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政府补助资金人民币3,977,600元(未经审计),其中收到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为人民币3,977,600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9.96%。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序号 | 获得补助的主体 | 提供补助的主体 | 获得补助的原因或项目 | 收到补助时间 | 补助现金金额(元) | 补助依据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是否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1 | 公司 | 深圳市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 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工业稳增长 | 2022年4月25日 | 3,977,600 |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企业扩产增效扶持计划操作规程》 | 与收益相关 | 是 | 否 |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公司获得的上述政府补助中,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为人民币3,977,600元。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按照上述确认计量规定,公司将前述补助中,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为人民币3,977,600元。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上述政府补助预计对公司2022年度利润总额的影响金额约为人民币3,977,600元,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上述政府补助尚未经审计,最终的会计处理以注册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公司相关信息均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披露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有关补助的政府批文、银行回单等。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2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