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0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与通讯相结合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2年5月6日以书面、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赵洪亮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中关于董事会召开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6人。董事赵永德、董治国因在异地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证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额度内可以循环使用)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现金管理的存续期超过董事会决议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之日止。现金管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进行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以及向金融机构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赵永德、董治国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的独立意见
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