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职工监事辞职及新选职工监事任职的
公告
因工作原因,邵利洪先生请求辞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职工代表监事及监事会财务与内部控制监督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信于2022年5月10日送达本行监事会。根据《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邵利洪先生的辞职信于送达本行监事会时生效。
2022年5月10日,本行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汪学军先生为本行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请见附件)。本行监事会于此确认:
自2022年5月10日起,汪学军先生就任本行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为三年。
截至本公告日,汪学军先生未持有本行股份。汪学军先生于任职期间按照有关规定于本行领取职工代表监事袍金,相关薪酬方案按有关程序审议后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执行。本行将于每年年报及有关公告中披露监事薪酬。
邵利洪先生已确认其与本行监事会并无任何意见分歧,
也没有就本人的辞职需告知本行股东及债权人的任何事项。
本行监事会对邵利洪先生在任职期间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对汪学军先生的加入表示欢迎。
特此公告。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一日
附件: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汪学军,男,1972年9月出生,华中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2022年5月起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曾任中国农业银行营业部电脑运行部副经理(副处长)、信息科技部副经理(副处长)、经理(处长),大客户部四处处长,北京分行石景山支行行长,北京分行行长助理(期间兼任石景山支行行长),北京分行副行长(期间兼任中关村分行行长),中国农业银行信息管理部副总经理,2022年3月任中国农业银行统战工作部/工会工作部副主任(主持工作)。
汪学军先生与本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最近36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2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日,不存在持有本行股票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