月,任湖北神鹭水产品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2011年7月至2014年8月,任湖南瓯利德百货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4年9月至2018年5月,任黄石坤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8年6月至今,任湖北一致魔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或亲属关系 | 直接 持股数(万股) | 直接持股比例(%) | 间接持股情况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1 | 吴平 | 董事长、总经理 | 1,944.00 | 33.39 | 通过长阳众志成间接持有公司3万股股份,通过一致共赢间接持有公司7万股股份,合计占比0.17% | 无 | ||
2 | 李力 | 董事 | 1,040.00 | 17.86 | -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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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苟春鹏 | 董事、副总经理 | 54.00 | 0.93 | - | 无 |
4 | 彭湃 | 董事、副总经理 | 26.00 | 0.45 | 通过一致共赢间接持有公司1万股股份,通过长阳众志成间接持有公司3万股股份,合计占比0.07% | 无 |
5 | 唐华林 | 董事、董事会秘书 | 45.90 | 0.79 | - | 无 |
6 | 彭光伟 | 董事 | - | - | - | 无 |
7 | 钱和 | 独立董事 | - | - | - | 无 |
8 | 李秉成 | 独立董事 | - | - | - | 无 |
9 | 罗忆松 | 独立董事 | - | - | - | 无 |
10 | 周星辰 | 监事会主席 | 4.00 | 0.07 | - | 无 |
11 | 隗飞 | 监事 | - | - | 通过致胜投资间接持有公司4.70万股股份,占比0.08% | 无 |
12 | 万静 | 职工代表监事 | 1.00 | 0.02 | 通过致胜投资间接持有公司1万股股份,通过一致共赢间接持有公司2万股股份,合计占比0.05% | 无 |
13 | 李夏 | 副总经理 | 23.00 | 0.40 | 通过致胜投资间接持有公司1万股股份,占比0.02% | 无 |
14 | 黄朝胜 | 财务负责人 | 18.00 | 0.31 | 通过致胜投资间接持有公司1万股股份,通过长阳众志成间接持有公司20万股股份,合计占比0.36% | 无 |
15 | 吴俊 | 吴平之兄弟姐妹 | 64.00 | 1.10 | - | 无 |
16 | 李春 | 李力之兄弟姐妹 | - | - | 通过长阳众志成间接持有公司6万股股份,占比0.10% | 无 |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的公司股份不涉及诉讼、质押或冻结情况,均已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三) 对外投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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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除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外,其他对外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 ||||||||
序号 | 姓名 | 投资企业名称 | 投资金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承诺或协议 | 是否存在利益冲突 | ||
1 | 吴平 | 湖北美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257.50 | 51.50 | - | 否 | ||
长阳一致共赢投资管理服务部(有限合伙) | 23.10 | 5.81 | - | 否 | ||||
长阳众志成投资管理服务部(有限合伙) | 9.90 | 0.40 | - | 否 | ||||
2 | 李力 | 红河致中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96.00 | 96.00 | - | 否 | ||
宜昌市天街娱乐有限公司 | 42.00 | 42.00 | - | 否 | ||||
3 | 彭湃 | 长阳一致共赢投资管理服务部(有限合伙) | 3.30 | 0.83 | - | 否 | ||
长阳众志成投资管理服务部(有限合伙) | 9.90 | 0.40 | - | 否 | ||||
4 | 唐华林 | 湖北美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10.00 | 2.00 | - | 否 | ||
5 | 钱和 | 盐城盘龙景区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400.00 | 40.00 | - | 否 | ||
南京国和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5.50 | 5.00 | - | 否 | ||||
6 | 周星辰 | 随州市汇智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2.50 | 25.00 | - | 否 | ||
随州市曾都区星辰日用品生活馆 | - | - | - | 否 | ||||
7 | 隗飞 |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致胜投资管理服务部(有限合伙) | 23.50 | 12.70 | - | 否 | ||
8 | 万静 |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致胜投资管理服务部(有限合伙) | 5.00 | 2.70 | - | 否 | ||
长阳一致共赢投资管理服务部(有限合伙) | 6.60 | 1.66 | - | 否 | ||||
湖北美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5.00 | 1.00 | - | 否 | ||||
9 | 黄朝胜 |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致胜投资管理服务部(有限合 | 5.00 | 2.70 | -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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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 | ||||
长阳众志成投资管理服务部(有限合伙) | 66.00 | 2.67 | - | 否 |
(四) 其他披露事项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情况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情况 | |||||||
序号 | 姓名 | 在本公司担任职务 | 兼职单位 | 兼职职务 | 兼职单位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 ||
1 | 吴平 | 董事长、总经理 | 长阳众志成投资管理服务部(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股东 | ||
长阳一致共赢投资管理服务部(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股东 | |||||
湖北致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控股子公司 | |||||
湖北美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关联公司 | |||||
湖北省魔芋协会 | 会长 | 无 | |||||
中国园艺学会魔芋协会 | 副会长 | 无 | |||||
2 | 李力 | 董事 | 云南一致魔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全资子公司 | ||
湖北一致嘉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全资子公司 | |||||
湖北美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监事 | 关联公司 | |||||
红河致中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执行董事 | 关联公司 | |||||
宜昌市天街娱乐有限公司 | 董事 | 关联公司 | |||||
3 | 彭光伟 | 董事 | 北京宝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总经理、执行董事 | 关联公司 | ||
上海怀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关联公司 | |||||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关联公司 | |||||
瑞丽市文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监事 | 无 | |||||
北京永阳泰和投资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关联公司 | |||||
大冶市正兴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关联公司 | |||||
湖北正涵投资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股东 | |||||
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关联公司 | |||||
劲牌(武汉)置业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关联公司 | |||||
4 | 李秉成 | 独立董事 | 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关联公司 | ||
武汉中科水生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关联公司 | |||||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关联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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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 | 教授 | 无 | |||
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关联公司 | |||
5 | 钱和 | 独立董事 | 盐城盘龙景区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监事 | 无 |
南京国和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无 | |||
上海普丽盛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关联公司 | |||
新疆冠农果茸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关联公司 | |||
江南大学食品学院 | 教授 | 无 | |||
6 | 罗忆松 | 独立董事 |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关联公司 |
湖北涛实律师事务所 | 兼职律师 | 无 |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际经济法学系 | 海商法教研室主任 | 无 | |||
7 | 隗飞 | 监事 | 湖北一致嘉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全资子公司 |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的亲属关系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吴平、李力为夫妻关系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3、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的变化
(1)董事变动情况及原因
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了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届董事会由吴平、李力、苟春鹏、彭湃和唐华林组成。本次换届是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进行的正常换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020年12月9日,公司召开了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将董事会成员从原来的5名增加至9名,其中,新增1名非独立董事彭光伟,3名独立董事李秉成、钱和、罗忆松。任职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任期届满之日。本次新增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是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加强投资者权益保护,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最近三年,公司董事的变化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未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监事变动情况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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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述人员与公司签署的协议及其履行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与独立董事签署《独立董事聘任合同》,与在公司领薪的董事、监事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依法签订了《劳动合同》《保密协议》,对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了约定,并得到良好的履行。 除以上协议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签署其他薪资、福利协议。 | |||||
九、 重要承诺
(一) 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情况
承诺主体 | 承诺开始日期 | 承诺结束日期 | 承诺类型 | 承诺具体内容 |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2022年4月8日 | - | 股份锁定、持股意向及减持计划 | 一、自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本次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二、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发行价,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如因发行人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发行价应当根据中国证监会、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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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三、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和/或监事和/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将向发行人申报所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00%;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四、本人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股份锁定承诺事项,在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股份锁定承诺规定的限售期内,不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五、如本人确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本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进行操作,并及时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本人将在公告的减持期限内以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允许的合规方式(如大宗交易、集合竞价等)进行减持。六、若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七、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就股份减持出台了新的规定或措施,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相关规定或措施的要求时,本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或重新出具新的承诺。 | ||||
监事 | 2022年4月8日 | - | 股份锁定、持股意向及减持计划 | 一、自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本次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二、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和/或监事和/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将向发行人申报所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00%;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三、本人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股份锁定承诺事项,在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股份锁定承诺规定的限售期内,不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四、如本人确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本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进行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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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并及时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本人将在公告的减持期限内以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允许的合规方式(如大宗交易、集合竞价等)进行减持。五、若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六、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就股份减持出台了新的规定或措施,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相关规定或措施的要求时,本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或重新出具新的承诺。 | ||||
长阳众志成、一致共赢 | 2022年4月8日 | - | 股份锁定、持股意向及减持计划 | 一、自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本次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二、本企业所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发行价,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如因发行人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发行价应当根据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三、本企业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股份锁定承诺事项,在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股份锁定承诺规定的限售期内,不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四、如本企业确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本企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进行操作,并及时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本企业将在公告的减持期限内以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允许的合规方式(如大宗交易、集合竞价等)进行减持。五、若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六、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就股份减持出台了新的规定或措施,且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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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承诺不能满足相关规定或措施的要求时,本企业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或重新出具新的承诺。
正涵投资 | 2022年4月8日 | - | 股份锁定、持股意向及减持计划 | 一、自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本次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二、本企业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股份锁定承诺事项,在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股份锁定承诺规定的限售期内,不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三、如本企业确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本企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进行操作,并及时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本企业将在公告的减持期限内以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允许的合规方式(如大宗交易、集合竞价等)进行减持。四、若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五、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就股份减持出台了新的规定或措施,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相关规定或措施的要求时,本企业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或重新出具新的承诺。 |
吴俊 | 2022年4月8日 | - | 股份锁定、持股意向及减持计划 | 一、自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本次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二、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发行价,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如因发行人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发行价应当根据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三、本人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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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锁定承诺事项,在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股份锁定承诺规定的限售期内,不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四、如本人确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本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进行操作,并及时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本人将在公告的减持期限内以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允许的合规方式(如大宗交易、集合竞价等)进行减持。五、若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六、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就股份减持出台了新的规定或措施,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相关规定或措施的要求时,本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或重新出具新的承诺。 | ||||
发行人 | 2022年4月8日 | - | 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 | 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和顺序自(1)发行人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一个月内,若发行人股票出现连续 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价格(以下简称“触发条件一”),或者(2)发行人上市后三年内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均低于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以下简称“触发条件二”)(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合计数÷近一期末公司股份总数,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且同时满足相关回购、增持发行人股份等行为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则触发发行人回购股份的义务。稳定股价措施的实施顺序如下:(一)发行人回购股票;(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发行人股票;(三)董事(仅限在发行人担任其他职务且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未在发行人担任其他职务的董事,下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发行人上市后三年内新聘任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发行人股票。前述措施中的优先顺位相关主体如果未能按照发行人股价稳定预案履行规定的义务,或虽已履行相应义务但仍未实现发行人股票收盘价格(1)连续5个交易日达到本次发行价格(适用于触发条件一),或者(2)连续20个交易日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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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于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适用于触发条件二),则自动触发后一顺位相关主体实施稳定股价措施的义务。二、稳定发行人股价的具体措施发行人应在启动发行人回购股份的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发行人回购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回购发行人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发行人回购股份的方案之日起20个交易日内召开股东大会,将发行人回购股份的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发行人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公司回购股份的计划。在发行人披露公司回购股份的计划后,发行人按照披露的计划回购公司股份。发行人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方式为以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发行人回购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发行人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单次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金额的20%,单一会计年度内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金额的50%。发行人合计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数不得超过发行人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且不违反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在实施上述股份回购过程中,如发行人股票收盘价格(1)连续5个交易日达到本次发行价格(适用于触发条件一),或者(2)连续20个交易日均高于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适用于触发条件二),则可中止实施股份回购计划。中止实施股份回购计划后,如再次出现触发条件一、二情形,则应继续实施上述股份回购计划。三、未履行股价稳定措施的约束措施(一)发行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以及补救措施及改正情况,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二)如因发行人未履行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发行人承担的赔偿金额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金额的50%。 | ||||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 2022年4月8日 | - | 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 | 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和顺序自(1)发行人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一个月内,若发行人股票出现连续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价格(以下简称“触发条件一”),或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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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连续20个交易日均高于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适用于触发条件二),则可中止实施股份回购计划。中止实施股份回购计划后,如再次出现触发条件一、二情形,则应继续实施上述股份回购计划。三、未履行股价稳定措施的约束措施(一)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以及补救措施及改正情况,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二)若本人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则本人将自前述事实发生之日起停止在发行人处获得现金分红,直至按本承诺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三)如因本人未履行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本人承担的赔偿金额不超过本人上一年度从发行人获得的现金分红金额的50%;如果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发行人有权扣减本人当年应获分配的现金分红金额(不超过前述限额)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同时,在本人承担前述赔偿责任期之前,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 ||||
内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2022年4月8日 | - | 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 | 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和顺序自(1)发行人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一个月内,若发行人股票出现连续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价格(以下简称“触发条件一”),或者(2)发行人上市后三年内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均低于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以下简称“触发条件二”)(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合计数÷近一期末公司股份总数,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且同时满足相关回购、增持发行人股份等行为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则触发发行人回购股份的义务。稳定股价措施的实施顺序如下:(一)发行人回购股票;(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发行人股票;(三)董事(仅限在发行人担任其他职务且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未在发行人担任其他职务的董事,下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发行人上市后三年内新聘任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发行人股票。前述措施中的优先顺位相关主体如果未能按照发行人股价稳定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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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应获分配的现金分红金额(不超过前述限额)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同时,在本人承担前述赔偿责任期之前,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 ||||
发行人 | 2022年4月8日 | - | 上市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 | 一、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一)积极稳妥的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到位前,为尽快实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发行人将积极调配资源,力争提前完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到位后,发行人将积极稳妥的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争取募投项目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发行人将结合本次发行上市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升级和优化产品,加强技术研发能力,进一步提高发行人综合竞争力,提升发行人市场地位,提升发行人中长期的盈利能力及对投资者的回报能力。(二)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为规范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规范、安全、高效,发行人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将按照制度要求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专户专储、专款专用,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发行人未来将进一步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设计更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发行人的各项费用支出,全面有效地控制发行人经营和内控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三)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发行人的整体盈利能力发行人未来几年将进一步提高经营和管理水平,提升发行人的整体盈利能力。发行人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发行人的财务费用支出。发行人也将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发挥企业管控效能,推进全面预算管理,优化预算管理流程,加强成本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控制发行人经营和管控风险。(四)严格执行发行人的分红政策,保障发行人股东利益回报发行人在充分考虑对股东的投资回报并兼顾发行人的成长与发展的基础上,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湖北一致魔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中有关利润分配的条款内容进行了细化并制定《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同时发行人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订了股东回报规划。上述制度的制订完善,进一步明确了发行人分红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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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程序、机制和现金分红比例,将有效地保障全体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发行人将继续严格执行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确保发行人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五)其他方式发行人承诺未来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台的具体细则及要求,持续完善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各项措施。若违反上述承诺,发行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能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给股东造成损失,发行人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确保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承诺:(一)不干预发行人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发行人利益。(二)若违反上述承诺,给发行人或发行人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三、发行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发行人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在其任职期间,为保障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承诺:(一)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发行人利益。(二)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三)承诺不动用发行人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 ||||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 2022年4月8日 | - | 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函 | 一、本人不越权干预发行人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发行人利益。二、若违反上述承诺,给发行人或发行人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2022年4月8日 | - | 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函 | 一、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发行人利益。二、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三、承诺不动用发行人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
发行人 | 2022年4月8日 | - | 执行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 | 一、发行人将按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上市后生效的《湖北一致魔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及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相应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向股东分配相应的利润,并严格履行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二、如因发行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遭受损失的,发行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 | 2022年4月8 | - | 促使执行利润分配 | 本人将采取一切必要的合理措施,促使发行人按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人本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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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 | 日 | 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 | 发行上市后生效的《湖北一致魔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及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相应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本人采取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一、根据《公司章程(草案)》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督促相关方提出利润分配预案。二、在审议发行人利润分配预案的股东大会上,本人将对符合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要求的利润分配预案投赞成票。三、督促发行人根据相关决议实施利润分配。 | |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 2022年4月8日 | - | 避免和消除同业竞争 | 一、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包括发行人未来可能设立的控股子公司,下同)不存在同业竞争,且未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构成竞争的业务。二、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产生同业竞争,包括:(一)不会从事、参与或进行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业务存在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及活动;(二)不会投资、收购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存在竞争关系或可能构成竞争关系的企业,不会持有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存在竞争关系或可能构成竞争关系的企业的任何股份、股权或权益;(三)不会以任何方式为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存在竞争关系或可能构成竞争关系的企业提供业务、财务等方面的帮助;(四)不会进行损害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及发行人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经营活动。三、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如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机会,本人将尽最大努力,使该等业务机会具备转移给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征得第三方同意),并优先提供给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四、本承诺函一经签署,即构成本人不可撤销的法律义务。如出现因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及发行人其他股东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本承诺函有效期间自该承诺函签署之日起至本人不再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日止。 |
内部董事、 | 2022年 | - | 避免和消 | 一、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人及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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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4月8日 | 除同业竞争 | 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包括发行人未来可能设立的控股子公司,下同)不存在同业竞争,且未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构成竞争的业务。二、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产生同业竞争,包括:(一)不会从事、参与或进行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业务存在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及活动;(二)不会投资、收购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存在竞争关系或可能构成竞争关系的企业,不会持有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存在竞争关系或可能构成竞争关系的企业的任何股份、股权或权益;(三)不会以任何方式为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存在竞争关系或可能构成竞争关系的企业提供业务、财务等方面的帮助;(四)不会进行损害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及发行人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经营活动。三、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如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机会,本人将尽最大努力,使该等业务机会具备转移给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征得第三方同意),并优先提供给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四、本承诺函一经签署,即构成本人不可撤销的法律义务。如出现因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及发行人其他股东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本承诺函有效期间自该承诺函签署之日起至本人不再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日止。 | |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 2022年4月8日 | - | 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 | 一、本人已向发行人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及会计师披露了报告期内本人及本人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关联企业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已经发生的全部关联交易情况并提供了全部相关资料,且其相应资料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不存在重大遗漏或重大隐瞒,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二、在本人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及本人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关联企业将尽量避免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回避的关联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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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均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人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及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发行人及发行人其他股东利益。三、本人保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北京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业务规则及发行人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不利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地位谋取不当的利益,不损害发行人及发行人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四、如违反上述承诺或者未按相关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及披露义务而与发行人进行交易,给发行人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
正涵投资 | 2022年4月8日 | - | 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 | 一、本企业已向发行人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及会计师披露了报告期内本企业及本企业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关联企业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已经发生的全部关联交易情况并提供了全部相关资料,且其相应资料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不存在重大遗漏或重大隐瞒,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二、在本企业作为发行人的主要股东期间,本企业及本企业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关联企业将尽量避免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回避的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人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及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发行人及发行人其他股东利益。三、本企业保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北京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业务规则及发行人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不利用主要股东的地位谋取不当的利益,不损害发行人及发行人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四、如违反上述承诺或者未按相关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及披露义务而与发行人进行交易,给发行人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 | 2022年4月8 | - | 避免资金、资产 | 一、本人保证本人(包括本人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其他关联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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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 | 日 | 或其他资源占用 | 不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占用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资金、资产或其他资源,包括但不限于:(一)不得要求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为本人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二)不得要求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代本人偿还债务;(三)不得有偿或者无偿、直接或者间接地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处拆借资金;(四)不及时偿还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因承担对本人的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务;(五)不得要求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在没有商品或者劳务对价情况下向本人提供使用资金;(六)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形式的占用资金、资产或其他资源的情形。二、本人如违反上述承诺,将立即停止相关行为,并及时采取必要措施予以纠正补救;同时,本人对违反上述承诺所导致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一切损失和后果承担赔偿责任。 | |
正涵投资 | 2022年4月8日 | - | 避免资金、资产或其他资源占用 | 一、本企业保证本企业(包括本企业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其他关联企业)不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占用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资金、资产或其他资源,包括但不限于:(一)不得要求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为本企业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二)不得要求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代本企业偿还债务;(三)不得有偿或者无偿、直接或者间接地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处拆借资金;(四)不及时偿还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因承担对本企业的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务;(五)不得要求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在没有商品或者劳务对价情况下向本企业提供使用资金;(六)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形式的占用资金、资产或其他资源的情形。二、本企业如违反上述承诺,将立即停止相关行为,并及时采取必要措施予以纠正补救;同时,本企业对违反上述承诺所导致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一切损失和后果承担赔偿责任。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2022年4月8日 | - | 避免资金、资产或其他资源占用 | 一、本人保证本人(包括本人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其他关联企业)不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占用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资金、资产或其他资源,包括但不限于:(一)不得要求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为本人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二)不得要求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代本人偿还债务;(三)不得有偿或者无偿、直接或者间接地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处拆借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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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四)不及时偿还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因承担对本人的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务;(五)不得要求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在没有商品或者劳务对价情况下向本人提供使用资金;(六)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形式的占用资金、资产或其他资源的情形。二、本人如违反上述承诺,将立即停止相关行为,并及时采取必要措施予以纠正补救;同时,本人对违反上述承诺所导致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一切损失和后果承担赔偿责任。 | ||||
发行人 | 2022年4月8日 | - | 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发行人聘请的上市中介机构的有关要求,出具必要的承诺,包括但不限于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函,相关申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函,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承诺函,上市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执行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的承诺函等。发行人同意就上述事项签署书面承诺函。二、发行人应当严格履行其作出的承诺,并提出其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如发行人未履行承诺,则发行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发行人确已无法履行原承诺的,则应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发行人提出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如因发行人未履行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发行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发行人同意就上述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签署书面声明。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中介机构的有关要求,出具其他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书面声明及承诺。 |
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 | 2022年4月8日 | - | 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 一、如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以及本人公开作出的相关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补救措施及改正情况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二、如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如果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发行人有权在本人依有权机关认定应当承担的赔偿金额限度内扣减本人应获分配的现金分红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同时,在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期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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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三、在本人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发行人若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及发行人公开作出的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并且经中国证监会或司法机关认定本人作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此负有相关责任的,本人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司法机关认定的结果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四、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一)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二)向发行人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发行人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五、如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本人已作出的其他承诺另有规定的,本人应一并遵守,不得以未在本承诺中承诺或与本承诺不一致为由拒绝履行。 |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2022年4月8日 | - | 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 一、如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以及本人公开作出的相关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补救措施及改正情况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二、如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如果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发行人有权在本人依有权机关认定应当承担的赔偿金额限度内扣减本人应获分配的现金分红(如有)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同时,在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期间,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有)。三、在本人作为发行人董事和/或监事和/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发行人若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及发行人公开作出的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并且经中国证监会或司法机关认定本人作为董事和/或监事和/或高级管理人员对此负有相关责任的,本人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司法机关认定的结果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四、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一)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二)向发行人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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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发行人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五、如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本人已作出的其他承诺另有规定的,本人应一并遵守,不得以未在本承诺中承诺或与本承诺不一致为由拒绝履行。 |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平 | 2022年4月8日 | - | 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的承诺 | 一、本人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督促发行人完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二、如因国家有权部门要求或者决定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需为其员工补缴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或者因此受到任何处罚,相关费用和责任将由本人全额承担,本人将根据届时国家有权部门的要求或者决定及时履行。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因此遭受的损失(如有),本人将向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全额补偿,且不会就该等补偿向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行使追索权。 |
实际控制人李力 | 2022年4月8日 | - | 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的承诺 | 一、本人作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将督促发行人完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二、如因国家有权部门要求或者决定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需为其员工补缴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或者因此受到任何处罚,相关费用和责任将由本人全额承担,本人将根据届时国家有权部门的要求或者决定及时履行。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因此遭受的损失(如有),本人将向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全额补偿,且不会就该等补偿向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行使追索权。 |
(二) 前期公开承诺情况
承诺主体 | 承诺开始日期 | 承诺结束日期 | 承诺类型 | 承诺具体内容 |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2016年4月20日 | - | 同业竞争承诺 | 1、本人不存在、将来也不会存在直接或间接从事或以包括但不限于以控股、参股、联营、合营、合伙、租赁、代理经营、信托或类似形式的方式从事与股份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现有及将来从事的业务构成或者实质上构成同业竞争或者潜在同业竞争的业务与活动。2、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经济实体,本人将通过派出机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总经理、财务人员等)或通过控股地位(如股东权利、董事权利)促使该等企业履行本承诺函中与本人同等标准的避免同业竞争义务,保障其与股份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无同业竞争。3、如政策法规变动或者其他不可归责于本人的原因不可避免地导致本人控制的其他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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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经济实体或者本人可以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经济实体构成或者可能构成同业竞争时,就该等构成或者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的受托管理(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等)或收购,股份公司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权。4、上述承诺是无条件的,如违反上述承诺给股份公司造成任何经济损失的,本人将对股份公司、股份公司的其他股东或相关利益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作出全面、及时和足额的赔偿。5、在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与湖北一致魔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期间,本承诺函将持续有效。 | ||||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2016年4月20日 | - | 避免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 1、本人及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2、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3、本人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4、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上述各方将尽可能减少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确实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将依法签订协议,并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 |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 2016年4月20日 | - | 社会保险补偿承诺 | 若公司因员工追索社会保险而遭致的任何索偿、行政处罚、权利请求等有关损失,将对公司作全额补偿。 |
参与定向发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人员 | 2020年11月23日 | 2023年11月23日 | 限售承诺 | 本次股票发行认购人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人员的,除按照《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办理股份限售外,自愿承诺:参与认购的公司股份自本次定向增发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后36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本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股票。 |
(三) 其他披露事项
十、 其他事项
无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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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业务和技术
一、 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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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耕主业的同时,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以实际行动服务乡村振兴。公司通过推动魔芋产业规模化和高端化,带动山区农村共同富裕,报告期内,公司间接带动农户增收9.65亿元。公司被湖北省工商联、湖北省扶贫办评为“‘千企帮千村’精准扶贫行动先进民营企业”、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平被民建中央授予“民建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 (二)公司主要产品和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分为魔芋亲水胶体(魔芋粉)、魔芋食品、魔芋美妆用品三大类。 魔芋粉具有优秀的理化性能和可加工性,被广泛应用于仿生素食、休闲食品、凝胶食品、肉制品、烘焙产品、保健品、饮料、宠物食品及动物饲料中,在纺织、印染、陶瓷、环保等领域也有相关的应用研究。魔芋食品与魔芋美妆用品的主要原料均为魔芋粉。魔芋食品具有膳食纤维含量高、热量低、口味好、口感爽滑等特点。魔芋美妆用品具有保水性强、绿色环保、可降解等特点,能缓解皮肤干燥,协助保湿锁水。 公司主要产品简介及图例如下表所示: | |||||
产品分类 | 产品名称 | 产品介绍 | 产品图例 | ||
魔芋亲水胶体(魔芋粉) | 普通魔芋精粉 | 外观呈乳白色或淡黄色,中间有少量黑点及黄点,粒度为40-120目。主要作为原辅材料应用于食品加工中。 | |||
普通魔芋微粉 | 外观呈乳白色,粒度大于120目,主要应用于肉制品、调料粉、面制品、仿生食品、冷饮等产品。 | ||||
纯化魔芋精粉 | 外观呈白色,粒度40-120目,葡甘聚糖含量可达到80%以上,主要应用于凝胶食品、素食等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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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化魔芋微粉(魔芋胶) | 外观呈白色,粒度大于120目,葡甘聚糖含量达到80%以上,粘度最高可达到40,000mPa·s,主要应用于食品、医药保健品、成膜制品等领域。 | ||
魔芋食品 | 魔芋素毛肚 | 以魔芋粉为主要原料制成的魔芋食品,富含膳食纤维。具有口味丰富、口感爽快等特点,是深受广大消费者喜爱的休闲食品。 | |
魔芋膳食纤维 | 以魔芋粉为主要原料制成的冲泡魔芋食品。具有热量低、饱腹感强、膳食纤维含量高等特点。可单独或与其他饮料共同冲泡饮用。 | ||
魔芋晶球 | 以魔芋粉及其他食品胶体凝胶制作而成。魔芋晶球具有口感弹脆、使用便捷简单等特点,主要应用于预包装饮料、新式茶饮。 | ||
魔芋美妆用品 | 魔芋洁肤棉 | ||
以魔芋粉为主要材料制作而成,可自然降解,具备天然弱碱性,可中和弱酸性污染物,弹性好,触感柔滑。
魔芋护肤膜 | 以魔芋粉、其他亲水胶体为主要原料,具有良好的附着力和亲水性、可溶于水、对皮肤无刺激。 |
(三)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按照产品类型划分如下:
单位:元
(三)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按照产品类型划分如下: 单位:元 | |||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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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魔芋粉 | 430,026,537.73 | 86.83% | 331,362,962.78 | 88.02% | 321,164,410.42 | 88.34% |
魔芋食品 | 51,238,384.51 | 10.35% | 31,420,588.78 | 8.35% | 19,452,575.75 | 5.35% |
魔芋美妆用品 | 13,123,292.20 | 2.65% | 13,020,177.30 | 3.46% | 18,719,744.33 | 5.15% |
其他 | 845,034.19 | 0.17% | 674,668.97 | 0.18% | 4,236,413.12 | 1.17% |
合计 | 495,233,248.63 | 100.00% | 376,478,397.83 | 100.00% | 363,573,143.62 | 100.00% |
(四)主要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
公司为魔芋食品制造企业,其上游主要为农副产品加工业,下游为食品制造商、品牌运营商及直接消费者。报告期内,公司采购魔芋精粉(原料)、魔芋干片、鲜魔芋,对原材料进行精深加工并制成魔芋粉、魔芋食品和魔芋美妆用品,最终通过销售产品获取利润。
2、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业务由采购中心负责,依据采购业务的相关制度具体运作。
公司原材料主要分为魔芋精粉(原料)、魔芋干片以及鲜魔芋等,供应商主要分为专业合作社、公司等。报告期内,公司逐步降低魔芋初加工业务占比,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不再采购鲜魔芋。
魔芋原材料采购具有较明显的季节性,公司每年参照当年度销售计划及生产计划制定原材料采购计划,并集中于每年9月至次年3月采购魔芋精粉(原料)、魔芋干片以及鲜魔芋等。公司通过向主要供应商出租初加工设备以及提供技术指导等方式稳定原材料供给和质量,也因此与主要供应商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
公司从原材料质量、交货期、价格、地理位置等多方面定期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评价,以此选定合格的供应商,并严格按照验收标准对原材料进行检验。
3、生产模式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为主的模式来组织生产,主要由生产中心负责具体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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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
总经理
提名、战略、审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秘书
副总经理
采购中心生产中心质量安全中心技术研发中心魔芋原配料销售中心魔芋食品销售中心魔芋美妆销售中心品牌与市场中心行管中心财务信息中心
董事会办公室一致嘉纤云南一致致心生物审计部
2、公司组织机构运行情况
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合理,运行情况良好。公司主要职能部门的职责如下:
2、公司组织机构运行情况 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合理,运行情况良好。公司主要职能部门的职责如下: | |||
部门 | 主要职责 | ||
采购中心 | (1)负责牵头健全完善公司的采购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公司的采购管理相关制度。 (2)负责公司的原料、包材辅料、物流服务等采购。 (3)负责公司与生产相关的供应链体系的规划与实施。 (4)负责供应商准入、评估、淘汰等供应商资格管理工作。 (5)负责采购计划、采购实施、采购验收、采购结算、采购退换货全过程管理。 | ||
生产中心 | (1)负责牵头健全完善公司的生产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公司的生产管理相关制度和标准。 (2)对公司的生产工作、生产车间进行统筹管理、指导监督。 (3)负责产品报价基础、订单确认及生产计划安排与生产调度,确保订单按时交付。 (4)负责组织生产计划执行和产品生产实施,确保产品质量及产品安全。 (5)负责生产物料、半成品、在制品、产成品、废品废料的管理及成本控制。 | ||
质量安全中心 | (1)负责牵头健全完善公司的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环保及职业健康管理体系,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标准。 (2)负责对公司工厂的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环保及职业健康管理工作进行统筹管理和指导监督。 (3)负责公司原辅料、半成品、在制品、产成品、样品等的品控检验。 (4)负责开展公司安全管理各项具体工作;负责质量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及上报。 | ||
技术研发中心 | (1)负责牵头健全完善公司的技术工艺、研发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公司的技术工艺体系标准及研发管理相关制度。 (2)负责评估公司的产品技术水平,持续进行研发创新与提升。 (3)负责开展公司的产品与技术研发,实施研发项目全过程管理。 (4)负责公司的知识产权查新、申报、应用、保护等管理工作。 (5)负责牵头开展委外及合作研发、研发成果购买、研发成果处置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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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工作。 | |
魔芋原配料销售中心 | (1)负责公司的魔芋原配料产品销售及销售管理相关工作。 (2)负责结合公司总体战略目标制定本部门的产品和市场规划。(3)负责制定、执行、调整本部门年度、月度销售计划。 (4)负责本部门销售政策的制定、执行、调整。 (5)负责客户开发、维护、沟通、谈判及客户档案信息管理。 (6)负责销售合同签订及相关事宜,并进行客户信用管理。 |
魔芋食品销售中心 | (1)负责公司的魔芋食品产品销售及销售管理相关工作。 (2)负责结合公司总体战略目标制定本部门的产品和市场规划。(3)负责制定、执行、调整本部门年度、月度销售计划。 (4)负责本部门销售政策的制定、执行、调整。 (5)负责客户开发、维护、沟通、谈判及客户档案信息管理。 (6)负责销售合同签订及相关事宜,并进行客户信用管理。 |
魔芋美妆销售中心 | (1)负责公司的魔芋美妆产品销售及销售管理相关工作。 (2)负责结合公司总体战略目标制定本部门的产品和市场规划。(3)负责制定、执行、调整本部门年度、月度销售计划。 (4)负责本部门销售政策的制定、执行、调整。 (5)负责客户开发、维护、沟通、谈判及客户档案信息管理。 (6)负责销售合同签订及相关事宜,并进行客户信用管理。 |
品牌与市场中心 | (1)负责建立健全公司的品牌与市场管理相关制度。 (2)负责制定公司品牌与市场年度计划、执行、调整。 (3)负责市场活动的实施与管理,配合、支持和指导各销售中心开展市场活动。 (4)负责公司包装物的设计与制作及品牌视觉设计与管理。 (5)负责公司商标及条码的注册与使用管理。 (6)负责配合各销售中心等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公司的营销体系。 |
行管中心 | (1)负责健全完善公司的综合企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资产管理、基建工程管理体系,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 (2)负责公司综合管理及行政后勤事务。 (3)负责公司资产实物管理,指导监督资产使用,配合资产价值管理。 (4)负责公司人才管理、人力资源规划、员工招聘、人才培养与梯队建设、人员晋升、人员异动、薪酬福利和员工绩效考核、劳动关系等工作。 (5)负责牵头组织公司新建、改建和扩建及装饰装修、维修维护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及实施。 |
财务信息中心 | (1)负责建立健全公司会计政策、会计核算规范和财务管理相关制度。 (2)负责公司筹融资,制定融资计划与融资方案并实施;负责公司资金的统筹管理。 (3)负责与行管中心协同组织公司预算的编制、修订;对内部各预算责任主体进行预算管控;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评价及考核。 (4)负责公司会计核算与财务报告工作;负责配合外部机构对公司的财务审计。 (5)负责公司信息化建设规划、信息系统建设及安全和运维管理。 |
董事会办公室 | (1)负责健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设置,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类相关制度及修订公司章程。 (2)负责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日常事务;负责公司派驻被投资企业的董监高人员日常管理。 (3)负责公司的资本市场对外信息披露,通过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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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准确完整掌握公司触发信息披露条件的重大事项。 (4)负责公司的资本市场公共关系维护,牵头配合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监督检查、投资者调研、行业分析等相关工作。 | |
审计部 | (1)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制度和标准体系。 (2)负责编制公司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 (3)负责具体开展各项审计工作,形成审计报告。 (4)负责开展公司年度风险评估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5)负责审计成果运用,监督被审计单位或者人员执行审计意见和审计决定,进行审计整改。 |
3、主要产品生产流程图
公司严格按照食品生产标准进行生产车间的设计和建设,不断优化生产工艺,建立了多重检测、高效有序的生产流程,并按照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HACCP)相关标准和要求强化对生产环节管理与控制,确保公司产品的质量。公司主要产品的生产工艺流程如下:
(1)普通魔芋精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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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生产经营中涉及的主要环境污染物、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 公司自成立以来,坚持生产经营与环保工作同步发展的原则,加强环保设备的管理和日常维护,严格执行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公司制定了环保管理相关制度,严格控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污染物排放,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废水排放、废气排放、噪声污染和固体废物处理。 1、主要污染物及采取的防治措施 (1)主要污染物 1)废气 公司生产过程中的废气污染主要为粉尘、乙醇挥发。公司使用布袋除尘器、旋风收集器等设备对主要生产过程中的粉尘收集后交由第三方无害处理。乙醇无组织挥发量较小,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公司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 2)废水 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液主要为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 公司通过厂区污水处理站集中进行处理,公司及子公司一致嘉纤各建有一座污水处理站,公司污水处理能力为160吨/日,其处理工艺主要为UASB+接触氧化法,子公司一致嘉纤污水处理能力为280吨/日,其处理工艺主要为EGSB+接触氧化法。公司将生产废水处理后,经厂区污水管网排入厂区总排污口接入市政管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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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环保合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云南一致外,发行人、发行人各子公司以及报告期内发行人转让的子公司均已获得主管环保部门开具的合规证明,证明报告期内除云南一致外,发行人、发行人各子公司以及报告期内发行人转让的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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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行业基本情况
公司不存在环保违规情形。报告期内,云南一致存在环保处罚情形,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业务与技术”之“六、业务活动合规情况”之“(二)报告期内业务活动处罚情况”。发行人子公司云南一致上述违法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一)所属行业及确定所属行业的依据
公司主要从事魔芋精深加工以及魔芋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属于“C14食品制造业”大类下的“C1499其他未列明食品制造”;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C14食品制造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挂牌公司管理型分类指引》,公司所属行业为“C1499其他未列明食品制造”。
(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和主要法律法规政策
1、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
公司所处行业为食品制造业,政府行政监管部门主要包括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其中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拟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等工作;国家发改委负责行业产业政策的研究制定、政策指导、项目审批等管理工作;商务部负责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
公司生产经营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如下:
(一)所属行业及确定所属行业的依据 公司主要从事魔芋精深加工以及魔芋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属于“C14食品制造业”大类下的“C1499其他未列明食品制造”;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C14食品制造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挂牌公司管理型分类指引》,公司所属行业为“C1499其他未列明食品制造”。 (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和主要法律法规政策 1、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 公司所处行业为食品制造业,政府行政监管部门主要包括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其中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拟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等工作;国家发改委负责行业产业政策的研究制定、政策指导、项目审批等管理工作;商务部负责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 公司生产经营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如下: | ||||||
序号 | 名称 | 颁布单位 | 实施 时间 | 主要内容 |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2021年 | 是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的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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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2021年 | 是为加强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规范进出口商品检验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进出口贸易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对外经济贸易关系的顺利发展,制定的法律 |
3 |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2020年 | 是为规范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活动,加强食品生产监督管理,保障食品安全,制定的办法 |
4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 国务院 | 2019年 | 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制定的实施条例 |
5 |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2019年 | 是为规范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的办法 |
6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2018年 | 是为了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水平,明确产品质量责任,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制定的法律 |
7 |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 2017年 | 是为规范食品经营许可活动,加强食品经营监督管理,保障食品安全,制定的办法 |
8 | 《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 | 国家卫生计生委 | 2017年 | 是为规范新食品原料安全性评估材料审查工作,制定的办法 |
9 |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 2016年 | 是为加强食品生产许可管理,规范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制定的通则 |
3、行业主要产业政策
公司生产经营涉及的相关产业政策如下:
3、行业主要产业政策 公司生产经营涉及的相关产业政策如下: | ||||||
序号 | 名称 | 颁布单位 | 实施 时间 | 主要内容 | ||
1 | 《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 | 国务院 | 2019年 | 到2035年,基本实现食品安全领域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食品安全标准水平进入世界前列,产地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治理,生产经营者责任意识、诚信意识和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2021年 | 深入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加强食品全链条质量安全监管,推进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加大重点领域食品安全问题联合整治力度 | ||
3 | 《“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 | 国务院 | 2021年 | 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立大型农业企业集团,开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在主产区和大中城市郊区布局中央厨房、主食加工、休闲食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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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便食品、净菜加工等业态,满足消费者多样化个性化需求 | ||||
4 | 《“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 | 国务院 | 2017年 | 推动各地加快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等地方性法规规章制修订 |
5 | 《“十三五”食品科技创新专项规划》 | 科学技术部 | 2017年 |
加快食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推进科技和产业深度融合;增强食品科技创新,培育食品新业态和新兴产业;强化食品品牌建设,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6 | 《“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 | 国务院 | 2016年 | 开发推广促进健康生活的适宜技术和用品,建立健全居民营养监测制度,对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实施营养干预,重点解决微量营养素缺乏、部分人群油脂等高热能食物摄入过多等问题 |
7 | 《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 | 国务院 | 2017年 | 推广健康生活方式。积极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广泛开展以“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为重点的专项行动 |
8 | 《关于促进食品工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 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 | 2017年 | 开展食品健康功效评价,加快发展婴幼儿配方食品、老年食品和满足特定人群需求的功能性食品,支持发展养生保健食品,研究开发功能性蛋白、功能性膳食纤维、功能性糖原、功能性油脂、益生菌类、生物活性肽等保健和健康食品,并开展应用示范 |
4、行业标准或规范性文件
公司生产经营涉及的行业标准如下:
5、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对公司经营发展的影响 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近年来国家愈加重视食品安全建设,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以规范食品生产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日趋严格完善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规范了食品加工行业生产经营活动,也对食品生产行业起到了积极的引导作用,促使行业向集约化、规范化、规模化发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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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魔芋粉的市场需求量 报告期内,公司最主要的利润贡献产品为魔芋纯化微粉(魔芋胶)。 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研究调查,我国魔芋纯化微粉(魔芋胶)市场销量由2013年的14,800 吨增加至2018年的25,300吨,年复合增长率为11.3%。中国的魔芋胶销量于2019年至2023年按复合年增长率14.1%计算,将于2023年达到49,400吨,日益旺盛的市场需求为公司生产经营提供了有力保障。 单位:千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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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技术实力 公司坚持以满足顾客需求和创造用户价值为导向,以技术进步和全面创新为动力,致力于应用技术的研究开发,为用户提供解决方案,推动企业持续健康发展。自设立以来,公司针对新产品开发及产品工艺优化进行了大量研发投入,先后被各级主管部门评定为“湖北省食品胶体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湖北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魔芋葡甘聚糖深加工及综合利用湖北省工程研究中心”。除自主研发外,公司多年来本着优势互补的原则与上海交通大学、华中农业大学、武汉理工大学、湖北工业大学、三峡大学、湖北省农业科学院等高校和研发机构建立了良好的研发合作关系。同时,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高度重视技术研发和工艺改进工作,积累了多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取得67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23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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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同行业可比公司市场地位与技术实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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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 市场地位与技术实力 |
百龙创园 | 公司是全球重要的益生元和膳食纤维产品生产商。公司已获得多项发明专利,同时拥有高品质抗性糊精生产技术等主要产品的核心生产技术,其中低聚异麦芽糖清洁生产技术工艺经过了山东省科学技术厅组织的科技成果鉴定,“抗性糊精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获得第二十一届中国专利优秀奖。公司凭借领先的技术研发实力,获得了“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进步奖”、“山东省企业技术创新奖”、“2019年山东专利创新百强企业”等诸多奖项。 |
三元生物 | 公司是国内较早开始工业化生产赤藓糖醇的专业厂商,公司专注深耕赤藓糖醇产品十余年,先后攻克菌种选育、配方优化、发酵控制、结晶提取等多个环节的工艺难题,逐步成长为全球赤藓糖醇行业领导者之一。公司先后荣获“山东省中小企业隐形冠军”、“山东省瞪羚企业”、“山东省年度新旧动能转换及重点项目建设先进企业”等荣誉。公司先后荣获省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等认定。 |
金丹科技 | 公司乳酸及其衍生品的年产销规模位居行业领先地位,产品销往全球80多个国家和地区。公司拥有完整的、自主研发的高效工程菌种的选育、乳酸及衍生产品的制备、提纯等多项核心技术和关键工艺,并通过技术引进与合作研发,掌握了以乳酸为原料,采用有机胍催化剂生产可降解环保新材料丙交酯及聚乳酸(PLA)的关键技术与工艺。公司致力于研究开发乳酸及其衍生产品高效、节能、环保的生产技术与制备工艺并进行产业化,经过多年的探索创新和沉淀积累,目前公司产品已销往全球八十多个国家和地区。 |
上述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与公司的技术实力相关指标与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三、 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一)公司生产、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情况 1、报告期内主要产品产能、生产以及销售情况 | ||||||||
时间 | 产品类型 | 产量(吨) | 销量(吨) | 产销率 | 产能 | 产能利用率 | ||
2021年度 | 魔芋粉[注] | 4,764.38 | 4,819.04 | 101.15% | 5,700.00 | 83.59% | ||
魔芋食品 | 2,777.55 | 2,704.11 | 97.36% | 2,800.00 | 99.20% | |||
魔芋美妆用品 | 109.53 | 121.57 | 110.99% | 300.00 | 36.51% | |||
2020年度 | 魔芋粉[注] | 3,410.33 | 3,342.46 | 98.01% | 5,700.00 | 59.83% | ||
魔芋食品 | 1,719.34 | 1,712.21 | 99.59% | 2,800.00 | 61.41% | |||
魔芋美妆用品 | 125.69 | 125.87 | 100.14% | 300.00 | 41.90% | |||
2019年度 | 魔芋粉[注] | 3,137.00 | 3,125.37 | 99.63% | 5,700.00 | 55.04% | ||
魔芋食品 | 827.14 | 707.91 | 85.59% | 2,800.00 | 29.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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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按客户性质分类的主营业务收入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直接客户 | 38,514.10 | 77.77% | 30,096.15 | 79.94% | 28,290.46 | 77.81% | |||||||||||||||
贸易商客户 | 11,009.22 | 22.23% | 7,551.69 | 20.06% | 8,066.86 | 22.19% | |||||||||||||||
合计 | 49,523.32 | 100.00% | 37,647.84 | 100.00% | 36,357.31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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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相关主体已按照合并口径披露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单个客户的销售金额超过销售总额50%的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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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告期内主要供应商情况 报告期各期,公司前五名供应商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元 | |||||||||||
2021年度 | |||||||||||
序号 | 供应商 | 采购金额 | 年度采购额占比 |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
1 | 顺晟致宣 | 114,677,680.08 | 36.40% | 否 | |||||||
2 | 佳艳佳芋 | 73,331,943.33 | 23.28% | 否 | |||||||
3 | 会理县好地道魔芋专业合作社 | 8,780,310.50 | 2.79%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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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9
4 | 楚雄市吕合镇会芬种植专业合作社 | 8,213,801.70 | 2.61% | 否 |
5 | 富源县富村镇云益魔芋农民专业合作社 | 8,134,006.00 | 2.58% | 否 |
合计 | 213,137,741.61 | 67.65% | - | |
2020年度 | ||||
序号 | 供应商 | 采购金额 | 年度采购额占比 |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1 | 顺晟致宣 | 102,709,116.24 | 28.09% | 否 |
2 | 佳艳佳芋 | 63,731,583.76 | 17.43% | 否 |
3 | 会理县好地道魔芋专业合作社 | 21,713,299.98 | 5.94% | 否 |
4 | 楚雄市子午镇家农种植专业合作社 | 15,614,842.81 | 4.27% | 否 |
5 | PT.INSAN AGRO SEJAHTERA | 8,647,878.70 | 2.37% | 否 |
合计 | 212,416,721.49 | 58.10% | - | |
2019年度 | ||||
序号 | 供应商 | 采购金额 | 年度采购额占比 |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1 | 顺晟致宣 | 79,388,527.97 | 28.82% | 否 |
2 | 楚雄致力魔芋专业合作社 | 17,900,000.00 | 6.50% | 否 |
3 | PT.INSAN AGRO SEJAHTERA | 14,913,730.49 | 5.41% | 否 |
4 | 会理县好地道魔芋专业合作社 | 14,892,558.00 | 5.41% | 否 |
5 | 楚雄嘉顺魔芋种植有限公司 | 9,007,150.00 | 3.27% | 否 |
合计 | 136,101,966.46 | 49.41% | - |
注:相关主体已按照合并口径披露。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单个供应商的采购金额超过采购总额50%的情况,也不存在严重依赖少数供应商的情形。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上述供应商中不占有权益,与上述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对公司持续经营有重要影响的合同的基本情况
1、重大销售合同
报告期内,公司与部分客户签署了框架协议,客户根据需要下达采购订单,此外也存在客户直接下达采购订单的情形。公司与前五大客户签署的重要合同情况如下:
(1)2021年
注:相关主体已按照合并口径披露。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单个供应商的采购金额超过采购总额50%的情况,也不存在严重依赖少数供应商的情形。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上述供应商中不占有权益,与上述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对公司持续经营有重要影响的合同的基本情况 1、重大销售合同 报告期内,公司与部分客户签署了框架协议,客户根据需要下达采购订单,此外也存在客户直接下达采购订单的情形。公司与前五大客户签署的重要合同情况如下: (1)2021年 | ||||||
序号 | 客户名称 | 合同形式 | 销售产品 | 履行期限 | ||
1 | SEM Minerals, L.P. | 订单 | 魔芋粉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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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0
2 | 嘉吉亚太食品系统(北京)有限公司 | 订单 | 魔芋粉 | 无 |
3 | TER Ingredients GmbH Co. KG | 订单 | 魔芋粉 | 无 |
4 | Nuscience Belgium NV | 订单 | 魔芋粉 | 无 |
唯他麦商贸(上海)有限公司 | 订单 | 魔芋粉 | 无 | |
5 | 杭州郝姆斯食品有限公司 | 框架合同 | 魔芋食品 | 2020/08/17至2021/08/16 |
框架合同 | 魔芋食品 | 未约定期限 |
(2)2020年
2、重大采购合同 报告期内,公司与部分供应商签署了框架协议,公司根据需要下达采购订单,此外也存在公司直接下达采购订单的情形。公司与前五大供应商签署的重要合同情况如下: (1)2021年 报告期内,公司与主要供应商间签订的采购合同情况如下: |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合同形式 | 采购商品 | 履行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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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1
1 | 宣威顺晟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框架合同 | 魔芋精粉(原料)、魔芋干片 | 2021/9/1至2022/8/31 |
框架合同 | 魔芋粉副产品 | 2021/9/1至2022/8/31 | ||
框架合同 | 魔芋精粉(原料) | 2020/8/1至2021/8/1 | ||
框架合同 | 魔芋干片 | 2020/9/1至2021/12/30 | ||
2 | 富源县富村镇佳艳农民魔芋专业合作社 | 框架合同 | 魔芋干片 | 2021/1/3至2022/7/30 |
富源县富村镇佳芋食品有限公司 | 框架合同 | 魔芋精粉(原料) | 2021/9/1至2022/8/31 | |
框架合同 | 魔芋精粉(原料) | 2020/8/1至2021/8/1 | ||
3 | 会理县好地道魔芋专业合作社 | 框架合同 | 魔芋干片 | 2021/1/3至2021/3/30 |
框架合同 | 魔芋精粉(原料)、魔芋干片 | 2020/8/1至2021/8/1 | ||
4 | 楚雄市吕合镇会芬种植专业合作社 | 框架合同 | 魔芋干片 | 2020/7/27至2021/3/30 |
5 | 富源县富村镇云益魔芋农民专业合作社 | 框架合同 | 魔芋干片 | 2021/4/30至2022/4/30 |
(2)2020年
报告期内,公司与主要供应商间签订的采购合同情况如下:
(2)2020年 报告期内,公司与主要供应商间签订的采购合同情况如下: |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合同形式 | 采购商品 | 履行期限 | ||
1 | 宣威顺晟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框架合同 | 魔芋精粉(原料) | 2020/8/1至2021/8/1 | ||
框架合同 | 魔芋干片 | 2020/9/1至2021/12/30 | ||||
框架合同 | 魔芋精粉(原料) | 2019/8/1至2020/7/31 | ||||
2 | 富源县富村镇佳艳农民魔芋专业合作社 | 框架合同 | 魔芋干片 | 2020/7/1至2020/12/30 | ||
订单 | 魔芋干片 | 无 | ||||
富源县富村镇佳芋食品有限公司 | 框架合同 | 魔芋精粉(原料) | 未约定期限 | |||
框架合同 | 魔芋精粉(原料) | 2020/8/1至2021/8/1 | ||||
订单 | 魔芋精粉(原料) | 无 | ||||
3 | 会理县好地道魔芋专业合作社 | 框架合同 | 魔芋精粉(原料)、魔芋干片 | 2020/8/1至2021/8/1 | ||
框架合同 | 魔芋精粉(原料) | 2019/9/16至2020/3/31 | ||||
4 | 楚雄市子午镇家农种植专业合作社 | 框架合同 | 魔芋干片 | 2020/7/27至2021/3/30 | ||
5 | PT.INSAN AGRO SEJAHTERA | 订单 | 魔芋干片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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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2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流动资金借款合同》(42052801-2021年(长阳)字0013号)项下借款已悉数清偿。 4、重大租赁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租赁合同如下: | |||||||||||||||
序号 | 出租方 | 租赁方 | 出租物 | 租金 (万元) | 租赁期限 | ||||||||||
1 | 云南一致 | 楚雄云长生物科技 | 坐落在云南省楚雄开发区赵家湾生物产业 | 100.00 | 2021/8/15至2022/8/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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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3
四、 关键资源要素
2、核心技术对应产品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术产品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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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4
3、公司取得的相关科技成果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获得科技成果登记5项,具体情况如下: | |||||||||||
序号 | 科技成果 名称 | 主要完成人员 | 主要单位 | 登记号 | 登记 机构 | 登记 日期 | |||||
1 | 魔芋胶生产质量与安全控制关键技术集成 | 吴平,方义,苟春鹏,覃祝林,袁萍,毛林芝 | 湖北一致魔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EK2013A010087000218 |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 | 2013年 | |||||
2 | 魔芋洁肤棉生产关键技术集成 | 吴平,乐超银,黎鹏,苟春鹏,袁萍,姚余菲,覃兰芳 | 湖北一致魔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EK2014D180241001606 | 宜昌市科技局 | 2014年 | |||||
3 | 魔芋飞粉中提取神经酰胺及产业化研究 | 袁萍,郭志勇,黎鹏,刘双,范春相 | 湖北一致魔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K2015D180377001921 | 宜昌市科技局 | 2015年 | |||||
4 | 低粘度魔芋粉生产关健技术集成 | 吴平,苟春鹏,袁萍,范春相,余春磊 | 湖北一致魔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K2015D180381001925 | 宜昌市科技局 | 2015年 | |||||
5 | 辐照法制备魔芋飞粉干燥剂和包膜肥料及应用 | 耿胜荣,廖涛,吴平,唐华林,熊光权,李斌,李海蓝,白婵,鉏晓艳,李晶,张金木,李新,陈明利,苟春鹏,范春相,梁宏闪 | 湖北一致魔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农业科学院产品与加工与核农技术研究所,华中农业大学 | EK2017A010237001055 |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 | 2017年 | |||||
4、研发项目重要奖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有3项研发项目获得省级以上奖项,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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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5
序号 | 获奖项目 | 奖励 类别 | 获奖 等级 | 获奖单位 | 证书编号 | 获奖 时间 | 颁布 单位 |
1 | 魔芋胶体物性调控关键技术研发与产业化 | 科技进步奖 | 一等奖 | 一致魔芋 | 2019J-244-1-033-006-D02 | 2019年 | 湖北省人民政府 |
2 | 一种无硫魔芋精粉的制备方法 | 第十一届湖北省专利奖 | 优秀奖 | 一致魔芋 | / | 2019年 | 湖北省知识产权局 |
3 | 魔芋软腐病绿色高效防治技术创新与集成应用 | 科技进步奖 | 二等奖 | 一致魔芋 | 2017J-241-2-084-006-D05 | 2017年 | 湖北省人民政府 |
5、公司承担的重大科研项目
报告期内,公司共承担2项省级及以上重大研发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二)业务许可资格或资质情况 1、生产经营所需资质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已经获得的经营资质与许可情况如下: | ||||||||||||||
序 | 证书名称 | 权利人 | 证书编号 | 有效期截至 | 颁证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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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6
号 | |||||
1 |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 发行人 | GR201942001429 | 2019/11/15至2022/11/14 |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湖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
2 | 食品生产许可证 | 发行人 | SC11242052802583 | 2021/11/19至2026/9/26 | 宜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3 | 食品经营许可证 | 发行人 | JY14205280022648 | 2020/6/16至2022/9/26 |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4 |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 发行人 | 01972106 | 长期 |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机关 |
5 |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证明 | 发行人 | 4200D08043 | 2018/4/9至2023/4/8 | 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
6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 发行人 | 4205968009 | 长期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宜昌海关 |
7 | 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备案表 | 发行人 | 4203600193 | 长期 | 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
8 | 排污许可证 | 发行人 | 91420500798767365X001U | 2020/8/11至2023/8/10 | 宜昌市生态环境局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分局 |
9 | 食品生产许可证 | 一致嘉纤 | SC11642050303223 | 2022/2/21至2027/2/20 | 宜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10 | 食品经营许可证 | 一致嘉纤 | JY34205100015602 | 2018/9/25至2023/9/24 | 宜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11 |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 一致嘉纤 | 03597567 | 长期 |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机关 |
12 |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证明 | 一致嘉纤 | 4200/21008 | 长期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宜昌海关 |
13 | 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回执 | 一致嘉纤 | 4258400018 | 长期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宜昌海关 |
14 | 排污许可证 | 一致嘉纤 | 9142050055391809X2001Q | 2020/7/15至2023/7/14 | 宜昌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 |
15 | 食品生产许可 | 云南一 | SC11253230126145 | 2021/3/9至 | 楚雄经济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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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7
证 | 致 | 2026/3/8 | 发区行政审批局 | ||
16 |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 云南一致 | 01199605 | 长期 |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机关 |
17 | 云南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 | 云南一致 | 5323001000132C0068Y | 2014/8/8至2019/8/8 | 楚雄市环境保护局(注) |
18 |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 致心生物 | 03597688 | 长期 |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机关 |
19 | 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回执 | 致心生物 | 4258400071 | 长期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宜昌海关 |
注:根据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的说明,云南一致属于未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排污单位,暂不需要申请排污许可证,因此旧证到期后,暂无需向云南一致发放新证。
2、进出口业务所需资质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子公司存在对外出口情形,均取得必备的出口资质。公司出口产品须在满足进出口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符合进口国的检验检疫标准。
外销客户对发行人质量管理体系、加工过程及产品本身存在认证需求,发行人应客户需求进行了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有效的进出口相关资质或认证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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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8
(1)房屋及建筑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的房屋建筑物情况如下: | |||||||||||||
序号 | 所有权人 | 证书编号 | 坐落 | 建筑 面积(㎡) | 登记时间 | 他项 权利 | |||||||
1 | 一致魔芋 | 鄂(2021)长阳县不动产权第0002626号 | 长阳经济开发区长阳大道438号等4个 | 6,459.29 | 2021.01.29 | 无 | |||||||
2 | 一致魔芋 | 鄂(2019)长阳县不动产权第0002666号 | 长阳经济开发区长阳大道438号 | 3,546.94 | 2019.03.06 | 无 | |||||||
3 | 一致魔芋 | 鄂(2018)长阳县不动产权第0016677号 | 长阳经济开发区长阳大道438号 | 8,958.99 | 2018.07.30 | 无 | |||||||
4 | 一致魔芋 | 鄂(2019)长阳县不动产权第0008576号 | 长阳经济开发区长阳大道438号 | 1,411.34 | 2019.06.04 | 无 | |||||||
5 | 一致魔芋 | 鄂(2019)长阳县不动产权第0012618号 | 长阳经济开发区长阳大道438号 | 3,135.24 | 2019.07.26 | 无 | |||||||
6 | 一致魔芋 | 鄂(2021)长阳县不动产权第0004593号 | 长阳经济开发区长阳大道438号等2个 | 2,400.70 | 2021.05.18 | 无 | |||||||
7 | 一致嘉纤 | 鄂(2017)宜昌市不动产权第0033522号 | 花溪路182号 | 3,096.12 | 2017.06.14 | 无 | |||||||
8 | 一致嘉纤 | 鄂(2016)宜昌市不动产权第 | 宜昌市花溪路182号 | 2,700.00 | 2016.09.30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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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9
0031112号 | ||||||
9 | 一致嘉纤 | 鄂(2016)宜昌市不动产权第0031119号 | 宜昌市花溪路182号 | 2,700.00 | 2016.09.30 | 无 |
10 | 一致嘉纤 | 鄂(2016)宜昌市不动产权第0031116号 | 宜昌市花溪路182号 | 2,700.00 | 2016.09.30 | 无 |
11 | 一致嘉纤 | 鄂(2016)宜昌市不动产权第0031114号 | 宜昌市花溪路182号 | 2,700.00 | 2016.09.30 | 无 |
12 | 云南一致 | 云(2020)楚雄市不动产权第0010769号 | 楚雄市开发区赵家湾生物产业园区等6处 | 10,551.28 | 2020.07.30 | 无 |
13 | 云南一致 | 云(2020)楚雄市不动产权第0010565号 | 楚雄开发区赵家湾生物产业园区 | 1,368.00 | 2020.07.28 | 无 |
(2)主要生产设备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的主要生产设备情况如下:
单位:元
2、无形资产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无形资产为土地使用权、商标权、软件著作权等。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无形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元 | |||||||||||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商标权 | 软件著作权 | 合计 | |||||||
账面原值 | 38,844,020.06 | 722,580.00 | 786,462.90 | 40,353,062.96 | |||||||
累计摊销 | 8,752,864.14 | 715,409.49 | 421,124.52 | 9,889,398.15 | |||||||
减值准备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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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0
(1)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情况如下: | ||||||||||||||
序号 | 使用权人 | 使用权证号 | 地址 | 面积(m2) | 终止 日期 | 用途 | 取得方式 | 他项 权利 | ||||||
1 | 一致魔芋 | 鄂(2021)长阳县不动产权第0002626号 | 长阳经济开发区长阳大道438号等4个 | 10,762.92 | 2057.7.8 | 商业用地 | 出让 | 无 | ||||||
2 | 一致魔芋 | 鄂(2019)长阳县不动产权第0002666号 | 长阳经济开发区长阳大道438号 | 507.53 | 2047.7.8 | 商业用地 | 出让 | 无 | ||||||
3 | 一致魔芋 | 鄂(2018)长阳县不动产权第0016677号 | 长阳县经济开发区长阳大道438号 | 7,353.52 | 2061.12.29 | 工业用地 | 出让 | 无 | ||||||
4 | 一致魔芋 | 鄂(2019)长阳县不动产权第0008576号 | 长阳经济开发区长阳大道438号 | 3,217.84 | 2061.12.29 | 工业用地 | 出让 | 无 | ||||||
5 | 一致魔芋 | 鄂(2019)长阳县不动产权第0012618号 | 长阳经济开发区长阳大道438号 | 13,686.45 | 2057.7.8 | 工业用地 | 出让 | 无 | ||||||
6 | 一致魔芋 | 鄂(2021)长阳县不动产权第0004593号 | 长阳经济开发区长阳大道438号等2个 | 8,443.45 | 2047.7.8 | 其他商服用地 | 出让 | 无 | ||||||
7 | 一致嘉纤 | 鄂(2017)宜昌市不动产权第0033522号、鄂(2016)宜昌市不动产权第0031112号、第0031119号、第0031116号、第0031114号 | 宜昌市花溪路182号 | 66,717.78 | 2061.10.28 | 工业用地 | 出让 | 无 | ||||||
8 | 云南一致 | 云(2020)楚雄市不动产权第0010769号 | 楚雄开发区赵家湾生物产业园区等6处 | 19,667.00 | 2061.8.4 | 工业用地 | 出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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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1
(2)商标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的商标情况如下: | |||||||||||||||
序号 | 注册证号 | 商标内容 | 类别 | 权利人 | 取得方式 | 有效期限 | 他项权利 | ||||||||
1 | 5979940 | 30 | 一致魔芋 | 继受取得 | 2019/12/14至2029/12/13 | 无 | |||||||||
2 | 8827941 | 3 | 一致魔芋 | 原始取得 | 2021/11/21至2031/11/20 | 无 | |||||||||
3 | 8832168 | 21 | 一致魔芋 | 原始取得 | 2021/11/28至2031/11/27 | 无 | |||||||||
4 | 9536837 | 5 | 一致魔芋 | 原始取得 | 2012/7/7至2032/7/6 | 无 | |||||||||
5 | 9537088 | 29 | 一致魔芋 | 原始取得 | 2012/6/21至2032/6/20 | 无 | |||||||||
6 | 9537925 | 44 | 一致魔芋 | 原始取得 | 2012/6/21至2032/6/20 | 无 | |||||||||
7 | 12162835 | 30 | 一致魔芋 | 原始取得 | 2014/7/28至2024/7/27 | 无 | |||||||||
8 | 12162910 | 30 | 一致魔芋 | 原始取得 | 2014/7/28至2024/7/27 | 无 | |||||||||
9 | 18577413 | 30 | 一致魔芋 | 原始取得 | 2017/5/14至2027/5/13 | 无 | |||||||||
10 | 18577598 | 30 | 一致魔芋 | 原始取得 | 2018/8/28至2028/8/27 | 无 | |||||||||
11 | 19113573 | 35 | 一致魔芋 | 原始取得 | 2017/3/21至2027/3/20 | 无 | |||||||||
12 | 19113692 | 30 | 一致魔芋 | 原始取得 | 2017/3/21至2027/3/20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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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2
13 | 19751369 | 30 | 一致魔芋 | 原始取得 | 2018/1/14至2028/1/13 | 无 | |
14 | 19751425 | 30 | 一致魔芋 | 原始取得 | 2017/6/14至2027/6/13 | 无 | |
15 | 22656952 | 30 | 一致魔芋 | 原始取得 | 2018/2/14至2028/2/13 | 无 | |
16 | 22835210 | 21 | 一致魔芋 | 原始取得 | 2018/2/21至2028/2/20 | 无 | |
17 | 25856843 | 29 | 一致魔芋 | 原始取得 | 2018/8/7至2028/8/6 | 无 | |
18 | 41108238 | 30 | 一致魔芋 | 原始取得 | 2020/5/14至2030/5/13 | 无 | |
19 | 41109410 | 29 | 一致魔芋 | 原始取得 | 2020/5/7至2030/5/6 | 无 | |
20 | 41119560 | 29 | 一致魔芋 | 原始取得 | 2020/5/7至2030/5/6 | 无 | |
21 | 41119745 | 21 | 一致魔芋 | 原始取得 | 2020/5/7至2030/5/6 | 无 | |
22 | 41125593 | 5 | 一致魔芋 | 原始取得 | 2020/5/7至2030/5/6 | 无 | |
23 | 41129652 | 35 | 一致魔芋 | 原始取得 | 2020/5/14至2030/5/13 | 无 | |
24 | 50430551 | 3 | 一致魔芋 | 原始取得 | 2021/6/14至2031/6/13 | 无 | |
25 | 50565345 | 30 | 一致魔芋 | 原始取得 | 2021/6/28至2031/6/27 | 无 | |
26 | 50574463 | 35 | 一致魔芋 | 原始取得 | 2021/6/21至2031/6/20 | 无 | |
27 | 50827858 | 3 | 一致魔芋 | 原始取得 | 2021/6/21至2031/6/20 | 无 |
湖北一致魔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23
28 | 53093293 | 30 | 一致魔芋 | 原始取得 | 2021/9/7至2031/9/6 | 无 | |
29 | 53103781 | 5 | 一致魔芋 | 原始取得 | 2021/9/7至2031/9/6 | 无 | |
30 | 53123873 | 29 | 一致魔芋 | 原始取得 | 2021/9/7至2031/9/6 | 无 | |
31 | 53288806 | 35 | 一致魔芋 | 原始取得 | 2021/11/21至2031/11/20 | 无 | |
32 | 58425646 | 29 | 一致魔芋 | 原始取得 | 2022/2/7至2032/2/6 | 无 | |
33 | 58427170 | 5 | 一致魔芋 | 原始取得 | 2022/2/7至2032/2/6 | 无 | |
34 | 58427236 | 31 | 一致魔芋 | 原始取得 | 2022/2/7至2032/2/6 | 无 | |
35 | 58427401 | 10 | 一致魔芋 | 原始取得 | 2022/2/7至2032/2/6 | 无 | |
36 | 58430409 | 40 | 一致魔芋 | 原始取得 | 2022/2/7至2032/2/6 | 无 | |
37 | 58433382 | 5 | 一致魔芋 | 原始取得 | 2022/2/7至2032/2/6 | 无 | |
38 | 58441078 | 35 | 一致魔芋 | 原始取得 | 2022/2/7至2032/2/6 | 无 | |
39 | 58441174 | 21 | 一致魔芋 | 原始取得 | 2022/2/7至2032/2/6 | 无 | |
40 | 58441885 | 44 | 一致魔芋 | 原始取得 | 2022/2/7至2032/2/6 | 无 | |
41 | 21559592A | 29 | 一致魔芋 | 原始取得 | 2018/1/7至2028/1/6 | 无 | |
42 | 6564247 | 3 | 一致魔芋 | 原始取得 | 2021/11/16至2031/11/15 | 无 |
湖北一致魔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24
43 | 24444287 | 5 | 致心生物 | 原始取得 | 2018/6/7至2028/6/6 | 无 | |
44 | 24452361 | 3 | 致心生物 | 原始取得 | 2018/5/28至2028/5/27 | 无 | |
45 | 29008719 | 3 | 致心生物 | 原始取得 | 2019/3/21至2029/3/20 | 无 | |
46 | 29013527 | 3 | 致心生物 | 原始取得 | 2019/3/21至2029/3/20 | 无 |
(3)专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获得的专利技术情况如下:
(3)专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获得的专利技术情况如下: | |||||||||
序号 | 专利 权人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专利类型 | 授权 公告日 | 取得方式 | 权利限制 | ||
1 | 发行人 | 魔芋葡苷聚糖季铵化衍生物及其制备方法和用途 | 2006100187390 | 发明 | 2008/5/7 | 继受取得 | 无 | ||
2 | 发行人 | 一种魔芋膳食纤维泡腾片及其制备方法 | 200810236691X | 发明 | 2013/5/8 | 原始取得 | 无 | ||
3 | 发行人 | 一种无硫魔芋精粉的制备方法 | 2011100381480 | 发明 | 2012/7/4 | 原始取得 | 无 | ||
4 | 发行人 | 具有洗浴和按摩功能的魔芋面巾的制备方法 | 2011100763536 | 发明 | 2012/12/12 | 原始取得 | 无 | ||
5 | 发行人 | 一种魔芋海绵的防腐杀菌方法 | 2011103673828 | 发明 | 2013/7/31 | 原始取得 | 无 | ||
6 | 发行人 | 一种魔芋风味食品的调味方法 | 2012104612582 | 发明 | 2014/3/26 | 原始取得 | 无 | ||
7 | 发行人 | 一种魔芋豆腐的制备方法 | 2012104612614 | 发明 | 2014/6/25 | 原始取得 | 无 | ||
8 | 发行人 | 一种魔芋干加工浸泡液 | 2012104762734 | 发明 | 2014/8/20 | 原始取得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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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5
及其制备方法 | |||||||
9 | 发行人 | 一种成型魔芋面膜及其制备方法 | 201310386890X | 发明 | 2014/8/20 | 原始取得 | 无 |
10 | 发行人 | 一种魔芋仿生果肉罐头及其制备方法 | 2013103877006 | 发明 | 2014/12/10 | 原始取得 | 无 |
11 | 发行人 | 一种低黏度、可凝胶魔芋粉的制备方法 | 2013103965149 | 发明 | 2015/9/9 | 原始取得 | 无 |
12 | 发行人 | 一种番茄红素魔芋洁肤棉的制备方法 | 2014107804649 | 发明 | 2017/6/23 | 原始取得 | 无 |
13 | 发行人 | 一种提高魔芋胶纯化工艺速率及质量的方法 | 2017110579495 | 发明 | 2020/7/31 | 原始取得 | 无 |
14 | 发行人 | 加快魔芋凝胶速度的方法 | 2018106095450 | 发明 | 2020/11/27 | 原始取得 | 无 |
15 | 发行人 | 一种快速凝胶载体及其制备方法 | 2018115126941 | 发明 | 2020/11/27 | 原始取得 | 无 |
16 | 发行人 | 一种植物源魔芋棉皂及其制备方法 | 2018115649304 | 发明 | 2021/7/16 | 原始取得 | 无 |
17 | 发行人 | 一种魔芋弹性果冻凝胶皂及其制备方法 | 2019113025461 | 发明 | 2021/6/22 | 原始取得 | 无 |
18 | 发行人 | 一种魔芋凝胶载体的制备方法 | 2020111036318 | 发明 | 2022/2/1 | 原始取得 | 无 |
19 | 发行人 | 魔芋凝胶载体 | 2020111036322 | 发明 | 2022/2/1 | 原始取得 | 无 |
20 | 武汉理工大学、发行人 | 一种魔芋普鲁兰多糖空心胶囊及其制备方法 | 2020107883932 | 发明 | 2021/11/30 | 原始取得 | 无 |
21 | 发行人 | 一种基于间歇搅拌罐和分渣机的连续纯化系统 | 2012203880334 | 实用新型 | 2013/1/30 | 原始取得 | 无 |
22 | 发行人 | 一种穿墙式物料传送斗 | 2012203880438 | 实用新型 | 2013/1/30 | 原始取得 | 无 |
23 | 发行人 | 离心式粉体 | 2013205102943 | 实用 | 2014/2/12 | 原始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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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6
筛选机 | 新型 | 取得 | |||||
24 | 发行人 | 一种漂洗箱 | 2013205361153 | 实用新型 | 2014/3/26 | 原始取得 | 无 |
25 | 发行人 | 粉体内循环均质灭菌装置 | 2014207667026 | 实用新型 | 2015/4/22 | 原始取得 | 无 |
26 | 发行人 | 一种魔芋豆腐成型车 | 2014207871850 | 实用新型 | 2015/5/6 | 原始取得 | 无 |
27 | 发行人 | 魔芋精粉自动化加工设备 | 2017204661483 | 实用新型 | 2018/1/5 | 原始取得 | 无 |
28 | 发行人 | 一种魔芋切片机 | 2018213290843 | 实用新型 | 2019/3/5 | 原始取得 | 无 |
29 | 发行人 | 一种魔芋磨粉机 | 201821327084X | 实用新型 | 2019/3/26 | 原始取得 | 无 |
30 | 发行人 | 一种魔芋清洗机 | 2018213291032 | 实用新型 | 2019/6/28 | 原始取得 | 无 |
31 | 发行人 | 魔芋精粉杂质剥离装置 | 201821515442X | 实用新型 | 2019/4/16 | 原始取得 | 无 |
32 | 发行人 | 魔芋精粉除杂装置 | 201821515918X | 实用新型 | 2019/5/21 | 原始取得 | 无 |
33 | 发行人 | 一种魔芋精粉压裂装置 | 2018215159669 | 实用新型 | 2019/5/17 | 原始取得 | 无 |
34 | 发行人 | 一种用于热可逆凝胶注模的漏斗 | 2019217682928 | 实用新型 | 2020/7/31 | 原始取得 | 无 |
35 | 发行人 | 一种魔芋除飞粉装置 | 2019219988181 | 实用新型 | 2020/7/17 | 原始取得 | 无 |
36 | 发行人 | 用于魔芋粉加工的升降式物料输送平台 | 2019220365980 | 实用新型 | 2020/7/31 | 原始取得 | 无 |
37 | 发行人 | 魔芋产品外包装日期编码打标流水线 | 2019222562377 | 实用新型 | 2020/12/18 | 原始取得 | 无 |
38 | 发行人 | 一种用于制作魔芋豆腐的简易装置 | 2020224672730 | 实用新型 | 2021/7/30 | 原始取得 | 无 |
39 | 发行人 | 一种散热式魔芋粉研磨设备 | 2020230683200 | 实用新型 | 2021/12/3 | 原始取得 | 无 |
40 | 发行人 | 冷凝胶条成型装置 | 2021224010231 | 实用新型 | 2022/3/4 | 原始取得 | 无 |
41 | 发行人 | 包装袋(魔乐哥魔芋素毛肚散装称重) | 2016302819760 | 外观设计 | 2017/1/11 | 原始取得 | 无 |
42 | 发行人 | 包装盒(魔芋膳食纤维 | 2016302819949 | 外观设计 | 2017/1/18 | 原始取得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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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7
2) | |||||||
43 | 发行人 | 包装盒(魔芋膳食纤维1) | 2016302819953 | 外观设计 | 2016/11/23 | 原始取得 | 无 |
44 | 发行人 | 包装箱(魔乐哥魔芋素毛肚) | 2016302819968 | 外观设计 | 2017/1/18 | 原始取得 | 无 |
45 | 发行人 | 包装盒(膳食纤维代餐粉) | 2016302819987 | 外观设计 | 2016/11/30 | 原始取得 | 无 |
46 | 发行人 | 包装盒(魔乐哥魔芋素毛肚) | 2016302825973 | 外观设计 | 2016/9/7 | 原始取得 | 无 |
47 | 发行人 | 包装袋(魔乐哥魔芋素毛肚120g) | 201630282629X | 外观设计 | 2016/11/23 | 原始取得 | 无 |
48 | 一致嘉纤 | 脆性魔芋凝胶素食的制备方法 | 2016111228097 | 发明 | 2020/2/18 | 原始取得 | 无 |
49 | 一致嘉纤 | 一种减缓魔芋凝胶速度的方法 | 2017107584712 | 发明 | 2020/6/16 | 原始取得 | 无 |
50 | 一致嘉纤 | 一种喷码机用包装袋收集装置 | 2017215163195 | 实用新型 | 2018/6/5 | 原始取得 | 无 |
51 | 一致嘉纤 | 一种魔芋仿生食品切刀 | 2017215163265 | 实用新型 | 2018/5/22 | 原始取得 | 无 |
52 | 一致嘉纤 | 用于袋装魔芋食品包装机的包装袋夹具 | 201721815422X | 实用新型 | 2018/7/17 | 原始取得 | 无 |
53 | 一致嘉纤 | 一种魔芋素食生产线 | 2017218154253 | 实用新型 | 2019/3/29 | 原始取得 | 无 |
54 | 一致嘉纤 | 一种热可逆凝胶测试杯 | 2017218782642 | 实用新型 | 2018/8/28 | 原始取得 | 无 |
55 | 一致嘉纤 | 果冻质构测试盒 | 2017218808322 | 实用新型 | 2018/7/10 | 原始取得 | 无 |
56 | 一致嘉纤 | 一种便捷易操作的凝胶强度测定实验杯 | 2017218826975 | 实用新型 | 2018/8/28 | 原始取得 | 无 |
57 | 一致嘉纤 | 循环胶体混料装置 | 2020228343234 | 实用新型 | 2021/11/12 | 原始取得 | 无 |
58 | 一致嘉纤 | 高效胶体物料混合装置 | 2020228343499 | 实用新型 | 2021/11/16 | 原始取得 | 无 |
59 | 一致嘉纤 | 物料搅拌罐 | 2020228343554 | 实用新型 | 2021/11/12 | 原始取得 | 无 |
60 | 一致嘉纤 | 一种用于魔芋制品灭菌水浴锅 | 2020231321230 | 实用新型 | 2021/9/24 | 原始取得 | 无 |
湖北一致魔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28
61 | 一致嘉纤 | 一种用于魔芋凝胶制品加工的碱水循环设备 | 2020231428933 | 实用新型 | 2021/11/16 | 原始取得 | 无 |
62 | 一致嘉纤 | 一种素毛肚自动装盘装置 | 2021225483196 | 实用新型 | 2022/3/22 | 原始取得 | 无 |
63 | 一致嘉纤 | 包装袋(夷妹子魔芋下饭菜) | 2019301294063 | 外观设计 | 2019/9/24 | 原始取得 | 无 |
64 | 一致嘉纤 | 包装袋(柔情素鸭肠) | 2019301294148 | 外观设计 | 2019/9/24 | 原始取得 | 无 |
65 | 一致嘉纤 | 包装袋(Q弹素毛肚散装) | 2019301294218 | 外观设计 | 2019/9/24 | 原始取得 | 无 |
66 | 一致嘉纤 | 包装袋(劲道蹄筋) | 2019301294222 | 外观设计 | 2019/9/24 | 原始取得 | 无 |
67 | 云南一致 | 无硫魔芋粉加工设备 | 2014100525368 | 发明 | 2015/5/13 | 原始取得 | 无 |
4、软件著作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的软件著作权如下:
2、员工构成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员工的学历结构、岗位构成和年龄分布情况如下表所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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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9
注: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部分员工已自行购买新农合以及新农保,为避免重复参保,该部分员工自愿放弃参加社会统筹保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公积金缴纳情况如下: | ||||||||||
项目(人)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
员工人数 | 446 | 365 | 334 | |||||||
缴纳人数 | 380 | 265 | - | |||||||
新入职人员 | 12 | 6 | 1 | |||||||
达到退休年龄的员工 | 6 | 5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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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0
(2)社保及公积金主管部门已出具相关证明 根据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于2022年1月11日出具的合规证明:一致魔芋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不存在因少缴、漏缴、拖欠社会保险费用或其他违反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障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行为被行政处罚的情形。 根据宜昌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于2022年2月14日出具的缴存证明:证明一致魔芋及其子公司一致嘉纤、致心生物自2020年9月开户以来严格遵守公积金法规,2019年以来,未受到公积金中心处罚及调查情形。 根据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2年2月18日出具的合规证明:一致嘉纤及致心生物2019年1月1日以来,未违反国家及地方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情形,也未受到过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行政处罚。 根据宜昌市医疗保障局于2022年2月23日出具的的合规证明:一致嘉纤及致心生物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不存在因违反医疗保障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或被立案调查的情形。 根据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楚雄市医疗保障局于2022年3月15日、2022年3月16日出具的合规证明:云南一致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不存在因少缴、漏缴、拖欠社会保险费用或其他违反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障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行为被行政处罚的情形。 根据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楚雄管理部于2022年3月18日出具的合规证明:云南一致自2020年9月21日至今,严格遵守公积金法规,未受到公积金中心处罚情形。 (3)实际控制人已出具相关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吴平、实际控制人吴平、李力出具承诺如下: 1、本人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督促发行人完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 2、如因国家有权部门要求或者决定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需为其员工补缴社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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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1
(2)劳务派遣单位资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发行人子公司致心生物存在1名劳务派遣员工,系由湖北红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向致心生物提供劳务派遣服务。 (3)劳务派遣单位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公司子公司以及其他关联方与上述劳务派遣单位不存在关联关系。 (六)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1、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 ||||||||
姓名 | 任职职务 | 主要专利技术成果 | 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 对外投资及兼职情况 | ||||
范春相 | 技术经理 | 冷凝胶条成型装置、一种散热式魔芋粉研磨设备、一种魔芋除飞粉装置、一种魔芋凝胶载体的制备方法、魔芋精粉除杂装置、一种提高魔芋胶纯化工艺速率及质量的方法、魔芋精粉自动化加工设备、一种魔芋豆腐成型车等 | 直接持有0.20万股,占比0.0034%,通过致胜投资间接持有0.8万股,占比 | 持有一致共赢0.99万元及致胜投资4万元,担任致胜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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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2
0.014%,通过一致共赢间接持有0.3万股,占比0.005%,合计持有 | |||
李磊 | 技术总监 |
一种散热式魔芋粉研磨设备、一种用于魔芋制品灭菌水浴锅、一种用于魔芋凝胶制品加工的碱水循环设备等
直接持有10,000股,占比0.0172% | - | |||
余春磊 | 技术副经理 | 一种减缓魔芋凝胶速度的方法、脆性魔芋凝胶素食的制备方法、加快魔芋凝胶速度的方法、一种魔芋仿生食品切刀、一种植物源魔芋棉皂及其制备方法、一种魔芋切片机,一种散热式魔芋粉研磨设备, 一种用于魔芋凝胶制品加工的碱水循环设备,魔芋精粉自动化加工设备,一种热可逆凝胶测试杯, 一种喷码机用包装袋收集装置,一种提高魔芋胶纯化工艺速率及质量的方法,果冻质构测试盒,魔芋精粉杂质剥离装置 | 通过致胜投资间接持股0.5万股,占比0.0086% | 持有致胜投资2.5万元 |
核心技术人员简历如下:
范春相,男,1988年8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10年7月至2013年3月,任宜昌三峡全通涂镀板有限公司技术员;2013年3月至今,历任湖北一致魔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员、技术经理;2019年7月至今,任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致胜投资管理服务部(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0年12月至今任湖北一致魔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李磊,男,1989年7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13年8月至2015年4月,任湖北创食人食品工业园有限公司研发工程师;2015年5月至2018年8月,任天喔(武汉)食品有限公司技术经理;2018年9月至2020年3月,自主创业;2020年4月至今,任湖北一致魔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总监;2020年12月至今,任湖北一致魔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余春磊,男,1989年8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12年8月至2014年6月,任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员;2014年7月至2015年2月,自主创业,2015年3月至2019年8月,任湖北一致魔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员;2019年8月至今任湖北一致魔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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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3
公司技术副经理;2020年12月至今任湖北一致魔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或商业秘密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与第三方的竞业限制约定或保密协议的情形。 2、报告期内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主要变动情况及对发行人的影响 公司于2020年12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并认定核心技术人员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李磊、范春相、余春磊(共计3名)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公司已于2020年12月22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0年12月29日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 (七)公司的技术与研发情况 1、正在从事的研发项目情况 公司正在从事的研发项目、所处阶段及进展情况、相应人员、经费投入、拟达到的目标,与行业技术水平的比较情况如下: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所处阶段及进展情况 | 预计经费投入 (万元) | 拟达到的目标 | 与行业技术水平的比较情况 | ||
1 | 多层次茶饮用凝胶产品开发 | 研究阶段 | 270.00 | 研究制定出多层次凝胶方案、耐冻晶球等方案,目前凝胶晶球类的耐冻性研究较少,晶球由于特殊的凝胶结构,水分含量较高,改善耐冻晶球的制备工艺,防止凝胶结构破坏 | 行业前沿 | ||
2 | 魔芋葡甘聚糖的生物学功效在食品中的应用 | 研究阶段 | 363.00 | 当前中国魔芋终端制品的开发应以健康食品、特色食品休闲食品等新产品的多元化、精细化开发为导向,通过对魔芋葡甘聚糖的组成及其固有的物理和化学特性进行分析,针对不同特性研究其在食品加工中的应用,提高魔芋在行业内应用方案的多样性、稳定性 | 行业前沿 | ||
3 | 功能型魔芋按摩清洗用品开发项目 | 研究阶段 | 260.00 | 目前魔芋棉大部分为干态或湿态没有按摩功能。扩大魔芋在化妆品、日化产品中的应用价 | 行业前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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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进行功能型魔芋按摩清洗用品开发和技术改进,可提高企业在行业内的核心技术能力 | |||||
4 | 魔芋葡甘聚糖对“三高”影响探究以及特膳食品开发 | 研究阶段 | 200.00 | 目前能够为消费者快速接受的魔芋深度开发产品严重匮乏,优质资源未能体现。以魔芋可溶性膳食纤维作为糖尿病人的特殊膳食,降低糖尿病人的血糖,对中国几千万的糖尿病患者有很大的益处,可以有效的降低糖尿病患者的升糖指数,提高企业在健康食品领域的核心竞争力 | 行业前沿 |
5 | 魔芋血管紧张素转化酶ACE抑制肽及神经酰胺制备关键技术开发及产品创制 | 研究阶段 | 魔芋血管紧张素转化酶ACE抑制肽及神经酰胺制备关键技术开发及产品创制 | 研究阶段 | |
6 | 魔芋粉体产品稳定性研究 | 研究阶段 | 370.00 | 魔芋粉体产品的不稳定性是魔芋行业内的共性问题。通过魔芋粉加工工艺对魔芋粉产品稳定的影响因素分析及解决方案;不同指标稳定性要求的技术方案或工艺改进;综合产品指标较稳定的生产工艺,能有效提高企业的核心技术 | 行业前沿 |
7 | 魔芋粉定向除杂技术开发 | 研究阶段 | 400.00 | 根据魔芋组分的不同性质,通过工艺多样的加工手段定向除去魔芋粉中的无用物质。项目成功后透明度、葡甘聚糖含量指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 魔芋粉定向除杂技术开发 |
8 | 魔芋基仿肉产品开发项目 | 研究阶段 | 168.00 | 目前植物肉与真实肉制品有较大差距,比如结构松散咀嚼感差,蛋白生物价偏低,含过敏原及异味成分等,品质还有待进一步提升,此外有些种类的肉还没有很好的模拟方案。本项目开发魔芋基仿肉产品的配方及生产工艺,建立评价标准,以保证产品的一致性;与此同时研究成品的后续杀菌技术、包装技术和储藏条件,形成一条完整的产业链,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 行业前沿 |
9 | 魔芋基仿肉产品开发项目 | 研究阶段 | 168.00 | 目前植物肉与真实肉制品有较大差距,比如结构松散咀嚼感差,蛋白生物价偏低,含过敏原及异味成分等,品质还有待 | 行业前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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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在与各方合作研发中: (1)发行人合作研发项目主要技术成果均归协议双方共同所有,协议双方主要权力义务对等,费用及承担方式合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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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家创新型企业,公司始终认为技术是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公司十分重视技术人才队伍的培养和建设。公司为技术人才提供了较好的薪资和福利待遇,保证其稳定性和工作积极性。在其入职后,公司有计划地为技术人员安排培训和技术交流,去相关优秀企业学习,不断提高技术人员的业务素养。 (2)技术储备情况 公司未来的研发具体情况如下: | ||||||
应用领域 | 技术项目内容 | 拟解决的技术问题 | 项目拟开展时间 | 项目拟采用的研发方式 | ||
魔芋粉 | 魔芋飞粉的改性研究 | |||||
通过化学改性等技术手段提取其中功效性成分,充分利用魔芋淀粉特性,制备性能独特的改性魔芋淀粉材料
2022年 | 合作研发 | |||
魔芋复配粉产品开发 | 肉制品、凝胶甜食、素食等复配粉产品的开发改进 | 2022年 | 自主研发 | |
魔芋食品 | 魔芋葡甘聚糖功能临床研究 | 通过临床医学研究,进一步发掘和确认魔芋膳食纤维健康功效,提供权威报告并发表论文 | 2023年 | 合作研发 |
魔芋特膳食品开发 | 开发并备案一款魔芋为主的特膳食品 | 2023年 | 合作研发 | |
魔芋美妆产品 | 魔芋神经酰胺提取产业化 | 魔芋飞粉、魔芋皮中神经酰胺的产业化提纯 | 2021年 | 合作研发 |
魔芋洗浴液产品开发 | 开发一款基于魔芋增稠、保水护肤的功能性洗浴液类产品 | 2023年 | 自主研发 |
五、 境外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在境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六、 业务活动合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在境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一)业务活动合规情况
公司已取得生产经营所需的业务许可资格和资质文件,业务活动合法合规。自公司成立以来,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经营,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章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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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其他事项
度,不存在因环境保护、知识产权、劳动安全、人身权等原因而产生的重大违法违规情况,不存在可能对公司本次发行有实质性影响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二)报告期内业务活动处罚情况
报告期内,云南一致存在环保处罚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2021年6月16日,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向公司子公司云南一致出具了楚环罚字〔2021〕12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针对公司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违法排放大气污染物及未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之行为处以罚款人民币二十一万元。
公司按照主管部门要求进行了整改,并与楚雄义成绿洁环境治理有限公司签订了危废处理协议以规范后续危险废物贮存、处置问题。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于2021年9月2日出具的证明:
“经现场复核,我局确认云南一致已按要求完成整改,相关罚款已足额缴纳。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适用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环执法〔2019〕42号),并综合考虑云南一致上述违法行为的性质、影响以及整改情况,我局认为:一、云南一致上述违法行为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二、云南一致上述违法行为未造成环境污染事故。”
发行人子公司上述违法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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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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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特别表决权
方面提出了积极建议,发挥了良好作用。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股东均不存在特别表决权。
三、 内部控制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股东均不存在特别表决权。
(一)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
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自我评估,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现有内部控制体系适合公司现阶段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公司经营管理各个关键环节以及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方面发挥了较好的管理控制作用,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因此,公司的内部控制是有效的。
(二)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10-22号),其结论意见认为:一致魔芋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2021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四、 违法违规情况
(一)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
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自我评估,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现有内部控制体系适合公司现阶段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公司经营管理各个关键环节以及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方面发挥了较好的管理控制作用,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因此,公司的内部控制是有效的。
(二)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10-22号),其结论意见认为:一致魔芋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2021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报告期内,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及受到的行政处罚情况具体如下:
1、2020年2月,全国股转公司对一致魔芋及董事会秘书采取自律措施
2020年2月5日,全国股转公司对一致魔芋及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采取自律监管措施,原因如下:2018年10月25日,实际控制人吴平所持公司股份1,920.00万股办理了质押手续,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4.86%;2018年8月8日及2019年8月2日,实际控制人李力所持公司股份1,040.00万股办理了质押手续,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4.30%。吴平和李力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上述股权质押合并计算后,累计达到公司总股本的69.16%,如果上述股份被全部行权,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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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资金占用及资产转移等情况
六、 同业竞争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况,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保的情况。
(一)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投资的其他企业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形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吴平为公司控股股东,吴平、李力系公司实际控制人。 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外,吴平、李力控制的其他企业如下:
(一)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投资的其他企业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形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吴平为公司控股股东,吴平、李力系公司实际控制人。 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外,吴平、李力控制的其他企业如下: | ||||||
序号 | 企业 名称 | 关联 关系 | 经营范围 | 主营业务 | ||
1 | 长阳一致共赢投资管理服务部(有限合伙) | 吴平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 对湖北一致魔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 对一致魔芋进行股权投资 | ||
2 | 长阳众志成投资管理服务部(有限合伙) | 吴平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 对湖北一致魔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 对一致魔芋进行股权投资 | ||
3 | 湖北美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吴平担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并持有51.5%的股份;李力担任监事 | 广播、电视剧制作;演出及演出经纪服务;食品销售(含网上销售)(以上经营范围按许可证或批准文件核定内容经营;未取得相关有效许可或批准文件的,不得经营);文化艺术交流及传播;电影制作;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市场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不含证券、期货、保险、金融及民间借贷管理咨询);会展活动策划及服务;服装鞋帽、化妆品、工艺品、日用百货、体育用品销售(含网上销售)(经营范围中涉及前置审批的从其专项规定) | 主营为设计制作广告 | ||
4 | 宜昌市天街娱乐有限公司 | 李力担任董事,并持股42% | 快餐;生活美容、美发、足浴、桑拿;卡拉OK歌舞、KTV包房、棋牌服务(以上经营范围按许可证或批准文件核定内容经营;未取得相关有效许可或批准文件的,不得经营);健身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目前将房产租赁给他人经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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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企业不存在与公司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综上,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与公司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未来可能的同业竞争,吴平、李力已向公司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具体承诺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包括发行人未来可能设立的控股子公司,下同)不存在同业竞争,且未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构成竞争的业务。 2、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产生同业竞争,包括:(一)不会从事、参与或进行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业务存在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及活动;(二)不会投资、收购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存在竞争关系或可能构成竞争关系的企业,不会持有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存在竞争关系或可能构成竞争关系的企业的任何股份、股权或权益;(三)不会以任何方式为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存在竞争关系或可能构成竞争关系的企业提供业务、财务等方面的帮助;(四)不会进行损害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及发行人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经营活动。 3、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如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机会,本人将尽最大努力,使该等业务机会具备转移给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征得第三方同意),并优先提供给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 4、本承诺函一经签署,即构成本人不可撤销的法律义务。如出现因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及发行人其他股东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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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关联方、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情况
本承诺函有效期间自该承诺函签署之日起至本人不再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日止。
(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的关联方及关联关系如下:
(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的关联方及关联关系如下: | ||||
序号 |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
1 | 吴平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总经理 | ||
2 | 李力 | 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 | ||
3 | 长阳众志成投资管理服务部(有限合伙) | 持有本公司5.00%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平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 | ||
4 | 湖北正涵投资有限公司 | 持有本公司5.00%以上股份的股东 | ||
5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诺伟其定位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持有本公司5.00%以上股份的股东 | ||
6 | 劲牌有限公司 | 通过正涵投资间接持有公司5.00%以上股份的间接股东 | ||
7 | 吴少勋 | 通过正涵投资间接持有公司5.00%以上股份的间接股东 | ||
8 | 彭湃 | 董事、副总经理 | ||
9 | 苟春鹏 | 董事、副总经理 | ||
10 | 唐华林 | 董事、董事会秘书 | ||
11 | 彭光伟 | 董事 | ||
12 | 钱和 | 独立董事 | ||
13 | 李秉成 | 独立董事 | ||
14 | 罗忆松 | 独立董事 | ||
15 | 周星辰 | 监事会主席 | ||
16 | 隗飞 | 监事 | ||
17 | 万静 | 职工代表监事 | ||
18 | 李夏 | 副总经理 | ||
19 | 黄朝胜 | 财务负责人 | ||
20 | 湖北一致嘉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
21 | 云南一致魔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
22 | 湖北致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
23 | 长阳一致共赢投资管理服务部(有限合伙)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平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且持有5.81%的股份 | ||
24 | 湖北美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平担任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且持有51.50%的股份 | ||
25 | 红河致中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力担任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并持有96.00%的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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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宜昌市天街娱乐有限公司 | 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力担任董事并持有42.00%的股份 |
27 | 湖北本色现代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唐华林的配偶担任副总经理 |
28 | 宜昌荆莲桥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彭湃配偶的父亲持股50.00%,并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的企业 |
29 | 宜昌鑫山城市配送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彭湃兄弟姐妹的配偶持股80.00%,并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的企业 |
30 | 夷陵区小溪塔威威花食品店 |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彭湃兄弟姐妹的配偶担任经营者的个体工商户 |
31 | 大冶市正兴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彭光伟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的企业 |
32 | 北京宝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彭光伟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的企业 |
33 | 上海怀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彭光伟担任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的企业 |
34 | 劲牌(武汉)置业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彭光伟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的企业 |
35 | 北京永阳泰和投资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彭光伟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的企业 |
36 |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彭光伟担任董事的企业 |
37 | 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彭光伟担任董事的企业 |
38 | 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独立董事李秉成担任独立董事的企业 |
39 | 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独立董事李秉成担任独立董事的企业 |
40 |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独立董事李秉成担任独立董事的企业 |
41 | 武汉中科水生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独立董事李秉成担任独立董事的企业 |
42 |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独立董事罗忆松担任独立董事的企业 |
43 | 广州市清音酒店有限公司 | 公司独立董事罗忆松兄弟姐妹担任总经理的企业 |
44 | 中国太平保险(澳门)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独立董事罗忆松子女配偶的父亲担任副总经理的企业 |
45 | 上海普丽盛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独立董事钱和担任独立董事的企业 |
46 | 新疆冠农果茸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独立董事钱和担任独立董事的企业 |
47 | 南京国和兴生物科技有限公 | 公司独立董事钱和配偶持股95.00%,并担任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的企业 |
48 | 日本德望科技系统株式会社 | 公司独立董事钱和弟弟持股78.64%,并担任董事长、总经理的企业 |
49 | 北京德望高高科技系统有限公司 | 公司独立董事钱和弟弟通过日本德望科技系统株式会社控制的企业,并担任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
50 | 无锡德望科荣科技系统有限公司 | 公司独立董事钱和弟弟通过日本德望科技系统株式会社控制的企业,并担任董事长、总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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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法定代表人 | ||
51 | 随州市曾都区星辰日用品生活馆 | 公司监事周星辰担任经营者的个体工商户 |
52 | 当阳市玉泉金沙滩牲猪养殖场 | 公司副总经理李夏父亲担任经营者的个体工商户 |
53 | 大冶市欧冶物流有限公司 | 公司财务负责人黄朝胜子女配偶的父亲持股100.00%,并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的企业 |
54 | 劲牌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 | 间接持股5.00%以上发行人股东吴少勋持股99.00%,并担任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的企业 |
55 | 劲牌持正堂药业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 | 间接持股5.00%以上发行人股东吴少勋持股99.00%的企业 |
56 | 湖北雅兴包装有限公司 | 间接持股5.00%以上发行人股东吴少勋持股51.00%的企业 |
57 | 大冶市铜山铜铁矿(普通合伙) | 间接持股5.00%以上发行人股东吴少勋持股35.70%的企业 |
58 | 黄石宏维园林景观有限公司 | 间接持股5.00%以上发行人股东吴少勋持股29.40%,通过正涵投资持股19.60%的企业 |
59 | 湖北宏维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 | 间接持股5.00%以上发行人股东吴少勋持股29.40%,通过正涵投资持股19.60%的企业 |
60 | 宁波神化化学品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间接持股5.00%以上发行人股东吴少勋担任董事的企业 |
61 | 湖北九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间接持股5.00%以上发行人股东吴少勋担任董事的企业 |
62 | 美尔雅期货有限公司 | 间接持股5.00%以上发行人股东吴少勋担任董事的企业 |
公司报告期内曾经存在的关联方如下表所示:
公司报告期内曾经存在的关联方如下表所示: | ||||
序号 | 姓名/名称 | 关联关系 | ||
1 | 王叶平 | 报告期内的董事、副总经理 | ||
2 | 吴俊 | 报告期内的监事 | ||
3 | 周丛蓉 | 报告期内的监事 | ||
4 | 湖北致力种业有限公司 | 报告期内转让的子公司 | ||
5 | 楚雄致富魔芋专业合作社 | 报告期内,云南一致出资30.00%的企业,已于2019年3月注销 | ||
6 | 宜昌长阳清江魔芋专业合作社 | 报告期内,公司出资13.53%的企业,已于2019年7月转让 | ||
7 | 恩施起辰广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平曾持有公司50.00%股份,已于2019年2月转让 | ||
8 | 云南致中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力持有96.00%的股份;公司离任董事、副总经理王叶平担任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已于2021年8月注销 | ||
9 | 宜昌凯夫食品有限公司 |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彭湃配偶持股100.00%,并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已于2020年6月注销 | ||
10 | 宜昌市宜星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唐华林的配偶曾担任副总经理,已于2021年11月离职 | ||
11 | 湖北兴冶山力工程投资有限 |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彭光伟担任执行董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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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 定代表人的企业,已于2021年7月离职 | |
12 | 阳新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彭光伟担任董事的企业,已于2020年7月离职 |
13 |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李秉成担任独立董事的企业,已于2021年5月离职 |
14 |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 |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李秉成担任独立董事的企业,已于2019年5月离职 |
15 | 湖北绿色家园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李秉成、罗忆松担任独立董事的企业,已于2021年1月离职 |
16 |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钱和担任独立董事的企业,已于2021年9月离职 |
17 | 随州市安泰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周星辰父亲担任总经理、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已于2021年5月离职 |
18 | 宜昌市西陵区吉玉搬运经营部 | 公司离任监事吴俊子女配偶的父亲担任经营者的个体工商户 |
19 | 宜昌市吉玉之门门窗制作厂 | 公司离任监事吴俊子女配偶的父亲担任经营者的个体工商户 |
20 | 宜昌顺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公司离任监事吴俊子女配偶的父亲持股100.00%,并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的企业 |
21 | 宜昌市西陵区龙超机械租赁部 | 公司离任监事吴俊子女配偶的兄弟姐妹担任经营者的个体工商户 |
22 | 宜昌长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公司离任监事周丛蓉兄弟姐妹的配偶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的企业 |
23 | 云南兴冶矿业有限公司 | 间接持股5.00%以上公司股东吴少勋持股90.00%,并担任董事的企业,已于2019年1月注销/离职 |
24 | 湖北劲牌保健酒业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 | 间接持股5.00%以上公司股东吴少勋持股99.00%,已于2021年1月转让 |
25 | 湖北兴冶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间接持股5.00%以上公司股东吴少勋担任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已于2019年3月离职 |
除上述关联方外,上述关联自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等,均属于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二)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
1、经常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经常性关联交易如下:
(1)公司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除上述关联方外,上述关联自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等,均属于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二)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 1、经常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经常性关联交易如下: (1)公司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关键管理人员 |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 324.73 | 236.16 | 194.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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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偶发性关联交易 (1)接受关联方担保 2019年,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平、李力等关联方为公司借款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
长阳众志成、一致共赢、吴 平、李力、唐华林、苟春鹏 | 一致魔芋 | 10,000,000.00 | 2018.10.31 | 2019.8.15 | ||||||
吴平、李力、李兮 | 一致魔芋 | 10,000,000.00 | 2019.7.1 | 2020.4.1 | ||||||
长阳众志成、一致共赢、吴平、 李力、唐华林、苟春鹏 | 一致魔芋 | 2,000,000.00 | 2019.6.30 | 2020.1.15 | ||||||
吴平、李力 | 一致魔芋 | 4,000,000.00 | 2019.8.2 | 2020.4.1 | ||||||
湖北美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李力、吴平 | 一致魔芋 | 19,000,000.00 | 2019.8.02 | 2020.7.29 | ||||||
长阳众志成、一致共赢、吴平、李力、唐华林、苟春鹏 | 一致魔芋 | 10,000,000.00 | 2019.8.30 | 2020.3.17 | ||||||
吴平、李力、湖北美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一致魔芋 | 20,000,000.00 | 2019.9.12 | 2020.4.21 | ||||||
吴平、李力、湖北美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一致魔芋 | 30,000,000.00 | 2019.11.22 | 2020.6.9 | ||||||
吴平、李力、湖北美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一致魔芋 | 280,812.00 | 2019.12.02 | 2020.5.29 | ||||||
长阳众志成、吴平、李力 | 一致魔芋 | 9,780,000.00 | 2018.8.21 | 2019.8.7 | ||||||
一致魔芋 | 7,000,000.00 | 2018.8.21 | ||||||||
一致魔芋 | 6,000,000.00 | 2018.8.21 | ||||||||
长阳众志成、吴平、李力、湖北美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一致魔芋 | 2,220,000.00 | 2018.8.21 | |||||||
长阳众志成、吴平、李力 | 一致魔芋 | 4,500,000.00 | 2018.8.21 | |||||||
一致魔芋 | 10,500,000.00 | 2018.8.21 | ||||||||
吴平、李力、李兮 | 一致魔芋 | 10,000,000.00 | 2018.11.16 | 2019.4.29 | ||||||
吴平、李力、唐华 | 一致魔芋 | 5,000,000.00 | 2018.11.29 | 2019.4.1 |
湖北一致魔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51
林、苟春鹏、一致共赢,长阳众志成 | ||||
吴平、李力、唐华林、苟春鹏、一致共赢、长阳众志成 | 一致魔芋 | 600,000.00 | 2018.11.29 | 2019.4.1 |
吴平、李力、唐华林、苟春鹏、一致共赢、长阳众志成 | 一致魔芋 | 400,000.00 | 2018.11.29 | |
吴平、李力、唐华林、苟春鹏、一致共赢,长阳众志成 | 一致魔芋 | 1,000,000.00 | 2018.12.11 | 2019.4.1 |
吴平、李力、湖北美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一致魔芋 | 12,000,000.00 | 2018.8.2 | 2019.7.16 |
一致魔芋 | 7,000,000.00 | 2018.8.2 | 2019.7.16 | |
吴平 | 一致魔芋 | 15,000,000.00 | 2018.10.30 | 2019.10.29 |
2020年,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平、李力等关联方为公司借款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2021年,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平、李力等关联方为公司借款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 | 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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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2
起始日 | 到期日 | |||
湖北美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吴平、李力 | 一致魔芋 | 49,000,000.00 | 2021.12.13 | 2022.4.1 |
吴平、李力 | 一致魔芋 | 19,000,000.00 | 2021.6.28 | 2021.12.21 |
(2)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元
(三)关联交易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未产生重大影响,且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四)公司的关联交易履行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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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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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4
第七节 财务会计信息
一、 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财务报表
(一)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8,207,778.37 | 15,046,676.29 | 9,376,875.21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60,532,820.83 | 14,500,000.00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6,259,870.00 | 3,710,295.50 | 6,159,372.88 |
应收账款 | 56,412,091.73 | 38,657,978.06 | 32,272,855.17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58,376,662.33 | 36,452,343.64 | 20,248,478.43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3,655,703.42 | 3,165,856.55 | 4,183,169.61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116,134,161.63 | 211,758,556.95 | 161,104,568.42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804,631.77 | ||
其他流动资产 | 80,922.79 | 1,184,543.04 | 705,423.15 |
流动资产合计 | 310,464,642.87 | 324,476,250.03 | 234,050,742.87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及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
长期应收款 | 7,188,305.82 | 1,700,673.52 | 1,686,563.45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67,329,989.95 | 65,946,533.89 | 69,227,315.77 |
在建工程 | 427,412.92 | 429,475.55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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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权资产 | 341,562.56 | ||
无形资产 | 30,463,664.81 | 31,412,917.03 | 32,400,113.43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642,388.27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973,948.28 | 2,297,212.34 | 2,252,542.03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734,027.65 | 113,580.00 | 20,000.0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10,101,300.26 | 101,900,392.33 | 105,586,534.68 |
资产总计 | 420,565,943.13 | 426,376,642.36 | 339,637,277.55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49,054,648.61 | 73,000,000.00 | 92,679,048.00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20,747,243.57 | 13,488,471.97 | 19,658,986.26 |
预收款项 | 709,571.41 | 58,650.36 | 4,825,171.69 |
合同负债 | 2,082,014.62 | 3,006,620.21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3,745,295.81 | 3,394,679.30 | 3,027,066.57 |
应交税费 | 3,879,955.42 | 1,748,110.61 | 1,049,687.01 |
其他应付款 | 3,811,092.58 | 28,234,063.59 | 29,960,161.83 |
其中:应付利息 | 692,806.82 | 291,333.34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12,252.09 | ||
其他流动负债 | 135,161.63 | 196,660.41 | |
流动负债合计 | 84,277,235.74 | 123,127,256.45 | 151,200,121.36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178,246.73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22,736,888.01 | 25,849,464.25 | 26,189,269.67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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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流动负债合计 | 22,915,134.74 | 25,849,464.25 | 26,189,269.67 |
负债合计 | 107,192,370.48 | 148,976,720.70 | 177,389,391.03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股本 | 58,229,000.00 | 58,229,000.00 | 42,8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05,183,101.04 | 105,183,101.04 | 28,415,459.52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22,255,514.80 | 16,178,193.15 | 11,755,532.03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127,980,917.26 | 97,997,139.81 | 79,465,295.8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313,648,533.10 | 277,587,434.00 | 162,436,287.40 |
少数股东权益 | -274,960.45 | -187,512.34 | -188,400.88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313,373,572.65 | 277,399,921.66 | 162,247,886.52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420,565,943.13 | 426,376,642.36 | 339,637,277.55 |
法定代表人:吴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朝胜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三琼
(二)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6,322,681.14 | 8,194,853.56 | 8,816,065.91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60,532,820.83 | 14,500,000.00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6,259,870.00 | 3,710,295.50 | 6,159,372.88 |
应收账款 | 51,019,548.17 | 38,834,281.81 | 32,587,956.84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67,525,489.19 | 109,498,165.51 | 41,676,937.85 |
其他应收款 | 25,464,122.56 | 26,280,090.77 | 27,927,183.60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110,109,911.55 | 145,237,096.30 | 120,838,293.96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804,631.77 | ||
其他流动资产 | 80,922.79 | 568,029.38 | 258,623.65 |
流动资产合计 | 328,119,998.00 | 346,822,812.83 | 238,264,434.69 |
非流动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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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投资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
长期应收款 | 7,225,328.88 | 1,367,104.91 | 1,686,563.45 |
长期股权投资 | 32,690,778.49 | 32,690,778.49 | 32,690,778.49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28,635,925.75 | 25,219,653.93 | 27,899,297.34 |
在建工程 | 300,364.74 | 429,475.55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341,562.56 | ||
无形资产 | 6,372,839.11 | 6,670,878.58 | 7,003,977.00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255,307.96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629,510.47 | 1,834,039.82 | 2,025,680.89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555,902.18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79,007,520.14 | 68,211,931.28 | 71,306,297.17 |
资产总计 | 407,127,518.14 | 415,034,744.11 | 309,570,731.86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49,054,648.61 | 73,000,000.00 | 76,279,048.00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13,521,653.19 | 10,082,607.05 | 12,752,939.25 |
预收款项 | 15,333.32 | 4,469,111.82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3,008,308.45 | 2,449,364.09 | 2,375,972.71 |
应交税费 | 2,964,732.05 | 1,454,766.13 | 829,797.68 |
其他应付款 | 3,168,209.28 | 27,603,003.17 | 28,518,694.04 |
其中:应付利息 | 692,806.82 | 291,333.34 | |
应付股利 | |||
合同负债 | 1,821,035.92 | 2,754,212.43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12,252.09 | ||
其他流动负债 | 129,229.40 | 170,454.40 | |
流动负债合计 | 73,795,402.31 | 117,514,407.27 | 125,225,563.50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178,246.73 | ||
长期应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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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12,139,074.93 | 13,987,159.17 | 15,835,243.4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2,317,321.66 | 13,987,159.17 | 15,835,243.40 |
负债合计 | 86,112,723.97 | 131,501,566.44 | 141,060,806.90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58,229,000.00 | 58,229,000.00 | 42,8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05,249,435.16 | 105,249,435.16 | 28,481,793.64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22,255,514.80 | 16,178,193.15 | 11,755,532.03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135,280,844.21 | 103,876,549.36 | 85,472,599.29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321,014,794.17 | 283,533,177.67 | 168,509,924.96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合计 | 407,127,518.14 | 415,034,744.11 | 309,570,731.86 |
(三) 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500,750,248.73 | 379,184,455.01 | 366,224,678.98 |
其中:营业收入 | 500,750,248.73 | 379,184,455.01 | 366,224,678.98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440,809,736.49 | 336,545,019.89 | 325,983,933.21 |
其中:营业成本 | 395,329,237.92 | 295,680,166.52 | 280,734,247.18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2,744,080.02 | 2,225,602.43 | 1,530,772.94 |
销售费用 | 10,995,010.94 | 12,356,875.12 | 15,256,150.57 |
管理费用 | 11,859,895.67 | 11,283,321.11 | 11,247,281.96 |
研发费用 | 16,899,786.53 | 12,043,231.37 | 12,385,192.69 |
财务费用 | 2,981,725.41 | 2,955,823.34 | 4,830,287.87 |
其中:利息费用 | 1,115,621.56 | 2,023,490.19 | 4,768,328.47 |
利息收入 | 35,585.88 | 146,068.44 | 66,042.70 |
加:其他收益 | 9,251,558.95 | 9,342,537.82 | 7,735,346.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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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9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726,637.60 | 263,381.71 | 117,078.35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30,342.31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195,731.83 | -307,649.08 | -960,808.44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92,160.87 | -299,205.16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70,143.83 | 4,854.37 | -206,347.11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69,275,336.31 | 51,643,354.78 | 46,926,015.41 |
加:营业外收入 | 91,765.25 | 1,125,351.87 | 641,869.35 |
减:营业外支出 | 1,303,616.49 | 1,533,224.64 | 2,654,208.22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68,063,485.07 | 51,235,482.01 | 44,913,676.54 |
减:所得税费用 | 8,798,234.08 | 6,880,088.39 | 6,399,700.39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9,265,250.99 | 44,355,393.62 | 38,513,976.15 |
其中: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9,265,250.99 | 44,355,393.62 | 38,513,976.15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87,448.11 | 888.54 | -123,185.41 |
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9,352,699.10 | 44,354,505.08 | 38,637,161.56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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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 ||
(4)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5)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 ||
(6)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7)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8)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9)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59,265,250.99 | 44,355,393.62 | 38,513,976.15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59,352,699.10 | 44,354,505.08 | 38,637,161.56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87,448.11 | 888.54 | -123,185.41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02 | 0.98 | 0.90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02 | 0.98 | 0.90 |
法定代表人:吴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朝胜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三琼
(四) 母公司利润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469,175,018.16 | 362,026,509.93 | 357,199,826.28 |
减:营业成本 | 368,637,346.21 | 284,007,424.39 | 276,004,237.86 |
税金及附加 | 1,517,958.93 | 1,236,773.45 | 605,025.79 |
销售费用 | 10,145,494.08 | 10,881,444.39 | 13,680,381.24 |
管理费用 | 8,169,143.64 | 8,103,704.53 | 7,938,107.98 |
研发费用 | 15,640,422.09 | 11,623,663.24 | 12,122,421.38 |
财务费用 | 2,831,348.02 | 2,369,680.89 | 3,889,205.62 |
其中:利息费用 | 971,247.94 | 1,448,245.51 | 3,830,205.48 |
利息收入 | 26,691.40 | 139,752.92 | 48,759.44 |
加:其他收益 | 7,142,311.41 | 8,130,900.68 | 5,244,536.19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726,637.60 | 263,381.71 | 1,555,620.62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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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30,342.31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999,551.64 | -414,852.50 | -676,161.10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00,663.17 | -299,205.16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854.37 | -201,242.76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69,733,708.04 | 51,488,898.14 | 48,883,199.36 |
加:营业外收入 | 45,719.70 | 1,059,232.60 | 596,131.89 |
减:营业外支出 | 317,460.23 | 1,231,293.32 | 1,218,043.65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69,461,967.51 | 51,316,837.42 | 48,261,287.60 |
减:所得税费用 | 8,688,751.01 | 7,090,226.23 | 6,471,098.43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0,773,216.50 | 44,226,611.19 | 41,790,189.17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0,773,216.50 | 44,226,611.19 | 41,790,189.17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 ||
4.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5.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 ||
6.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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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8.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9.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60,773,216.50 | 44,226,611.19 | 41,790,189.17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五) 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现金 | 505,966,372.89 | 393,934,880.68 | 362,342,325.90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 -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2,208,996.83 | 17,201,582.99 | 19,938,534.34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116,793.81 | 12,230,364.33 | 4,456,033.8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35,292,163.53 | 423,366,828.00 | 386,736,894.13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357,846,998.71 | 399,753,258.52 | 305,871,046.68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9,245,935.31 | 21,585,659.70 | 21,580,690.36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1,220,808.62 | 9,560,749.85 | 10,170,346.13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8,490,230.53 | 13,977,475.11 | 14,890,680.8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06,803,973.17 | 444,877,143.18 | 352,512,764.0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8,488,190.36 | -21,510,315.18 | 34,224,130.12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3,5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726,637.60 | 263,381.71 | 115,620.62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09,241.00 | 5,000.00 | 492,908.63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 | 1,318,296.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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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75,850,000.00 | 137,250,000.00 | 65,300,137.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76,785,878.60 | 137,518,381.71 | 67,230,462.71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6,982,133.10 | 4,701,136.90 | 5,398,753.89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21,452,478.52 | 151,750,000.00 | 65,300,137.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38,434,611.62 | 156,451,136.90 | 70,698,890.8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1,648,733.02 | -18,932,755.19 | -3,468,428.18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92,574,00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78,000,000.00 | 85,250,999.30 | 92,680,812.00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940,000.00 | 33,000,000.00 | 29,800,0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1,940,000.00 | 210,824,999.30 | 122,480,812.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02,000,000.00 | 104,930,047.30 | 91,524,136.93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4,573,959.66 | 24,182,080.55 | 14,319,830.13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5,104,395.60 | 39,540,000.00 | 42,800,0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51,678,355.26 | 168,652,127.85 | 148,643,967.06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9,738,355.26 | 42,172,871.45 | -26,163,155.06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898,897.92 | 1,729,801.08 | 4,592,546.88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1,106,676.29 | 9,376,875.21 | 4,784,328.33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207,778.37 | 11,106,676.29 | 9,376,875.21 |
法定代表人:吴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朝胜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三琼
(六)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475,054,298.61 | 374,586,842.79 | 353,536,325.43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2,199,681.90 | 17,201,582.99 | 18,603,612.65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461,202.22 | 9,306,200.31 | 3,665,658.9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02,715,182.73 | 401,094,626.09 | 375,805,597.03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341,499,229.24 | 416,340,367.00 | 317,109,056.63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8,566,805.59 | 14,595,126.33 | 15,724,731.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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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的各项税费 | 8,537,497.32 | 7,750,974.23 | 8,648,819.84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297,256.89 | 9,929,835.48 | 14,352,225.4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74,900,789.04 | 448,616,303.04 | 355,834,833.5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7,814,393.69 | -47,521,676.95 | 19,970,763.49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3,442,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726,637.60 | 263,381.71 | 1,115,620.62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5,000.00 | 228,172.79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75,850,000.00 | 137,250,000.00 | 65,300,137.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76,576,637.60 | 137,518,381.71 | 70,085,930.41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1,276,743.55 | 1,956,033.24 | 2,317,497.68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21,452,478.52 | 151,750,000.00 | 65,300,137.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32,729,222.07 | 153,706,033.24 | 67,617,634.6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6,152,584.47 | -16,187,651.53 | 2,468,295.73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92,574,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68,000,000.00 | 78,650,999.30 | 76,280,812.00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940,000.00 | 33,000,000.00 | 29,800,0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1,940,000.00 | 204,224,999.30 | 106,080,812.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92,000,000.00 | 81,930,047.30 | 66,524,136.93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4,429,586.04 | 23,606,835.87 | 13,381,707.14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5,104,395.60 | 39,540,000.00 | 42,800,0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41,533,981.64 | 145,076,883.17 | 122,705,844.07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9,593,981.64 | 59,148,116.13 | -16,625,032.07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067,827.58 | -4,561,212.35 | 5,814,027.15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254,853.56 | 8,816,065.91 | 3,002,038.76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322,681.14 | 4,254,853.56 | 8,816,065.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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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58,229,000.00 | 105,183,101.04 | 16,178,193.15 | 97,997,139.81 | -187,512.34 | 277,399,921.6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8,229,000.00 | 105,183,101.04 | 16,178,193.15 | 97,997,139.81 | -187,512.34 | 277,399,921.6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6,077,321.65 | 29,983,777.45 | -87,448.11 | 35,973,650.9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9,352,699.10 | -87,448.11 | 59,265,250.9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6,077,321.65 | -29,368,921.65 | -23,291,6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6,077,321.65 | -6,077,321.65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3,291,600.00 | -23,291,600.00 | |||||||||||
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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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 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年期末余额 | 58,229,000.00 | 105,183,101.04 | 22,255,514.80 | 127,980,917.26 | -274,960.45 | 313,373,572.65 |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42,800,000.00 | 28,415,459.52 | 11,755,532.03 | 79,465,295.85 | -188,400.88 | 162,247,886.5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2,800,000.00 | 28,415,459.52 | 11,755,532.03 | 79,465,295.85 | -188,400.88 | 162,247,886.5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 | 15,429,000.00 | 76,767,641.52 | 4,422,661.12 | 18,531,843.96 | 888.54 | 115,152,035.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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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号填列)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4,354,505.08 | 888.54 | 44,355,393.6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5,429,000.00 | 76,767,641.52 | 92,196,641.52 | ||||||||||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 15,429,000.00 | 76,767,641.52 | 92,196,641.52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4,422,661.12 | -25,822,661.12 | -21,400,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4,422,661.12 | -4,422,661.12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1,400,000.00 | -21,400,000.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 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年期末余额 | 58,229,000.00 | 105,183,101.04 | 16,178,193.15 | 97,997,139.81 | -187,512.34 | 277,399,921.66 |
单位:元
湖北一致魔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68
项目 | 2019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42,800,000.00 | 28,481,793 .64 | 7,789,734.40 | 62,266,030.53 | -65,215.47 | 141,272,343.1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66,334.12 | -213,221.28 | -7,842,877.33 | -8,122,432.73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2,800,000.00 | 28,415,459.52 | 7,576,513.12 | 54,423,153.20 | -65,215.47 | 133,149,910.3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179,018.91 | 25,042,142.65 | -123,185.41 | 29,097,976.1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8,637,161.56 | -123,185.41 | 38,513,976.1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4,179,018.91 | -13,595,018.91 | -9,416,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4,179,018.91 | -4,179,018.91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9,416,000.00 | -9,416,000.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 |
湖北一致魔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69
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 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年期末余额 | 42,800,000.00 | 28,415,459.52 | 11,755,532.03 | 79,465,295.85 | -188,400.88 | 162,247,886.52 |
法定代表人:吴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朝胜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三琼
(八)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58,229,000.00 | 105,249,435.16 | 16,178,193.15 | 103,876,549.36 | 283,533,177.6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8,229,000.00 | 105,249,435.16 | 16,178,193.15 | 103,876,549.36 | 283,533,177.6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 6,077,321.65 | 31,404,294.85 | 37,481,616.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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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0
“-”号填列)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60,773,216.50 | 60,773,216.5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6,077,321.65 | -29,368,921.65 | -23,291,6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6,077,321.65 | -6,077,321.65 | ||||||||||
2.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3,291,600.00 | -23,291,600.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 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年期末余额 | 58,229,000.00 | 105,249,435.16 | 22,255,514.80 | 135,280,844.21 | 321,014,794.17 |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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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1
项目 | 2020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42,800,000.00 | 28,481,793.64 | 11,755,532.03 | 85,472,599.29 | 168,509,924.9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2,800,000.00 | 28,481,793.64 | 11,755,532.03 | 85,472,599.29 | 168,509,924.9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5,429,000.00 | 76,767,641.52 | 4,422,661.12 | 18,403,950.07 | 115,023,252.7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4,226,611.19 | 44,226,611.1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5,429,000.00 | 76,767,641.52 | 92,196,641.52 | |||||||||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 15,429,000.00 | 76,767,641.52 | 92,196,641.52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4,422,661.12 | -25,822,661.12 | -21,400,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4,422,661.12 | -4,422,661.12 | ||||||||||
2.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1,400,000.00 | -21,400,000.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湖北一致魔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72
5. 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年期末余额 | 58,229,000.00 | 105,249,435.16 | 16,178,193.15 | 103,876,549.36 | 283,533,177.67 |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42,800,000.00 | 28,481,793.64 | 7,789,734. 40 | 64,832,635.81 | 143,904,163.8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213,221.28 | -7,555,206.78 | -7,768,428.06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2,800,000.00 | 28,481,793.64 | 7,576,513.12 | 57,277,429.03 | 136,135,735.7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179,018.91 | 28,195,170.26 | 32,374,189.1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1,790,189.17 | 41,790,189.1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4,179,018.91 | -13,595,018.91 | -9,416,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4,179,018.91 | -4,179,018.91 | ||||||||||
2.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湖北一致魔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73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9,416,000.00 | -9,416,000.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 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年期末余额 | 42,800,000.00 | 28,481,793.64 | 11,755,532.03 | 85,472,599.29 | 168,509,924.96 |
1-1-174
二、 审计意见
2021年度 | |
审计意见 | 无保留意见 |
审计报告中的特别段落 | 无 |
审计报告编号 | 天健审[2022]10-4号 |
审计机构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审计机构地址 | 杭州市江干区钱江路1366号华润大厦B座 |
审计报告日期 | 2022年3月16日 |
注册会计师姓名 | 吴浩然、姚三香 |
2020年度 | |
审计意见 | 无保留意见 |
审计报告中的特别段落 | 无 |
审计报告编号 | 天健审[2021]10-37号 |
审计机构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审计机构地址 | 杭州市江干区钱江路1366号华润大厦B座 |
审计报告日期 | 2021年4月15日 |
注册会计师姓名 | 吴浩然、彭娟 |
2019年度 | |
审计意见 | 无保留意见 |
审计报告中的特别段落 | 无 |
审计报告编号 | 大信审字[2020]第2-00213号 |
审计机构名称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审计机构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层 |
审计报告日期 | 2020年4月27日 |
注册会计师姓名 | 伍志超、彭全明 |
三、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准及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一)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二)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2、持续经营能力评价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
1-1-175
2、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3)其他变动 致力种业成立于2012年6月11日,自成立之日起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2019年6月19日公司将致力种业出售给刘九一、马芝仙。 | |||||||||
四、 会计政策、估计
(一)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针对金融工具减值、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等交易或事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2021 年度、2020 年度、2019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1-1-176
3、 营业周期
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会计年度。本报告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经营业务的营业周期较短,以12个月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公司经营业务的营业周期较短,以12个月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母公司将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以母
1-1-177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母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列示于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 外币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列示于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2)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三类: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1-178
1-1-179
1-1-180
1-1-181
1-1-182
3) 按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 ① 具体组合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
应收商业承兑汇票 | 票据类型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
应收银行承兑汇票 | ||||
应收政府款项组合 | 款项性质 | |||
应收账款——合并范围内关联往来组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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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公司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1) 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2) 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公司不对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 ||||||
公司与可比公司的信用减值损失比例及确定依据
11、 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与可比公司的信用减值损失比例及确定依据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资产负债等财务状况分析”之“(一)应收款项”之“5、应收款项总体分析”。
本公司对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小节之“10、金融工具”之“(5)金融工具减值”。
12、 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小节之“10、金融工具”之“(5)金融工具减值”。本公司对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小节之
1-1-184
公司与可比公司的预期信用损失(坏账计提)比例及确定依据
“10、金融工具”之“(5)金融工具减值”。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资产负债等财务状况分析”之“(一)应收款项”之“3、应收账款”之“(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14、 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资产负债等财务状况分析”之“(一)应收款项”之“3、应收账款”之“(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本公司对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小节之“10、金融工具”之“(5)金融工具减值”。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 存货的分类
本公司对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小节之“10、金融工具”之“(5)金融工具减值”。
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2)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发出存货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
(3)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发出存货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存货类别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
1-1-185
(4) 存货的盘存制度
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1) 低值易耗品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2) 包装物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16、 合同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 低值易耗品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2) 包装物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公司将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
17、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公司将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包括合同取得成本和合同履约成本。
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如果合同取得成本的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适用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的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1-186
18、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9、 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0、 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 该成本增加了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公司对于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转让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公司对长期应收款适用的会计政策参见本节之“四、会计政策、估计”之“(一)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10、金融工具”。
22、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长期应收款适用的会计政策参见本节之“四、会计政策、估计”之“(一)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10、金融工具”。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
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存在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
1-1-187
1-1-188
1-1-189
23、 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 √不适用
24、 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 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2) 固定资产分类及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类别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 | 5.00 | 4.7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0 | 5.00 | 9.50 |
电子设备 | - | - | - | -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4-10 | 5.00 | 9.50-23.75 |
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 | 5.00 | 31.67 |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未执行新租赁准则)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5、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1-1-190
26、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当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3)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27、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1-1-191
√适用 □不适用
29、 无形资产与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1)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2)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3)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4)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公司按照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1)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等,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
各类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如下:
1)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等,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
类别
类别 | 摊销方法 | 使用寿命(年) | 残值率(%) |
土地使用权 | 预计使用年限 | 40-50 | - |
专利权 | - | - | - |
非专利技术 | - | - | - |
商标权 | 预计使用年限 | 10 | 0.00% |
软件使用权 | 预计使用年限 | 3-10 | 0.00% |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1-1-192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已经支出,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32、 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已经支出,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33、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1)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1-1-193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离职后福利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1)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2)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通常包括下列步骤:
①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作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所属期间。同时,对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②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③期末,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三部分,其中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的金额。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1)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通常包括下列步骤:
①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作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所属期间。同时,对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②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③期末,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三部分,其中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的金额。向职工提供的辞退福利,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
1-1-194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并计入当期损益:1)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2)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的其他长期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将其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组成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的其他长期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将其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组成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在租赁开始日,公司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计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如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1-1-195
38、 收入、成本
√适用 □不适用
1-1-196
39、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③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④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于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3)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公司主要销售魔芋粉、魔芋食品和魔芋美妆用品等魔芋产品,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业务。公司产品销售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为:内销收入在公司将产品运送至合同约定交货地点并由客户确认接受、已收取价款或取得收款权利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外销收入在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取得提单,已收取货款或取得了收款权力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
公司提供的技术服务属于某一时段内履约业务,公司签订的服务合同对服务内容、服务期限、收入总额、收款条件及期限均有明确约定的,根据合同规定在服务期间内分期确认收入;其他服务合同在劳务已经提供,收到价款或取得收取款项的证据时,确认服务收入。
(1)政府补助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的条件;2)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2)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
1-1-197
40、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3)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4)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5)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会计处理方法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公司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公司的,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1-1-198
41、 租赁
√适用 □不适用
(3)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4)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企业合并;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1)公司作为承租人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所有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除上述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1)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①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②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③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④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公司按照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租赁负债
1-1-199
1-1-200
42、 所得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号——收入》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负债进行会计处理。
2)公司作为出租人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号——收入》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根据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资产进行会计处理。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执行的所得税税率如下表所示:
2021年度
2020年度 | |||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
湖北一致魔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5% |
1-1-201
湖北一致嘉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5% |
云南一致魔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5% |
湖北致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5% |
2019年度
43、 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大事项或重要性水平的判断标准
44、 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公司根据自身所处的行业和发展阶段,从项目的性质和金额两方面判断财务信息的重要性。在判断项目性质的重要性时,公司主要考虑该项目在性质上是否属于日常活动、是否显著影响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因素;在判断项目金额大小的重要性时,公司以利润总额的 5%作为重要性水平的确定标准。无。
45、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二)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无。
企业会计准则变化引起的会计政策变更
1、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2020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企业会计准则变化引起的会计政策变更 1、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2020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 |||||
项 目 | 资产负债表 | ||||
2019年12月31日 | 新收入准则调整影响 | 2020年1月1日 |
1-1-202
预收款项 | 4,825,171.69 | -4,663,901.85 | 161,269.84 |
合同负债 | - | 4,383,036.31 | 4,383,036.31 |
其他流动负债 | - | 280,865.54 | 280,865.54 |
2、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9年度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3、公司自2021年1月1日(以下称首次执行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公司首次执行日前不存在存续的经营租赁,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公司2021年1月1日财务报表无影响。
4、本公司自2021年1月26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21年度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5、本公司自2021年12月3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6、其他会计政策变更
本公司原对运输费采用《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2006)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的规定在销售费用核算,为了符合2021年11月2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的《关于新收入准则实施问答》以及2021年11月24日证监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2号》的相关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改按营业成本核算。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
五、 分部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9年度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3、公司自2021年1月1日(以下称首次执行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公司首次执行日前不存在存续的经营租赁,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公司2021年1月1日财务报表无影响。
4、本公司自2021年1月26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21年度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5、本公司自2021年12月3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6、其他会计政策变更
本公司原对运输费采用《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2006)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的规定在销售费用核算,为了符合2021年11月2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的《关于新收入准则实施问答》以及2021年11月24日证监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2号》的相关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改按营业成本核算。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
公司主营业务系魔芋精深加工以及魔芋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将此业务视作为一个整体实施管理、评估经营成果。因此,公司无需披露分部信息。分部信息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三、盈利情况分析”之“(一)营业收入分析”。
六、 非经常性损益
单位:元
公司主营业务系魔芋精深加工以及魔芋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将此业务视作为一个整体实施管理、评估经营成果。因此,公司无需披露分部信息。分部信息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三、盈利情况分析”之“(一)营业收入分析”。
项目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1-1-203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 -723,728.65 | -864,599.94 | -354,641.87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8,884,478.19 | 10,497,128.82 | 7,783,873.18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156,979.91 | 263,381.71 | 115,620.62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558,266.42 | 461,581.54 | -1,916,886.38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115,338.20 | 80,721.56 | 104,149.01 |
小计 | 9,874,801.23 | 10,438,213.69 | 5,732,114.56 |
减:所得税影响数 | 1,622,703.13 | 1,663,314.56 | 1,153,860.59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7,022.48 | 232.09 | 477.80 |
合计 | 8,259,120.58 | 8,774,667.04 | 4,577,776.17 |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 8,259,120.58 | 8,774,667.04 | 4,577,776.17 |
1-1-20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9,352,699.10 | 44,354,505.08 | 38,637,161.5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1,093,578.52 | 35,579,838.04 | 34,059,385.39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 | 13.92% | 19.78% | 11.85% |
非经常性损益分析:
七、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11.85%、19.78%和13.92%。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来自于政府补助。整体上看,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金额对公司盈利情况不存在重大影响。
项目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 | 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 | 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 |
资产总计(元) | 420,565,943.13 | 426,376,642.36 | 339,637,277.55 |
股东权益合计(元) | 313,373,572.65 | 277,399,921.66 | 162,247,886.52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股东权益(元) | 313,648,533.10 | 277,587,434.00 | 162,436,287.40 |
每股净资产(元/股) | 5.38 | 4.76 | 3.7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5.39 | 4.77 | 3.80 |
资产负债率(合并)(%) | 25.49% | 34.94% | 52.23%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21.15% | 31.68% | 45.57% |
营业收入(元) | 500,750,248.73 | 379,184,455.01 | 366,224,678.98 |
毛利率(%) | 21.05% | 22.02% | 23.34% |
净利润(元) | 59,265,250.99 | 44,355,393.62 | 38,513,976.1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元) | 59,352,699.10 | 44,354,505.08 | 38,637,161.5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 | 51,006,130.41 | 35,580,726.58 | 33,936,199.98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 | 51,093,578.52 | 35,579,838.04 | 34,059,385.39 |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元) | 77,133,799.39 | 61,130,731.02 | 57,372,300.9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9.69% | 23.00% | 25.7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资产收益率(%) | 16.95% | 18.45% | 22.68%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02 | 0.98 | 0.9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02 | 0.98 | 0.9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28,488,190.36 | -21,510,315.18 | 34,224,130.12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21 | -0.37 | 0.80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3.37% | 3.18% | 3.38% |
应收账款周转率 | 10.53 | 10.69 | 12.31 |
存货周转率 | 2.41 | 1.59 | 1.60 |
流动比率 | 3.68 | 2.64 | 1.55 |
速动比率 | 2.31 | 0.92 | 0.48 |
1-1-205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及变动简要分析:
1-1-206
八、 盈利预测
□适用 √不适用
1-1-207
第八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经营核心因素
1-1-208
1-1-209
二、 资产负债等财务状况分析
(一) 应收款项
1、 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期间费用率分别为11.94%、10.19%和8.53%,呈逐年下降趋势,公司对费用的管控能力较强。
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及其占净利润的比例
报告期各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422.41万元、-2,151.03万元和12,848.82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占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88.86%、-48.50%和216.80%。2020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的主要原因系公司在2020年第四季度加大了原材料采购及储备,以致经营活动现金流出较大。
上述相关指标表明公司主营业务稳步发展,具有较强的竞争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预计在未来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的前提下,公司仍将具备较强的持续盈利能力。
项目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银行承兑汇票 | 1,695,120.00 | 3,710,295.50 | 3,991,178.38 |
商业承兑汇票 | 4,564,750.00 | - | 2,168,194.50 |
合计 | 6,259,870.00 | 3,710,295.50 | 6,159,372.88 |
(2)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报告期末已质押金额 |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
银行承兑汇票 | - | 1,861,830.50 | - |
商业承兑汇票 | - | - | - |
合计 | - | 1,861,830.50 | - |
2019 年12月27日,宜昌市财政局作为委托人与公司签订了《委托贷款借款合同》(编号:西陵委贷 2019122707号),借款金额1,400万元,借款到期日2021年1月15日,并于合同第九条约定担保方式为“由湖北一致魔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有的
1-1-210
银行承兑汇票作质押担保”。截至2020年12月31日,尚有应收票据已质押金额1,861,830.50元。
(3)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
报告期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报告期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
银行承兑汇票 | 4,537,000.00 | - |
商业承兑汇票 | - | - |
合计 | 4,537,000.00 | - |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
报告期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报告期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
银行承兑汇票 | 1,287,714.40 | - |
商业承兑汇票 | - | - |
合计 | 1,287,714.40 | - |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
报告期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报告期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
银行承兑汇票 | 1,739,992.00 | - |
商业承兑汇票 | 6,930.00 | - |
合计 | 1,746,922.00 | - |
(4)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2021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 - | - | - | - | - |
其中:银行承兑汇票 | - | - | - | - | - |
商业承兑汇票 | - | - | -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 6,500,120.00 | 100.00% | 240,250.00 | 3.70% | 6,259,870.00 |
其中:银行承兑汇票 | 1,695,120.00 | 26.08% | - | - | 1,695,120.00 |
商业承兑汇票 | 4,805,000.00 | 73.92% | 240,250.00 | 5.00% | 4,564,750.00 |
合计 | 6,500,120.00 | 100.00% | 240,250.00 | 3.70% | 6,259,870.00 |
1-1-211
单位:元
类别 | 2020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 - | - | - | - | - |
其中:银行承兑汇票 | - | - | - | - | - |
商业承兑汇票 | - | - | -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 3,710,295.50 | 100.00% | - | - | 3,710,295.50 |
其中:银行承兑汇票 | 3,710,295.50 | 100.00% | - | - | 3,710,295.50 |
商业承兑汇票 | - | - | - | - | - |
合计 | 3,710,295.50 | 100.00% | - | - | 3,710,295.50 |
单位:元
类别 | 2019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 - | - | - | - | - |
其中:银行承兑汇票 | - | - | - | - | - |
商业承兑汇票 | - | - | -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 6,273,488.38 | 100.00% | 114,115.50 | 1.82% | 6,159,372.88 |
其中:银行承兑汇票 | 3,991,178.38 | 63.62% | - | - | 3,991,178.38 |
商业承兑汇票 | 2,282,310.00 | 36.38% | 114,115.50 | 5.00% | 2,168,194.50 |
合计 | 6,273,488.38 | 100.00% | 114,115.50 | 1.82% | 6,159,372.88 |
1)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组合名称 | 2021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银行承兑汇票 | 1,695,120.00 | - | - |
商业承兑汇票 | 4,805,000.00 | 240,250.00 | 5.00% |
合计 | 6,500,120.00 | 240,250.00 | 3.70% |
单位:元
组合名称 | 2020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银行承兑汇票 | 3,710,295.50 | - | - |
商业承兑汇票 | - | - | - |
合计 | 3,710,295.50 | - | - |
1-1-212
单位:元
组合名称 | 2019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银行承兑汇票 | 3,991,178.38 | - | - |
商业承兑汇票 | 2,282,310.00 | 114,115.50 | 5.00% |
合计 | 6,273,488.38 | 114,115.50 | 1.82% |
确定组合依据的说明:
3)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按下表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6) 报告期内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类别 | 2020年12月31日 | 本期变动金额 | 2021年12月31日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
银行承兑汇票 | - | - | - | - | - |
商业承兑汇票 | - | 240,250.00 | - | - | 240,250.00 |
合计 | - | 240,250.00 | - | - | 240,250.00 |
单位:元
类别 | 2019年12月31日 | 本期变动金额 | 2020年12月31日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
银行承兑汇票 | - | - | - | - | - |
商业承兑汇票 | 114,115.50 | -114,115.50 | - | - | - |
1-1-213
合计 | 114,115.50 | -114,115.50 | - | - | - |
单位:元
类别 | 2018年12月31日 | 本期变动金额 | 2019年12月31日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
银行承兑汇票 | - | - | - | - | - |
商业承兑汇票 | - | 114,115.50 | - | - | 114,115.50 |
合计 | - | 114,115.50 | - | - | 114,115.50 |
其中报告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7) 报告期内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无。
公司与部分客户和供应商采取票据方式进行结算。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余额分别为627.35万元、371.03万元和650.01万元。 公司对商业承兑汇票坏账计提充分,不存在应收票据到期未能兑现的情形。
2、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3、 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1) 按账龄分类披露
单位:元
公司与部分客户和供应商采取票据方式进行结算。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余额分别为627.35万元、371.03万元和650.01万元。 公司对商业承兑汇票坏账计提充分,不存在应收票据到期未能兑现的情形。
账龄
账龄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1年以内 | 58,603,515.40 | 40,403,145.07 | 32,928,443.32 |
1至2年 | 695,154.67 | 201,615.82 | 771,936.12 |
2至3年 | 130,816.13 | 16,920.00 | 236,989.39 |
3至4年 | 16,920.00 | - | 213,000.00 |
4至5年 | - | 160,000.00 | - |
5年以上 | - | - | - |
合计 | 59,446,406.20 | 40,781,680.89 | 34,150,368.83 |
1-1-214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2021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 - | -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59,446,406.20 | 100.00% | 3,034,314.47 | 5.10% | 56,412,091.73 |
其中:风险组合 | 59,446,406.20 | 100.00% | 3,034,314.47 | 5.10% | 56,412,091.73 |
合计 | 59,446,406.20 | 100.00% | 3,034,314.47 | 5.10% | 56,412,091.73 |
单位:元
类别 | 2020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 - | -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40,781,680.89 | 100.00% | 2,123,702.83 | 5.21% | 38,657,978.06 |
其中:风险组合 | 40,781,680.89 | 100.00% | 2,123,702.83 | 5.21% | 38,657,978.06 |
合计 | 40,781,680.89 | 100.00% | 2,123,702.83 | 5.21% | 38,657,978.06 |
单位:元
类别 | 2019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 - | -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34,150,368.83 | 100.00% | 1,877,513.66 | 5.50% | 32,272,855.17 |
其中:风险组合 | 34,150,368.83 | 100.00% | 1,877,513.66 | 5.50% | 32,272,855.17 |
合计 | 34,150,368.83 | 100.00% | 1,877,513.66 | 5.50% | 32,272,855.17 |
1)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组合名称 | 2021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风险组合 | 59,446,406.20 | 3,034,314.47 | 5.10% |
合计 | 59,446,406.20 | 3,034,314.47 | 5.10% |
1-1-215
单位:元
组合名称 | 2020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风险组合 | 40,781,680.89 | 2,123,702.83 | 5.21% |
合计 | 40,781,680.89 | 2,123,702.83 | 5.21% |
单位:元
组合名称 | 2019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风险组合 | 34,150,368.83 | 1,877,513.66 | 5.50% |
合计 | 34,150,368.83 | 1,877,513.66 | 5.50% |
确定组合依据的说明:
1、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政策 报告期内,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划分应收款项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财务会计信息”之“四、会计政策、估计”之“(一)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10、金融工具”之“(5)金融工具减值”。 2、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账龄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如下: | ||||||
公司名称 | 账龄 | 2021-12-31 | 2020-12-31 | 2019-12-31 | ||
百龙创园 | 1年以内 | 国内36.82%,海外52.36% | 国内64.25%,海外29.32% | 国内57.77%,海外34.77% | ||
1至2年 | 国内4.80%,海外1.09% | 国内2.48% | 国内1.86% | |||
2至3年 | 国内1.64% | 国内0.65% | 国内2.09% | |||
3至4年 | 国内0.52% | 国内1.18% | 国内1.86% | |||
4年以上 | 国内2.77% | 国内2.12% | 国内1.66% | |||
合计 | 100.00% | 100.00% | 100.00% | |||
三元生物 | 1年以内 | 100.00% | 100.00% | 100.00% | ||
1年以上 | - | - | - | |||
合计 | 100.00% | 100.00% | 100.00% | |||
金丹科技 | 1年以内 | 99.52% | 99.25% | 99.22% | ||
1至2年 | - | - | 0.16% | |||
2至3年 | - | - | 0.34% | |||
3至4年 | 0.10% | 0.75% | - | |||
4至5年 | 0.21% | - | 0.04% | |||
5年以上 | 0.17% | - | 0.24% | |||
合计 | 100.00% | 100.00% | 100.00% | |||
一致魔芋 | 1年以内 | 98.58% | 99.07% | 96.42% | ||
1至2年 | 1.17% | 0.49% | 2.26% |
1-1-216
2至3年 | 0.22% | 0.04% | 0.69% |
3年以上 | 0.03% | 0.39% | 0.62% |
合计 | 100.00% | 100.00% | 100.00% |
注:可比公司数据来自于招股说明书、公司年报、wind等公开数据。由上表可见,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在一年以内的比重较高,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分布符合行业特点。
3)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按下表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注:可比公司数据来自于招股说明书、公司年报、wind等公开数据。由上表可见,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在一年以内的比重较高,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分布符合行业特点。类别
类别 | 2020年12月31日 | 本期变动金额 | 2021年12月31日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2,123,702.83 | 937,686.85 | 10,682.47 | 37,757.68 | 3,034,314.47 |
合计 | 2,123,702.83 | 937,686.85 | 10,682.47 | 37,757.68 | 3,034,314.47 |
单位:元
类别 | 2019年12月31日 | 本期变动金额 | 2020年12月31日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1,877,513.66 | 532,853.92 | - | 286,664.75 | 2,123,702.83 |
合计 | 1,877,513.66 | 532,853.92 | - | 286,664.75 | 2,123,702.83 |
单位:元
类别 | 2018年12月31日 | 本期变动金额 | 2019年12月31日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1,620,051.95 | 744,216.78 | - | 486,755.07 | 1,877,513.66 |
合计 | 1,620,051.95 | 744,216.78 | - | 486,755.07 | 1,877,513.66 |
其中报告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无。
项目
项目 | 核销金额 |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1-1-217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37,757.68 | 286,664.75 | 486,755.07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核销时间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因关联交易产生 |
福建天线宝宝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2021年9月30日 | 货款 | 37,757.68 | 对方清算完成 | 经总经理批准 | 否 |
YOUNIS DARWISH GUM-FOOD | 2020年5月31日 | 货款 | 222,150.15 | 无法收回 | 经总经理批准 | 否 |
武汉枫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020年5月31日 | 货款 | 53,000.00 | 无法收回 | 经总经理批准 | 否 |
Groupe Meridis | 2019年8月31日 | 货款 | 149,225.43 | 无法收回 | 经总经理批准 | 否 |
山东芋慈坊食品有限公司 | 2019年10月31日 | 货款 | 309,250.00 | 无法收回 | 经总经理批准 | 否 |
合计 | - | - | 771,383.26 | - | - | -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无。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 2021年12月31日 | ||
应收账款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 |
嘉吉亚太食品系统(北京)有限公司 | 3,134,500.00 | 5.27% | 156,725.00 |
杭州郝姆斯食品有限公司 | 3,063,492.37 | 5.15% | 153,174.62 |
临沂艾德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967,500.18 | 4.99% | 148,375.01 |
山东范府食品有限公司 | 2,801,039.00 | 4.71% | 140,051.95 |
P.T. GALIC BINA MADA | 2,427,866.56 | 4.08% | 121,393.33 |
合计 | 14,394,398.11 | 24.20% | 719,719.91 |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2020年12月31日 | ||
应收账款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
1-1-218
(%) | |||
鲜活果汁有限公司 | 4,657,960.00 | 11.42% | 232,898.00 |
山东范府食品有限公司 | 3,346,039.00 | 8.20% | 167,301.95 |
Nuscience Belgium NV | 2,320,589.25 | 5.69% | 116,029.46 |
SEM Minerals,L.P. | 2,309,814.60 | 5.66% | 115,490.73 |
山东鹤福食品有限公司 | 2,204,000.00 | 5.40% | 110,200.00 |
合计 | 14,838,402.85 | 36.37% | 741,920.14 |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2019年12月31日 | ||
应收账款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 |
临沂艾德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812,300.00 | 8.24% | 140,615.00 |
山东范府食品有限公司 | 2,420,160.00 | 7.09% | 121,008.00 |
CARTSANG ENTERPRISE CO.,LTD. | 2,107,258.88 | 6.17% | 105,362.94 |
Groupe Meridis | 1,972,835.17 | 5.78% | 98,641.76 |
C.E. Roeper GmbH | 1,875,720.00 | 5.49% | 93,786.00 |
合计 | 11,188,274.05 | 32.76% | 559,413.70 |
其他说明:
(6) 报告期各期末信用期内外的应收账款
单位:元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的应收账款占比分别为32.76%、36.37%和24.20%,公司前五大客户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无法偿付公司款项的重大风险。项目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信用期内应收账款 | 55,529,729.81 | 93.41% | 37,988,821.70 | 93.15% | 31,346,677.91 | 91.79% |
信用期外应收账款 | 3,916,676.39 | 6.59% | 2,792,859.19 | 6.85% | 2,803,690.92 | 8.21% |
应收账款余额合计 | 59,446,406.20 | 100.00% | 40,781,680.89 | 100.00% | 34,150,368.83 | 100.00% |
(7) 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期末应收账款余额 | 59,446,406.20 | - | 40,781,680.89 | - | 34,150,368.83 | - |
期后回款金额 | 51,354,952.57 | 86.39% | 40,037,189.35 | 98.17% | 34,044,506.38 | 99.69% |
期后未回款金额 | 8,091,453.63 | 13.61% | 744,491.54 | 1.83% | 105,862.45 | 0.31% |
注:期后回款截至2022年3月31日。
1-1-219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10)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4、 其他披露事项:
无。无
5、 应收款项总体分析
无
(1)应收账款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3,227.29万元、3,865.80万元和5,641.21万元,占各期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3.79%、11.91%和18.17%,是公司流动资产的主要组成部分之一。2021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较2020年末增长了45.93%,增幅较大,主要原因系公司2021年度营业收入增长所致。
(2)应收账款周转率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次/年
注:可比公司数据来自于招股说明书、公司年报、wind等公开数据。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12.31、10.69和10.53,与行业平均值较为接近,公司回款速度较快,平均账期较短。 (3)公司与可比公司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率及信用损失确定依据 1)公司与可比公司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率 | ||||||
1-1-220
2)公司与可比公司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率确定依据 百龙创园: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式,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损失的金额计量应收账款的损失准备。百龙创园按客户类型将应收账款划分为应收国内企业客户和应收海外企业客户,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百龙创园采用基于滚动率(迁徙率)的减值矩阵进行测算。一是确定历史损失率,历史损失率为1-回收率,回收率为上期末各账龄段的应收账款在本期的回款/上期末各账龄段应收款余额,百龙创园采用两年平均值作为实际回收率;二是根据相关经济指标,使用回归分析工具计算前瞻性调整比率;三是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预期信用损失率由历史损失率与前瞻性调整共同确定。 金丹科技: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金丹科技以共同信用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合。金丹科技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账龄组合、逾期账龄组合、合同结算周期、债务人所处行业等。相关金融工具的单项评估标准和组合信用风险特征详见相关金融工具的会计政策。 | ||||||
1-1-221
(二) 存货
1、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三元生物: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款项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一致魔芋: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项目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75,715,135.83 | 36,311.62 | 75,678,824.21 |
在产品 | 211,964.51 | - | 211,964.51 |
库存商品 | 6,541,537.75 | 64,005.60 | 6,477,532.15 |
发出商品 | 9,516,241.34 | 6,727.07 | 9,509,514.27 |
低值易耗品 | 5,294,550.15 | - | 5,294,550.15 |
半成品 | 18,959,146.96 | - | 18,959,146.96 |
委托加工物资 | 2,629.38 | - | 2,629.38 |
合计 | 116,241,205.92 | 107,044.29 | 116,134,161.63 |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135,541,328.05 | - | 135,541,328.05 |
在产品 | 453,598.05 | - | 453,598.05 |
库存商品 | 42,800,862.93 | 299,205.16 | 42,501,657.77 |
发出商品 | 13,283,380.32 | - | 13,283,380.32 |
低值易耗品 | 3,527,293.50 | - | 3,527,293.50 |
半成品 | 16,451,299.26 | - | 16,451,299.26 |
合计 | 212,057,762.11 | 299,205.16 | 211,758,556.95 |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89,695,123.22 | - | 89,695,123.22 |
在产品 | 486,629.98 | - | 486,629.98 |
库存商品 | 27,102,469.13 | - | 27,102,469.13 |
1-1-222
发出商品 | 16,692,469.18 | - | 16,692,469.18 |
低值易耗品 | 2,922,017.62 | - | 2,922,017.62 |
半成品 | 24,205,859.29 | - | 24,205,859.29 |
合计 | 161,104,568.42 | - | 161,104,568.42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2021年12月31日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 | 36,311.62 | - | - | - | 36,311.62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299,205.16 | -85,871.80 | - | 149,327.76 | - | 64,005.60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发出商品 | 6,727.07 | 6,727.07 | ||||
合计 | 299,205.16 | -42,833.11 | - | 149,327.76 | - | 107,044.29 |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2020年12月31日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 | - | - | - | - | - |
在产品 | - | |||||
库存商品 | - | 299,205.16 | - | - | - | 299,205.16 |
周转材料 | -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 |||||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 - | |||||
合同履约成本 | - | |||||
合计 | - | 299,205.16 | - | - | - | 299,205.16 |
单位:元
项目 | 2018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2019年12月31日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 | - | - | - | - | - |
在产品 | - | - | - | - | - | - |
库存商品 | - | - | - | - | - | - |
周转材料 | - | - | - | - | - |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 - | - | - | - | - |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 - | - | - | - | - | - |
合同履约成本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 - | - |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的说明
1-1-223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情况(尚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适用)
□适用 √不适用
(5)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已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适用)
□适用 √不适用
(6)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的可变现净值根据资产负债表日后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运输费(除发出商品外)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期末可变现净值和账面价值对比,如发生减值,则计提跌价准备。如果本期将期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耗用/售出,则转销上期计提的跌价准备。原材料的可变现净值按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原材料加工至产成品时的加工成本、销售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原材料的可变现净值,期末可变现净值和账面价值对比,如发生减值,则计提跌价准备。如果本期将期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耗用或售出,则转销上期计提的跌价准备。
报告期内,公司的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低值易耗品和半成品等,其中原材料包含在途物资。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16,110.46万元、21,175.86万元和11,613.42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68.83%、
65.26%和37.41%,是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组成部分之一。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占流动资产比例整体呈下降趋势。
2、 其他披露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的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低值易耗品和半成品等,其中原材料包含在途物资。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16,110.46万元、21,175.86万元和11,613.42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68.83%、
65.26%和37.41%,是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组成部分之一。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占流动资产比例整体呈下降趋势。无
3、 存货总体分析
无
(1)存货构成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余额分别为16,110.46万元、21,205.78万元、11,624.12
1-1-224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存货减值测试的具体方法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与 | ||||
1-1-225
注:可比公司数据来自于招股说明书、公司年报、wind等公开数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对存货进行了减值测试,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测算,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分别为0.00万元、29.92万元和10.70万元, 公司存货状况良好,不存在大额跌价情形。2019年,公司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可比公司三元生物、金丹科技一致,低于百龙创园。2020年,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率为0.14%,高于三元生物、金丹科技,低于百龙创园。2021年,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率为0.09%,与可比公司平均值较为接近。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具备合理性。 (6)存货周转率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周转率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次/年 |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605016.SH | 百龙创园 | 4.45 | 4.06 | 3.83 | ||
301206.SZ | 三元生物 | 10.78 | 7.92 | 7.87 |
1-1-226
300829.SZ | 金丹科技 | 6.25 | 6.74 | 5.94 |
平均值 | 7.16 | 6.24 | 5.88 | |
公司 | 2.41 | 1.59 | 1.60 |
注:可比公司数据来自于招股说明书、公司年报、wind等公开数据。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存货周转率分别为1.60、1.59和2.41,低于可比上市公司。主要原因系公司原材料魔芋属于季节性较强的产品,采购季节集中在本年9月至次年3月。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中原材料金额占比较大,所以公司的存货周转率与可比公司的存货周转率相比偏低,具备合理性。
(三) 金融资产、财务性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注:可比公司数据来自于招股说明书、公司年报、wind等公开数据。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存货周转率分别为1.60、1.59和2.41,低于可比上市公司。主要原因系公司原材料魔芋属于季节性较强的产品,采购季节集中在本年9月至次年3月。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中原材料金额占比较大,所以公司的存货周转率与可比公司的存货周转率相比偏低,具备合理性。
项目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60,532,820.83 |
其中: | |
理财产品 | 60,532,820.83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
其中: | |
合计 | 60,532,820.83 |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2、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5、 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交易性金融资产为公司购买的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
项目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折现率区间 |
1-1-227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融资租赁款 | 7,188,305.82 | - | 7,188,305.82 | 11%-19% |
其中:未实现融资收益 | 3,557,684.09 | - | 3,557,684.09 | - |
合计 | 7,188,305.82 | - | 7,188,305.82 | - |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1) 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按下表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5)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6、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财务性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0、 其他披露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长期应收款主要为应收设备租赁款。无。
11、 金融资产、财务性投资总体分析
无。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金融资产构成主要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长期应收款,公司的
1-1-228
(四)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1、 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交易性金融资产系公司为提高临时闲置资金效益购买的短期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长期应收款为应收设备租赁款。
项目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固定资产 | 67,329,989.95 | 65,946,533.89 | 69,227,315.77 |
固定资产清理 | - | - | - |
合计 | 67,329,989.95 | 65,946,533.89 | 69,227,315.77 |
(2)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2021年12月31日 | ||||||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电子设备 | 运输工具 | 其他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63,830,787.06 | 35,346,321.53 | 2,241,749.56 | 2,603,218.45 | 104,022,076.6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839,736.65 | 14,135,464.30 | 333,647.77 | 1,011,704.78 | 16,320,553.50 | |
(1)购置 | 410,261.10 | 7,015,504.27 | 324,975.20 | 1,011,704.78 | 8,762,445.35 | |
(2)在建工程转入 | 429,475.55 | 6,819,217.12 | 8,672.57 | 7,257,365.24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其他 | 300,742.91 | 300,742.91 | ||||
3.本期减少金额 | 9,628,005.37 | 13,152.56 | 15,831.84 | 9,656,989.77 | ||
(1)处置或报废 | 1,532,273.75 | 13,152.56 | 15,831.84 | 1,561,258.15 | ||
(2)其他 | 8,095,731.62 | 8,095,731.62 | ||||
4.期末余额 | 64,670,523.71 | 39,853,780.46 | 2,562,244.77 | 3,599,091.39 | 110,685,640.33 |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9,943,363.95 | 14,066,714.31 | 1,961,993.20 | 2,103,471.25 | 38,075,542.71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078,559.88 | 3,439,232.70 | 96,890.99 | 275,495.13 | 6,890,178.70 | |
(1)计提 | 3,078,559.88 | 3,439,232.70 | 96,890.99 | 275,495.13 | 6,890,178.70 | |
(2)其他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588,284.65 | 7,260.41 | 14,525.97 | 1,610,071.03 | ||
(1)处置或报废 | 630,574.10 | 7,260.41 | 14,525.97 | 652,360.48 | ||
(2)其他 | 957,710.55 | 957,710.55 | ||||
4.期末余额 | 23,021,923.83 | 15,917,662.36 | 2,051,623.78 | 2,364,440.41 | 43,355,650.38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1-229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1,648,599.88 | 23,936,118.10 | 510,620.99 | 1,234,650.98 | 67,329,989.95 | |
2.期初账面价值 | 43,887,423.11 | 21,279,607.22 | 279,756.36 | 499,747.20 | 65,946,533.89 |
单位:元
2020年12月31日 | ||||||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电子设备 | 运输工具 | 其他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63,544,241.90 | 34,477,039.99 | 2,318,268.46 | 2,531,971.07 | 102,871,521.42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63,531.57 | 4,792,180.93 | 83,101.63 | 162,670.42 | 5,401,484.55 | |
(1)购置 | 363,531.57 | 3,705,090.46 | 83,101.63 | 162,670.42 | 4,314,394.08 | |
(2)在建工程转入 | 1,087,090.47 | 1,087,090.47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其他 | ||||||
3.本期减少金额 | 76,986.41 | 3,922,899.39 | 159,620.53 | 91,423.04 | 4,250,929.37 | |
(1)处置或报废 | 76,986.41 | 2,387,163.92 | 159,620.53 | 91,423.04 | 2,715,193.90 | |
(2)其他 | 1,535,735.47 | 1,535,735.47 | ||||
4.期末余额 | 63,830,787.06 | 35,346,321.53 | 2,241,749.56 | 2,603,218.45 | 104,022,076.60 |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6,870,461.64 | 13,000,180.60 | 2,042,174.99 | 1,731,388.42 | 33,644,205.65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082,059.55 | 3,263,673.12 | 79,438.74 | 459,391.01 | 6,884,562.42 | |
(1)计提 | 3,082,059.55 | 3,263,673.12 | 79,438.74 | 459,391.01 | 6,884,562.42 | |
(2)其他 | ||||||
3.本期减少金额 | 9,157.24 | 2,197,139.41 | 159,620.53 | 87,308.18 | 2,453,225.36 | |
(1)处置或报废 | 9,157.24 | 1,589,653.64 | 159,620.53 | 87,308.18 | 1,845,739.59 | |
(2)其他 | 607,485.77 | 607,485.77 | ||||
4.期末余额 | 19,943,363.95 | 14,066,714.31 | 1,961,993.20 | 2,103,471.25 | 38,075,542.71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3,887,423.11 | 21,279,607.22 | 279,756.36 | 499,747.20 | 65,946,533.89 | |
2.期初账面价值 | 46,673,780.26 | 21,476,859.39 | 276,093.47 | 800,582.65 | 69,227,315.77 |
单位:元
1-1-230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电子设备 | 运输工具 | 其他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62,351,274.46 | 32,316,666.16 | 2,391,938.49 | 2,448,301.63 | 99,508,180.74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836,273.44 | 2,765,209.28 | 20,707.97 | 179,659.17 | 4,801,849.86 | |
(1)购置 | 725,189.18 | 2,150,345.32 | 20,707.97 | 149,369.41 | 3,045,611.88 | |
(2)在建工程转入 | 1,111,084.26 | 614,863.96 | - | 30,289.76 | 1,756,237.98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其他 | ||||||
3.本期减少金额 | 643,306.00 | 604,835.45 | 94,378.00 | 95,989.73 | 1,438,509.18 | |
(1)处置或报废 | 643,306.00 | 604,835.45 | 94,378.00 | 95,989.73 | 1,438,509.18 | |
(2)其他 | ||||||
4.期末余额 | 63,544,241.90 | 34,477,039.99 | 2,318,268.46 | 2,531,971.07 | 102,871,521.42 |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4,086,783.89 | 9,969,511.06 | 2,005,638.27 | 1,671,993.56 | 27,733,926.78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022,345.76 | 3,423,415.39 | 126,195.82 | 150,585.10 | 6,722,542.07 | |
(1)计提 | 3,022,345.76 | 3,423,415.39 | 126,195.82 | 150,585.10 | 6,722,542.07 | |
(2)其他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38,668.01 | 392,745.85 | 89,659.10 | 91,190.24 | 812,263.20 | |
(1)处置或报废 | 238,668.01 | 392,745.85 | 89,659.10 | 91,190.24 | 812,263.20 | |
(2)其他 | ||||||
4.期末余额 | 16,870,461.64 | 13,000,180.60 | 2,042,174.99 | 1,731,388.42 | 33,644,205.65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6,673,780.26 | 21,476,859.39 | 276,093.47 | 800,582.65 | 69,227,315.77 | |
2.期初账面价值 | 48,264,490.57 | 22,347,155.10 | 386,300.22 | 776,308.07 | 71,774,253.96 |
(3)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未执行新租赁准则)
□适用 √不适用
(5)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2021年12月31日 | |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房屋及建筑物 | 13,085,050.21 |
1-1-231
机器设备 | 951,796.27 |
其他设备 | 2,808.36 |
合计 | 14,039,654.84 |
(6)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8)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2、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6,922.73万元、6,594.65万元和6,733.00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0.38%、15.47%和16.01%。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固定资产主要系为扩大生产而购入的机器设备。
项目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在建工程 | 427,412.92 | 429,475.55 | - |
工程物资 | - | - | - |
合计 | 427,412.92 | 429,475.55 | - |
(2)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2021年12月31日 | |||
项目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魔芋食品深加工技改项目 | 127,048.18 | 127,048.18 | |
魔芋精粉深加工智能制造生产线改扩建技改项目 | 142,566.57 | 142,566.57 | |
IC塔(厌氧塔)工程 | 157,798.17 | 157,798.17 | |
合计 | 427,412.92 | 427,412.92 |
单位:元
2020年12月31日 | |||
项目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10KV配电工程项目 | 429,475.55 | 429,475.55 | |
合计 | 429,475.55 | 429,475.55 |
1-1-232
单位:元
2019年12月31日 | |||
项目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其他说明:
(3)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报告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在建工程项目中,魔芋食品深加工技改项目、魔芋精粉深加工智能制造生产线改扩建技改项目为募投项目,在建工程的期末余额主要为前期勘察设计费和咨询评估费。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00%、0.10%和0.10%,占比较低,主要为在建项目的设计费和评估费。
3、 其他披露事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00%、0.10%和0.10%,占比较低,主要为在建项目的设计费和评估费。无。
4、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总体分析
无。
(1)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构成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6,922.73万元、6,594.65万元、6,733.00万元,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构成情况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1)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构成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6,922.73万元、6,594.65万元、6,733.00万元,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构成情况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
账面价值 | 比例 | 账面价值 | 比例 | 账面价值 | 比例 |
1-1-233
房屋及建筑物 | 4,164.86 | 61.86% | 4,388.74 | 66.55% | 4,667.38 | 67.42% |
机器设备 | 2,393.61 | 35.55% | 2,127.96 | 32.27% | 2,147.69 | 31.02% |
运输工具 | 51.06 | 0.76% | 27.98 | 0.42% | 27.61 | 0.40% |
其他设备 | 123.47 | 1.83% | 49.97 | 0.76% | 80.06 | 1.16% |
合 计 | 6,733.00 | 100.00% | 6,594.65 | 100.00% | 6,922.73 | 100.00% |
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主要由生产厂房和机器设备等构成,均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直接相关。2021年末固定资产余额较2020年末的固定资产余额有所增加,主要为公司扩大生产新购入机器设备。2)公司固定资产的折旧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情况对比如下:
单位:年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年度报告 公司的固定资产折旧计提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不存在显著差异,固定资产折旧计提充分、合理。 3)固定资产减值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及其他设备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不存在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情况,无需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分别为0.00万元、42.95万元和42.74万元,占总资产比例较低。公司于每年年末对在建工程进行检查,未发现需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形,故未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 ||||||
(五) 无形资产、开发支出
1、 无形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1-1-234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商标权 | 软件使用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8,844,020.06 | 722,580.00 | 786,462.90 | 40,353,062.96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购置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38,844,020.06 | 722,580.00 | 786,462.90 | 40,353,062.96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7,960,422.07 | 643,991.49 | 335,732.37 | 8,940,145.93 |
2.本期增加金额 | 792,442.07 | 71,418.00 | 85,392.15 | 949,252.22 |
(1)计提 | 792,442.07 | 71,418.00 | 85,392.15 | 949,252.22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8,752,864.14 | 715,409.49 | 421,124.52 | 9,889,398.15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0,091,155.92 | 7,170.51 | 365,338.38 | 30,463,664.81 |
2.期初账面价值 | 30,883,597.99 | 78,588.51 | 450,730.53 | 31,412,917.03 |
单位:元
2020年12月31日 | ||||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商标权 | 软件使用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8,844,020.06 | 722,580.00 | 786,462.90 | 40,353,062.96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购置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38,844,020.06 | 722,580.00 | 786,462.90 | 40,353,062.96 |
二、累计摊销 |
1-1-235
1.期初余额 | 7,167,980.09 | 571,733.49 | 213,235.95 | 7,952,949.53 |
2.本期增加金额 | 792,441.98 | 72,258.00 | 122,496.42 | 987,196.40 |
(1)计提 | 792,441.98 | 72,258.00 | 122,496.42 | 987,196.40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7,960,422.07 | 643,991.49 | 335,732.37 | 8,940,145.93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0,883,597.99 | 78,588.51 | 450,730.53 | 31,412,917.03 |
2.期初账面价值 | 31,676,039.97 | 150,846.51 | 573,226.95 | 32,400,113.43 |
单位:元
2019年12月31日 | |||||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商标权 | 软件使用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9,315,498.04 | 10,000.00 | 722,580.00 | 266,429.10 | 40,314,507.14 |
2.本期增加金额 | 520,033.80 | 520,033.80 | |||
(1)购置 | 520,033.80 | 520,033.80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471,477.98 | 10,000.00 | - | - | 481,477.98 |
(1)处置 | 471,477.98 | 10,000.00 | - | - | 481,477.98 |
4.期末余额 | 38,844,020.06 | 722,580.00 | 786,462.90 | 40,353,062.96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6,479,153.79 | 1,583.27 | 499,475.49 | 127,105.96 | 7,107,318.51 |
2.本期增加金额 | 797,156.76 | 416.65 | 72,258.00 | 86,129.99 | 955,961.40 |
(1)计提 | 797,156.76 | 416.65 | 72,258.00 | 86,129.99 | 955,961.40 |
3.本期减少金额 | 108,330.46 | 1,999.92 | - | - | 110,330.38 |
(1)处置 | 108,330.46 | 1,999.92 | - | - | 110,330.38 |
4.期末余额 | 7,167,980.09 | 571,733.49 | 213,235.95 | 7,952,949.53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1-1-236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1,676,039.97 | - | 150,846.51 | 573,226.95 | 32,400,113.43 |
2.期初账面价值 | 32,836,344.25 | 8,416.73 | 223,104.51 | 139,323.14 | 33,207,188.63 |
其他说明:
(2) 报告期末尚未办妥产权证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通过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3,240.01万元、3,141.29万元和3,046.37万元,公司的无形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
2、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披露事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3,240.01万元、3,141.29万元和3,046.37万元,公司的无形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无
4、 无形资产、开发支出总体分析
无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3,240.01万元、3,141.29万元和3,046.37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9.54%、7.37%和7.24%,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占总资产比例逐年下降,主要系公司规模扩大,同时无形资产逐年摊销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无形资产状态良好,未发生减值迹象,未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开发支出资本化的情形。
(六) 商誉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债项
1-1-237
1、 短期借款
√适用 □不适用
(1) 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质押借款 | - |
抵押借款 | - |
保证借款 | - |
信用借款 | - |
抵押及保证借款 | 49,054,648.61 |
合计 | 49,054,648.61 |
短期借款分类说明: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无。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9,267.90万元、7,300.00万元和4,905.46万元。公司短期借款用途主要为原材料采购,为保证原材料供应稳定,公司在原材料采购季节向银行借款,具备合理性和必要性。
2、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负债(已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适用)
√适用 □不适用
(1) 合同负债情况
单位: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9,267.90万元、7,300.00万元和4,905.46万元。公司短期借款用途主要为原材料采购,为保证原材料供应稳定,公司在原材料采购季节向银行借款,具备合理性和必要性。
项目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预收货款 | 2,082,014.62 |
合计 | 2,082,014.62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1-238
(3)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5、 长期借款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单位:元
2020年末、2021年末合同负债余额分别为300.66万元和208.20万元,主要系公司根据新收入准则规定,将预收货款调整至合同负债科目进行核算。
项目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短期应付债券 | - |
应付退货款 | - |
待转销项税额 | 135,161.63 |
合计 | 135,161.63 |
(2)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3)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7、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8、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9、 主要债项、期末偿债能力总体分析
2020年末、2021年末,其他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19.67万元和13.52万元,均为待转销项税额,系根据新收入准则规定,将预收货款对应的增值税额转至其他流动负债科目核算所致。
(1)偿债能力分析
1)短期借款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9,267.90万元、7,300.00万元和4,905.46
1-1-239
2020年末,公司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 |||||||||
贷款主体 | 贷款银行 | 贷款 利率 | 借款 起始日 | 约定 还款日 | 期末外币 金额 (万美元) | 期末本币金额 (万元) | |||
一致魔芋 | 湖北长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4.55% | 2020/5/27 | 2021/5/27 | - | 100.00 | |||
一致魔芋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阳支行 | 2.80% | 2020/8/27 | 2021/8/26 | - | 500.00 | |||
一致魔芋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阳支行 | 3.85% | 2020/9/18 | 2021/9/17 | - | 800.00 | |||
一致魔芋 | 湖北长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4.55% | 2020/10/28 | 2021/10/28 | - | 900.00 | |||
一致魔芋 |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支行 | 3.55% | 2020/10/14 | 2021/10/13 | - | 3,500.00 |
1-1-240
一致魔芋 |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支行 | 3.55% | 2020/10/14 | 2021/10/13 | - | 1,500.00 |
合计 | - | - | - | - | - | 7,300.00 |
2021年末,公司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注1:利息保障倍数=(净利润+所得税+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1.55、2.64和3.68,速动比率分别为0.48、0.92和2.31,公司资金流动性逐渐加强。 报告期内,公司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10.42、26.32和62.01,利息保障倍数较高,偿债能力较强。公司稳健的经营态势、持续增长的经营效益及所处行业良好的发展前景均保证了公司较强的偿债能力。 (2)合同负债 2020年末、2021年末合同负债余额分别为300.66万元和208.20万元,主要系公司根据新收入准则规定,将预收货款调整至合同负债科目进行核算。 (3)其他流动负债 2020年末、2021年末,其他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19.67万元和13.52万元,均为待转销销项税,系根据新收入准则规定,将预收货款对应的增值税转至其他流动负债科目进行核算。 | |||||||||||
(八) 股东权益
1-1-241
1、 股本
单位:元
2020年12月31日 | 本期变动 | 2021年12月31日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58,229,000.00 | - | - | - | - | - | 58,229,000.00 |
单位:元
2019年12月31日 | 本期变动 | 2020年12月31日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42,800,000.00 | 15,429,000.00 | - | - | - | 15,429,000.00 | 58,229,000.00 |
单位:元
2018年12月31日 | 本期变动 | 2019年12月31日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42,800,000.00 | - | - | - | - | - | 42,800,000.00 |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2、 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2020年9月22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湖北一致魔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本次发行已与2020年10月12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关于对湖北一致魔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无异议的函》(股转系统函[2020]3165号)。公司本次定向发行新增股份共计15,429,000股,公司股本由42,800,000股增加至58,229,000股,新增股份于2020年11月23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本次定向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92,574,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377,358.4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92,196,641.52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15,429,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76,767,641.52元。本次增资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0年10月28日出具《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0〕第2-00062号)。
项目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1年12月31日 |
1-1-242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105,183,101.04 | 105,183,101.04 | ||
其他资本公积 | - | - | ||
合计 | 105,183,101.04 | 105,183,101.04 |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0年12月31日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28,415,459.52 | 76,767,641.52 | 105,183,101.04 | |
其他资本公积 | - | - | ||
合计 | 28,415,459.52 | 76,767,641.52 | 105,183,101.04 |
单位:元
项目 | 2018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19年12月31日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28,415,459.52 | 28,415,459.52 | ||
其他资本公积 | - | - | ||
合计 | 28,415,459.52 | 28,415,459.52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2020年,公司向在册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及合格投资者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429,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92,574,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377,358.4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92,196,641.52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15,429,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76,767,641.52元。本次增资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0年10月28日出具《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0〕第2-00062号)。无。
4、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6、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7、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无。
项目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1年12月31日 |
1-1-243
法定盈余公积 | 16,178,193.15 | 6,077,321.65 | 22,255,514.80 | |
任意盈余公积 | - | - | - | |
合计 | 16,178,193.15 | 6,077,321.65 | 22,255,514.80 |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0年12月31日 |
法定盈余公积 | 11,755,532.03 | 4,422,661.12 | 16,178,193.15 | |
任意盈余公积 | - | - | - | |
合计 | 11,755,532.03 | 4,422,661.12 | 16,178,193.15 |
单位:元
项目 | 2018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19年12月31日 |
法定盈余公积 | 7,576,513.12 | 4,179,018.91 | 11,755,532.03 | |
任意盈余公积 | - | - | - | |
合计 | 7,576,513.12 | 4,179,018.91 | 11,755,532.03 |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8、 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报告期内,公司按母公司年度实现净利润的10.0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项目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97,997,139.81 | 79,465,295.85 | 62,266,030.53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 | - | - | -7,842,877.33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97,997,139.81 | 79,465,295.85 | 54,423,153.20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59,352,699.10 | 44,354,505.08 | 38,637,161.56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6,077,321.65 | 4,422,661.12 | 4,179,018.91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 - |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23,291,600.00 | 21,400,000.00 | 9,416,000.00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 - |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27,980,917.26 | 97,997,139.81 | 79,465,295.85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适用 □不适用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0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7,842,877.33元。
(4)由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
1-1-244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9、 其他披露事项
由于重要的前期差错更正,影响2019年度期初未分配利润-7,842,877.33元。无
10、 股东权益总体分析
无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金额分别为16,243.63万元、27,758.74万元和31,364.85万元。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逐年增加,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实现了较好的盈利,带来了留存收益逐年增加,同时公司在2020年完成了股权融资。
(九) 其他资产负债科目分析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金额分别为16,243.63万元、27,758.74万元和31,364.85万元。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逐年增加,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实现了较好的盈利,带来了留存收益逐年增加,同时公司在2020年完成了股权融资。
项目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库存现金 | - | 1,127.64 | 30,811.84 |
银行存款 | 8,202,392.29 | 15,002,795.53 | 8,926,496.09 |
其他货币资金 | 5,386.08 | 42,753.12 | 419,567.28 |
合计 | 8,207,778.37 | 15,046,676.29 | 9,376,875.21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 | - | - |
使用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银行存款 | - | 3,940,000.00 | - |
合计 | - | 3,940,000.00 | - |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1-1-245
2、 预付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1年以内 | 53,123,714.13 | 91.00% | 36,427,109.46 | 99.93% | 19,626,356.95 | 96.93% |
1至2年 | 5,252,948.20 | 9.00% | - | - | 231,710.20 | 1.14% |
2至3年 | - | - | - | - | 390,411.28 | 1.93% |
3年以上 | - | - | 25,234.18 | 0.07% | - | - |
合计 | 58,376,662.33 | 100.00% | 36,452,343.64 | 100.00% | 20,248,478.43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报告期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2021年12月31日 | 占预付账款期末余额比例(%) |
富源县富村镇佳芋食品有限公司 | 23,117,741.85 | 39.60% |
宣威顺晟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17,670,908.90 | 30.27% |
PT.INSAN AGRO SEJAHTERA | 5,252,948.20 | 9.00% |
建始县永腾种植专业合作社 | 3,000,000.00 | 5.14% |
建始县泰立种植专业合作社 | 2,895,500.00 | 4.96% |
合计 | 51,937,098.95 | 88.97% |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2020年12月31日 | 占预付账款期末余额比例(%) |
宣威顺晟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9,088,281.85 | 24.93% |
会理县好地道魔芋专业合作社 | 8,680,093.92 | 23.81% |
PT.INSAN AGRO SEJAHTERA | 5,959,118.20 | 16.35% |
富源县富村镇佳芋食品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13.72% |
楚雄市吕合镇会芬种植专业合作社 | 3,305,470.00 | 9.07% |
1-1-246
合计 | 32,032,963.97 | 87.88% |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2019年12月31日 | 占预付账款期末余额比例(%) |
宣威顺晟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5,982,918.71 | 29.55% |
楚雄兴盛达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3,400,000.00 | 16.79% |
会理县好地道魔芋专业合作社 | 2,653,108.00 | 13.10% |
楚雄协佳商贸有限公司 | 2,600,000.00 | 12.84% |
楚雄市子午镇家农种植专业合作社 | 1,272,532.89 | 6.28% |
合计 | 15,908,559.60 | 78.57% |
(3)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3、 合同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金额分别为2,024.85万元、3,645.23万元和5,837.67万元,公司预付款项主要为预付原料款。
项目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应收利息 | - | - | - |
应收股利 | - | - | - |
其他应收款 | 3,655,703.42 | 3,165,856.55 | 4,183,169.61 |
合计 | 3,655,703.42 | 3,165,856.55 | 4,183,169.61 |
(1)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2021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1,888,799.75 | 48.58% | - | - | 1,888,799.75 |
其中:应收出口退税款 | 1,888,799.75 | 48.58% | - | - | 1,888,799.75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1,999,156.62 | 51.42% | 232,252.95 | 11.62% | 1,766,903.67 |
合计 | 3,887,956.37 | 100.00% | 232,252.95 | 5.97% | 3,655,703.42 |
单位:元
类别 | 2020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1-1-247
(%) |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1,506,021.36 | 44.55% | - | - | 1,506,021.36 |
其中:应收出口退税款 | 1,506,021.36 | 44.55% | - | - | 1,506,021.36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1,874,293.16 | 55.45% | 214,457.97 | 11.44% | 1,659,835.19 |
合计 | 3,380,314.52 | 100.00% | 214,457.97 | 6.34% | 3,165,856.55 |
单位:元
类别 | 2019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2,487,770.84 | 55.18% | - | - | 2,487,770.84 |
其中:应收出口退税款 | 2,487,770.84 | 55.18% | - | - | 2,487,770.84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2,020,946.08 | 44.82% | 325,547.31 | 16.11% | 1,695,398.77 |
合计 | 4,508,716.92 | 100.00% | 325,547.31 | 7.22% | 4,183,169.61 |
1)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名称 | 2021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应收出口退税款 | 1,888,799.75 | - | ||
合计 | 1,888,799.75 | - |
单位:元
名称 | 2020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应收出口退税款 | 1,506,021.36 | - | ||
合计 | 1,506,021.36 | - |
单位:元
名称 | 2019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应收出口退税款 | 2,487,770.84 | - | ||
合计 | 2,487,770.84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2)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1-1-248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组合名称 | 2021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422,144.54 | 71,107.23 | 5.00% |
1-2年 | 288,400.80 | 28,840.08 | 10.00% |
2-3年 | 40,000.00 | 8,000.00 | 20.00% |
3-4年 | 50,000.00 | 25,000.00 | 50.00% |
4-5年 | 198,611.28 | 99,305.64 | 50.00% |
合计 | 1,999,156.62 | 232,252.95 | 11.62% |
单位:元
组合名称 | 2020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239,426.85 | 61,971.34 | 5.00% |
1-2年 | 374,866.31 | 37,486.63 | 10.00% |
2-3年 | 50,000.00 | 10,000.00 | 20.00% |
3-4年 | 210,000.00 | 105,000.00 | 50.00% |
4-5年 | - | - | - |
合计 | 1,874,293.16 | 214,457.97 | 11.44% |
单位:元
组合名称 | 2019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550,946.08 | 77,547.31 | 5.00% |
1-2年 | 60,000.00 | 6,000.00 | 10.00% |
2-3年 | 210,000.00 | 42,000.00 | 20.00% |
3-4年 | - | - | - |
4-5年 | - | - | - |
5年以上 | 200,000.00 | 200,000.00 | 100.00% |
合计 | 2,020,946.08 | 325,547.31 | 16.11% |
确定组合依据的说明:
3)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按下表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参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七节 财务会计信息”之“四、会计政策、估计”之“(一)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14、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61,971.34 | 37,486.63 | 115,000.00 | 214,457.97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1-1-249
--转入第二阶段 | -14,420.04 | 14,420.04 | - | - |
--转入第三阶段 | - | -4,000.00 | 4,000.00 | - |
--转回第二阶段 | - | - | - | - |
--转回第一阶段 | - | - | - | - |
本期计提 | 23,555.93 | -19,066.59 | 13,305.64 | 17,794.98 |
本期转回 | - | - | - | - |
本期转销 | - | - | - | - |
本期核销 | - | - | - | - |
其他变动 | - | - | - | - |
2021年12月31日余额 | 71,107.23 | 28,840.08 | 132,305.64 | 232,252.95 |
对报告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2)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 按款项性质列示的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保证金及押金 | 920,151.83 | 883,000.00 | 1,010,000.00 |
备用金 | - | - | - |
往来款 | - | - | - |
应收暂付款 | 1,888,799.75 | 1,512,942.78 | 2,503,730.15 |
其他 | 1,079,004.79 | 984,371.74 | 994,986.77 |
期末余额 | 3,887,956.37 | 3,380,314.52 | 4,508,716.92 |
减:坏账准备 | 232,252.95 | 214,457.97 | 325,547.31 |
合计 | 3,655,703.42 | 3,165,856.55 | 4,183,169.61 |
其中:应收暂付款主要为应收出口退税款。
2) 按账龄披露的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账龄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1-1-250
1年以内 | 3,310,944.29 | 2,745,448.21 | 4,038,716.92 |
1至2年 | 288,400.80 | 374,866.31 | 60,000.00 |
2至3年 | 40,000.00 | 50,000.00 | 210,000.00 |
3至4年 | 50,000.00 | 210,000.00 | - |
4至5年 | 198,611.28 | - | - |
5年以上 | - | - | 200,000.00 |
小计 | 3,887,956.37 | 3,380,314.52 | 4,508,716.92 |
减:坏账准备 | 232,252.95 | 214,457.97 | 325,547.31 |
合计 | 3,655,703.42 | 3,165,856.55 | 4,183,169.61 |
3) 报告期内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2021年12月31日 | ||||
款项性质 | 2021年12月31日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
应收出口退税款 | 出口退税款 | 1,888,799.75 | 1年以内 | 48.58% | - |
云南楚雄经济开发区招商局 | 保证金及押金 | 200,000.00 | 1年以内 | 5.14% | 10,000.00 |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湖北分公司 | 保险费 | 156,978.00 | 1年以内 | 4.04% | 7,848.90 |
宜昌兴奥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租金 | 112,500.00 | 1年以内 | 2.89% | 5,625.00 |
浙江天猫技术有限公司 | 保证金及押金 | 110,000.00 | 1年以内30,000.00元,1-2年30,000.00元,2-3年30,000.00元,4-5年20,000.00元 | 2.83% | 20,500.00 |
合计 | - | 2,468,277.75 | - | 63.48% | 43,973.90 |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2020年12月31日 | ||||
款项性质 | 2020年12月31日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
应收出口退税款 | 出口退税款 | 1,506,021.36 | 1年以内 | 44.55% | |
湖北省农业信 | 保证金及押金 | 400,000.00 | 1年以内、1-2 | 11.83% | 20,000.00 |
1-1-251
贷担保有限公司 | 年 | ||||
湖北长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租金 | 315,555.52 | 1年以内、1-2年 | 9.34% | 23,555.55 |
安能(宜昌)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 | 保证金及押金 | 100,000.00 | 3-4年 | 2.96% | 50,000.00 |
杭州郝姆斯食品有限公司 | 保证金及押金 | 100,000.00 | 1年以内 | 2.96% | 5,000.00 |
合计 | - | 2,421,576.88 | - | 71.64% | 98,555.55 |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2019年12月31日 | ||||
款项性质 | 2019年12月31日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
应收出口退税款 | 出口退税款 | 2,487,770.84 | 1年以内 | 55.18% | |
湖北省农业信贷担保有限公司 | 保证金及押金 | 500,000.00 | 1年以内 | 11.09% | 25,000.00 |
楚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 保证金及押金 | 200,000.00 | 5年以上 | 4.44% | 200,000.00 |
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长阳县供电公司 | 水电油汽费 | 179,419.76 | 1年以内 | 3.98% | 8,970.99 |
湖北长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租金 | 155,555.55 | 1年以内 | 3.45% | 7,777.78 |
合计 | - | 3,522,746.15 | - | 78.13% | 241,748.77 |
5) 涉及政府补助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5)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5、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1-1-252
6、 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1) 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货款 | 15,999,854.56 |
设备工程款 | 1,957,931.05 |
应付费用款 | 2,789,457.96 |
合计 | 20,747,243.57 |
(2) 按收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付账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2021年12月31日 | ||
应付账款 | 占应付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性质 | |
楚雄云长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1,815,000.00 | 8.75% | 货款 |
绵阳市安州区鹏泰魔芋科技有限公司 | 1,765,500.00 | 8.51% | 货款 |
岳阳东方彩印有限公司 | 1,341,489.84 | 6.47% | 货款 |
富源县富村镇佳艳农民魔芋专业合作社 | 1,232,240.00 | 5.94% | 货款 |
宜昌海源物流有限公司 | 1,125,796.58 | 5.43% | 物流运费 |
合计 | 7,280,026.42 | 35.09% | - |
(3)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4)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7、 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 预收款项列示
单位: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965.90万元、1,348.85万元和2,074.72万元。公司应付账款主要为应付货款、设备工程款和应付费用款等。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的账龄以1年以内为主。
项目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预收租金 | 709,571.41 |
合计 | 709,571.41 |
1-1-253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结算未完工项目情况(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适用)
□适用 √不适用
(4)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8、 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2021年12月31日公司预收款项主要为子公司云南一致出租固定资产给楚雄云长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租金。
项目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1年12月31日 |
1、短期薪酬 | 3,394,679.30 | 28,152,231.65 | 27,801,615.14 | 3,745,295.81 |
2、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 | 1,581,786.56 | 1,581,786.56 | - |
3、辞退福利 | - | - | - | - |
4、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 - | - | - |
合计 | 3,394,679.30 | 29,734,018.21 | 29,383,401.70 | 3,745,295.81 |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0年12月31日 |
1、短期薪酬 | 3,027,066.57 | 21,482,309.08 | 21,114,696.35 | 3,394,679.30 |
2、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 | 127,931.30 | 127,931.30 | - |
3、辞退福利 | - | 50,000.00 | 50,000.00 | - |
4、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 - | - | - |
合计 | 3,027,066.57 | 21,660,240.38 | 21,292,627.65 | 3,394,679.30 |
单位:元
项目 | 2018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19年12月31日 |
1、短期薪酬 | 1,903,829.84 | 21,310,094.20 | 20,186,857.47 | 3,027,066.57 |
2、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 | 1,115,275.75 | 1,115,275.75 | - |
3、辞退福利 | - | - | - | - |
4、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 - | - | - |
合计 | 1,903,829.84 | 22,425,369.95 | 21,302,133.22 | 3,027,066.57 |
1-1-254
(2) 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1年12月31日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3,394,679.30 | 25,532,265.12 | 25,181,648.61 | 3,745,295.81 |
2、职工福利费 | - | 1,457,595.82 | 1,457,595.82 | - |
3、社会保险费 | - | 881,345.76 | 881,345.76 |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 | 797,753.06 | 797,753.06 | - |
工伤保险费 | - | 36,269.72 | 36,269.72 | - |
生育保险费 | - | 45,012.98 | 45,012.98 | - |
补充医疗保险 | - | 2,310.00 | 2,310.00 | - |
4、住房公积金 | - | 276,970.50 | 276,970.50 | -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 | 4,054.45 | 4,054.45 | - |
6、短期带薪缺勤 | - | - | - | - |
7、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 - | - | - |
合计 | 3,394,679.30 | 28,152,231.65 | 27,801,615.14 | 3,745,295.81 |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0年12月31日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3,027,066.57 | 19,652,776.20 | 19,285,163.47 | 3,394,679.30 |
2、职工福利费 | 1,247,813.87 | 1,247,813.87 | ||
3、社会保险费 | 496,994.49 | 496,994.49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462,691.52 | 462,691.52 | ||
工伤保险费 | 2,508.55 | 2,508.55 | ||
生育保险费 | 31,794.42 | 31,794.42 | ||
4、住房公积金 | 66,225.00 | 66,225.00 |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8,499.52 | 18,499.52 | ||
6、短期带薪缺勤 | ||||
7、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3,027,066.57 | 21,482,309.08 | 21,114,696.35 | 3,394,679.30 |
单位:元
项目 | 2018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19年12月31日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903,829.84 | 19,431,899.80 | 18,308,663.07 | 3,027,066.57 |
2、职工福利费 | 1,262,745.39 | 1,262,745.39 | ||
3、社会保险费 | 573,711.01 | 573,711.01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522,675.29 | 522,675.29 | ||
工伤保险费 | 22,951.88 | 22,951.88 | ||
生育保险费 | 28,083.84 | 28,083.84 | ||
4、住房公积金 |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 | 41,738.00 | 41,738.00 |
1-1-255
经费 | ||||
6、短期带薪缺勤 | ||||
7、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1,903,829.84 | 21,310,094.20 | 20,186,857.47 | 3,027,066.57 |
(3) 设定提存计划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1年12月31日 |
1、基本养老保险 | 1,516,715.39 | 1,516,715.39 | ||
2、失业保险费 | 65,071.17 | 65,071.17 | ||
3、企业年金缴费 | - | - | ||
合计 | 1,581,786.56 | 1,581,786.56 |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0年12月31日 |
1、基本养老保险 | 123,831.58 | 123,831.58 | ||
2、失业保险费 | 4,099.72 | 4,099.72 | ||
3、企业年金缴费 | - | - | ||
合计 | 127,931.30 | 127,931.30 |
单位:元
项目 | 2018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19年12月31日 |
1、基本养老保险 | 1,071,635.47 | 1,071,635.47 | ||
2、失业保险费 | 43,640.28 | 43,640.28 | ||
3、企业年金缴费 | - | - | ||
合计 | 1,115,275.75 | 1,115,275.75 |
(4)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9、 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及职工福利等。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余额分别为302.71万元、339.47万元和374.53万元。报告期各期末余额逐年增加,主要系员工人数增加以及薪资水平增长所致。
项目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应付利息 | - | 692,806.82 | 291,333.34 |
应付股利 | - | - | - |
其他应付款 | 3,811,092.58 | 27,541,256.77 | 29,668,828.49 |
合计 | 3,811,092.58 | 28,234,063.59 | 29,960,161.83 |
1-1-256
(1)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 | - | - | - |
企业债券利息 | - | - | - |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 - | ||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利息 | - | - | - |
财政借款应付利息 | - | 692,806.82 | 291,333.34 |
合计 | - | 692,806.82 | 291,333.34 |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押金保证金 | 496,207.20 | 281,280.20 | 119,005.20 |
拆借款 | - | 24,800,000.00 | 27,000,000.00 |
应付暂收款 | 6,561.07 | 85,317.88 | 1,082,499.82 |
往来款 | 3,308,324.31 | 2,374,658.69 | 1,467,323.47 |
合计 | 3,811,092.58 | 27,541,256.77 | 29,668,828.49 |
2) 其他应付款账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账龄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2,990,261.52 | 78.46% | 26,788,587.14 | 97.27% | 27,873,629.42 | 93.95% |
1-2年 | 146,734.78 | 3.85% | 151,422.15 | 0.55% | 575,593.87 | 1.94% |
2-3年 | 146,296.65 | 3.84% | 519,967.28 | 1.89% | 15,720.00 | 0.05% |
3年以上 | 527,799.63 | 13.85% | 81,280.20 | 0.30% | 1,203,885.20 | 4.06% |
合计 | 3,811,092.58 | 100.00% | 27,541,256.77 | 100.00% | 29,668,828.49 | 100.00% |
1-1-257
3)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最近一期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未结转的原因 |
宜昌华泉食品商贸有限公司 | 513,616.08 | 预收租金款 |
合计 | 513,616.08 | - |
4) 其他应付款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2021年12月31日 | ||||
与本公司关系 | 款项性质 | 金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付款总额的比例(%) | |
宜昌华泉食品商贸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往来款 | 513,616.08 | 2年以上 | 13.48% |
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长阳县供电公司 | 非关联方 | 往来款 | 397,328.02 | 1年以内 | 10.43% |
长阳德馨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往来款 | 383,715.32 | 1年以内 | 10.07% |
宜昌言鼎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往来款 | 265,121.76 | 1年以内 | 6.96% |
成都天行健卓越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往来款 | 209,600.00 | 1年以内 | 5.50% |
合计 | - | - | 1,769,381.18 | - | 46.43% |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2020年12月31日 | ||||
与本公司关系 | 款项性质 | 金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付款总额的比例(%) | |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 | 非关联方 | 拆借款 | 19,000,000.00 | 1年以内 | 68.99% |
宜昌市财政局 | 非关联方 | 拆借款 | 5,800,000.00 | 1年以内 | 21.06% |
宜昌华泉食品商贸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往来款 | 587,063.93 | 1-3年 | 2.13% |
宜昌恒铭金属结构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往来款 | 472,524.00 | 1年以内 | 1.72% |
长阳德馨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往来款 | 256,289.14 | 1年以内 | 0.93% |
合计 | - | - | 26,115,877.07 | - | 94.82% |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2019年12月31日 | ||||
与本公司关系 | 款项性质 | 金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付款总额的比例(%) | |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 | 非关联方 | 拆借款 | 19,000,000.00 | 1年以内 | 64.04% |
1-1-258
吴平 | 关联方 | 拆借款 | 8,000,000.00 | 1年以内 | 26.96% |
云南楚雄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非关联方 | 应付暂收款 | 1,070,000.00 | 5年以上 | 3.61% |
宜昌华泉食品商贸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往来款 | 646,077.32 | 2年以内 | 2.18% |
宜昌恒铭金属结构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往来款 | 183,960.20 | 1年以内 | 0.62% |
合计 | - | - | 28,900,037.52 | - | 97.41% |
(4)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10、 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 合同负债情况
单位: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分别为2,996.02万元、2,823.41万元和381.11万元。公司其他应付款主要为财政借款、往来拆借款、押金保证金等构成。公司2021年末其他应付款较2019年末、2020年末其他应付款下降,主要原因系2019年公司取得长阳县财政局财政拆借款以及向股东吴平借款形成期末余额所致;2020年末公司向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拆借款以及取得宜昌市财政局拆借款形成期末余额所致。
项目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预收货款 | 2,082,014.62 | 3,006,620.21 | - |
合计 | 2,082,014.62 | 3,006,620.21 | -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11、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12、 递延收益
1-1-259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政府补助 | 22,736,888.01 | 25,849,464.25 | 26,189,269.67 |
合计 | 22,736,888.01 | 25,849,464.25 | 26,189,269.67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补助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加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本期冲减成本费用金额 | 其他变动 | 2021年12月31日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是否为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 |
年产4000吨魔芋葡甘聚糖提取及加工项目 | 1,580,000.00 | 395,000.01 | 1,184,999.99 | 资产相关 | 是 | ||||
1000吨多口味蒟蒻(魔芋)干加工扩建项目 | 1,173,333.41 | 320,000.10 | 853,333.31 | 资产相关 | 是 | ||||
年产1000吨摩芋飞粉生物干燥剂加工项目 | 716,666.68 | 99,999.90 | 616,666.78 | 资产相关 | 是 | ||||
2000吨魔芋胶深加工扩建项目 | 1,650,000.00 | 300,000.00 | 1,350,000.00 | 资产相关 | 是 | ||||
魔芋自动化生产线技术改造资金 | 355,000.00 | 60,000.00 | 295,000.00 | 资产相关 | 是 | ||||
低黏度可凝胶魔芋粉制备方法发明专利技术资金 | 177,500.00 | 30,000.00 | 147,500.00 | 资产相关 | 是 | ||||
800万片魔芋冻干棉生产线改扩建项目 | 2,275,000.00 | 300,000.00 | 1,975,000.00 | 资产相关 | 是 | ||||
4000吨魔 | 1,550,000.00 | 199,999.95 | 1,350,000.05 | 资产相关 | 是 |
1-1-260
芋葡甘聚糖自动化技术改造与应用示范项目 | |||||||||
2019中央服务业发展推动农商互联完善农产品供应链项目资金 | 1,070,000.00 | 120,000.00 | 950,000.00 | 资产相关 | 是 | ||||
魔芋素食车间生产线升级改造专项补贴 | 214,399.97 | 39,748.27 | 174,651.70 | 资产相关 | 是 | ||||
基础设施建设奖励款 | 8,735,548.99 | 560,570.04 | 8,174,978.95 | 资产相关 | 是 | ||||
魔芋素食车间生产线升级改造专项补贴-2020 | 114,000.00 | 14,709.72 | 99,290.28 | 资产相关 | 是 | ||||
2020年科技成果转化资金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 收益相关 | 是 | ||||
工业厂房标准园区建设补助 | 728,356.12 | 61,551.12 | 666,805.00 | 资产相关 | 是 | ||||
项目建设补助资金 | 4,509,659.08 | 143,084.28 | 4,366,574.80 | 资产相关 | 是 | ||||
备用锅炉建设补贴 | - | 559,800.00 | 27,712.85 | 532,087.15 | 资产相关 | 是 | |||
合计 | 25,849,464.25 | 559,800.00 | 3,672,376.24 | 22,736,888.01 | - | - |
单位:元
补助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加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本期冲减成本费用金额 | 其他变动 | 2020年12月31日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是否为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 |
年产4000吨魔芋葡甘聚糖提取及加工项目 | 1,975,000.00 | 395,000.00 | 1,580,000.00 | 资产相关 | 是 | ||||
1000吨多 | 1,493,333.37 | 319,999.96 | 1,173,333.41 | 资产相关 | 是 |
1-1-261
口味蒟蒻(魔芋)干加工扩建项目 | |||||||||
年产1000吨摩芋飞粉生物干燥剂加工项目 | 816,666.68 | 100,000.00 | 716,666.68 | 资产相关 | 是 | ||||
2000吨魔芋胶深加工扩建项目 | 1,950,000.00 | 300,000.00 | 1,650,000.00 | 资产相关 | 是 | ||||
魔芋自动化生产线技术改造资金 | 415,000.00 | 60,000.00 | 355,000.00 | 资产相关 | 是 | ||||
低黏度可凝胶魔芋粉制备方法发明专利技术资金 | 207,500.00 | 30,000.00 | 177,500.00 | 资产相关 | 是 | ||||
800万片魔芋冻干棉生产线改扩建项目 | 2,575,000.00 | 300,000.00 | 2,275,000.00 | 资产相关 | 是 | ||||
4000吨魔芋葡甘聚糖自动化技术改造与应用示范项目 | 1,750,000.00 | 200,000.00 | 1,550,000.00 | 资产相关 | 是 | ||||
2019中央服务业发展推动农商互联完善农产品供应链项目资金 | 1,120,000.00 | 50,000.00 | 1,070,000.00 | 资产相关 | 是 | ||||
魔芋素食车间生产线升级改造专项补贴 | 268,000.00 | 53,600.03 | 214,399.97 | 资产相关 | 是 | ||||
基础设施建设奖励款 | 9,296,119.03 | 560,570.04 | 8,735,548.99 | 资产相关 | 是 | ||||
魔芋素食 | 114,000.00 | 114,000.00 | 资产相关 | 是 |
1-1-262
车间生产线升级改造专项补贴-2020 | |||||||||
2020年科技成果转化资金 | 1,000,000.00 | 1,000,000.00 | 收益相关 | 是 | |||||
工业厂房标准园区建设补助 | 789,907.24 | 61,551.12 | 728,356.12 | 资产相关 | 是 | ||||
项目建设补助资金 | 4,652,743.35 | 143,084.27 | 4,509,659.08 | 资产相关 | 是 | ||||
合计 | 26,189,269.67 | 2,234,000.00 | 2,573,805.42 | 25,849,464.25 | - | - |
单位:元
补助项目 | 2018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加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本期冲减成本费用金额 | 其他变动 | 2019年12月31日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是否为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 |
基础设施建设奖励款 | 9,856,689.07 | 560,570.04 | 9,296,119.03 | 资产相关 | 是 | ||||
工业厂房标准园区建设补助 | 851,458.36 | 61,551.12 | 789,907.24 | 资产相关 | 是 | ||||
魔芋素食车间生产线升级改造专项补贴 | 268,000.00 | 268,000.00 | 资产相关 | 是 | |||||
年产4000吨魔芋葡甘聚糖提取及加工项目 | 2,370,000.00 | 395,000.00 | 1,975,000.00 | 资产相关 | 是 | ||||
1000吨多口味蒟蒻(魔芋)干加工扩建项目 | 1,813,333.33 | 319,999.96 | 1,493,333.37 | 资产相关 | 是 | ||||
年产1000吨摩芋飞粉生物干燥剂加工项目 | 916,666.68 | 100,000.00 | 816,666.68 | 资产相关 | 是 | ||||
2000吨魔芋胶深加工扩建项 | 2,250,000.00 | 300,000.00 | 1,950,000.00 | 资产相关 | 是 |
1-1-263
目 | |||||||||
魔芋自动化生产线技术改造资金 | 475,000.00 | 60,000.00 | 415,000.00 | 资产相关 | 是 | ||||
低黏度可凝胶魔芋粉制备方法发明专利技术资金 | 237,500.00 | 30,000.00 | 207,500.00 | 资产相关 | 是 | ||||
800万片魔芋冻干棉生产线改扩建项目 | 2,875,000.00 | 300,000.00 | 2,575,000.00 | 资产相关 | 是 | ||||
4000吨魔芋葡甘聚糖自动化技术改造与应用示范项目 | 1,950,000.00 | 200,000.00 | 1,750,000.00 | 资产相关 | 是 | ||||
项目建设补助资金 | 5,090,644.27 | 437,900.92 | 4,652,743.35 | 资产相关 | 是 | ||||
合计 | 28,686,291.71 | 268,000.00 | 2,765,022.04 | 26,189,269.67 | - | - |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13、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报告期内,公司的递延收益主要来自于政府补助,报告期各期末金额分别为2,618.93万元、2,584.95万元和2,273.69万元。项目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坏账准备 | 3,506,817.42 | 564,512.38 | 2,338,160.80 | 370,117.53 |
递延收益 | 9,070,682.56 | 1,457,080.38 | 11,319,856.21 | 1,882,214.04 |
资产减值准备 | 107,044.29 | 16,906.87 | 299,205.16 | 44,880.77 |
递延所得税资产总额 | 12,684,544.27 | 2,038,499.63 | 13,957,222.17 | 2,297,212.34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互抵金额 | -430,342.31 | -64,551.35 | - | - |
合计 | 12,254,201.96 | 1,973,948.28 | 13,957,222.17 | 2,297,212.34 |
1-1-264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坏账准备 | 2,317,176.47 | 377,690.21 |
递延收益 | 11,972,407.29 | 1,874,851.82 |
合计 | 14,289,583.76 | 2,252,542.03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430,342.31 | 64,551.35 | - | - |
合计 | 430,342.31 | 64,551.35 | - | - |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 | - |
合计 | - | - |
(3) 报告期各期末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余额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64,551.35 | 1,973,948.28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64,551.35 | - |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余额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2,297,212.34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余额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2,252,542.03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 | - | - |
可抵扣亏损 | 7,064,498.08 | 5,684,745.94 | 6,573,645.99 |
1-1-265
合计 | 7,064,498.08 | 5,684,745.94 | 6,573,645.99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年份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备注 |
2020年 | 882,146.57 | |||
2021年 | 217,953.82 | 217,953.82 | ||
2022年 | 171,379.30 | 358,074.03 | 364,827.51 | |
2023年 | 2,184,674.24 | 3,726,480.05 | 3,726,480.05 | |
2024年 | 1,382,238.04 | 1,382,238.04 | 1,382,238.04 | |
2025年 | - | |||
2026年 | 3,326,206.50 | |||
合计 | 7,064,498.08 | 5,684,745.94 | 6,573,645.99 | - |
(6)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14、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分别为225.25万元、229.72万元和
197.39万元。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形成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主要原因系递延收益未来摊销形成。
项目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待抵扣进项税 | 80,922.79 | 1,123,466.46 | 590,242.96 |
预缴税费 | - | 61,076.58 | 115,180.19 |
合计 | 80,922.79 | 1,184,543.04 | 705,423.15 |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15、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余额分别为70.54万元、118.45万元和8.09万元。主要为待抵扣进项税和预缴所得税。项目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设备工程款 | 1,734,027.65 | 1,734,027.65 | 113,580.00 | 113,580.00 | ||
合计 | 1,734,027.65 | 1,734,027.65 | 113,580.00 | 113,580.00 |
1-1-266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设备工程款 | 20,000.00 | 20,000.00 | |
合计 | 20,000.00 | 20,000.00 |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16、 其他披露事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分别为2.00万元、11.36万元和173.40万元。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为预付设备工程款组成。2021年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较2020年末大幅增加,主要原因系公司为扩大生产经营预付的设备款。无
17、 其他资产负债科目总体分析
无
(1)租赁负债
单位: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余额分别为104.97万元、174.81万元和388.00万 | ||||||||
1-1-267
三、 盈利情况分析
(一) 营业收入分析
1、 营业收入构成情况
单位:元
元,占各期末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0.69%、1.42%和4.60%。主要为应交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房产税。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各项应交税费余额整体呈增长趋势。项目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主营业务收入 | 495,233,248.63 | 98.90% | 376,478,397.83 | 99.29% | 363,573,143.62 | 99.28% |
其他业务收入 | 5,517,000.10 | 1.10% | 2,706,057.18 | 0.71% | 2,651,535.36 | 0.72% |
合计 | 500,750,248.73 | 100.00% | 379,184,455.01 | 100.00% | 366,224,678.98 | 100.00% |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2、 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或服务分类
单位:元
报告期各期,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魔芋粉、魔芋食品和魔芋美妆用品的销售,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均超过98%,主营业务突出。
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房屋、设备租赁收入和运保费收入。报告期各期,公司其他业务收入分别为265.15万元、270.61万元和551.70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
0.72%、0.71%和1.10%,金额及占比均较小。公司其他业务收入2021年度较2020年度增长281.09万元,主要原因系公司2021年度将运保费作为其他业务收入核算。
项目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魔芋粉 | 430,026,537.73 | 86.83% | 331,362,962.78 | 88.02% | 321,164,410.42 | 88.34% |
魔芋食品 | 51,238,384.51 | 10.35% | 31,420,588.78 | 8.35% | 19,452,575.75 | 5.35% |
魔芋美妆用品 | 13,123,292.20 | 2.65% | 13,020,177.30 | 3.46% | 18,719,744.33 | 5.15% |
其他 | 845,034.19 | 0.17% | 674,668.97 | 0.18% | 4,236,413.12 | 1.17% |
合计 | 495,233,248.63 | 100.00% | 376,478,397.83 | 100.00% | 363,573,143.62 | 100.00% |
1-1-268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3、 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区域分类
单位:元
魔芋粉、魔芋食品和魔芋美妆用品是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报告期各期,公司魔芋粉、魔芋食品和魔芋美妆用品的销售收入合计占同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8.83%、99.82%和99.83%。公司魔芋粉主要包括魔芋精粉、魔芋微粉、纯化魔芋精粉、纯化魔芋微粉和其他魔芋粉。其中,纯化魔芋微粉的销售占魔芋粉销售收入中占比较大。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魔芋粉的销售收入分别为32,116.44万元、33,136.30万元和43,002.65万元。2021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较2020年度增幅较大,主要原因系魔芋粉和魔芋食品的销量增长所致。
公司魔芋食品主要包括魔芋素毛肚、魔芋晶球、魔芋膳食纤维等。其中,魔芋素毛肚是魔芋食品的销售主力。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魔芋食品的销售收入分别为1,945.26万元、3,142.06万元和5,123.84万元,呈上升趋势。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加大了魔芋食品的市场拓展力度,开拓了杭州郝姆斯食品有限公司、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客户。
公司魔芋美妆用品主要包括魔芋绵、魔芋皂等。其中,魔芋绵在魔芋美妆用品的销售收入中占比较大。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魔芋美妆用品的销售收入分别为1,871.97万元、1,302.02万元和1,312.33万元,2020年度公司魔芋美妆用品的销售收入与2019年度相比有所下降,主要原因系受疫情影响,公司魔芋绵销量有所下降。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其他收入分别为423.64万元、67.47万元和
84.50万元,2019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其他收入包含致力种业的销售收入
188.36万元。
项目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内销 | 279,976,565.12 | 56.53% | 209,816,605.08 | 55.73% | 188,891,925.98 | 51.95% |
外销 | 215,256,683.51 | 43.47% | 166,661,792.75 | 44.27% | 174,681,217.64 | 48.05% |
合计 | 495,233,248.63 | 100.00% | 376,478,397.83 | 100.00% | 363,573,143.62 | 100.00% |
1-1-269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公司主营业务中外销收入金额与出口退税申报金额归集口径存在时间性差异。经调节后,出口退税申报金额与外销收入差异分别为27.82万元、-13.62万元和0.91万元,差异较小,公司的主营业务中外销收入金额与出口退税数据相匹配。 | |||||
4、 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模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直接客户 | 385,141,046.48 | 77.77% | 300,961,507.65 | 79.94% | 282,904,576.48 | 77.81% |
贸易商客户 | 110,092,202.15 | 22.23% | 75,516,890.18 | 20.06% | 80,668,567.14 | 22.19% |
合计 | 495,233,248.63 | 100.00% | 376,478,397.83 | 100.00% | 363,573,143.62 | 100.00% |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1-1-270
5、 主营业务收入按季度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报告期各期,公司产品销售采用直销模式,公司客户分为直接客户和贸易商客户两类。直接客户购买公司产品主要用于进一步加工或消费,直接客户包含生产厂家和终端消费者;贸易商客户购买公司产品主要用于向其他客户再销售从而赚取买卖差价。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的销售客户以直接客户为主。公司对贸易商客户的销售均为买断式销售。公司与贸易商客户不存在销售区域划分、制定年度销售目标、销售价格政策等合作条款或约定。报告期各期,公司向直接客户的销售收入分别为28,290.46万元、30,096.15万元和38,514.10万元,占销售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7.81%、79.94%和77.77%,公司向贸易商客户的销售收入分别为8,066.86万元、7,551.69万元和11,009.22万元,占销售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2.19%、20.06%和22.23%。
报告期各期,公司向直接客户和贸易商客户的销售收入结构占比较为稳定。
项目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第一季度 | 107,876,516.59 | 21.78% | 56,127,816.24 | 14.91% | 88,658,739.20 | 24.39% |
第二季度 | 121,070,174.34 | 24.45% | 110,936,460.61 | 29.47% | 90,262,519.66 | 24.83% |
第三季度 | 114,873,986.42 | 23.20% | 102,942,662.49 | 27.34% | 83,785,852.63 | 23.04% |
第四季度 | 151,412,571.28 | 30.57% | 106,471,458.49 | 28.28% | 100,866,032.13 | 27.74% |
合计 | 495,233,248.63 | 100.00% | 376,478,397.83 | 100.00% | 363,573,143.62 | 100.00% |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6、 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渠道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由于魔芋产品应用广泛,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产品分季度销售收入相对稳定,不存在明显的季节性波动。
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主营业务收入与2019年同期主营业务收入相比降幅较大,主要原因系2020年第一季度受湖北省新冠疫情影响,公司2月份无对外销售收入。项目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1-1-271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线上 | 3,124,691.16 | 0.63% | 3,675,585.49 | 0.98% | 3,587,666.90 | 0.99% |
线下 | 492,108,557.47 | 99.37% | 372,802,812.34 | 99.02% | 359,985,476.72 | 99.01% |
合计 | 495,233,248.63 | 100.00% | 376,478,397.83 | 100.00% | 363,573,143.62 | 100.00% |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7、 前五名客户情况
单位:元
公司主营业务销售收入按销售渠道分类可分为线上销售和线下销售。报告期各期,公司线下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9.01%、99.02%和99.37%,公司销售以线下销售为主。
报告期各期,公司线上销售渠道主要通过京东、天猫、淘宝等网络销售平台开设旗舰店进行直接销售,面向的客户主要为普通的消费者,购买的产品为魔芋素毛肚、魔芋膳食纤维等。
2021年度
2021年度 | ||||
序号 | 客户 | 销售金额 | 年度销售额占比(%) |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1 | SEM MINERALS, L.P. | 34,318,481.98 | 6.85% | 否 |
2 | 嘉吉亚太食品系统(北京)有限公司 | 15,865,840.73 | 3.17% | 否 |
3 | TER Ingredients GmbH Co. KG | 13,201,272.93 | 2.64% | 否 |
4 | 绿赛集团 | 11,377,917.62 | 2.27% | 否 |
5 | 杭州郝姆斯食品有限公司 | 11,327,414.47 | 2.26% | 否 |
合计 | 86,090,927.73 | 17.19% | - | |
2020年度 | ||||
序号 | 客户 | 销售金额 | 年度销售额占比(%) |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1 | SEM MINERALS, L.P. | 21,169,414.18 | 5.58% | 否 |
2 | 范府食品 | 10,612,389.40 | 2.80% | 否 |
3 | 临沂艾德森 | 10,284,115.44 | 2.71% | 否 |
4 | 青岛德慧海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9,089,126.39 | 2.40% | 否 |
5 | TER Ingredients GmbH Co. KG | 8,792,967.03 | 2.32% | 否 |
合计 | 59,948,012.44 | 15.81% | - | |
2019年度 | ||||
序号 | 客户 | 销售金额 | 年度销售额占比(%) |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1 | 临沂艾德森 | 18,807,331.64 | 5.14% | 否 |
2 | 枫晴公司 | 11,280,061.71 | 3.08% | 否 |
3 | 范府食品 | 10,249,542.22 | 2.80% | 否 |
1-1-272
4 | 宜瑞安集团 | 9,767,717.47 | 2.67% | 否 |
5 | TER Ingredients GmbH Co. KG | 9,285,912.49 | 2.54% | 否 |
合计 | 59,390,565.53 | 16.22% | - |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8、 其他披露事项
注:相关主体已按照合并口径披露。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客户均不属于公司关联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与前五名客户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也未在其中占有权益。无。
9、 营业收入总体分析
无。
(1)营业收入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36,622.47万元、37,918.45万元和50,075.02万元,呈逐年增长趋势。其中,2021年度营业收入较2020年度营业收入增加12,156.57万元,增幅为32.06%。主要原因系公司2021年度加大了对魔芋粉、魔芋食品等产品的市场开拓,客户订单大幅增加。
(2)其他业务收入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265.15万元、270.61万元和551.70万元。公司其他业务收入构成主要为房屋和设备租赁收入、技术服务费以及运保费收入。2021年度,公司其他业务收入较2020年度增加了281.09万元,主要系公司将外销商品的运保费调整至其他业务收入核算。
(二) 营业成本分析
1、 成本归集、分配、结转方法
(1)营业收入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36,622.47万元、37,918.45万元和50,075.02万元,呈逐年增长趋势。其中,2021年度营业收入较2020年度营业收入增加12,156.57万元,增幅为32.06%。主要原因系公司2021年度加大了对魔芋粉、魔芋食品等产品的市场开拓,客户订单大幅增加。
(2)其他业务收入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265.15万元、270.61万元和551.70万元。公司其他业务收入构成主要为房屋和设备租赁收入、技术服务费以及运保费收入。2021年度,公司其他业务收入较2020年度增加了281.09万元,主要系公司将外销商品的运保费调整至其他业务收入核算。
(1)成本归集
1-1-273
2、 营业成本构成情况
单位:元
公司的成本归集对象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
1)直接材料:生产过程中实际消耗的原材料、辅助材料以及其他直接材料;2)直接人工:直接从事产品的生产人员工资等人工费用;3)制造费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其他费用支出,包括燃料动力、折旧等;
(2)成本分配
1)直接材料的归集和分配:各生产车间根据生产计划,按生产通知单列示的产品所需的直接材料、半成品领用并投入生产。月末根据产品实际领用的材料进行归集,材料计价方式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2)直接人工的归集和分配:按各生产车间直接生产人员的薪酬进行归集。月末,按完工产品产量在不同产品间进行分配;
3)制造费用的归集和分配:月末,对于辅助车间所发生的制造费用,根据权责发生制进行归集,并按生产车间当月产品产量在各生产车间之间进行分配;对于生产车间所发生的直接制造费用,按完工产品产量在不同产品间进行分配;
(3)成本结转
1)产品生产成本结转:月末,将各生产车间归集的产品生产成本在完工产品之间分配,分配后完工产品成本结转至“半成品”或“库存商品”;
2)产品销售时,对库存商品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将销售商品的成本结转至主营业务成本;
3)公司对于发生在产品风险报酬或控制权转移前所实际发生的运费,将其确认为合同履约成本,列示在营业成本科目。 此外,公司少量产品因生产周期相对较长,期末存在较少的在产品,其成本按约当产量法在完工产品与在产品之间分配。
项目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主营业务成本 | 391,213,878.63 | 98.96% | 294,749,029.82 | 99.69% | 279,757,238.68 | 99.65% |
其他业务成本 | 4,115,359.29 | 1.04% | 931,136.70 | 0.31% | 977,008.50 | 0.35% |
1-1-274
合计 | 395,329,237.92 | 100.00% | 295,680,166.52 | 100.00% | 280,734,247.18 | 100.00% |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3、 主营业务成本构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成本分别为28,073.42万元、29,568.02万元和39,532.92万元。公司的营业成本以主营业务成本为主。2021年度,公司其他业务成本较2020年度增长318.43万元,主要原因系公司2021年1月1日起将外销发生的运保费计入其他业务成本。项目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直接材料 | 350,050,219.39 | 89.48% | 264,386,041.17 | 89.70% | 253,010,098.21 | 90.44% |
直接人工 | 9,737,300.62 | 2.49% | 7,205,262.51 | 2.44% | 6,368,479.06 | 2.28% |
制造费用 | 25,853,303.07 | 6.61% | 23,157,726.14 | 7.86% | 20,378,661.41 | 7.28% |
运输费用 | 5,573,055.56 | 1.42% | - | - | - | - |
合计 | 391,213,878.63 | 100.00% | 294,749,029.82 | 100.00% | 279,757,238.68 | 100.00% |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4、 主营业务成本按产品或服务分类
单位:元
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由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和运输费用构成。报告期各期,公司的主营业务成本构成较为稳定,未发生重大变化。2021年1月1日起,公司将与合同履约成本相关的运输费用纳入营业成本中进行核算。
公司直接材料成本主要由魔芋精粉(原料)、魔芋干片等构成。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直接材料成本占比在90.00%左右。
公司直接人工主要由产品生产线上工人的薪酬构成。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直接人工占比有所上升,主要系产品生产线上工人薪资水平和人数增长。
公司制造费用主要由水电费、燃料以及设备折旧等构成。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制造费用占比波动较小。
项目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1-1-275
魔芋粉 | 341,574,239.58 | 87.31% | 262,010,107.48 | 88.89% | 251,972,919.10 | 90.07% |
魔芋食品 | 41,836,158.44 | 10.69% | 25,733,432.00 | 8.73% | 16,528,579.55 | 5.91% |
魔芋美妆用品 | 7,028,456.31 | 1.80% | 6,501,127.87 | 2.21% | 7,996,695.14 | 2.86% |
其他 | 775,024.30 | 0.20% | 504,362.47 | 0.17% | 3,259,044.89 | 1.16% |
合计 | 391,213,878.63 | 100.00% | 294,749,029.82 | 100.00% | 279,757,238.68 | 100.00% |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5、 主营业务成本按销售区域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魔芋粉、魔芋食品和魔芋美妆用品是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报告期各期,公司魔芋粉、魔芋食品和魔芋美妆用品的主营业务成本合计占同期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98.84%、99.83%和99.80%。报告期内,公司各产品的主营业务成本变动与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变动基本一致。项目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内销 | 226,383,275.39 | 57.87% | 166,438,258.76 | 56.47% | 146,197,318.68 | 52.26% |
外销 | 164,830,603.24 | 42.13% | 128,310,771.06 | 43.53% | 133,559,920.00 | 47.74% |
合计 | 391,213,878.63 | 100.00% | 294,749,029.82 | 100.00% | 279,757,238.68 | 100.00% |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6、 前五名供应商情况
1-1-276
单位:元
2021年度 | ||||
序号 | 供应商 | 采购金额 | 年度采购额占比(%) |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1 | 顺晟致宣 | 114,677,680.08 | 36.40% | 否 |
2 | 佳艳佳芋 | 73,331,943.33 | 23.28% | 否 |
3 | 会理县好地道魔芋专业合作社 | 8,780,310.50 | 2.79% | 否 |
4 | 楚雄市吕合镇会芬种植专业合作社 | 8,213,801.70 | 2.61% | 否 |
5 | 富源县富村镇云益魔芋农民专业合作社 | 8,134,006.00 | 2.58% | 否 |
合计 | 213,137,741.61 | 67.65% | - | |
2020年度 | ||||
序号 | 供应商 | 采购金额 | 年度采购额占比(%) |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1 | 顺晟致宣 | 102,709,116.24 | 28.09% | 否 |
2 | 佳艳佳芋 | 63,731,583.76 | 17.43% | 否 |
3 | 会理县好地道魔芋专业合作社 | 21,713,299.98 | 5.94% | 否 |
4 | 楚雄市子午镇家农种植专业合作社 | 15,614,842.81 | 4.27% | 否 |
5 | PT.INSAN AGRO SEJAHTERA | 8,647,878.70 | 2.37% | 否 |
合计 | 212,416,721.49 | 58.10% | - | |
2019年度 | ||||
序号 | 供应商 | 采购金额 | 年度采购额占比(%) |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1 | 顺晟致宣 | 79,388,527.97 | 28.82% | 否 |
2 | 楚雄致力魔芋专业合作社 | 17,900,000.00 | 6.50% | 否 |
3 | PT.INSAN AGRO SEJAHTERA | 14,913,730.49 | 5.41% | 否 |
4 | 会理县好地道魔芋专业合作社 | 14,892,558.00 | 5.41% | 否 |
5 | 楚雄嘉顺魔芋种植有限公司 | 9,007,150.00 | 3.27% | 否 |
合计 | 136,101,966.46 | 49.41% | - |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1-1-277
7、 其他披露事项
8、 营业成本总体分析
无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分别为28,073.42万元、29,568.02万元和39,532.92万元,整体呈增长趋势。其中,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公司营业成本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5.32%和33.70%,主要系对应期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增加了3.54%和32.06%,公司营业成本随营业收入增加而增加,各类业务成本变动趋势与收入变动趋势基本一致。
(三) 毛利率分析
1、 毛利按产品或服务分类构成情况
单位:元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分别为28,073.42万元、29,568.02万元和39,532.92万元,整体呈增长趋势。其中,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公司营业成本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5.32%和33.70%,主要系对应期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增加了3.54%和32.06%,公司营业成本随营业收入增加而增加,各类业务成本变动趋势与收入变动趋势基本一致。项目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主营业务毛利 | 104,019,370.00 | 98.67% | 81,729,368.01 | 97.87% | 83,815,904.94 | 98.04% |
其中:魔芋粉 | 88,452,298.15 | 83.90% | 69,352,855.30 | 83.05% | 69,191,491.32 | 80.93% |
魔芋食品 | 9,402,226.07 | 8.92% | 5,687,156.78 | 6.81% | 2,923,996.20 | 3.42% |
魔芋美妆用品 | 6,094,835.89 | 5.78% | 6,519,049.43 | 7.81% | 10,723,049.19 | 12.54% |
其他 | 70,009.89 | 0.07% | 170,306.50 | 0.20% | 977,368.23 | 1.14% |
其他业务毛利 | 1,401,640.81 | 1.33% | 1,774,920.48 | 2.13% | 1,674,526.86 | 1.96% |
合计 | 105,421,010.80 | 100.00% | 83,504,288.49 | 100.00% | 85,490,431.80 | 100.00% |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2、 主营业务按产品或服务分类的毛利率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魔芋粉的毛利额分别为6,919.15万元、6,935.29万元和8,845.23万元,魔芋粉毛利占总毛利的比例均在80.00%以上,是公司盈利的主要来源。
项目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毛利率(%) | 主营收入占比(%) | 毛利率(%) | 主营收入占比(%) | 毛利率(%) | 主营收入占比(%) | |
魔芋粉 | 20.57% | 86.83% | 20.93% | 88.02% | 21.54% | 88.34% |
1-1-278
魔芋食品 | 18.35% | 10.35% | 18.10% | 8.35% | 15.03% | 5.35% |
魔芋美妆用品 | 46.44% | 2.65% | 50.07% | 3.46% | 57.28% | 5.15% |
其他 | 8.28% | 0.17% | 25.24% | 0.18% | 23.07% | 1.17% |
主营业务毛利率 | 21.00% | 100.00% | 21.71% | 100.00% | 23.05% | 100.00% |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报告期各期,剔除与合同履约成本相关的运输费用影响后的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3.05%、21.71%和22.13%,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受产品销售价格、原材料采购价格、品种结构等多种因素影响,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存在波动,但是波动幅度不大。 | ||||||||
3、 主营业务按销售区域分类的毛利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毛利率(%) | 主营收入占比(%) | 毛利率(%) | 主营收入占比(%) | 毛利率(%) | 主营收入占比(%) | |
内销 | 19.14% | 56.53% | 20.67% | 55.73% | 22.60% | 51.95% |
外销 | 23.43% | 43.47% | 23.01% | 44.27% | 23.54% | 48.05% |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1-1-279
4、 主营业务按照销售模式分类的毛利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毛利率(%) | 主营收入占比(%) | 毛利率(%) | 主营收入占比(%) | 毛利率(%) | 主营收入占比(%) | |
直接客户 | 20.26% | 77.77% | 20.88% | 79.94% | 21.74% | 77.81% |
贸易商客户 | 23.60% | 22.23% | 25.00% | 20.06% | 27.65% | 22.19% |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5、 主营业务按照销售渠道分类的毛利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各期,公司商品销售采取直接销售模式。其中直接客户销售毛利率低于贸易商客户的毛利率,主要原因系:①直接客户一般为大客户,具有较强的议价能力,公司销售给此类客户的毛利率相对较低;②针对不同的客户,公司采取不同的定价策略。
项目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毛利率(%) | 主营收入占比(%) | 毛利率(%) | 主营收入占比(%) | 毛利率(%) | 主营收入占比(%) | |
线上 | 30.60% | 0.63% | 45.13% | 0.98% | 38.15% | 0.99% |
线下 | 20.94% | 99.37% | 21.48% | 99.02% | 22.90% | 99.01% |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6、 可比公司毛利率比较分析
公司产品销售主要以线下销售为主,报告期内,线上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不足1.00%。
报告期各期,公司线上销售的毛利率分别为38.15%、45.13%和30.60%。线上毛利率较线下毛利率整体偏高,主要原因为线上销售主要产品为魔芋休闲食品,一般采用零售方式定价,而线下销售魔芋休闲食品一般采取的成本加成方式定价。2020年度线上毛利率较高的原因线上直播带货,定价较高。
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百龙创园 | 27.81% | 32.77% | 37.86% |
三元生物 | 41.99% | 42.27% | 45.77% |
1-1-280
金丹科技 | 19.44% | 27.42% | 34.20% |
平均数(%) | 29.75% | 34.15% | 39.28% |
发行人(%) | 21.05% | 22.02% | 23.34% |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7、 其他披露事项
注:可比公司数据来自于招股说明书、公司年报、wind等公开数据。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3.34%、22.02%和21.05%,综合毛利率水平低于可比上市公司毛利率。
百龙创园主要产品为低聚果糖、低聚异麦芽糖等,产品定位中高端市场,客户群体集中于毛利率水平较高的行业,因此其产品毛利率较高;三元生物主要产品为赤藓糖醇、复配糖等,三元生物为赤藓糖醇行业产能及产量较大,市场占有率较高的企业,其议价能力较强,毛利率相对较高;金丹科技主要产品为乳酸、乳酸钠、乳酸钙等,其生产规模较大,在其乳酸生产行业的市场占有率较高,在行业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因此其毛利率较高。公司主要产品为魔芋粉、魔芋食品和魔芋美妆用品,公司产品的综合毛利率水平与可比上市公司产品的综合毛利率水平存在一定差异,主要系各公司产品类型、结构存在差异。无。
8、 毛利率总体分析
无。
报告期各期,公司的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3.34%、22.02%和21.05%。公司2021年度综合毛利率较2020年度综合毛利率有所下降,主要原因系 2021年1月1日起将与合同履约成本相关的运输费用调整至营业成本核算。剔除与合同履约成本相关的运输费用的影响后,公司报告期各期的综合毛利率为23.34%、22.02%和22.23%。
(四) 主要费用情况分析
单位:元
报告期各期,公司的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3.34%、22.02%和21.05%。公司2021年度综合毛利率较2020年度综合毛利率有所下降,主要原因系 2021年1月1日起将与合同履约成本相关的运输费用调整至营业成本核算。剔除与合同履约成本相关的运输费用的影响后,公司报告期各期的综合毛利率为23.34%、22.02%和22.23%。
项目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营业收入占比(%) | 金额 | 营业收入占比(%) | 金额 | 营业收入占比(%) | |
销售费用 | 10,995,010.94 | 2.20% | 12,356,875.12 | 3.26% | 15,256,150.57 | 4.17% |
1-1-281
管理费用 | 11,859,895.67 | 2.37% | 11,283,321.11 | 2.98% | 11,247,281.96 | 3.07% |
研发费用 | 16,899,786.53 | 3.37% | 12,043,231.37 | 3.18% | 12,385,192.69 | 3.38% |
财务费用 | 2,981,725.41 | 0.60% | 2,955,823.34 | 0.78% | 4,830,287.87 | 1.32% |
合计 | 42,736,418.55 | 8.53% | 38,639,250.94 | 10.19% | 43,718,913.09 | 11.94% |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1、 销售费用分析
(1) 销售费用构成情况
单位:元
公司的期间费用包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和财务费用。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总额分别为4,371.89万元、3,863.93万元和4,273.64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1.94%、10.19%和8.53%。2020年度公司期间费用较2019年度有所下降,主要原因系受2020年度新冠疫情影响,公司严格控制各项成本费用开支。
公司的销售费用主要由运输费、海运费、职工薪酬、推广费、差旅费等构成,影响销售费用的主要因素为销售人员数量及薪资水平、公司业务规模等。
公司的管理费用主要由管理人员薪酬、折旧与摊销、业务费、车辆费及中介服务费等构成,影响管理费用的主要因素为管理人员数量及薪酬水平、公司经营规模、业务发展状况等。
公司的研发费用主要由直接材料、直接人工、折旧摊销等构成,影响研发费用的主要因素为研发项目的数量和进展、研发人员数量及薪酬水平等。
公司的财务费用主要为银行贷款利息支出、汇兑损益、银行手续费和利息收入,影响公司财务费用的主要因素为各期贷款规模、贷款利率、人民币对美元汇率波动情况等。
项目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职工薪酬 | 6,696,355.26 | 60.90% | 4,838,576.89 | 39.16% | 6,185,168.31 | 40.54% |
折旧与摊销 | 102,660.76 | 0.93% | 80,950.81 | 0.66% | 24,211.14 | 0.16% |
运输费 | - | - | 4,631,720.15 | 37.48% | 5,239,368.73 | 34.34% |
技术服务费 | 270,950.60 | 2.46% | 433,576.28 | 3.51% | 797,514.79 | 5.23% |
业务招待费 | 369,528.90 | 3.36% | 179,400.79 | 1.45% | 313,480.41 | 2.05% |
展览费、促销费 | 1,614,064.93 | 14.68% | 1,138,534.84 | 9.21% | 1,242,618.51 | 8.15% |
业务费、车辆费 | 59,993.87 | 0.55% | 48,505.66 | 0.39% | 71,282.82 | 0.47% |
办公费 | 85,260.54 | 0.78% | 35,601.98 | 0.29% | 60,703.40 | 0.40% |
1-1-282
差旅费 | 621,163.94 | 5.65% | 387,557.34 | 3.14% | 1,140,738.84 | 7.48% |
其他费用 | 1,175,032.14 | 10.69% | 582,450.38 | 4.71% | 181,063.62 | 1.19% |
合计 | 10,995,010.94 | 100.00% | 12,356,875.12 | 100.00% | 15,256,150.57 | 100.00% |
(2) 销售费用率与可比公司比较情况
公司名称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百龙创园 | 3.11% | 3.36% | 7.17% |
三元生物 | 0.33% | 0.50% | 3.52% |
金丹科技 | 1.19% | 1.77% | 6.97% |
平均数(%) | 1.54% | 1.88% | 5.89% |
发行人(%) | 2.20% | 3.26% | 4.17% |
原因、匹配性分析 | 注:可比公司数据来自于招股说明书、公司年报、wind等公开数据。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率高于三元生物和金丹科技。主要原因系公司销售规模低于三元生物和金丹科技,随着销售规模增长,公司的销售费用率将逐渐下降。 |
(3)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1-1-283
2、 管理费用分析
(1) 管理费用构成情况
单位:元
的社会保险费支出较2020年度有所增长。2)展览费、促销费报告期各期,公司销售费用中的展览费、促销费分别为124.26万元、113.85万元和161.41万元,占销售费用的比例分别为8.15%、9.21%和14.68%。
公司展览费、促销费主要用于魔芋粉、魔芋食品和魔芋美妆用品的推广和销售人员参加展会所发生的费用。公司2020年展览费、促销费较2019年相比有所下降,主要原因系2020年受新冠疫情影响,2020年公司销售人员外出参加展会的费用有所降低。
3)运输费
2021年度,公司将与合同履约成本相关的运输费用调整至营业成本中核算。
项目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职工薪酬 | 6,513,470.13 | 54.92% | 5,474,325.43 | 48.52% | 6,037,866.33 | 53.68% |
业务费、车辆费 | 974,113.92 | 8.21% | 855,527.72 | 7.58% | 1,351,316.06 | 12.01% |
水电、通讯及办公费 | 583,971.31 | 4.92% | 307,816.68 | 2.73% | 393,516.58 | 3.50% |
差旅费 | 170,955.01 | 1.44% | 182,641.07 | 1.62% | 348,548.82 | 3.10% |
折旧与摊销 | 1,760,486.20 | 14.84% | 1,633,924.78 | 14.48% | 1,682,941.70 | 14.96% |
业务宣传费 | 10,413.15 | 0.09% | 15,726.88 | 0.14% | 81,802.65 | 0.73% |
中介服务费 | 1,080,906.86 | 9.11% | 2,366,633.90 | 20.97% | 1,165,639.28 | 10.36% |
其他费用 | 765,579.09 | 6.46% | 446,724.65 | 3.96% | 185,650.54 | 1.65% |
合计 | 11,859,895.67 | 100.00% | 11,283,321.11 | 100.00% | 11,247,281.96 | 100.00% |
1-1-284
(2) 管理费用率与可比公司比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百龙创园 | 3.07% | 3.14% | 3.08% |
三元生物 | 0.92% | 1.52% | 1.61% |
金丹科技 | 5.22% | 8.15% | 7.26% |
平均数(%) | 3.07% | 4.27% | 3.98% |
发行人(%) | 2.37% | 2.98% | 3.07% |
原因、匹配性分析 | 注:可比公司数据来自于招股说明书、公司年报、wind等公开数据。 报告期内,公司的管理费用率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管理费用控制较好。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百龙创园较为接近。 |
(3)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1-1-285
3、 研发费用分析
(1) 研发费用构成情况
单位:元
年度业务及车辆费较2019年度降幅较大。主要原因系:①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2020年一季度存在停工停产情况,业务及车辆费用开支减少;②2020年度,公司严格控制各项费用开支,业务及车辆费用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3)中介服务费报告期各期,公司支付的中介服务费分别为116.56万元、236.66万元和108.09万元,占管理费用的比例分别为10.36%、20.97%和9.11%。
公司2020年度支付的中介服务费较2019年度同比增长较大,主要系2020年度新增支付上市辅导费、法律、募投项目等咨询服务费。
项目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直接材料 | 14,218,209.84 | 84.13% | 9,911,970.57 | 82.30% | 10,285,428.80 | 83.05% |
直接人工 | 2,176,304.59 | 12.88% | 1,435,600.18 | 11.92% | 1,386,061.41 | 11.19% |
折旧摊销 | 185,625.10 | 1.10% | 247,614.43 | 2.06% | 206,055.11 | 1.66% |
其他费用 | 319,647.00 | 1.89% | 253,871.43 | 2.11% | 176,385.23 | 1.42% |
委托研发 | - | - | 194,174.76 | 1.61% | 331,262.14 | 2.67% |
合计 | 16,899,786.53 | 100.00% | 12,043,231.37 | 100.00% | 12,385,192.69 | 100.00% |
(2) 研发费用率与可比公司比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百龙创园 | 3.56% | 3.08% | 3.57% |
三元生物 | 3.52% | 3.87% | 4.08% |
金丹科技 | 3.65% | 4.03% | 3.79% |
平均数(%) | 3.58% | 3.66% | 3.81% |
发行人(%) | 3.37% | 3.18% | 3.38% |
原因、匹配性分析 | 注:可比公司数据来自于招股说明书、公司年报、wind等公开数据。 报告期各期,公司研发费用率波动较小,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平均水平接近。 |
(3)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1-1-286
4、 财务费用分析
1-1-287
(1) 财务费用构成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利息费用 | 1,115,621.56 | 2,023,490.19 | 4,768,328.47 |
减:利息资本化 | - | - | - |
减:利息收入 | 35,585.88 | 146,068.44 | 66,042.70 |
汇兑损益 | 1,687,083.32 | 904,951.66 | -348,649.83 |
银行手续费 | 214,606.41 | 173,449.93 | 476,651.93 |
其他 | - | - | - |
合计 | 2,981,725.41 | 2,955,823.34 | 4,830,287.87 |
(2) 财务费用率与可比公司比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百龙创园 | 0.34% | 1.58% | 0.32% |
三元生物 | 0.28% | 1.23% | -0.34% |
金丹科技 | 0.46% | 1.31% | 1.60% |
平均数(%) | 0.36% | 1.37% | 0.53% |
发行人(%) | 0.60% | 0.78% | 1.32% |
原因、匹配性分析 | 注:可比公司数据来自于招股说明书、公司年报、wind等公开数据。 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显著差异。 |
(3)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5、 其他披露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费用分别为483.03万元、295.58万元和298.17万元。公司财务费用2020年度较2019年度降幅较大,主要原因为:①公司2020年借款规模较2019年有所下降,导致利息支出减少;②2020年度,公司收到财政贴息116.01万元,该款项冲减当期财务费用。无。
6、 主要费用情况总体分析
无。
(1)销售费用
报告期各期,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1,525.62万元、1,235.69万元和1,099.50万元,销售费用率分别为4.17%、3.26%和2.20%。2020年度销售费用较2019年度减少
289.93万元,主要原因系受2020年新冠疫情影响,公司差旅费、业务招待费、车辆费
1-1-288
(五) 利润情况分析
1、 利润变动情况
单位:元
以及职工薪酬均有所下降。2021年度公司销售费用较2020年减少136.19万元,主要原因系公司2021年将与合同履约成本相关的运输费用调整至营业成本。
(2)管理费用
报告期各期,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1,124.73万元、1,128.33万元和1,185.99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07%、2.98%和2.37%。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平稳增长。
(3)研发费用
报告期各期,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1,238.52万元、1,204.32万元和1,689.98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3.38%、3.18%和3.37%。公司研发费用的主要构成为直接材料、直接人工、折旧摊销等。
(4)财务费用
报告期各期,公司的财务费用分别为483.03万元、295.58万元和298.17万元。公司财务费用2020年度较2019年度降幅较大,主要原因为:①公司2020年银行借款规模较2019年有所下降,导致利息支出减少;②2020年度,公司收到财政贴息116.01万元,该款项冲减当期财务费用。项目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营业收入占比(%) | 金额 | 营业收入占比(%) | 金额 | 营业收入占比(%) | |
营业利润 | 69,275,336.31 | 13.83% | 51,643,354.78 | 13.62% | 46,926,015.41 | 12.81% |
营业外收入 | 91,765.25 | 0.02% | 1,125,351.87 | 0.30% | 641,869.35 | 0.18% |
营业外支出 | 1,303,616.49 | 0.26% | 1,533,224.64 | 0.40% | 2,654,208.22 | 0.72% |
利润总额 | 68,063,485.07 | 13.59% | 51,235,482.01 | 13.51% | 44,913,676.54 | 12.26% |
所得税费用 | 8,798,234.08 | 1.76% | 6,880,088.39 | 1.81% | 6,399,700.39 | 1.75% |
净利润 | 59,265,250.99 | 11.84% | 44,355,393.62 | 11.70% | 38,513,976.15 | 10.52% |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1-1-289
2、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营业外收入明细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接受捐赠 | - | - | - |
政府补助 | - | - | 54,300.00 |
盘盈利得 | - | - | 8,692.05 |
违约金及赔款 | 1,305.00 | 203,790.05 | 2,880.00 |
无法支付的款项 | 3,273.00 | 779,089.68 | 423,773.99 |
废品收入 | 71,642.42 | 21,154.41 | 68,384.20 |
其他 | 15,544.83 | 121,317.73 | 83,839.11 |
合计 | 91,765.25 | 1,125,351.87 | 641,869.35 |
(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补助项目 | 发放主体 | 发放原因 | 性质类型 | 补贴是否影响当年盈亏 | 是否特殊补贴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收到2018年资本市场建设奖励奖金 | 宜昌市财政局 | - | 财政拨款 | 否 | 否 | 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收宜昌市农业局参展补贴 | 宜昌市农业局 | - | 财政拨款 | 否 | 否 | 4,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收到劳动就业管理局代发的维稳补贴 | 宜昌市劳动就业管理局 | - | 维稳补贴 | 否 | 否 | 300.00 | 与收益相关 |
(3)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1-1-290
3、 营业外支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款项进行了核销。
项目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对外捐赠 | 50,000.00 | 96,985.71 | 132,000.00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653,584.82 | 869,454.31 | 149,752.49 |
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259,900.73 | 326,074.36 | 2,154,647.00 |
其他 | 340,130.94 | 240,710.26 | 217,808.73 |
合计 | 1,303,616.49 | 1,533,224.64 | 2,654,208.22 |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4、 所得税费用情况
(1) 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外支出分别为265.42万元、153.32万元和130.36万元。公司营业外支出的主要构成为资产毁损报废损失。其中非流动资产损毁报废损失主要系钢构大棚等固定资产报废,流动资产报废主要系魔芋食品到期报废和致力种业存货报废,营业外支出中其他主要包括商品退换货产生的相关费用。
项目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8,474,970.02 | 6,924,758.70 | 6,181,808.73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323,264.06 | -44,670.31 | 217,891.66 |
合计 | 8,798,234.08 | 6,880,088.39 | 6,399,700.39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利润总额 | 68,063,485.07 | 51,235,482.01 | 44,913,676.54 |
按适用税率15%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0,209,522.76 | 7,685,322.30 | 6,691,321.47 |
部分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31,658.13 | -8,135.54 | -289,031.11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 | - | 316,474.28 |
税收优惠的影响 | - | - | - |
非应税收入的纳税影响 | - | - | -150,000.00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161,315.59 | 121,148.09 | 143,781.29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486,613.59 | -214,302.41 | - |
1-1-291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673,689.76 | - | 461,465.79 |
研发加计扣除的影响 | -1,802,596.20 | -721,143.77 | -739,661.77 |
其他 | 11,257.63 | 17,199.72 | -34,649.56 |
所得税费用 | 8,798,234.08 | 6,880,088.39 | 6,399,700.39 |
(3)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5、 其他披露事项
无无
6、 利润变动情况分析
无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利润分别为4,692.60万元、5,164.34万元和6,927.53万元,公司营业利润呈稳步增长的趋势。公司净利润分别为3,851.40万元、4,435.54万元和5,926.53万元。近三年公司营业利润与净利润变动趋势一致。
(六) 研发投入分析
1、 研发投入构成明细情况
单位:元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利润分别为4,692.60万元、5,164.34万元和6,927.53万元,公司营业利润呈稳步增长的趋势。公司净利润分别为3,851.40万元、4,435.54万元和5,926.53万元。近三年公司营业利润与净利润变动趋势一致。
项目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直接材料 | 14,218,209.84 | 9,911,970.57 | 10,285,428.80 |
直接人工 | 2,176,304.59 | 1,435,600.18 | 1,386,061.41 |
折旧摊销 | 185,625.10 | 247,614.43 | 206,055.11 |
其他费用 | 319,647.00 | 253,871.43 | 176,385.23 |
委托研发 | - | 194,174.76 | 331,262.14 |
合计 | 16,899,786.53 | 12,043,231.37 | 12,385,192.69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3.37% | 3.18% | 3.38% |
原因、匹配性分析 | 公司重视产品研发投入,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率基本保持稳定。 |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2、 报告期内主要研发项目情况
1-1-292
报告期内,公司重视新产品的研发投入,研发费用分别为1,238.52万元、1,204.32万元和1,689.98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3.38%、3.18%和3.37%。公司研发费用的主要构成为直接材料、直接人工、折旧摊销等。 | |||||
3、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与可比公司比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百龙创园 | - | 3.08% | 3.57% |
三元生物 | 3.52% | 3.87% | 4.08% |
金丹科技 | 3.65% | 4.03% | 3.79% |
平均数(%) | 3.59% | 3.66% | 3.81% |
发行人(%) | 3.37% | 3.18% | 3.38% |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4、 其他披露事项
注:可比公司数据来自于招股说明书、公司年报、wind等公开数据。报告期各期,公司研发费用率波动较小,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百龙创园较为接近。无。
5、 研发投入总体分析
1-1-293
(七) 其他影响损益的科目分析
1、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金额分别为1,238.52万元、1,204.32万元和1,689.98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3.38%、3.18%和3.37%,研发费用主要构成为材料费用及研发人员薪酬。
项目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 - |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 - | 1,457.73 |
丧失控制权后,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 | - |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 -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 - |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 - |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 - |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726,637.60 | 263,381.71 |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 |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 - | 115,620.62 |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 | - |
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 - |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 - | - |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 | - |
处置持有至到期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 | - |
合计 | 726,637.60 | 263,381.71 | 117,078.35 |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1-1-294
2、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报告期各期,公司投资收益主要为购买短期理财产品获得的投资收益。
项目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30,342.31 | - | -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 -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 -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 | - | -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生物资产 | - | -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430,342.31 | -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 - | - |
合计 | 430,342.31 | - | - |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3、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无。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2,672,376.24 | 2,573,805.42 | 2,765,022.04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5,467,265.24 | 6,763,259.56 | 4,964,551.14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5,860.65 | 5,472.84 | 5,773.66 |
县财政借款免息 | 1,106,056.82 | - | - |
合计 | 9,251,558.95 | 9,342,537.82 | 7,735,346.84 |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明细如下: (1)2021年度 | ||||
其他收益类别 | 项目名称 | 金额(元) | ||
县财政借款免息 | 县财政借款免息 | 1,106,056.82 |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2021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第二批) | 1,000,000.00 |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2020年科技成果转化资金 | 1,000,000.00 |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基础设施建设奖励款 | 560,570.04 |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2020年企业资本市场奖励 | 550,000.00 |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2021年省企业上市奖励专项 | 500,000.00 |
1-1-295
资金 |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2020年度宜昌市专利奖励资金 | 500,000.00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年产4000吨魔芋葡甘聚糖提取及加工项目 | 395,000.01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1000吨多口味蒟蒻(魔芋)干加工扩建项目 | 320,000.10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2000吨魔芋胶深加工扩建项目 | 300,000.00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800万片魔芋冻干棉生产线改扩建项目 | 300,000.00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兑现2020年度科技创新和进规进限奖补资金 | 300,000.00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2019年省重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 | 200,000.00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品牌建设支出 | 200,000.00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宜昌高新区培育市场主体专项奖励资金 | 200,000.00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2020年新进规上企业奖励资金 |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4000吨魔芋葡甘聚糖自动化技术改造与应用示范项目 | 199,999.95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2020年省级外经贸发展资金 | 147,000.00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项目建设补助资金 | 143,084.28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2019中央服务业发展推动农商互联完善农产品供应链项目资金 | 120,000.00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2020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 | 118,000.00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资金 | 100,000.00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魔芋精深加工智能制造生产线补贴 | 100,000.00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年产1000吨摩芋飞粉生物干燥剂加工项目 | 99,999.90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2020年度工业技改专项补贴 | 82,000.00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宜昌三峡保税物流有限公司贸易补贴 | 81,126.00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2021年第一批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 81,095.04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减排奖励 | 70,000.00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标准厂房建设补助 | 61,551.12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魔芋自动化生产线技术改造资金 | 60,000.00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2021年度宜昌市专利产业化资金支持项目 | 50,000.00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重点实验室奖补资金 | 50,000.00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楚农贷担保费补贴 | 40,000.00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魔芋素食车间生产线升级改造专项补贴 | 39,748.27 |
1-1-296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低黏度可凝胶魔芋粉制备方法发明专利技术资金 | 30,000.00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备用锅炉建设补贴 | 27,712.85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三区人才经费 | 20,000.00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2021年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 | 16,000.00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魔芋素食车间生产线升级改造专项补贴-2020 | 14,709.72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2021年技能提升行动以工代训补贴 | 14,400.00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宜昌三峡保税物流有限公司贸易补贴 | 10,521.00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稳岗返还 | 6,900.00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 | 6,600.00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就业补助资金 | 6,131.52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5,860.65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2021年企业参展补贴 | 5,000.00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2021年企业吸纳脱贫人员就业一次性奖补 | 4,000.00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2020年度宜昌市专利奖励资金发放 | 3,737.50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2020年企业参展补贴 | 3,000.00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宜昌市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补贴 | 1,000.00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稳岗补贴 | 754.18 |
合计 | 9,251,558.95 |
(2)2020年度
(2)2020年度 | ||||
其他收益类别 | 项目名称 | 金额(元) |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2019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 | 1,370,000.00 |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 | 1,180,000.00 |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其他 | 866,333.66 |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2018--2019年度武陵山产业发展基金占用费退费 | 766,333.00 |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2019年7月至2020年4月武陵山产业发展基金占用费退费 | 744,166.30 |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2019年粮食流通产业发展资金 | 650,000.00 |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基础设施建设奖励款 | 560,570.04 |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 | 500,000.00 |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年产4000吨魔芋葡甘聚糖提取及加工项目 | 395,000.00 |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1000吨多口味蒟蒻(魔芋)干加工扩建项目 | 319,999.96 |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2000吨魔芋胶深加工扩建项目 | 300,000.00 |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800万片魔芋冻干棉生产线改扩建项目 | 300,000.00 |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提质增效转型发展扶持奖励资 | 300,000.00 |
1-1-297
金 |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2018至2019年度企业出库增量奖 | 250,000.00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4000吨魔芋葡甘聚糖自动化技术改造与应用示范项目 | 200,000.00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项目建设补助资金 | 143,084.27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稳岗补贴 | 136,426.60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年产1000吨摩芋飞粉生物干燥剂加工项目 | 100,000.00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标准厂房建设补助 | 61,551.12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魔芋自动化生产线技术改造资金 | 60,000.00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魔芋素食车间生产线升级改造专项补贴 | 53,600.03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2019中央服务业发展推动农商互联完善农产品供应链项目资金 | 50,000.00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低黏度可凝胶魔芋粉制备方法发明专利技术资金 | 30,000.00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5,472.84 |
合计 | 9,342,537.82 |
(3)2019年度
(3)2019年度 | ||||
其他收益类别 | 项目名称 | 金额 |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魔芋基新材料深加工技术研究 | 1,800,000.00 |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返还 | 1,334,921.69 |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基础设施建设奖励款 | 560,570.04 |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贷款贴息 | 500,000.00 |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项目建设补助资金 | 437,900.92 |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年产4000吨魔芋葡甘聚糖提取及加工项目 | 395,000.00 |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1000吨多口味蒟蒻(魔芋)干加工扩建项目 | 319,999.96 |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其他 | 301,174.45 |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2000吨魔芋胶深加工扩建项目 | 300,000.00 |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800万片魔芋冻干棉生产线改扩建项目 | 300,000.00 |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提质增效转型发展扶持资金 | 250,000.00 |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2019年传统产业改造升级专项资金 | 203,000.00 |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4000吨魔芋葡甘聚糖自动化技术改造与应用示范项目 | 200,000.00 |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湖北省专利优秀奖 | 150,000.00 |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年产1000吨摩芋飞粉生物干燥剂加工项目 | 100,000.00 |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资金 | 100,000.00 |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菜篮子工程 | 90,000.00 |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2017年县级商贸流通发展资金 | 87,955.00 |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市级外贸发展专项扶持金 | 69,100.00 |
1-1-298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标准厂房建设补助 | 61,551.12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魔芋自动化生产线技术改造资金 | 60,000.00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2019年第二批市级外贸发展专项扶持资金 | 58,400.00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低黏度可凝胶魔芋粉制备方法发明专利技术资金 | 30,000.00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人才科技专项资金 | 20,000.00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5,773.66 |
合计 | 7,735,346.84 |
4、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937,686.85 | -532,853.92 | -779,231.76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240,250.00 | 114,115.50 | -114,115.50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7,794.98 | 111,089.34 | -67,461.18 |
应收款项融资减值损失 | - | - |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 - | -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 - |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 - | -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 - | - |
财务担保合同减值 | - | - | - |
合计 | -1,195,731.83 | -307,649.08 | -960,808.44 |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5、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无。项目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坏账损失 | - | - | - |
存货跌价损失 | - | - | - |
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新收入准则适用) | 192,160.87 | -299,205.16 |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 | - | - | - |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 | - | - | - |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 - | - |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 - | - |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 - | - |
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 -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 - | - |
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 - | - |
1-1-299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 - | - |
商誉减值损失 | - | - | - |
合同取得成本减值损失(新收入准则适用) | - | - | - |
其他 | - | - | - |
合计 | 192,160.87 | -299,205.16 | - |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6、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报告期各期,公司的资产减值损失为存货跌价损失。
项目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 | - | - |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 - | - | - |
无形资产处置收益 | - | - | - |
持有待售处置组处置收益 | - | - | - |
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 | - | - |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 -70,143.83 | 4,854.37 | -5,104.35 |
无形资产处置收益 | - | - | -201,242.76 |
合计 | -70,143.83 | 4,854.37 | -206,347.11 |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7、 其他披露事项
公司未划分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主要包括固定资产处置收益和无形资产处置收益,无形资产处置收益主要系公司转让工业用地使用权所致。无。
8、 其他影响损益的科目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四、 现金流量分析
(一)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1、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情况
1-1-300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505,966,372.89 | 393,934,880.68 | 362,342,325.90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2,208,996.83 | 17,201,582.99 | 19,938,534.34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116,793.81 | 12,230,364.33 | 4,456,033.8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35,292,163.53 | 423,366,828.00 | 386,736,894.13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357,846,998.71 | 399,753,258.52 | 305,871,046.68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9,245,935.31 | 21,585,659.70 | 21,580,690.36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1,220,808.62 | 9,560,749.85 | 10,170,346.13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8,490,230.53 | 13,977,475.11 | 14,890,680.8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06,803,973.17 | 444,877,143.18 | 352,512,764.0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8,488,190.36 | -21,510,315.18 | 34,224,130.12 |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2、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2020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主要原因系公司2020年度支付的原材料购买款增幅较大。
项目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政府补助 | 5,844,848.39 | 10,387,940.14 | 4,038,659.44 |
利息收入 | 35,585.88 | 146,068.44 | 66,042.70 |
资金往来收到的现金 | 1,236,359.54 | 1,696,355.75 | 351,331.75 |
合计 | 7,116,793.81 | 12,230,364.33 | 4,456,033.89 |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3、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无。
项目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费用支出 | 8,292,551.46 | 12,305,605.80 | 13,163,834.18 |
资金往来支付的现金 | 197,679.07 | 1,671,869.31 | 1,726,846.66 |
合计 | 8,490,230.53 | 13,977,475.11 | 14,890,680.84 |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1-1-301
4、 经营活动净现金流与净利润的匹配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净利润 | 59,265,250.99 | 44,355,393.62 | 38,513,976.15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92,160.87 | 299,205.16 | 960,808.44 |
信用减值损失 | 1,003,570.96 | 307,649.08 | -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旧、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投资性房地产折旧 | 6,890,178.70 | 6,884,562.42 | 6,722,542.07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9,758.93 | ||
无形资产摊销 | 949,252.22 | 987,196.40 | 955,961.40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05,502.91 | - | 11,792.50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70,143.83 | -4,854.37 | 206,347.11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653,584.82 | 869,454.31 | 149,752.49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30,342.31 | - |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860,458.27 | 3,183,554.03 | 4,768,328.47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726,637.60 | -263,381.71 | -117,078.35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23,264.06 | -44,670.31 | 217,891.66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 | - |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95,816,556.19 | -50,953,193.69 | 27,970,045.25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2,728,410.33 | -21,125,331.47 | -28,077,702.91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5,426,058.72 | -6,005,898.65 | -18,058,534.16 |
其他 | - | -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8,488,190.36 | -21,510,315.18 | 34,224,130.12 |
5、 其他披露事项
6、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无。
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主要来源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经营活动现金流出主要为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和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与公司实际业务情况相符。
(1)报告期各期,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主要来源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经营活动现金流出主要为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和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与公司实际业务情况相符。 (1)报告期各期,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1-1-302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50,596.64 | 39,393.49 | 36,234.23 |
营业收入 | 50,075.02 | 37,918.45 | 36,622.47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营业收入 | 101.04% | 103.89% | 98.9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848.82 | -2,151.03 | 3,422.41 |
净利润 | 5,926.53 | 4,435.54 | 3,851.4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净利润 | 216.80% | -48.50% | 88.86% |
报告期各期,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随销售收入的增长而逐年增长,公司经营活动获现能力强,盈利质量较高。
报告期各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呈现一定的波动,主要系2020年公司加大了原材料采购力度,购买原材料支付的现金较2019年增幅较大,导致2020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
(2)报告期各期,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108.95%、135.20%和90.52%,2020年度,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增幅较大,主要系2020年度公司加大了原材料采购力度,购买原材料支付的现金较2019年度增幅较大。 | |||||
(二)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1、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 3,500.0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726,637.60 | 263,381.71 | 115,620.62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09,241.00 | 5,000.00 | 492,908.63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 | 1,318,296.46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75,850,000.00 | 137,250,000.00 | 65,300,137.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76,785,878.60 | 137,518,381.71 | 67,230,462.71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6,982,133.10 | 4,701,136.90 | 5,398,753.89 |
1-1-303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 -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21,452,478.52 | 151,750,000.00 | 65,300,137.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38,434,611.62 | 156,451,136.90 | 70,698,890.8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1,648,733.02 | -18,932,755.19 | -3,468,428.18 |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2、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无。
项目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理财赎回 | 175,850,000.00 | 137,250,000.00 | 65,300,137.00 |
合计 | 175,850,000.00 | 137,250,000.00 | 65,300,137.00 |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3、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无。项目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购买理财 | 221,452,478.52 | 151,750,000.00 | 65,300,137.00 |
合计 | 221,452,478.52 | 151,750,000.00 | 65,300,137.00 |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4、 其他披露事项
公司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是购买理财产品。无。
5、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无。2019年度至2021年度,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是-346.84万元、-1,893.28万元和-6,164.87万元。报告期内,公司的投资活动主要包括购置新的机器设备,以满足经营需求;利用闲置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的投资活动。
1-1-304
(三)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1、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92,574,000.00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78,000,000.00 | 85,250,999.30 | 92,680,812.00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 -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940,000.00 | 33,000,000.00 | 29,800,0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1,940,000.00 | 210,824,999.30 | 122,480,812.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02,000,000.00 | 104,930,047.30 | 91,524,136.93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4,573,959.66 | 24,182,080.55 | 14,319,830.13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5,104,395.60 | 39,540,000.00 | 42,800,0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51,678,355.26 | 168,652,127.85 | 148,643,967.06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9,738,355.26 | 42,172,871.45 | -26,163,155.06 |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2、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无。
项目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收到非金融企业借款 | - | 33,000,000.00 | 29,800,000.00 |
收回用于借款质押的定期存单 | 3,940,000.00 | - | - |
合计 | 3,940,000.00 | 33,000,000.00 | 29,800,000.00 |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3、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无。项目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支付的融资服务费 | 129,167.00 | 400,000.00 | - |
存入定期存单用于借款质押 | - | 3,940,000.00 | - |
归还非金融企业借款 | 24,910,200.00 | 35,200,000.00 | 42,800,000.00 |
支付租赁费用 | 65,028.60 | - | - |
1-1-305
合计 | 25,104,395.60 | 39,540,000.00 | 42,800,000.00 |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4、 其他披露事项
无。无。
5、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无。报告期各期,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616.32万元、4,217.29万元和-6,973.84万元。2019年度和2021年度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的原因主要为归还到期财政及银行借款和现金分红。
五、 资本性支出
报告期各期,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616.32万元、4,217.29万元和-6,973.84万元。2019年度和2021年度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的原因主要为归还到期财政及银行借款和现金分红。
1、重大投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对外投资事项。
2、重大资本性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逐渐扩大,为满足不断增长的业务需求,公司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为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等,金额分别为539.88万元、
470.11万元和1,698.21万元。
3、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4、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及资金需要量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外,公司无其他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详细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九节募集资金运用”部分内容。
1-1-306
六、 税项
(一) 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增值税 | 以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13%、9%、6%、5% | 16%、13%、10%、9%、5% | 16%、13%、10%、9%、5% |
消费税 | - | - | - | - |
房产税 |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后的余值的1.2%计缴;从租计征的,按租金收入的12%计缴 | 按房产的计税余值1.2%或租金收入计缴12% | 按房产的计税余值1.2%或租金收入计缴12% | 按房产的计税余值1.2%或租金收入计缴12% |
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3% | 3% | 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7%、5% | 7%、5% | 7%、5%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20%、15% | 25%、15% | 25%、15% |
地方教育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2% | 2%、1.5% | 2%、1.5%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湖北一致魔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5% | 15% | 15% |
湖北一致嘉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5% | 25% | 25% |
云南一致魔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0% | 25% | 25% |
湖北致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5% | 25% | 25% |
具体情况及说明:
(二)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1-307
3、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子公司云南一致魔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 4、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 (财税〔2016〕12号)规定“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该对规定自2016年2月1日起执行,公司子公司湖北致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 | |||
(三) 其他披露事项
七、 会计政策、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
(一) 会计政策变更
1-1-308
√适用 □不适用
1、 会计政策变更基本情况
单位:元
期间/时点 |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 审批程序 |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原政策下的账面价值 | 新政策下的账面价值 | 影响金额 |
2020年1月1日 | 新收入准则 | 不适用 | 预收款项 | 4,825,171.69 | 161,269.84 | -4,663,901.85 |
合同负债 | 4,383,036.31 | 4,383,036.31 | ||||
其他流动负债 | 280,865.54 | 280,865.54 |
具体情况及说明:
2、 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三) 会计差错更正
√适用 □不适用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无。期间
期间 |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 批准程序 | 受影响的各个比较期间报表项目名称 | 累积影响数 |
2019年度/2019年12月31日 | ①更正了2019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预付账款等科目;②更正了2019年度合并利润表及母公司利润表中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净利润等科目;③更正了了2019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中销售商品、提供劳 | 2021年4月15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4月15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 货币资金 | -19,655.24 |
应收账款 | 9,838,705.82 | |||
预付款项 | -100,000.00 | |||
其他应收款 | 164,444.45 | |||
存货 | -10,248,247.63 | |||
其他流动资产 | 234,421.25 | |||
长期应收款 | 1,686,563.45 | |||
固定资产 | -8,160,849.35 | |||
无形资产 | 4,536,984.12 | |||
长期待摊费用 | -368,071.45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3,432.53 | |||
资产总计 | -2,449,137.11 | |||
短期借款 | -1,764.00 | |||
应付账款 | -217,427.19 |
1-1-309
务收到的现金、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等科目;④更正了有关财务指标及附注内容。 | 预收款项 | -748,267.16 | |
应付职工薪酬 | 822,118.32 | ||
应交税费 | -964,537.68 | ||
其他应付款 | -21,798.47 | ||
递延收益 | 4,256,307.79 | ||
负债合计 | 3,124,631.61 | ||
资本公积 | -66,334.12 | ||
盈余公积 | 27,199.20 | ||
未分配利润 | -5,534,633.80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5,573,768.72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5,573,768.72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2,449,137.11 | ||
营业收入 | 11,165,208.25 | ||
营业成本 | 8,289,108.45 | ||
税金及附加 | -98,260.58 | ||
销售费用 | 992,313.73 | ||
管理费用 | 781,779.20 | ||
研发费用 | -1,432,032.17 | ||
财务费用 | -35,579.47 | ||
其他收益 | 835,794.04 | ||
信用减值损失 | -578,887.43 | ||
资产处置收益 | -267,513.78 | ||
营业外收入 | -99,466.91 | ||
所得税费用 | 9,141.00 | ||
净利润 | 2,548,664.01 | ||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548,664.01 | ||
综合收益总额 | 2,548,664.01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2,548,664.01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520,992.98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30.00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3,456,770.96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935,747.98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4,848,180.22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41,744.17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71,985.17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7,965,686.20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3,147,746.98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 13,211,999.00 |
1-1-310
流量净额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65,300,137.00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5,300,137.0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36,246.54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65,300,137.00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5,300,137.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36,246.54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6,246.54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9,80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9,800,000.00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2,80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2,800,000.0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000,000.00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4,247.54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592.30 |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9,655.24 | |||
2018年度/2018年12月31日 | ①更正了2018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预付账款等科目;②更正了2018年度合并利润表及母公司利润表中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净利润等科目;③更正了了2018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等科目;④更正了有关财务指标及附注内容。 | 2021年4月15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4月15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 货币资金 | 4,592.30 |
应收账款 | -922,444.23 | |||
预付款项 | -100,000.00 | |||
其他应收款 | 2,709,026.85 | |||
存货 | -545,644.09 | |||
其他流动资产 | -2,620,972.19 | |||
长期应收款 | 1,963,737.20 | |||
固定资产 | -8,983,620.44 | |||
无形资产 | 4,943,915.35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85,877.86 | |||
资产总计 | -3,637,287.11 | |||
应付账款 | -230,000.00 | |||
预收款项 | -156,586.12 | |||
应付职工薪酬 | 259,023.43 | |||
应交税费 | -286,757.39 | |||
其他应付款 | -192,636.13 | |||
递延收益 | 5,092,101.83 | |||
负债合计 | 4,485,145.62 | |||
资本公积 | -66,334.12 |
1-1-311
盈余公积 | -213,221.28 |
未分配利润 | -7,842,877.3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8,122,432.73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8,122,432.73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合计 | -3,637,287.11 |
营业收入 | -5,948,121.63 |
营业成本 | -1,609,110.39 |
税金及附加 | -433,360.91 |
销售费用 | -57,660.63 |
管理费用 | -423,402.39 |
研发费用 | -273,650.35 |
财务费用 | -19,810.13 |
其他收益 | 389,434.97 |
资产减值损失 | 254,091.06 |
资产处置收益 | -10,441.91 |
营业外收入 | -355,836.18 |
所得税费用 | -1,502,587.56 |
净利润 | -1,351,291.3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351,291.33 |
综合收益总额 | -1,351,291.3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351,291.33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4,592.3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592.3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592.30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592.30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592.30 |
具体情况及说明:
1-1-312
以上会计差错对净利润影响金额较小,不存在调节利润的行为。 | ||||||
前期会计差错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主要数据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和2019年年度 | |||
调整前 | 影响数 | 调整后 | 影响比例 | |
资产总计 | 342,086,414.66 | -2,449,137.11 | 339,637,277.55 | -0.72% |
负债合计 | 174,264,759.42 | 3,124,631.61 | 177,389,391.03 | 1.79% |
未分配利润 | 84,999,929.65 | -5,534,633.80 | 79,465,295.85 | -6.5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168,010,056.12 | -5,573,768.72 | 162,436,287.40 | -3.32% |
少数股东权益 | -188,400.88 | - | -188,400.88 | 0.00%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67,821,655.24 | -5,573,768.72 | 162,247,886.52 | -3.32% |
营业收入 | 355,059,470.73 | 11,165,208.25 | 366,224,678.98 | 3.14% |
净利润 | 35,965,312.14 | 2,548,664.01 | 38,513,976.15 | 7.09% |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36,088,497.55 | 2,548,664.01 | 38,637,161.56 | 7.06% |
少数股东损益 | -123,185.41 | - | -123,185.41 | 0.00% |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八、 发行人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一)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大期后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三) 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要事项
1-1-313
□适用 √不适用
九、 滚存利润披露
√适用 □不适用
1-1-314
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 募集资金概况
注: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已使用部分自有资金投入上述项目,上述金额已在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中扣除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上述项目的实施进度和付款情况,通过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募集资金将用于置换先期投入的资金及支付项目剩余款项。 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不能满足上述项目需求,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解决。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出上述项目需求,超出部分将由公司投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活动中,或根据当时有关监管机构出台的最新监管政策规定使用。 (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专户储存安排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以及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并在规定时间内就募集资金账户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存管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 | |||||
1-1-315
1-1-316
二、 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1-1-317
1-1-318
1-1-319
5、项目实施规划 (1)项目建设主体及用地情况 项目由湖北一致魔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项目所在地为湖北长阳经济开发区长阳大道438号。公司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本项目使用其中部分用地,包括新建车间和对原有车间的改造。 项目需新建及改造部分建筑,总计建筑面积为14,992.04平方米。其中主要包括:新建建筑9,359.07平方米的精微粉车间、新建建筑面积3,871.25平方米的预混车间;改建原有精微粉车间、原预混车间以及其他配套工程。 (2)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项目建设期为24个月,具体安排如下表: | ||||||||||||
序号 | 项目 | T+1 | T+2 | T+3 | ||||||||
Q1 | Q2 | Q3 | Q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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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基础工程建设及装修 | ||||||
2 | 设备购置 | ||||||
3 | 设备安装调试 | ||||||
4 | 招聘及培训 | ||||||
5 | 试生产 | ||||||
6 | 正式生产 |
6、项目备案及环评情况
项目已于 2021年3月29日完成项目备案,取得《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编号为2020-420528-13-03-007248。于2021年8月9日取得了宜昌市生态环境局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分局出具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长环审[2021]15号)。
7、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项目预计建设周期为2年,第3年开始部分投产,第5年实现达产。预计项目完全达产当年项目收入69,894.35万元,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为31.13%,项目静态投资回收期(税后,含建设期)为6.56年,项目总体预期经济效益良好,财务风险较低。
(二)魔芋食品深加工技改项目
1、项目概况
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一致嘉纤实施,将利用宜昌工厂现有土地建设魔芋食品深加工技改项目。整个项目建筑总面积为6,511平方米,项目的建设将优化公司现有产品结构,同时满足产品种类多元化的生产需求。项目建成后,公司将形成年产魔芋素毛肚10,000吨,魔芋清水食品15,000吨的生产能力。
2、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有利于公司丰富产品结构并提升产品质量,顺应行业发展趋势
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顺应产品多样化发展的行业趋势。随着消费升级以及社会的多元化,大众消费需求的多样化程度大大提升。休闲食品生产企业必须满足多样化需求才能适应市场环境。例如,根据第一财经商业数据中心《2020新式茶饮白皮书》,2020年新式茶饮消费者规模突破3.4亿人,2021年市场规模会有望突破1,100亿。一致嘉纤及时抓住该新的盈利增长点,研发可作茶饮配料的蒟蒻QQ球类等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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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项目备案及环评情况 该项目已于2021年11月15日完成项目备案,取得《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编号为2102-420584-89-02-797894。于2022年4月23日取得了宜昌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出具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宜高环审[2021]13号)。 7、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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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项目实施规划 (1)项目建设主体及用地情况 项目由子公司湖北一致嘉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实施,项目所在地为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花溪路182号(生物产业园)。公司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本项目使用其中部分用地,用地面积1,081.44平方米。 项目新建研发中心大楼一栋,楼高7层,建筑面积8,800.00平方米。同时公司拟在现有研发中心的基础上,加大研发投入,添置研发中心所需的鲜魔芋干燥实验线、微生物实验分析系统、扫描电镜、液相色谱仪器以及质构仪等研发和检测设备等,对未来相关技术课题进行研究和实验,以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研发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为公司技术创新提供软硬件支持和实验保障。 (2)项目进度安排 本项目建设期为36个月,具体安排如下表: | ||||||||||||
序号 | 项目 | T+1 | T+2 | T+3 | ||||||||
Q1 | Q2 | Q3 | Q4 | |||||||||
1 | 基础工程建设及装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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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设备购置 | ||||||
3 | 设备安装调试 | ||||||
4 | 员工招聘及培训 | ||||||
5 | 开展课题研发 |
6、项目备案及环评情况
本项目已于2022年1月25日完成项目备案,取得《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编号为2111-420550-89-01-337959。于2022年4月23日取得了宜昌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出具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宜高环审[2022]13号)。
7、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为公司新建研发中心,不直接产生利润。本项目实施完成后,效益主要体现为公司整体研发实力和创新能力的大幅提高,有利于公司开发新的产品,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提高公司的整体核心竞争力。
(四)补充营运资金
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在满足上述项目资金需求的同时,拟利用募集资金7,700.00万元补充营运资金,该部分资金将全部用于主营业务,包括原材料采购、支付员工薪酬、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等。充足的流动资金将有利于公司缓解资金压力,保证公司各项业务的正常开展,进一步扩大公司市场占有率,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满足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对营运资金的需求。
1、补充营运资金的必要性
公司所处的行业具有较高的资金壁垒,需要大量资金支持,保持技术优势将是企业在竞争中掌握主动的关键。未来,公司将在现有业务优势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产品及新业务的布局和运营。随着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资金需求也将进一步提高。报告期内,公司魔芋粉、魔芋食品等业务快速发展,迫切需要营运资金的支持。2019年度至2021年度,公司魔芋粉、魔芋食品收入合计分别为34,061.70万元、36,278.36万元和48,126.49万元,年复合增长率为18.87%。考虑整体产品结构、未来市场竞争态势及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本次发行拟使用募集资金7,7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将有效满足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带来的新增流动资金需求。
2、补充营运资金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1)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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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历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将大幅增加,资产负债率将继续降低,资本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公司生产能力、资金实力和抗风险能力得到增强,为公司进一步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
(2)对发行人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的新增产能密切相关,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将进一步扩大公司的业务规模,提升公司生产能力、资金实力,进而提高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一)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2020年9月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湖北一致魔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2020年9月22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同意公司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以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股票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元;发行数量不超过15,430,000股(含本数),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258.00万元(含本数)。
2020年10月28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0]第2-00062号),审验确认收到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9,257.40万元,公司注册资本增至5,822.90万元。
2020年11月23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湖北一致魔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对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的备案申请予以确认。
(二)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变更用途情况
截至 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含本金和利息)9,261.32万元,募集资金余额89.09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一)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2020年9月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湖北一致魔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2020年9月22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同意公司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以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股票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元;发行数量不超过15,430,000股(含本数),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258.00万元(含本数)。 2020年10月28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0]第2-00062号),审验确认收到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9,257.40万元,公司注册资本增至5,822.90万元。 2020年11月23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湖北一致魔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对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的备案申请予以确认。 (二)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变更用途情况 截至 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含本金和利息)9,261.32万元,募集资金余额89.09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 |||
项目 | 金额(元) | ||
一、募集资金总额 | 92,574,000.00 | ||
二、利息收入总额 | 39,160.94 | ||
三、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四、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92,613,071.85 | ||
五、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89.09 |
1-1-330
四、 其他事项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89.09元,并已转出至公司其他银行账户,该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0年12月31日办理销户手续。本次募集资金及其利息收入使用完毕,不存在变更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无。
1-1-331
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 尚未盈利企业
二、 对外担保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三、 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企查查”网站核查,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涉及诉讼、仲裁标的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情况如下:
1、公司与杭州萱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萱氏”)委托合同纠纷案
2021年5月11日,公司向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对杭州萱氏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解除双方于2020年10月30日签署的《快手直播营销合作协议》,请求判决杭州萱氏赔偿发行人损失73.61万元。
2021年12月28日,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作出了(2021)浙0108民初360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杭州萱氏赔偿发行人损失35.00万元。
2022年1月,公司与杭州萱氏均就本案提起上诉。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案尚在审理过程中。
四、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大违法行为
根据大信会计师和天健会计师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发行人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净利润分别为3,405.94万元、3,557.98万元、5,109.36万元 (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依据),不属于尚未盈利的企业。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五、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重大违法行为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1-1-332
六、 其他事项
1-1-333
第十一节 投资者保护
1-1-334
1-1-335
1-1-336
第十二节 声明与承诺
一、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1-337
二、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控股股东:
_______________吴平
湖北一致魔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338
三、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声明
实际控制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吴平 李力
湖北一致魔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339
四、 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1-1-340
四、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1-1-341
1-1-342
1-1-343
五、 发行人律师声明
1-1-344
六、 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1-1-345
1-1-346
七、 承担评估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适用 √不适用
1-1-347
八、 其他声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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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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