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6208证券简称:青矩技术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青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招股说明书等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情形之回购承诺事项及相应约束措施公告
鉴于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现特就本次申请所涉及的相关事项在此承诺如下:
一、公司承诺
公司承诺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郑重承诺:若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依法回购本次发行的全部股份。公司将在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司法机关认定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本款前述违法违规情形之日起20个交易日内公告回购新股的回购方案,包括回购股份数量、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股份回购方案还应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将在股份回购义务触发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回购,回购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除权除息事项,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若因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二、大股东承诺(本文大股东指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大股东承诺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大股东郑重承诺:若因公开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三、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郑重承诺:若因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督促发行人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并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以上承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公司完成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起生效。
青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