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6208 证券简称:青矩技术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青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青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经公司2022年5月1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的,董事会应当予以采纳。第十一条 独立董事对年度报告具体事项存在异议的,且经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可以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第十二条 独立董事应当对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独立董事对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者存在异议的,应当陈述理由和发表意见,并予以披露。第十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公司上市的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编制和披露《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并在公司年度股东大会上向股东报告。第十四条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应当说明独立董事当年具体履职情况,并重点关注公司的内部控制、规范运作以及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等公司治理事项。第十五条 独立董事应当在年报中就年度内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第三章 附则第十六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起生效,自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实施。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第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青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