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688215)
2022年5月
目 录
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01
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03
三、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05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05议案二:《关于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06议案三:《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07议案四:《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08议案五:《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09
议案六:《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13议案七:《关于公司董事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14议案八:《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15议案九:《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16议案十:《关于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17附件一:《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18附件二:《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3附件三:《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7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次会议须知如下:
一、会议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进行,请参会人员自觉维护会议秩序,防止不当行为影响其他股东合法权益。
二、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严格按照本次会议通知所记载的会议登
记方法及时全面的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及有关事宜。
三、出席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
等权利,但需由公司统一安排发言和解答,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四、出席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要求在会议上发言,应当在出席会
议登记日或出席会议签到时,向公司登记。超过十人时先安排持股数多的前十位股东,发言顺序亦按持股数多的在先。
五、在会议召开过程中,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临时要求发言的应经大会
主持人的许可后,方可发言。
六、每位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原则上不超过两次,且每次发言原则
上不超过五分钟。
七、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当在出席会议登记
日或出席会议签到时向公司登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并有针对性地集中解答。
八、在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就与本次会议相关的发言结束后,会议主持
人即可宣布进行会议表决。
九、会议表决前,会议登记终止,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或
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十、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
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秩序。
十一、为维护其他股东利益,公司不向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发放任何形式的礼品。
十二、全体参会人员在会议期间请关闭手机或将其调至振动状态,谢绝任何
未经公司书面许可的对本次会议所进行的录音、拍照及录像。
十三、特别提醒: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鼓励各位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
参会。确需现场参会的,请务必确保本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参会当日须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做好个人防护,并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具体以会议当日当地疫情防控最新政策为准)。会议当日公司会按疫情防控要求对前来参会者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体温正常者方可参会,请予配合。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会议时间:2022年5月19日上午10时
2、会议地点:宁波市奉化区天峰路66号2号楼公司会议室
3、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9日至2022年5月19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的召集召开
1、会议的召集: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袁峰
三、会议议程
1、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2、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
的表决权数量
3、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4、推举计票、监票代表
5、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6、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提问和解答
7、现场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8、休会,统计现场投票结果
9、复会,主持人宣读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10、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11、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12、签署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13、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5月
议案一
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
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相关制度,勤勉尽责,认真履行自身职责,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维护股东及公司利益。现根据2021年度公司经营情况以及董事会工作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附件一。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
议案二
关于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21年度,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制度,认真、忠实、勤勉地履行工作职责,从公司整体利益出发,发挥了独立董事的应有作用,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2021年度履职情况编制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的《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以上议案已于2022年4月24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
议案三
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
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报表已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现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决算情况进行报告,详见附件二。以上议案已于2022年4月24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
议案四
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实现归属于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3,257,044.98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3,644,885.84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公司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04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006,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45.3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的《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以上议案已于2022年4月24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
议案五
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各位股东: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方 | 本次预计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注1) |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注2) | 上年实际发生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向关联方购买商品 | 宁波东普瑞工业自动化有限公司 | 750.00 | 4.78% | 12.44 | 62.94 | 0.40% | 本年控股子公司业务扩大需求增加 |
小计 | 750.00 | 4.78% | 12.44 | 62.94 | 0.40% | - | |
合计 | 750.00 | 4.78% | 12.44 | 62.94 | 0.40% | - |
注:1、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公式的分母为公司2021年同类业务发生额。2、由于关联交易数据统计存在一定的客观因素,为了保证关联交易数据的准确性,故统计本年年初至披露日前上一月末与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方 | 上年(前次)预计金额 | 上年(前次)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向关联方购买商品 | 宁波东普瑞工业自动化有限公司 | 100.00 | 62.94 | 差异金额不大 |
小计 | 100.00 | 62.94 | - | |
其他(注1) | 宁波裕德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注2) | 75.00 | 60.52 | 差异金额不大 |
小计 | 75.00 | 60.52 | - | |
合计 | 175.00 | 123.46 | - |
注:1、其他为租赁房产。2、宁波裕德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由原宁波圣瑞思服装机械有限公司更名而来。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宁波东普瑞工业自动化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剑雄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05年3月9日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溪口镇百丈路88号经营范围:自动化设备、气动元件、液压元件的制造、加工;消防设备、通风设备的研发、制造、安装及技术服务。
最近一年财务状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162.12万元,净资产为590.78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897.83万元,净利润为96.27万元。
2、公司名称:宁波裕德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江金达
注册资本:21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5年6月3日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萧王庙街道弥勒大道中段
经营范围:金属制品、塑料制品、五金件、工艺品、箱包、家用电器、玩具、日用品、旅游户外用品的制造、加工;厂房降温设备的制造、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房屋租赁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未禁止或无需经营许可的项目和未列入地方产业发展负面清单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财务状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148.60万元,净资产为124.21万元;2021 年度营业收入为120.93万元,净利润为-93.93万元。
(二)与瑞晟智能的关联关系
1、宁波东普瑞工业自动化有限公司与瑞晟智能的关联关系:该公司实际控
制人袁珂为瑞晟智能实际控制人袁峰之姐。
2、宁波裕德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与瑞晟智能的关联关系:宁波裕德金属制品
有限公司为瑞晟智能实际控制人袁峰100%持股公司。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持续经营或存续,过往发生的交易能正常实施并结算,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就2022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向关联方宁波东普瑞工业自动化有限公司购买商品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均按照市场公允价格执行,并签订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公司向关联方宁波裕德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租赁厂房参考周边区域租赁价格,交易价格均按照市场公允价格执行,并签订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业务的实际情况与关联方签署具体的关联交易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预计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性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促进公司发展,是合理的、必要的。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上述预计关联交易公司主要按照市场价格定价;如无市场价格的,按成本加成定价;如无市场价格,也不适合采用成本加成定价的,则经双方协商定价。交易属于关联方日常经营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保持稳定的合作关系,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的《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以上议案已于2022年4月24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
议案六
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公司相关制度以及2021年度财务状况及实际经营情况,编制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的《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以上议案已于2022年4月24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
议案七:
关于公司董事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22年公司董事薪酬标准按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薪酬发放标准如下:
1、公司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除此之外不再另行发放薪酬。独立董事2022
年度津贴标准为每人6万元/年(含税)。
2、公司非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如在公司任职,除领取董事津贴外,按
照《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有关规定领取相应薪酬。非独立董事2022年度津贴标准为每人1.2万元/年(含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的《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以上议案已于2022年4月24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
议案八
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各位股东:
公司拟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的《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以上议案已于2022年4月24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
议案九
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
2021 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相关制度,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公司监事会根据2021年度监事会各项工作和公司整体运营情况,编写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见附件三。
以上议案已于2022年4月24日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5月
议案十
关于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22年公司监事薪酬标准仍按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具体薪酬发放标准如下:
公司监事领取固定津贴,如在公司任职,除领取监事津贴外,按照《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有关规定领取相应薪酬。监事2022年度津贴标准为每人0.96万元/年(含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的《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以上议案已于2022年4月24日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5月
附件一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行使职权,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切实履行了公司及股东赋予的董事会职责。现将公司董事会2021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1年度公司经营情况
2021年度公司继续深耕智能工厂装备业务,公司在2021年7月份新设立了一家控股子公司主要发展厂房中的智能消防排烟及通风系统业务,不断完善公司智能工厂的产品链。由于国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市场需求及业务拓展得到快速回升,公司全年签单量31,643万元,同比增长99%(其中智能生产物流系统产品销售合同金额为25,470万元,同比增长56.15%,智能消防排烟及通风系统产品业务合同金额6,173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9,981.83万元,同比增长49.79%,收入较上年保持快速回升态势,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增长169.34%,主要系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积极开拓新客户,强化内部管理,盈利能力进一步增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
16.93%,主要系非经常性损益同比减少40.26%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增长169.34%两者综合影响所致。
二、董事会运作情况
1、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1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会议的召集、提案、出席、议事、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规运作。公司全体董事能够依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勤勉尽职开展各项工作,全体董事亲自出席了所有会议,不存在连续2次不参加董事会会议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会议届次 | 审议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1.4.7) | 1、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
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审议《关于确认公司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及预计2021年
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
报告>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2、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13、审议《关于公司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4、审议《关于公司组织架构调整的议案》;
15、审议《关于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16、审议《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7、审议《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审议《关于确认公司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及预计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2、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13、审议《关于公司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4、审议《关于公司组织架构调整的议案》; 15、审议《关于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16、审议《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7、审议《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1.4.22) | 1、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1.7.06) | 1、审议《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1.8.2) | 1、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审议《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1.8.19) | 1、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4、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1.10.27) | 1、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均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和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保障了公司董事会决策的及时性、科学性和有效性。
2.1战略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组织召开了4次会议,战略委员会按照当时的市场形势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经营策略和未来的发展方向提出了合理的建议。
2.2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组织召开了5次会议,对公司内部审计部开展的相关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2.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织召开了1次会议,审阅了公司绩效考核和工资奖励等情况,并提出了相关建议和指导性意见。
3、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证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关注公司运作的规范性,独立履行职责,在涉及公司重大事项方面均充分表达专业性意见,对有关需要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或独立意见的事项均按要求发表了相关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为完善公司监督机制,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具体请见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具体内容如下:
会议名称
会议名称 | 审议议案 |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2021.4.29) | 1、《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确认公司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及预计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8、《关于公司董事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9、《关于公司监事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8.18) | 1、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执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依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全面执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决议事项。
三、2022年工作展望
2022年公司将继续秉承“专业专注,用心服务”的理念依靠专业化的技术队伍为客户提供更加优化的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加产品创新力度和生产技术、工艺创新,加强成本与质量控制,充分利用产能优势开拓优质客户,进一步规范公司的经营管理,促进公司稳健、快速发展。
(一)人才队伍建设。人才是公司重要的资产,进一步丰富技术人员和经营
管理人才的考核激励体系,着重打造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的高素质人才队伍,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加强员工的教育和培训工作,提升公司管理和技术创新能力,提高公司管理执行力,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二)产品战略。不断丰富和延伸公司的智能工厂产品链,公司将继续完善
和创新研发一批更加具有技术领先优势的产品,拓展产品的应用场景,做好现有智能物流装备和智能消防排烟及通风系统装备的链接,为客户提供更加智能快捷制造的同时做到更加安全的制造。
(三)市场战略。公司凭借技术创新的持续投入,为客户提供更具优势的智
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产品,重点服务好大客户、品牌客户的同时,培育一批中小型客户,为中小客户提前做好整体解决方案的规划,保持持续的技术支持,分阶段、分期协助客户完成智能工厂的建设,为更多的客户降本增效。
(四)加强公司内控管理
公司将持续完善法人治理,建立符合公司发展目标和产业要求的、合法合规的经营管理体系,从机制上保障公司的管理体制具有自我约束以及持续改善能力。建立监控得当、措施得力的监督控制体系,完善内部审计制度,使公司更加高效规范的运行。
(五)做好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范性制度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同时与监管单位、投资者、媒体等之间保持密的沟通,推进公司规范运作,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快速发展。
(六)做好募投项目项目及募集资金的使用管控
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方向对募投项目建设进行管理,募集资金进行存放与使用,确保相关事项合法合规。做好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结项工作和总部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相关工作。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
附件二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已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众会字(2022)第03586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现将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汇报如下: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项目 | 2021年 | 2020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19,981.83 | 13,339.77 | 49.7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325.70 | 1,595.84 | -16.9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478.49 | 177.66 | 169.34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3 | 0.48 | -31.2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2 | 0.05 | 140.0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05 | 7.05 | 减少4.00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9.74 | 13.13 | 减少3.39个百分点 |
2021年末 | 2020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
总资产 | 59,915.42 | 52,438.92 | 14.26 |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 43,780.62 | 43,055.52 | 1.68 |
股本 | 4,004.00 | 4,004.00 | 0.00 |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增减变动主要原因说明
1、营业收入:报告期同比增长49.79%,主要系两方面影响所致:A、新设
控股子公司的智能消防及通风系统产品销售使公司收入增长;B、报告期国内新冠疫情得到控制,市场需求逐渐恢复及公司加强了市场推广力度,使得国内智能制造销售订单增加。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16.93%,主要系非经常性损益同比减
少40.26%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增长
169.34%两者综合影响所致。
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增长
169.34%,主要系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积极开拓新客户,强化内部管理,盈利能
力进一步增强。
4、基本每股收益同比下降31.25%,主要系报告期内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
利润有所下降及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同比上年增加。
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同比增长140%,主要系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增长169.34%。
二、主要偿债能力及资产管理能力指标
项目
项目 | 2021年 | 2020年 | 同比增长率 |
流动比率 | 2.33 | 4.55 | -48.79 |
速动比率 | 1.82 | 4.21 | -56.69 |
资产负债率(%) | 26.08 | 17.18 | 增加8.90个百分点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 1.39 | 1.1 | 26.39 |
存货周转率(次) | 2.54 | 2.72 | -6.63 |
每股净资产 | 10.93 | 10.75 | 1.71 |
利息保障倍数 | 14.17 | 29.38 | -51.78 |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元) | -0.14 | 0.16 | -184.62 |
主要项目分析:
1、2021年公司流动比率同比减少48.79%,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使用IPO
募集资金进行募投项目建设支出所致。
2、2021年公司速动比率同比减少56.69%,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使用IPO
募集资金进行募投项目建设支出所致。
3、2021年资产负债率为同比增加8.9个百分点,主要系报告期内增加短期
借款融资,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引起合同负债、应付账款增加,负债总额增加。
4、2021年度应收账款周转率同比增长26.39%。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
入同比增长49.79%。
5、2021年度存货周转率同比下降6.63%,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扩大生产规
模,销售订单增加存货备货所致。
6、2021年利息保障倍数同比下降51.78%,主要系本报告期利润总额同比减
少,贷款增加综合所致。
7、经营活动每股现金净流量同比下降184.62%,主要系本报告期销售订单
增加需要进行存货备货及预付货款导致购买商品、接受劳务及支付职工薪酬的现金增加所致。
三、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
单位:万元
项目
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19,981.83 | 13,339.77 | 49.79 |
营业成本 | 13,715.07 | 7,902.36 | 73.56 |
销售费用 | 1,932.71 | 1,404.17 | 37.64 |
管理费用 | 1,553.46 | 1,228.50 | 26.45 |
研发费用 | 1,945.32 | 1,751.00 | 11.10 |
财务费用 | -454.52 | 87.44 | -619.8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42.13 | 644.44 | -184.1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985.76 | -7,838.63 | -154.96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13.74 | 29,149.64 | -93.43 |
主要项目分析:
1、营业成本变动原因:主要系两方面所致:A公司销售量上升,导致营业
成本同步增加;B原材料供应价格大幅上涨以及人员用工成本增加导致营业成本增加。
2、销售费用变动原因:主要系销售业务增长,拓展业务,销售费用增加所
致。
3、管理费用变动原因:主要系公司规模扩张,为适应公司业务增长的需要,
管理人员数量及薪酬也呈现了一定程度的增长。
4、研发费用变动原因:本期公司持续研发投入,扩充研发团队,研发人员
薪酬支出增加所致。
5、财务费用变动原因:主要系IPO募集资金理财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同比减少184.12%:主要系销售订单增加进行
存货备货及预付货款导致购买商品、接受劳务及支付职工薪酬的现金增加所致。
7、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同比减少154.96%,主要系闲置募集资金用于
现金管理以及募投项目建设资金投入增加所致。
8、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同比增加93.43%,主要系上年同期收到募集资
金所致。
总结: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深耕智能装备业务,新设立了一家控股子公司主要发展厂房及公共建筑中的智能消防及通风系统业务,不断完善公司智能工厂的产品链。由于国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市场需求得到稳步回升,公司签单量快速回升,营业收入也较上年保持快速回升,但同时受到芯片、铝型材、塑料等原材料涨价影响,公司制造成本增加较大,随着公司业务的回升及原材料价格回归常态公司各项经营指标将会越来越积极,未来经营情况也会越来越好。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
附件三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独立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股东大会召开程序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较好的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权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现将监事会在2021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召开会议及决议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会议详情见下表:
会议届次
会议届次 | 审议议案 |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2021.04.07) | 1、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确认公司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及预计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监事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审议《关于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2021.04.22) | 1、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2021.07.06) | 1、审议《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2021.08.19) | 1、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4、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2021.10.27)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2021.10.27) | 1、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二、2021年度有关事项的监督检查情况报告期内,为规范公司运作,保证公司经营决策的科学合理,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内控体系建设和运行、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的监督检查,尽力督促公司的规范运作。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各次董事会会议,对公司2021年度依法规范运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和决议等程序合法有效。各位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尽职尽责,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的财务体系完善、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质量优良,收入、费用和利润的确认与计量真实、准确。公司监事会审查了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报告及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内控建设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建立了较完整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规定、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公司根据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
(四)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检查,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有关制度的规定,根据公司
实际经营情况需要,依据双方互利、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价格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管理严格遵循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募投项目可行性、经济效益等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公司对外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投资工作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相关制度的要求,并按相关业务规则和制度履行了必须的审批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严格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定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的规定,从多方面进行了规范管理,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保证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平等知情权。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况,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没有违法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
三、监事会2022年工作计划
2022年,监事会将贯彻公司的战略方针,严格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监事会的职责,忠实履行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加强对公司投资、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的监督,加强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董事、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作,切实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的可持续规范发展。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