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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电股份:关于公司与汪清县人民政府签订《吉林汪清5000MW抽水蓄能电站项目专项投资合作协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12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6

关于公司与汪清县人民政府签订《吉林汪清5000MW抽水蓄能电站项目

专项投资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协议具体履行之时尚需履行相应审批程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2.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2022年度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一、协议签署的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与吉林省汪清县人民政府签署了《吉林汪清5000MW抽水蓄能电站项目专项投资合作协议》。根据协议,双方充分利用汪清县抽水蓄能项目资源优势,紧紧把握国家抽水蓄能战略机遇期和政策窗口期,共同推进汪清前河流域5000MW抽水蓄能项目开发建设,持续推动汪清县清洁能源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双方

甲方:汪清县人民政府

乙方: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二)合作宗旨

汪清县地理区位优势和清洁能源资源良好,地处吉林省长白山系东北部,境内有嘎呀河、绥芬河和珲春河三大水系,水能资源十分丰富,抽水蓄能电站开发潜力巨大。“十四五”期间,汪清县将加快培育发展清洁能源,推动清洁能源成为能源消费增量主体,带动汪清县清洁能源生产、装备制造为一体的清洁能源产业的发展。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股上市公司,主要业务涉及新能源、综合智慧能源、氢能、储能、充换电、火电、供热、生物质能、电站服务等领域。吉电股份充分发挥在清洁能源领域的技术、建设、运营与资金优势,按照汪清县产业规划要求和能源市场需求,以科技创新为驱动,为汪清县清洁能源产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三)合作内容

双方充分利用汪清县抽水蓄能项目资源优势,紧紧把握国家抽水蓄能战略机遇期和政策窗口期,共同推进汪清前河流域5000MW抽水蓄能项目开发建设,在一期(四方台站点)项目开发过程中建立的良好合作基础上,依据中水东北公司对前河流域抽水蓄能项目选址推荐站点报告,继续共同推进二期(大石站点)和三期(西阳站点)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开发建设,持续推动汪清县清洁能源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一期项目(四方台站点)规划装机容量1800MW(以国家能源局批复容量为准,下同),主要建设内容包括6台300MW水力发电机组、上下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和升压站。

二期项目(大石站点)规划装机容量1800MW,主要建设内容包括6台300MW水轮发电机组、上水库(下水库与四方台站点共用)、输水系统、地下厂房和升压站。

三期项目(西阳站点)规划装机容量1400MW,主要建设内容包括4台350MW水力发电机组、上下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和升压站。

项目由甲、乙双方合作开发建设。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选择有投资实力的第三方企业参与投资。

(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持续设立项目服务工作专班,对项目建设进行全程协调服务,积极推进项目所涉生态红线和基本农田调规占补,将二期项目增补列入国家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十四五”重点实施项目,三期项目增补列入国家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

2.重点协助乙方开展好建设征地与移民安置、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土地预审和调规、社会稳定、压覆矿产资源、接入系统方案等批复文件办理和建设条件落实,推动完成项目可研、立项、核准和开工建设。

3.积极向上争取国家、省、州级的抽水蓄能项目\产业相关优惠政策。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项目合作内容在前河流域内享有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开发权,相关项目开发活动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地方规划。

2.成立抽水蓄能项目筹备组,开展项目前期工作,落实项目建设条件,在技术规范允许的范围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及时向甲方通报项目进展情况。

3.负责项目建设资金筹集,在汪清县成立独立核算的项目投资主体企业,根据合作内容开展项目开发建设活动,保证落实项目调规入规后积极组织开展实质性投资。

4.在项目建设期间加强施工管理、保障社会稳定、严抓安全生产、严控生态红线,避免发生影响环保事件。

(六)其他约定

甲方将本协议合作内容所列项目开发权授予乙方,甲方不再与其他方就上述项目开发建设事宜进行合作。乙方应按照项目推进计划积极组织投资活动,在协议签订生效起一年内,对二、三期项目有实质性资金投入;两年内,完成二期项目的核准工作;三年内,完成三期项目的核准工作;如未完成上述三项约定内容,甲方有权另选合作伙伴,确保项目不停滞。

三、协议对本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汪清县人民政府签订协议,锁定吉林汪清抽水蓄能资源开发权,吉电股份拟分三期开发建设,2035年之前全部建成。符合国家政策及公司发展战略,对于调整公司能源结构、带动新能源规模化发展、提升资产盈利能力、提前实现“双碳”目标具有重大意义。

2.本次合作符合公司发展方向,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3.本次签署的合作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履行本协议而对合作方形成依赖。

四、风险提示

1.本协议具体履行之时尚需履行相应审批程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不会对公司本年的整体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3.在后期协议协商、签约及履行实施过程中,如遇国家产业政策

调整或其他不可抗力影响,可能存在具体合作履行效果不达预期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与汪清县人民政府签订《吉林汪清5000MW抽水蓄能电站项目专项投资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五月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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