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亿联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亿联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根据《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的说明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
1、2022年4月23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上发布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以下简称“激励对象名单”)等公告,并在公司内部同步将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位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4月23日至2022年5月2日。公示期内,凡对公示的激励对象或对其信息有异议者均可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公司监事会反映。截至2022年5月2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2、监事会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公司为拟激励对象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的凭证等材料。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对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并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公司本次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实施本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4、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5、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的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厦门亿联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五月十一日