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人: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钢联”、“公司”)
2、被担保人:上海钢银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钢银电商”)
3、担保基本情况:2022年5月10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虹口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上海虹口支行”)通过视频核保等方式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HKBZSHGL202201),约定公司为钢银电商向兴业银行上海虹口支行申请贷款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审议程序:公司于2022年4月1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22年5月5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钢银电商及其下属公司2022年度申请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告编号:
2022-015),同意公司为钢银电商2022年度向银行、非银金融机构或其他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或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8.9亿元(在不超过以上额度范围内,授信额度最终以实际核准的结果为准),具体利率以各机构审批为准,由上海钢联为钢银电商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滚动循环使用,公司根据本次担保实际情况向上述企业收取5‰的担保费用。
5、公司目前为钢银电商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担保方
被担保方 | 审议的担保额度 | 本次担保金额 | 本次担保前对被担保方的担保余额 | 本次担保后对被担保方的担保余额 | 本次担保后剩余可用的担保额度 |
钢银电商 | 389,000.00 | 20,000.00 | 167,912.29 | 167,912.29 | 221,087.71 |
注:担保余额系指已提供且尚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事项目前尚未提款。
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已经审议的年度担保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钢银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代码:83509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71173033F法定代表人:黄坚住所:上海市宝山区园丰路68号5楼注册资本:103,840.8702万人民币成立日期:2008年2月15日主营业务:钢材交易服务等。与公司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股权结构:公司持有钢银电商41.94%股权,钢银电商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万股) | 持股比例(%) |
1 |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 43,549 | 41.94% |
2 | 亚东广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20,000 | 19.26% |
3 | 上海园联投资有限公司 | 8,400 | 8.09% |
4 | 上海钢联物联网有限公司 | 8,222.30 | 7.92% |
5 | 其他 | 23,669.5702 | 22.79% |
合计 | 103,840.8702 | 100.00% |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1,359,047.19 |
负债总额 | 1,020,468.50 |
其中:贷款总额 | 254,687.69 |
流动负债总额 | 1,020,217.78 |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 - |
净资产 | 336,283.80 |
2021年(经审计) | |
营业收入 | 6,516,185.23 |
利润总额 | 41,122.53 |
净利润
净利润 | 32,490.61 |
注:钢银电商为新三板挂牌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数据尚未披露。钢银电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保证人: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2.债务人:上海钢银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3.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虹口支行
4.最高本金限额:人民币20,000万元
在该保证最高本金限额/最高主债权数额内,不论债权人与债务人发生债权的次数和每次的金额和期限,保证人对该最高本金限额/最高主债权额项下的所有债权余额(含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6.保证期限: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及逾期担保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内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78,198.07万元,公司对外担保(不包含对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0万元,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14.64%。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亦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五、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